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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9151-202606-109563 主题分类: 生态环境
发布机构: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6-06-09 14:28
名 称: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投诉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X3YN202405230029)
文号: 关键字: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投诉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X3YN202405230029)

发布时间:2026-06-09 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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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单位:盘龙区人民政府                        年 月 日

投诉问题

受理编号:X3YN202405230029

投诉人反映:昆明市盘龙区金实小区华秋园小区前物管(昆明华诚物业有限公司)侵占小区绿化带建设停车场。经投诉后该公司应付检查,仅拆除道闸拦车杆,道闸主体未拆除 ,且在5月20日再次安装一组钢制拦车杆,影响小区消防安全和商户经营。

办结目标

依法依规、合理使用该块用地。

整改措施

针对“停车场证照不齐,没有办理经营性停车场备案手续;2024年5月20日管理方已拆除电子道闸停车杆,但电子道闸主体未拆除,确实增设有人工横杆一根”问题。

整改措施:

1.由盘龙区交通运输局、昆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盘龙大队加强对经营性停车场的日常管理,要求管理方按规定提交停车场备案手续。对未办理备案手续擅自开展经营性停车活动的违规行为,由昆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盘龙大队、盘龙区市场监管局根据《昆明市停车场管理办法》(第150号令)依法进行立案调查,并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不得开展经营性停车场经营业务。

2.加强巡查,由盘龙区金辰街道办事处组织约谈昆明华诚物业有限公司,不允许任何个人和组织未经审批设立经营性停车场,发现有未经审批安装闸拦车杆、道闸主体行为,立即依法依规处置。

整改主要工作成效

针对“停车场证照不齐,没有办理经营性停车场备案手续;2024年5月20日管理方已拆除电子道闸停车杆,但电子道闸主体未拆除,确实增设有人工横杆一根”问题已于2024年5月25日办结。

2024年5月25日经盘龙区交通运输局、昆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盘龙大队现场核实,涉事方已停止停车收费行为,停车杆及各类停车收费设施已全部拆除。同时,对昆明华诚物业有限公司未办理停车场备案手续开展经营性停车收费行为开展现场调查取证并立案调查

自查自验和市级验收情况

2024年11月12日,盘龙区交通运输局牵头,组织盘龙区自然资源局、盘龙区城市管理局、昆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盘龙大队、盘龙区市场监管局、盘龙区金辰街道办事处组织了自查自验。经查阅资料和现场复核,整改措施已落实,问题已解决,同意通过区级自查自验,并申请市级验收。

公示说明

  现将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plhbjzw@126.com。联系人员及电话:刘荣0871-63536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