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投诉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D3YN202405210041)
公示单位:盘龙区人民政府 年 月 日
投诉问题 | 受理编号:D3YN202405210041 投诉人反映:昆明市盘龙区江东花园二期兰香园35栋临街铺面盐津风味小吃烧烤店占道经营,油烟直排严重扰民;团山带皮小黄牛米线油烟直排排至住宅楼7楼顶,油烟扰民。 |
办结目标 | 按照“以点概面、治管并重、有效推进”的整改思路,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确保油烟达标排放,减少餐饮油烟对周边环境影响,改善周边宜居环境,提升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感。 |
整改措施 | (一)针对“盐津风味小吃烧烤店存在选址不当、占道经营及油烟扰民”问题 整改措施: 1.盘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核发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到期不再予以原址换发,劝导商户重新选址或者转项经营。 2.由盘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令盐津风味小吃烧烤店规范经营,不得出现占道经营行为,加强日常监管巡查。 3.由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负责,依法依规责令盐津风味小吃烧烤店限期改正或转型,过渡期内督促其落实定期清洗油烟净化设施等措施,杜绝超标排放的违法行为。 4.盘龙区金辰街道办事处加强宣传及引导,告知商户在居民楼底商、裙楼等不具备餐饮经营基础设施的商铺内,不得开设餐饮项目,逐步引导商户转项经营。 (二)针对“团山带皮小黄牛米线餐饮店存在选址不当、油烟扰民”问题 整改措施: 1.盘龙区市场监管局对核发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到期不再予以原址换发,劝导商户重新选址或者转项经营。 2.由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负责,依法依规责令团山带皮小黄牛米线餐饮店限期改正或转型,过渡期内督促其落实定期清洗油烟净化设施等措施,杜绝超标排放的违法行为。 3.盘龙区金辰街道办事处加强宣传及引导,告知商户在居民楼底商、裙楼等不具备餐饮经营基础设施的商铺内,不得开设餐饮项目,逐步引导商户转项经营。 |
整改主要工作成效 | 针对“盐津风味小吃烧烤店、团山带皮小黄牛米线餐饮店存在选址不当、占道经营及油烟扰民”的问题。 (一)2024年5月23日,盘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组织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盘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盘龙区金辰街道办事处进行了现场核实,已责令盐津风味小吃烧烤店规范经营,不得出现占道经营及超标排放行为,加强日常监管巡查。 (二)2024年5月26日,盘龙区市场监管局再次组织人员进行核查时,商户已将占道经营的移动烧烤箱及桌子移入商铺内,移动烧烤箱已连接至油烟净化设施。已责令团山带皮小黄牛米线餐饮店落实定期清洗油烟净化设施等措施,杜绝超标排放的违法行为。同时,组织召开现场会,听取周边住户和小区业主的意见,并通报、公示办理计划。 (三)2024年5月26日,昆明市生态环境盘龙分局对昆明市盘龙区盐津风味小吃烧烤店、团山带皮小黄牛米线餐饮店下达了《昆明市盘龙区环境监察整改通知书》,要求其定期对油烟净化设施设备进行清洗维护和检修,确保油烟净化设施正常运行,减少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油烟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四)2025年3月18日,盘龙区市场监管局进行现场检查,盐津风味小吃烧烤店已未在该地址经营;团山带皮小黄牛米线店正常经营中,但劝导商家搬离原址或转项经营难度较大。 (五)2025年6月17日,盘龙区市场监管局再次进行现场核查,为减少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油烟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商家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餐馆油烟排放情况进行监测,执法人员已现场告知商家做好油烟净化设施设备的定期清洗维护。 (六)2025年4月12日,2025年6月19日,云南天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昆明市盘龙区玲伟小吃店”开展油烟废气监测;6月27日,该检测公司出具了检测报告,报告数据显示有组织排放废气检测结果未超过《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要求》(DB5301/T 50—2021)排放限值。 (七)2025年7月9日,商家提供了与云南友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油烟机清洗合同》、清洗发票、清洗照片等清洗维护记录。 |
自查自验和市级验收情况 | 2025年12月9日,盘龙区市场监管局会同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盘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盘龙区金辰街道办事处组织了自查自验。经查阅资料和现场复核,整改措施已落实,问题已解决,同意通过区级自查自验,并申请市级验收。 |
公示说明 | 现将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plhbjzw@126.com。联系人员及电话:公平交易执法科,0871-6517500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