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盘人社行决催字〔2024〕第9号
发布时间:2026-05-28 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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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
盘人社行决催字〔2024〕第9号
林晓雪(身份证号码:5224****3425):
我局查处林晓雪违规领取失业补助金案,对你作出退还违规领取失业补助金合计肆仟捌佰零捌元(¥4808),并于2025年11月10日向你送达了《昆明市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处理决定书》(盘人社处决字〔2024〕第9号),你未履行本局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
现我局对你进行催告,你应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五日内履行以下行政处理:退还违规领取的失业补助金肆仟捌佰零捌元(¥4808),逾期仍未履行,我局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你可在收到催告书后三日内向我局提出陈述、申辩,逾期未提成陈述、申辩,视为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
地址:昆明市北京路481号四楼 联系电话:65629537
昆明市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5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