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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9151-202607-110239 主题分类: 生态环境
发布机构: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6-07-09 09:34
名 称: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昆明市2023年城市防洪排涝治理工程-盘龙区金汁河(王大桥段)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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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昆明市2023年城市防洪排涝治理工程-盘龙区金汁河(王大桥段)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7-09 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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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昆明市2023年城市防洪排涝治理工程-盘龙区金汁河(王大桥段)环境影响报告》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昆明市2023年城市防洪排涝治理工程-盘龙区金汁河(王大桥段)

建设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青云街道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昆明市盘龙区水务局

环评单位:云南十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在金汁河旁建设规模约1.5m2/s排涝泵站1座,抽排金汁河水至东干渠,减轻金汁河下游防汛压力,配套建设进出水管线、电气及自控设施。

项目总投资1606.61万元,环保投资64.2万元。

二、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

废气以施工扬尘为主,来源于土方开挖回填、建材露天堆放、裸露地表以及物料运输车辆;工地不设置食宿点,无生活废气产生。

保护措施:1、施工场地实行封闭式围挡施工,围挡高度不低于2.5m,做到坚固整洁、规范美观,临近环境敏感点区域适当加高围挡,提升防尘隔离效果。2、根据天气情况对施工场地及通行路面常态化洒水抑尘,大风、干燥天气及敏感点周边加密洒水频次,同时安排专人常态化清扫场地及道路,保持环境整洁。3、工地出入口5m范围进行混凝土硬化,设置车辆冲洗设施,所有运输车辆出场必须冲洗干净,严禁带泥上路、超载超高行驶。4、粉粒状建材尽量存放于避风、远离敏感点区域,减少露天堆放并采用土工布全覆盖,装卸物料禁止凌空抛洒;建筑垃圾、弃土及时清运,暂存渣土及裸露土方需全覆盖防尘。5、尽量避开大风天气施工,对开挖后裸露的干燥地表,及时采取覆盖、洒水等降尘措施。6、运输渣土、垃圾等易抛洒物料必须密闭运输,优化车辆通行路线,尽量避开居民区,途经居民区减速慢行,降低道路扬尘与尾气影响。7、施工现场禁止搅拌混凝土、熔融沥青及焚烧各类产生有毒烟尘的物料,统一使用预拌混凝土。8、选用环保达标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定期检修保养,杜绝设备超负荷作业,同时加强施工人员环保宣教,规范现场作业行为。

(二)废水:

施工期产生废水包含施工生产废水、雨天地表径流、施工生活废水、管道闭水试验废水四类,若不经处理随意排放,泥沙、悬浮物会污染周边水体、堵塞管网,油污、杂质也会对水环境造成扰动,针对各类废水采取配套防控措施如下:

施工废水:场内修建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沉淀后全部回用做洒水、洗车用水,不外排;定期保养施工机械,杜绝油污渗漏,雨天遮盖机械设备防雨,避免油污随雨水汇入废水。

雨天地表径流:配套临时沉淀池收集雨水径流,沉淀后优先回用,富余废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合理错开雨天清挖施工,疏浚设置临时围堰导流;粉料堆场雨天加盖遮蔽,减少雨水冲刷带泥;施工损坏管网、河道需及时修复疏通,降低雨水冲刷泥沙对地表水体的影响。

生活废水:施工场地不设食宿,仅少量洗手废水用收集桶归集,送入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场地降尘、养护,无外排生活污水。

管道闭水试验废水:采用分段串级用水减少产水量,末端设置沉淀池,废水处理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输送至昆明市第五水质净化厂处置,杜绝直排地表水体。

(三)噪声:

主要污染源施工噪声来源于各类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噪声源强 7595dB (A),项目夜间不施工;沿线分布居民敏感点,施工易产生噪声扰民影响,施工需遵守昆明市施工噪声相关管理规定落实降噪措施。

防治措施开工前 15 日向属地生态环境部门申报施工相关噪声信息;选用低噪声设备与工艺,高噪设备配套减振基座,定期维保机械车辆,减少设备运行噪声。

施工现场设置≥2.5m 隔声围挡,居民区一侧加高围挡,优化场地布局,高噪声设备远离敏感点,避免多台强噪设备同步作业,缩短敏感点附近高噪声施工时长。

优化施工及运输计划,错峰开挖、清运土方,运输路线避开居民集中区,集中物料运输缩短作业周期;午休 12:00-14:00、凌晨 2:00-6:00 禁止高噪声施工,严控夜间施工。

场内及居民区路段车辆限速 30km/h,全程禁鸣、杜绝急加速急刹,专人疏导交通、管控运输车流,避开交通高峰。

敏感建筑集中区域布设联网噪声自动监测设备,留存完整监测数据;建立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强化施工人员降噪意识,设立投诉热线,及时协调处理居民噪声投诉。

(四)固体废物:

主要污染源: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施工建筑垃圾、管道开挖产生的废弃土石方以及少量施工生活垃圾,若随意堆放、丢弃会造成场地脏乱、水土流失及扬尘污染,需分类收集、规范处置。

防治措施:1、建筑垃圾严格按照昆明市建筑垃圾管理相关规定执行,施工期间分类、集中堆存,可回收废物统一回收利用,不可回收部分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至合规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置,严禁乱堆乱倒、随意丢弃。2、施工产生的废弃土石方为一般固废,全部委托资质单位清运至指定的大涝沟废弃水库回填项目进行消纳处置,不外运随意倾倒。3、施工生活垃圾实行定点集中收集,统一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通过分类收集、合规清运、定点消纳的方式,施工期各类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妥善处置,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治理措施可行。

三、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

无组织废气:主要污染源:运营期废气主要来自管道定期清淤作业,包括淤泥散发异味、作业扬尘及物料转运二次扬尘。

防治措施:1、清淤作业前对管道充分通风换气,作业采用密闭清淤设备,现场设置临时围挡,合理安排作业时段,减少淤泥异味扩散扰民。2、作业前对现场洒水湿润,抑制作业扬尘;淤泥、杂物全程密闭运输,车辆出场彻底冲洗,杜绝带泥上路和沿途撒漏。3、作业结束后及时清理场地、洒水降尘,消除二次扬尘污染。

(二)废水本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产生,日常仅开展设备运维、管道清淤作业,无常态化废水排放,对区域水环境无不利影响

(三)地下水本项目为防洪除涝工程,对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附录A,属于水利类其他防洪治涝工程,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为类项目。根据导则要求,类项目可不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因此本项目不进行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项目无地下水污染风险,对区域地下水环境基本无影响。

(四)土壤本项目为防洪除涝治理工程,不属于工业生产类项目,对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HJ964-2018)附录A,属于其他行业范畴,土壤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为类项目。根据导则规定,类建设项目可不开展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因此本项目不进行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项目施工及运营过程无土壤污染因子输入,对区域土壤环境无不良影响。

(五)噪声

主要污染源:运营期噪声主要为雨水泵站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设备传播、空气扩散对周边声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防治措施:1、源头选用低噪声、低振动环保设备,从根本降低噪声源强。2、设备底座安装减振装置,定期做好设备润滑、检修和部件紧固,及时更换老化设备,避免异常高噪声产生。3、依托泵房密闭墙体、密封门窗形成建筑隔声屏障,阻隔噪声外散。4、加强厂区及厂界绿化,利用乔灌木植被屏障衰减噪声传播,进一步降低对周边敏感点影响。

(六)固体废物

主要污染源:运营期固废主要为雨水管道清淤产生的淤泥、管道杂物及垃圾,处置不当易造成场地污染和环境脏乱。

防治措施:1、清淤淤泥、杂物垃圾实行分类密闭收集,淤泥采用防渗容器盛装,防止渗漏污染,严禁随意堆放丢弃。2、清淤淤泥经脱水晾晒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规范清运处置。3、杂物垃圾分类处理,可回收部分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垃圾送至生活垃圾处理场统一处置,杜绝二次污染。

(七)环境风险本项目为防洪除涝公益工程,无重大危险源,整体环境风险较小,运营期仅存在泵站设备故障、极端降雨积水溢流、清淤作业少量淤泥外泄及短时异味等轻微、暂时性的潜在环境风险,无长期持续性环境影响,通过落实设备定期巡检维保、规范清淤作业流程、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加强日常运维管理等常规防控措施,可有效规避和消减各类潜在环境风险,项目环境风险整体可控,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符合环保运营要求。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昆明市2023年城市防洪排涝治理工程-盘龙区金汁河(王大桥段)环境影响报告》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

Email64537279@qq.com

电话/传真:0871-63179896

通信地址:昆明市盘龙区尚义街199号四楼

邮编:65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