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盘龙区教育体育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与市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职称工作的统一部署,为确保2026年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规范、公正和有序开展,现结合盘龙区实际,就本年度全区教育体育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范围
(一)申报对象
1.盘龙辖区内的普通中小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职业中学和各级教育科研机构、电化教育机构、青少年宫等校外教育机构中的在职在岗专任教师、教研人员。
2.盘龙辖区内的省属学校、非教育行政部门主管的校外教育机构委托市、区教育体育系统评委会开展职称评审工作的,须经申报人所在单位同意,由具备职称(人事)管理权的实际主管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报市、区人社局审批同意后提交至相应职称评委会。
(二)申报范围
1.申报人的年龄计算以召开评审会议当月为截止时间;履职计算时间截至2026年12月31日(变更系列、考核认定人员除外)。
2.申报人除符合各系列(专业)职称评价标准规定的申报条件外,还须自2025年12月31日前在昆明市连续参保,且现参保单位与人事劳动合同签订单位一致。
3.申报人从事专业与所学专业不一致的,可允许按照本人长期从事专业申报职称。其申报职称时,学历和资历条件在本系列评价标准条件基础上增加1年。
4.公务员(含参公管理的人员)、离退休人员(以评委会开评时间为准,不含被批准在延迟退休期内的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二、评审计划和安排
(一)评审计划
1.盘龙区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的评审工作,计划于2026年9月开展。
2.昆明市级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中等职业学校中级与高级教师职称、体育专业人员中级教练职称的评审工作均以昆明市教育体育局所发布的评审计划为准。
(二)评审安排
盘龙区教育体育系列的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通过昆明市专业技术人才公共服务平台(https://zjpt.km12333.cn,简称“市信息平台”)开展。
三、申报条件
(一)根据《云南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云人社发〔2020〕57号)的有关规定,申报人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申报条件须完全符合《云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条件》,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及体育专业人员的申报条件按照相应职称专业(系列)的文件规定执行。
(二)申报人应当按照规定参加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且继续教育须符合国家、省、市及教育行业的相关规定。
(三)对于全面实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单位,须根据岗位结构比例在空岗范围内组织推荐。非盘龙区教育体育局主管的事业单位委托盘龙区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开展职称评审工作的,应提交由实际主管部门所出具的空岗情况说明作为附件材料。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照片:蓝底免冠电子证件照;宽高比例大小为4:5;图片分辨率最小为480×600、最高960×1200;清晰度为300DPI;文件大小控制在200KB至1M之间;格式JPG。电子证件照将用于职称电子证书的制作,未按要求提供导致证书无法制作的自行承担责任。
(二)申报人信用承诺书:登录信用中国(云南昆明)(https://credit.km.gov.cn),在“信用服务-昆明市信用承诺自主申报”中如实填写承诺信息后提交,下载并打印带有清晰水印的《职称申报承诺书》,由本人亲笔签名并按手印后,作为附件提交。
(三)申报人学历(学位):申报系统内无需提交“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扫描件。2002届以后国内高等教育毕业的申报人员,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验证有效期应设置为6个月,即180天)与查询学历(学位)信息的截图一份。国(境)外高校的毕业生应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02届以前毕业的高校毕业生,无法通过网上准确查询核实其毕业证、学位证信息的,由申报单位对申报人本人档案进行审查后,提交由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材料作为依据。
(四)公示情况:按程序完成职称竞聘推荐后,申报单位应将《昆明市职称申报综合情况(公示)表》及区级职称公示材料,申报人的学历、资历条件及学术、业绩成果等在本单位公开场所集中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不含周末及法定节假日,发布公示当天不计入公示期),有条件的还应同时在办公平台公示。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公示材料作为附件提交职称评委会。未经审核和公示的,不得推荐申报参评,已评审通过的不予确认。
(五)民办学校:须同时提供《劳动合同备案表》《云南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参保证明》且现参保单位与人事劳动合同签订单位一致(无《劳动合同备案表》应提供《云南省招工录用登记表》《参保花名册》等)。
(六)事业单位外聘人员
1.与国有企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编制外聘用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称者,参照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聘用人员所规定的职称申报条件和推荐程序,由聘用单位统一推荐申报。
2.事业单位派遣制人员,即与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以派遣单位作为其工作单位进行申报评审,并按照派遣单位性质确定申报流程。申报时,应提供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双公示、双审核、双盖章”的相关证明材料及派遣协议(可只提供派遣工作性质的内容及协议首尾页)。
(七)变更系列(专业):没有变更岗位的专业技术人才,不得申报同一系列或同一专业的两个资格。专业技术人才变更相应系列(专业)同级职称资格的,须转换岗位后在现岗位工作满1年以上(转岗的相关证明可以是单位有效聘书、已明确岗位的合同、单位证明等形式),再按照职称转系列(专业)评审程序进行申报。变更职务系列后,符合晋升条件的,在原职务系列岗位上的履职时间可连续计算履职年限。
(八)云南省外职称确认:云南省外调动到我区教育体育系统工作的人员,在申报下一级职称时,应对其在原区域、原单位取得的职称进行确认。确认工作与职称申报工作同步进行,涉及此类情况的申报单位须在2026年6月18日17:00前将《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资格确认人员名单》的纸质及电子版、外省取得的职称证书、评审表及任职资格文件报送至盘龙区教育体育局人事科。
除申报评审职称外,各单位其他用途的职称确认工作,按照“谁用证、谁确认”的原则,由各单位自行向原发证单位确认。
(九)申报人一个年度只能申报一次职称晋升评审,同一年度申报多个职称的,该年度所有评审结果无效。2025年及以前已提交相应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未获通过的再次申报人,需提供新的业绩和成果证明材料,严禁填报、上传涉密材料。原已取得相应职称资格,因工作岗位变动不再从事原专业技术工作,需变更相应系列(专业)同级职称资格的,须严格按照职称转系列(专业)评审程序进行申报。对隐瞒其原具备职称资格情况,重新申报晋升其他系列(专业)职称资格的,视为弄虚作假。
(十)本年度全区教育体育系列职称工作的日程安排及申报规范要求,请查阅2026年盘龙区教育体育系列职称申报的有关材料及《昆明市职称评审申报指南(2026版)》。
五、申报规范
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一般按照层级顺序,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的方式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各学校(幼儿园)及单位必须按照本系列(或其他系列)职称所规定的标准条件,以及省、市职称申报评审有关文件要求与程序方法,成立考核聘任小组,负责本单位拟推荐人选的考核、推荐。同时,按程序科学合理地制订竞聘方案,并采用民主表决方式,在单位教职工大会上征求意见,经80%以上教职工同意,报盘龙区教育体育局备案后方可组织实施。
(二)竞聘推荐
各学校(幼儿园)及单位的职称推荐申报全过程必须确保“有章可循、有规可守、有制可依、有迹可查”。开展前,应对本年度已核准使用的岗位情况、拟开展竞聘的岗位和条件、推荐程序及方法等及时进行公告、公示。实施中,应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秉承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做事态度,对符合竞聘条件的拟推荐人选开展切实有效、形式多样的考核,并对申报条件、履职情况、教学业绩、工作实绩、推荐方式、参与推荐人员范围及人数、推荐意见及意见形成情况等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三)个人申报
申报人选确定后,申报人须主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复核,申报人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确保提交系统中的附件准确、清晰和完整,并作出书面承诺。
(四)单位推荐
申报单位必须对审核推荐行为负责,并在“基层单位意见”一栏如实填写“单位审核推荐意见”。
推荐意见须对申报人的个人基本情况、师德师风、申报评审条件、教学工作量、教学业绩贡献、推荐排名和推荐情况(包括推荐方式、参与推荐的人员范围及人数、推荐意见及意见形成情况)等职称推荐评审要素进行实事求是的反映。详见《基层单位意见撰写样表》。
(五)主管部门及人社部门审核推荐
按照申报人身份和隶属劳动关系、申报单位举办性质和职称(人事)管理权限,分流程进行审核推荐,并由各级人社部门确认后报送至相应职称评审委员会。
(六)评审委员会审核及评审
盘龙区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将集中对经审核推荐且入库的申报人开展评审前资格复核。对拟同意提交参评的人员,在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kmpl.gov.cn)面向社会进行评审前公示。公示期内收到举报反映的,由申报人所在的学校(幼儿园)及单位进行调查核实,报主管部门复核并在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是否提交本评审委员会评审的处理意见,逾期不提出处理意见的,不予提交评审。评审工作结束后,评审结果将再次通过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
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中等职业学校中级与高级教师职称、体育专业人员中级教练职称,经逐级审核推荐入库的申报人,以市级评审委员会的资格复核、评审前(后)公示为准,请申报人及申报单位通过昆明市教育体育局官网查询公示情况。
六、申报安排
(一)申报方式
盘龙区教育体育系列的专业技术职称申报工作均采用网络在线方式进行。各申报人及申报单位请登录市信息平台按指引开展工作。前期申报系统已设立账号的用户,可直接使用原有账号登录并填写相关信息。
网络在线申报结束后,申报人及申报单位不再向盘龙区教育体育局、盘龙区人社局递交《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及纸质申报评审材料。申报单位须将所有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完整存留至本单位,并建立年度职称工作专项档案以供监督复查。
(二)申报时间
1.盘龙区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的个人申报、单位审核推荐时间:2026年6月22日至7月10日17:00(7月10日17:00前,申报单位审核推荐情况必须全部提交完毕,逾期不予受理)。
2.全区申报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中等职业学校中级与高级教师职称、体育专业人员中级教练职称的个人申报、单位审核推荐时间:2026年7月2日至7月14日17:00(7月14日17:00前,申报单位审核推荐情况必须全部提交完毕,逾期不予受理)。
3.盘龙区教育体育局、盘龙区人社局审核时间截至2026年7月24日17:00。
受本年度人员规模及材料审核等环节多因素影响,各申报人及申报单位在提交申报材料后需耐心等待审核,适时留意审核记录。凡出现“退回修改”或“重置流程”状态的,请按审核意见限期内纠正并成功提交。逾期未补正的,视为申报人不具备相应申报资格,放弃申报。申报系统中3次提出审核意见仍存在问题的,本年度不再受理个人的申报材料。
4.评审资格复查时间:以各评审委员会安排为准。
七、强化激励保障,落实相关政策
(一)根据《昆明市教育体育局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6年昆明市教育体育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省、市相关工作部署,全面落实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各项激励政策,维护和保障广大教师在职称申报评审工作中的合法权益。
(二)在国家确定的专业技术人才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范围内,专业技术人才取得职业资格即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职业资格证书与职称证书具有同等效力,不单独换发或补发职称证书。
八、强化监督检查,严明工作纪律
(一)加强政策学习宣传
职称工作具有很强的政策性,社会关注度极高,与广大教职工的切身利益紧密相关。各学校(幼儿园)及单位要持续深入、细致地开展政策学习、舆论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使广大教职工能深刻理解并领会职称政策的相关规定,为职称申报评审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氛围。同时,在职称申报推荐环节,不得将论文作为主要评价指标,严禁在评价标准中简单设定论文数量、影响因子等硬性要求,坚持以实绩、能力为核心的评价导向。
(二)牢固树立责任意识
申报人有责任确保其申报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申报单位应务必遵守职称申报推荐程序及工作流程,认真审核申报人所填报内容、证明材料复印件与原件,并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承担责任,杜绝敷衍应付,不认真把关等行为。
对申报人员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或学术成果等违规行为,相关信息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记录期内不得参加职称申报评审。
(三)加大培训指导力度
由于实行无纸化申报、审核及评审,各学校(幼儿园)及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职称申报系统使用的培训和指导力度,使用好用户手册,避免申报材料漏传、错传等情况发生。
(四)按时完成申报推荐
各学校(幼儿园)及单位在职称申报过程中要理清工作思路,严格按照程序和步骤开展工作。一是要明确职称申报工作各环节时间点;二是职称经办人、单位审核人要履行工作职责,确保职称申报评审全过程能够按时间要求有序推进。
结合往年工作经验,为避免因反复修改影响申报质量,建议申报单位统一组织,采取“集体培训+分组指导”的方式开展工作。申报人完成申报资料填报后可暂不提交,待职称经办人、单位审核人复查确认无误后,再指导申报人按步骤提交。
九、其他事项
(一)经批准成立的区级自主评审委员会,主要负责受理本单位在编、劳动合同和派遣人员的职称申报评审工作。各自主评审委员会按程序报市、区两级人社部门审核,自行确定、发布和实施,本通知不作安排。
(二)初级职称的考核认定申报另行布置。
(三)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现行职称申报评审相关政策文件规定执行。
盘龙区教育体育局联系人:李老师、任老师
盘龙区教育体育局联系电话:63177972
盘龙区教育体育局监督电话:63177908
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65629523、65612211
昆明市盘龙区教育体育局
2026年5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