盘龙区老年人活动中心关于购买2026—2027年公众责任险服务的公告
盘龙区老年人活动中心
关于购买2026—2027年公众责任险服务的公告
一、购买服务内容
盘龙区老年人活动中心2026—2027年公众责任险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主要内容
1.被保人:盘龙区老年人活动中心,地址:昆明市二环东路518号
2.保障项目:
(1)公众责任:
a.累计赔偿限额1000万元;b.每次事故赔偿限额600万元;c.每次事故财产损失赔偿限额500万元;d.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60万元;e.每人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万元;f.每次事故人身伤亡赔偿限额600万元。
(2)火灾和爆炸责任条款:a.累计赔偿限额1000万元;b.每次事故人身伤亡赔偿限额600万元;c.每次事故赔偿限额600万元;d.每次事故财产损失赔偿限额500万元;e.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60万元;f.每人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万元。
(3)停车场责任条款:划线车位21个。累计赔偿限额a.200万元;b.每个车位赔偿限额10万元;c.每次事故赔偿限额30万元。
(4)广告招牌及装饰物责任条款:a.累计赔偿限额1000万元;b.每次事故财产损失赔偿限额500万元;d.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60万元;e.每次事故人身伤亡赔偿限额600万元;f.每人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万元。
3. 免赔信息: 无免赔。
4. 保险期间:自2026年4月24日 00:00:00起至2027年4月23日 24:00:00止。
四、预算资金
不高于人民币1万元;
五、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二)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保险公司或其分支机构,营业执照业务范围包括责任保险服务内容;
(三)具有中国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或原中国保监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技术能力;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组织实施
(一)组织实施部门:盘龙区老年人活动中心,联系人:潘老师,联系电话:0871-63810189。
(二)实施时间:公布之日起实施。请申报承接该项工作的社会主体于2026年3月31日16时前将申报材料送至我单位。我单位将对申报承接主体进行审核和评审。
盘龙区老年人活动中心
2026年3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