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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9151-202605-108917 主题分类: 生态环境
发布机构: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6-05-12 10:55
名 称: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关于个别第三方机构冒充“环保局工作人员”要求企业办理排污登记并收费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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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关于个别第三方机构冒充“环保局工作人员”要求企业办理排污登记并收费的声明

发布时间:2026-05-12 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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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群众各市场主体

近期,部分企业向我局反映有第三方机构和个人以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盘龙区环保局名义冒充我局工作人员,要求未纳入排污登记管理的汽车修理企业办理排污登记手续,并违规收取费用,扰乱正常办事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为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保障生态环境政务服务规范有序,现就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一、核实生态环境工作人员。生态环境部门工作人员开展现场检查、业务指导时,均会主动出示有效执法证件、工作证件,全程不会以任何理由收取费用、推销产品或强制代办业务。若对上门人员身份存疑,可第一时间拨打我局办公电话核实确认。

二、坚决抵制虚假违规收费行为。排污登记业务办理全程免费包括各汽修企业、经营门店在内的广大企业提高警惕,增强防范意识,切勿轻信陌生人员的电话、上门推销及收费要求。对冒充工作人员以环保备案登记等工作为由索要费用、强制代办业务的行为,一律拒绝,切勿向任何个人账户、非官方账户转账缴费,谨防财产损失。

、及时举报违法诈骗行为。如发现冒充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实施诈骗、违规收费等违法行为,请广大经营主体及时保留聊天记录、转账凭证、通话录音等证据,第一时间和我局联系,同时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依法依规高效办理生态环境业务。企业涉及办理排污登记工作,市民群众可上网查询《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根据该《名录》规定判定是否需要纳入排污登记管理,或向我局行政审批部门咨询相关手续办理要求。

请市民群众各市场主体提高警惕,增强防范意识,以防上当受骗,如有疑问可拨打我局电话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871-631798960871-63175955)。

特此公告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

                          2026511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关于个别第三方机构冒充“环保局工作人员”要求企业办理排污登记并收费的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