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盘龙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盘龙区白水泥厂及周边片区土地一级开发整理旧城改建项目配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KCPL2017-5-A7地块)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昆明市盘龙区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盘龙区白水泥厂及周边片区土地一级开发整理旧城改建项目配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KCPL2017-5-A7地块)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审批盘龙区白水泥厂及周边片区土地一级开发整理旧城改建项目配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KCPL2017-5-A7地块)项目的申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本项目根据城市规划,为更好服务辖区群众,补充片区医疗资源,切实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原白水泥厂处KCPL2017-5-A7地块需配套建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项目名称
盘龙区白水泥厂及周边片区土地一级开发整理旧城改建项目配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KCPL2017-5-A7地块)项目。
三、建设地点及主要建设内容
(一)建设地点
位于茨坝街道办事处龙泉路西侧,原白水泥厂处KCPL2017-5-A7地块。
(二)项目建设内容
新建一栋地上7层、地下1层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用地面积2604.7㎡(3.91亩),建筑基底面积494㎡,建筑密度18.97%。总建筑面积5319.26㎡,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535.03㎡,地下建筑面积1784.23㎡,容积率1.36,绿地率40.08%。
四、总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总投资约2444.65万元。由云南碧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为代建单位,建设所需资金已计入土地成本并由代建单位缴纳至区城改局作为建设保障资金。
五、项目单位
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为项目责任单位,对资金筹集使用和项目建设管理负责。
六、其他
(一)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工程建设有关规定,完善相关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二)严格实行法人责任制、监理责任制、招投标制等,加强工程建设管理,严格控制投资规模,提高投资效益。
(三)严格按照招投标相关规定,完善项目招投标手续,所有依法必须招标的投资项目,其招标采购活动全部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透明化、阳光交易。
(四)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资金未落实前不得开工建设,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不得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
(五)拟对项目信息作较大变更的,应按照《昆明市盘龙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调整。
(项目代码:2511-530103-04-01-388426)
附件:招标方案审批意见表
昆明市盘龙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3月10日
附件
招标方案审批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盘龙区白水泥厂及周边片区土地一级开发整理旧城改建项目配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KCPL2017-5-A7地块)项目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 方式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 | √ | √ | √ | ||||
设计 | √ | √ | √ | ||||
建筑工程 | √ | √ | √ | ||||
安装工程 | √ | √ | √ | ||||
监理 | √ | √ | √ | ||||
设备 | √ | √ | √ | ||||
重要材料 | |||||||
其他 | |||||||
审批意见及说明: 该项目所涉及的建筑工程、监理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必须通过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公开招标,并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代理机构组织招标。其他项下建设内容,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实施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20〕770号)规定的,应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招标。属于政府采购工程的,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
昆明市盘龙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3月10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