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投诉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D3YN202405210034)
公示单位:盘龙区人民政府 年 月 日
投诉问题 | 受理编号:D3YN202405210034 投诉人反映:昆明市盘龙区张家寺昆明湖禧悦春城正门旁的砖厂(不知名)将建筑垃圾随意堆放到路边,扬尘、噪声污染严重。 |
办结目标 | 通过对永兴免烧砖厂开展政策、法规等宣传工作,责令永兴免烧砖厂立即停工,对物料进行覆盖。切实消除扬尘、噪声污染。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整改措施 | (一)针对“永兴免烧砖厂未申请办理过相关环保审批手续,存在接纳周边住宅小区装修垃圾随意堆放”问题。 整改措施: 1.由盘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盘龙区龙泉街道办事处配合,责令永兴免烧砖厂负责人不得再接纳装修垃圾。 2.由昆明市生态环境分局对永兴免烧砖厂未申请办理过相关环保审批手续行为进行调查,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3.由盘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永兴免烧砖厂随意堆放建筑垃圾的行为进行调查,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4.进一步加强该区域巡查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查处。 (二)针对“永兴免烧砖厂砖料未进行覆盖有扬尘,粉碎砖渣有噪音”问题。 整改措施: 1.由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牵头,盘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盘龙区科工信局、盘龙区市场监管局、盘龙区龙泉街道办事处配合,责成永兴免烧砖厂立即停工。立即对砖厂物料及周边已拆除房屋的建筑垃圾进行覆盖。同时,进一步规范永兴免烧砖厂规范生产经营。如不符合生产条件,对永兴免烧砖厂予以关停。 2.对永兴免烧砖厂违法环保相关问题进行调查,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3.继续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强化执法监管,定期开展巡查检查。 |
整改主要工作成效 | (一)“永兴免烧砖厂未申请办理过相关环保审批手续,存在接纳周边住宅小区装修垃圾随意堆放”问题。已于2024年8月31日办结。盘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已对永兴免烧砖厂随意堆放建筑垃圾的行为立案查处,已处罚5000元整。 (二)“永兴免烧砖厂砖料未进行覆盖有扬尘,粉碎砖渣有噪音”问题。已于2024年8月31日办结。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已责令永兴免烧砖厂关停,并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
自查自验和市级验收情况 | 2024年11月13日,盘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会同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盘龙区科工信局、盘龙区市场监管局、盘龙龙泉街道办事处组织了自查自验。经查阅资料和现场复核,整改措施已落实,问题已解决,同意通过区级自查自验,并申请市级验收。 |
公示说明 | 现将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plhbjzw@126.com。联系人员及电话:谭斌,0871-6381771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