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盘龙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昆明市盘龙区城区防洪排涝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昆明市盘龙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
昆明市盘龙区城区防洪排涝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昆明市盘龙区水务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审批昆明市盘龙区城区防洪排涝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申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本项目是盘龙区完善及提升排水设施防洪排涝能力的重要举措,项目实施后将极大地提升排水管渠、排涝设施的整体能力,减轻防洪排涝压力。
二、项目名称
昆明市盘龙区城区防洪排涝治理项目。
三、建设地点及主要建设内容
(一)建设地点
本项目建设地点主要为盘龙区明通河片区和东干渠片区。
(二)项目建设内容
1.东风大沟更新改造:东风大沟内部沟底不平、沟顶开裂、沟壁坍塌,且存在污水渗入情况,影响下游明通河水质,本项目主要对东风大沟进行更新改造,更新改造总长度为2490米,并对34个接入东风大沟的接口进行重新改造。
2.东干渠排水通道完善方案:新建东干渠至洗菜沟右支分洪通道433米,采用钢筋混凝土材质,分洪口起点处设置手动闸门一座。
四、总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总投资估算4094.96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资金及区级配套资金。
五、项目单位
昆明市盘龙区水务局为项目责任单位,对资金筹集使用和项目建设管理负责。
六、其他
(一)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工程建设有关规定,完善相关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二)严格实行法人责任制、监理责任制、招投标制等,加强工程建设管理,严格控制投资规模,提高投资效益。
(三)严格按照招投标相关规定,完善项目招投标手续,所有依法必须招标的投资项目,其招标采购活动全部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透明化、阳光交易。
(四)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资金未落实前不得开工建设,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不得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
(五)拟对项目信息作较大变更的,应按照《昆明市盘龙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调整。
(项目代码:2604-530103-04-01-528620)
附件:招标方案审批意见表
昆明市盘龙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4月29日
附件
招标方案审批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昆明市盘龙区城区防洪排涝治理项目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 方式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 | √ | √ | √ | ||||
设计 | √ | √ | √ | ||||
建筑工程 | √ | √ | √ | ||||
安装工程 | |||||||
监理 | √ | √ | √ | ||||
设备 | |||||||
重要材料 | |||||||
其他 | √ | √ | √ | ||||
审批意见及说明: 该项目所涉及的建筑工程、监理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必须通过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公开招标,并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代理机构组织招标。其他项下建设内容,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实施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20〕770号)规定的,应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招标。属于政府采购工程的,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
昆明市盘龙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4月29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