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投诉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D3YN202405270050)
公示单位:盘龙区人民政府 年 月 日
投诉问题 | 受理编号:D3YN202405270050 投诉人反映:昆明市盘龙区金色交响家园12栋旁东三环24小时大货车噪声扰民;花语12栋车库12-4-3垃圾收集站异味扰民;靠近东环路段大面积绿化地被改为露天停车场,噪声、粉尘扰民严重。 |
办结目标 | 加强宣传教育,告知车库业主堆放废品存在的安全隐患,告知其个人行为对周边居民的影响,提升周边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感。督促昆明乙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在该小区沿东三环一侧停车场种植高秆植物,降低噪音及扬尘;广泛听取业主意见,根据情况确定整改措施,取得大部分业主满意。 |
整改措施 | (一)针对“花语12栋车库12-4-3车库业主收集堆放废品异味扰民”问题 整改措施: 1.督促业主将车库内及车库外存积的废旧纸板及塑料制品进行清理。 2.落实长效巡查机制,引导群众不在公共区域堆放杂物,保持公共区域干净整洁。 (二)针对“金色交响小区靠东三环段小区大面积附属绿地初步判定被改为露天停车场,噪声、粉尘扰民。停车场未按规定办理过经营性停车场备案手续”问题 整改措施: 1.由盘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对昆明乙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占用小区附属绿地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2.针对该小区建成时间长,停车位少、停车困难,是否在东三环一侧绿地上保留停车的情况,由盘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盘龙区交通运输局、昆明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盘龙大队、盘龙区青云街道办事处配合,由所在社区、物业公司拟定“金色交响小区靠东三环一侧绿地改设为停车场使用”的工作方案,在金色交响家园小区开展民意调查,征求业主意见。根据调查结果,确定下一步整改措施。 3.由盘龙区交通运输局、昆明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盘龙大队,对停车场未按规定办理过经营性停车场备案手续进行查处。 4.加强该小区巡查检查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及时查处。 5.督促乙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加大清扫力度,加大对停车场车辆的管理,避免噪声、粉尘扰民。 |
整改主要工作成效 | (一)针对“花语 12 栋车库 12-4-3 车库业主收集堆放废品异味扰民”问题。已于2024年6月6日办结。盘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盘龙区青云街道办事处,已于 2024 年 5 月 29 日,督促车库业主对废品进行清理。 (二)针对“金色交响小区靠东三环段小区大面积附属绿地初步判定被改为露天停车场,噪声、粉尘扰民。停车场未按规定办理过经营性停车场备案手续”问题。已于2025年12月8日办结。 1.针对“由盘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对昆明乙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占用小区附属绿地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的措施。盘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盘龙区自然资源局,对金色交响家园小区竣工验收图进行了查找。但未找到金色交响家园小区竣工验收图,该小区开发商云南金沙房地产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已吊销。经对昆明乙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进行询问调查,其表示2012年进驻小区时,绿化用地就是停车场。目前,由昆明乙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收费。因此,盘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昆明乙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擅自占用绿地的行为处罚2000元整。 2.针对“针对该小区建成时间长,停车位少、停车困难,是否在东三环一侧绿地上保留停车”的情况,由盘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盘龙区交通运输局、昆明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盘龙大队、盘龙区青云街道办事处配合,由所在社区、物业公司拟定“金色交响小区靠东三环一侧绿地改设为停车场使用”的工作方案,在金色交响家园小区开展民意调查,征求业主意见。根据调查结果,确定下一步整改措施”的措施。盘龙区青云街道办事处青源社区,连同昆明乙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于2024年6月13日至8月31日,对金色交响小区4403户业主进行民意调查,调查是否同意保留停车场。其中317户空户,同意保留停车场3332户,不同意保留停车场754户,同意率为81.55%,不同意率为18.45%。由于金色交响小区在建设时没有进行“绿色图章”审批及验收工作,根据民意调查结果,同意保留停车场,后续由金色交响小区物管公司昆明乙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完善停车场相关手续。 3.针对“由盘龙区交通运输局、昆明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盘龙大队,对停车场未按规定办理过经营性停车场备案手续进行查处”的措施。盘龙区交通运输局、昆明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盘龙大队,对金色交响小区物管公司昆明乙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办理过经营性停车场备案手续的行为处罚5000元整。 |
自查自验和市级验收情况 | 2025年12月12日,盘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会同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盘龙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盘龙区自然资源局、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二大队、盘龙区交通运输局、昆明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盘龙大队、盘龙区青云街道办事处组织了自查自验。经查阅资料和现场复核,整改措施已落实,问题已解决,同意通过区级自查自验,并申请市级验收。 |
公示说明 | 现将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plhbjzw@126.com。联系人员及电话:谭斌,0871-6381771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