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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9151-202606-109549 主题分类: 生态环境
发布机构: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6-06-09 11:52
名 称: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投诉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D3YN202405270012)
文号: 关键字: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投诉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D3YN202405270012)

发布时间:2026-06-09 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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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单位:盘龙区人民政府                        年 月 日

投诉问题

受理编号:D3YN202405270012

投诉人反映:昆明市盘龙区龙泉街道林清社区清真礼胜园生态馆等2家餐馆和1家洗车场直排污水至清水河(盘龙江支流),污染河道。

办结目标

加强河道日常监管,为沿线居民提供良好生态环境。

整改措施

针对“3家店铺在经营过程中,洗车洗地等活动时路面有零星残留水体,偶有漏入河道的情况”问题

整改措施:

(一)加强对餐饮行业和洗车行业的监管,确保经营活动产生的废水进入市政污水管网。

(二)对餐饮行业及洗车行业经营者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加强清洗地面等废水收集处理,杜绝散排进入河道行为,指导其办理排水许可证。引导沿河村民、居民、经营者自觉维护河道整洁。

(三)加强河道日常巡查,制止违法行为,做好河道的维修养护和清淤疏浚、保洁等工作。

整改主要工作成效

“3家店铺在经营过程中,洗车洗地等活动时路面有零星残留水体,偶有漏入河道的情况”的问题已完成整改。

(一)加强对餐饮行业和洗车行业的监管。5月29日,昆明市滇池管理局、盘龙区水务局、盘龙区交运局等职能部门再次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对3家经营者再次强调在经营活动中禁止将废水排入河道内,必须严格按照经营范围开展经营活动。同时在溪麓南郡小区物业办公室召开群众座谈会,座谈会上针对群众投诉问题,盘龙区水务局、龙泉街道办事处、源清社区、林清社区相关负责人通报了现场核实情况,听取了群众的意见建议。群众反应均未发现有污水直排清水河情况。对3家店铺开展专项执法宣传教育活动,要求3家店铺做好卫生管理,清洗地面等废水要收集统一处理,杜绝散排进入河道。向沿河经营者、居民进行环保宣传,号召大家共同保护河道环境,杜绝向河道周边倾倒垃圾、废水,乱扔杂物等不文明行为。同时告知经营管理者排水许可证办理流程,请其尽快申请办理排水许可,进一步规范排水行为。

(一)由属地街道办事处负责,加强辖区内河道的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格要求,提升标准,对河道两岸、边坡道路上的垃圾、树枝等杂物进行清除打扫。

2024年6月6日,对该问题的整改完成情况在林清社区、源清社区公示栏再次张贴了办理情况公告,让群众能够看得见政府的行动和效果。

自查自验和市级验收情况

2024年11月8日,盘龙区水务局会同盘龙区市场监管局、盘龙区交通运输局、昆明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盘龙大队、盘龙区龙泉街道办事处组织了自查自验。经查阅资料和现场复核,整改措施已落实,问题已解决,同意通过区级自查自验,并申请市级验收。

公示说明

  现将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plhbjzw@126.com。联系人员及电话:李子涵0871-63196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