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投诉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D3YN202405100062)
公示单位:盘龙区人民政府 年 月 日
投诉问题 | 受理编号:D3YN202405100062 投诉人反映:2016年起,马祥彪、马祥能等人在昆明市盘龙区龙泉街道昆澜路天宇澜山小区金康园小学地块(清真寺附近)大量倾倒建筑垃圾及渣土进行填埋,改造成停车场对外出租。 |
办结目标 | 加强巡查管理,消除该空地各类生态环境问题,保障辖区内扬尘防控到位,杜绝倾倒渣土行为。 |
整改措施 | (一)“空地管理方临时性停车场未办理相关备案手续”问题。由昆明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盘龙大队对管理方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管理方于2024年5月20日前向盘龙区交通运输局提交办理停车场备案的相关材料。 (二)“现场发现有部分地面用砖渣平整场地”问题。由盘龙区龙泉街道办事处城管综合执法中队对管理方下达《调查(询问)通知书》、《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管理方于5月13日9时前清理用于平整场地砖渣。 (三)“在该地块大量倾倒建筑垃圾及渣土填埋”问题。由盘龙区龙泉街道办事处城管综合执法中队进一步核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进行查处。 |
整改主要工作成效 | (一)用于平整场地的砖渣问题落实情况。盘龙区龙泉街道办事处城管综合执法中队于2024年5月12日对管理方下达《调查(询问)通知书》《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管理方于2024年5月13日9时前清理砖渣。该地块砖渣现已由管理方自行清理完毕,已进行现场复核。 (二)空地管理方临时性停车场未办理相关备案手续问题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由昆明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盘龙大队执法人员于2024年5月12日向管理方进行《昆明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普法教育,现场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并告知管理方办理停车场备案所需的材料清单。截止5月20日,安天伦未按照时限提交停车场备案资料,大队执法人员通知安天伦到盘龙交通执法大队接受现场询问,安天伦承诺今后不再将该地块用于从事停车场经营业务,并已向我大队提交承诺书,承诺该场地仅用于停放自用车辆及堆放材料,若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接受相关法律法规的处罚。 |
自查自验和市级验收情况 | 2024年11月8日,盘龙区龙泉街道办事处会同盘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盘龙区城改局组织自查自验。经查阅资料和现场复核,整改措施已落实,问题已解决,同意通过自查自验,并申请市级验收。 |
公示说明 | 现将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plhbjzw@126.com。联系人员及电话:蒙倩,0871-6318831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