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投诉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D3YN202405220032)
公示单位:盘龙区人民政府 年 月 日
投诉问题 | 受理编号:D3YN202405220032 投诉人反映:昆明市盘龙区东三环路与景泰街交叉口东360米处昆明劲丰营养食品服务有限公司将生产污水直排到公司外围道路,严重污染环境。 |
办结目标 | 按照“依法治污、治管并重、以点概面”的整改思路,确保污水达标排放,同时加强日常监管,督促企业依法依规生产,避免造成环境污染,发现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
整改措施 | 针对“昆明劲松营养食品服务有限公司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污水直接排入公司围墙外树林一带,污染外环境”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负责指导该公司加强规范管理经营秩序,落实生产污水按相关要求达标排放,不得将污水排入外环境。 (二)盘龙区青云街道办事处及青龙社区加强日常巡查,教育和引导该公司文明经营,科学管理,督促企业按要求收集处理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污水。 (三)盘龙区水务局对该公司截污相关事宜进行指导帮扶, 按程序办理排水许可证;督促企业将污水管接排至市政管网。 |
整改主要工作成效 | “昆明劲松营养食品服务有限公司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污水直接排入公司围墙外树林一带,污染外环境”问题已整改。 (一)改造完成后,该公司于2024年6月11日委托云南佳测环境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排放废水进行了水质检测,2024年6月12日出具检测监测报告,根据报告显示,排放污水水质为达标。 (二)该公司已对围墙外树林一带的污染现场进行清理,盘龙区青云街道办事处及青龙社区在日常巡查中,未发现该公司有乱排污水的情况。 (三)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已按要求进行收集处理,项目废水经自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东三环路市政污水管网(后附管网及排口位置照片)。该公司于2024年8月1日取得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 |
自查自验和市级验收情况 | 2024年11月12日,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会同盘龙区水务局、盘龙区青云街道办事处组织了自查自验。经查阅资料和现场复核,整改措施已落实,问题已解决,同意通过区级自查自验,并申请市级验收。 |
公示说明 | 现将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plhbjzw@126.com。联系人员及电话:邹浩,0871-6317118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