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盟街道长青社区存量绿地及闲置空地运营管理征集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长青社区人居环境,破解社区部分存量绿地及闲置空地长期无人管护、环境卫生脏乱差、绿化景观效果弱、居民群众体验感和满意度低的突出问题,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联盟街道办事处拟通过 “资源换服务” 模式,对项目区域进行综合整治,以公开比选方式择优确定第三方运营机构。现将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第一部分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联盟街道长青社区存量绿地提升改造及闲置空地过渡期整治项目。
2.项目地址:联盟街道长青社区长青路及盘江东路沿线部分区域(具体范围详见公示附件区位图及现状图)。
3.提升改造面积约8600㎡,以实际面积为准,地块区位详见附图1(2、3号地块因面积较小,为方便辨识,示意图做了放大处理)。
4.场地性质:临时用地
5.使用性质:有偿使用。运营方需根据使用面积向街道缴纳绿化管养保障金,金额不低于3.84元/㎡/年。
6.改造方案及施工图:由比选确定第三方提供,由运营方承担设计费,中选单位须承担本项目的设计费用(设计费由运营方直接支付第三方)。
7.整治形式:入选方案的第三方运营机构,需对项目范围内的道路设施、环境卫生、绿化景观进行全面提升改造,并负责后续长期管养维护;经街道办事处验收合格后,运营机构可在整治区域内设置一定数量的临时可移动建构筑物开展合法经营活动。
8.合作模式:采用 “场地投资运营一体化” 模式,应征单位自筹资金开展建设、承担全流程运营管理责任,并按合作协议约定向联盟街道办事处缴纳场地保障金;运营过程中需接受街道办事处及社区的日常监管。
9.征集方式:本次采用运营方案征集形式,意向单位需提交经营方案,投资金额,街道办事处将组织评审组对所有应征方案进行综合评判,择优确定中选运营方。
10.服务期限:运营服务期限暂定为 8 年,自合作协议正式签订之日起计算;每年末由街道办事处对运营方的管养维护及经营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不合格且在规定时限内整改不到位的,街道办事处有权单方面终止合作协议。
11.特别说明:本项目属于过渡期临时整治项目,若遇政府规划调整、项目范围内土地正式开发建设、政策变化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合作协议将提前终止,运营方需无条件配合拆除临时设施,街道办事处不承担额外赔偿责任;应征单位在提交方案前,需充分知悉并认可该风险条款。
第二部分 场地现状及运营提升要求
(一)场地现状与勘查责任
项目区域长期处于无人管护状态,现有绿化植被枯萎、缺失严重,闲置空地存在大量卫生死角,部分区域垃圾乱堆、杂物乱扔,整体环境脏乱差,现场地形及管线分布复杂;应征单位需自行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现场勘查,全面了解场地现状、周边环境及地下设施分布情况,测算改造及运营成本,街道办事处不统一组织现场集中踏勘。
(二)基础设施提升指标
运营方须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完成以下硬性提升改造内容:
1.消防车道:在项目 5号地块内,新建宽度不低于 4 米、长度为 134 米的标准消防车道,车道承载力、转弯半径等须符合城市消防通道相关规范要求;
2.公共厕所:在项目 5 号地块内,新建一座标准化公共厕所,厕位设置不低于 4 个,配套建设给排水、通风、照明、除臭等设施,厕所外观风格需与周边社区环境相协调;
3.场地清理:对项目区域内的所有杂草、垃圾及杂物进行全面清理,完成约 18000 立方米的土方外运及地形整理工作,确保场地无明显卫生死角、地形符合后续绿化及铺装要求;
4.绿化提升:对项目区域内不少于 2500 平方米的现有绿化区域进行整体提升改造,优先选用当地适生、养护成本低、景观效果好的乡土树种,科学配置乔木、灌木、地被植物,打造层次分明、四季有景的绿化景观,绿化成活率需不低于 95%;
5.附属设施改造:对项目区域内的破损步道、休闲设施、照明设施等进行全面修复或更新,完善无障碍设施、应急指示标识等配套设施,做到整体功能健全、外观整洁统一。
6.项目5号地块需整体提升改造为供市民活动休闲的公园,改造效果详见附图2.
(三)业态准入与管控要求
1.允许经营业态:应以服务社区居民、提升公共空间品质为核心,优先选择文体休闲、文化创意、社区便民服务、绿色低碳相关业态,具体包括书吧、社区文体活动驿站、文化创意展示店、老年便民服务点、绿色低碳生活体验区等;所有经营业态的设计及运营方案,须提前提交街道办事处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
2.禁止经营业态:不得引入产生油烟、噪声的污染类业态,包括使用液化气的明火餐饮、烧烤摊点、重金属含量超标的汽车维修店、噪声扰民的娱乐场所等;不得从事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破坏区域生态环境的经营活动,具体禁止品类清单由街道办事处结合实际情况另行制定;
3.经营活动监管:运营方开展经营活动前,须依法办理工商、税务、卫生、环保等所有法定相关手续,亮证经营;在运营过程中,要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市容环境卫生、公共安全等相关要求,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接受街道办事处、行业主管部门及社区居民的监督检查,不得擅自改变经营业态、扩大经营范围;
4.根据前期征集到的方案,业态布局需贴合昆明总体城市特色及临江的相关要求足,所布局业态不得对盘龙江水体带来污染或破坏。
(四)市政配套接驳要求
项目区域现状无现成的市政配套接驳条件,运营方须自行协调供水、排水、供电、通信等市政行业主管部门,完成相关管线的接驳铺设及费用缴纳;所有管线铺设必须严格符合国家相关安全及技术标准,施工前需将管线布局方案提交街道办事处及相关主管部门审核,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水电费、物业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均由运营方自行承担。
(五)投资建设与运维标准
1.投资责任:本项目所有提升改造及运营管理资金,均由运营方自筹投入,包括但不限于场地清理、绿化提升、基础设施改造、临时设施建设、市政管线接驳、日常运营及维护、人员管理、相关保险购买等费用;运营方须确保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得因资金问题延误项目建设工期;
2.建设标准:项目建设须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工程建设标准、施工规范及技术要求,建立完善的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绿化种植、园林景观设施、道路工程、给排水及电气工程等核心分项工程,必须达到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质量验收标准;施工过程中要严格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扬尘治理等管控措施,减少对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的影响;
3.运维标准:项目建成后,运营方须承担所有设施、绿化、道路、公共区域的管养维护责任,建立日常巡查、养护、维修台账,保证绿化景观完好、道路及公共设施运行正常、场地环境卫生整洁;日常管理须符合盘龙区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容市貌等相关行业标准,及时处理居民合理诉求及各类突发问题。
第三部分 参与人资格要求
本次征集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允许中选后转包、分包给第三方,应征单位须同时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1.主体资格要求: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法定证明文件,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单位名称须与证明文件完全一致,不得使用分支机构、挂靠单位等名义提交申请,经营范围需有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资质。
2.财务状况要求: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承担本项目投资的充足资金能力;须提供 2023 年至 2025 年任意一年的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事业单位需提供近一年的财务状况报告或资信证明文件;成立不满 1 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流动性证明文件;
3.资质信誉要求:
(1)当前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应征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近三年(2023 年 6 月 1 日至今)未骗取中选、未发生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失信黑名单;应征单位须就上述情况作出书面承诺,并对承诺内容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2)近三年(2023 年 6 月 1 日至今),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应征单位须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记录,提供应征截止时间前的查询结果截图,截图内容须清晰完整、可核验查询网址;
(3)近三年(2023 年 6 月 1 日至今),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应征单位须自行在 “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相关记录,提供应征截止时间前的查询结果截图,截图内容须清晰完整、可核验查询网址;
(4)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中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已被移除的除外);应征单位须提供应征截止时间前在上述平台查询的结果截图,截图内容须清晰完整、可核验查询网址;
(5)近三年(2023 年 6 月 1 日至今)无因自身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被终止、纠纷、争议、仲裁或诉讼记录;或虽有相关记录但已妥善解决,且不会影响本项目正常履约;须提供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6)须提供 2023 年至 2025 年任意连续 3 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证明材料需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公章或电子签章,证明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成立不满 3 个月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社保缴费证明,或书面说明相关情况;
4.项目团队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丰富的同类项目运营管理经验,具备中级及以上工程类或园林类专业技术职称;项目团队须配备园林养护、工程维修、安全管理、客户服务等专职人员,所有人员须提供身份证、职称证、资格证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且中标后不得擅自更换核心团队人员;
5.其他承诺要求:
(1)须承诺已知晓并认可本项目服务期限要求及提前终止的风险条款,自行踏勘现场、知晓场地实际情况及周边配套条件,愿意承担因现场踏勘不足或风险认知不足产生的所有后果;
(2)须承诺严格按照提交的方案进行改造及运营,未经街道办事处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调整方案、改变设计效果、降低运营标准;不得以任何理由将本项目的运营权转让、出租、出借给第三方,或与第三方以任何形式合作运营;
第四部分 方案递交要求
(一)递交内容
应征单位须提交完整的响应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商务部分:公司简介、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财务报表、社保缴费证明、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截图、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相关业绩证明、项目团队人员配置情况及人员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资格证明材料;所有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备查;
2.技术部分:详细的整治及运营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项目总体定位、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证明、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运营管理方案、安全管理及应急处置方案、环境保护及扬尘治理方案、文明施工方案、后期管养维护标准及作业流程、施工现场周边环境安全保障方案等;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须科学合理,明确各阶段工作内容、工期安排、质量保障措施,确保项目施工过程安全、有序,尽可能降低对周边居民日常出行及生活的影响;
3.展示文件:方案演示 PPT,投资概算明细、运营模式说明等关键内容,要求内容清晰、重点突出、直观可查;所有展示文件须装订成册,并提交完整的电子版文件(U 盘或光盘存储,确保文件无损坏、可正常打开);
4.承诺书:按附件统一格式提供的各项承诺书,包括但不限于方案使用授权承诺书、认可服务期限及风险条款的承诺书、未串通投标的承诺书、信用承诺书、无重大安全事故承诺书等;所有承诺书须按要求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承诺内容须与本公示要求及实际情况完全一致。
(二)递交方式
所有应征文件须按以下要求密封递交:
1.纸质版文件:应装订成册,正本 1 份、副本 1份,在文件封面标注 “正本”“副本” 字样;需采用密封式包装,包装材料须具有抗破损性能,在封口处加贴密封条,并在所有接缝处加盖应征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包装外层须清晰标注项目名称、应征单位名称、联系方式、“请勿提前启封” 等警示字样;
2.电子版文件:应单独存储在 U 盘或光盘内,与纸质版文件一并密封提交;电子版文件须包含所有纸质版文件的扫描件(PDF 格式,彩色、清晰可辨)、方案 PPT 文件、相关图纸的 CAD 或 PDF 格式文件,确保内容完整、无损坏、可正常读取;
3.递交要求:须由应征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亲自到场递交,递交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在规定的接收时间内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应征文件,街道办事处将拒收或作无效处理。
(三)递交时间及地址
1.方案接收时间:2026 年 7月 21日(周二)上午 9:00 至9:30(北京时间);
2..递交及比选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穿金路 76 号联盟街道办事处主楼 2 楼会议室;
3..本次运营主体征集以征集到的实际方案数量为准,不设最低比选数量。
4.其他要求:应征单位须在规定到场,完成签到及相关身份验证手续;逾期未到达指定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应征资格;参加比选的人员须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和相关授权证明材料,配合现场工作人员核验身份。
第五部分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征集公告的正式发布媒介为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网址为http://www.kmpl.gov.cn;街道办事处对其他网站、社交媒体平台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所有应征信息、补充通知、答疑澄清等相关内容均仅在上述官方网站统一发布,请意向应征单位及时主动查看,自行获取完整的官方公告文件。
第六部分 联系方式
征集人: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联盟街道办事处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穿金路 76 号联盟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郑老师
联系电话:0871-65090863
现场踏勘配合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871-65613733
第七部分 比选标准
比选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街道办事处将根据应征人提交的资料进行综合评判,确定最终运营主体。
1. 投资概况(包括不限于建设投资、运营管理成本、绿化养护成本等)。
2.提升改造情况。
3.运营团队人员配比、绿化养护及保洁人员配置。
4.拟定部分商家品牌。
5.安全防范及应急处置措施。
第八部分 其他事项
1.本次征集活动不收取报名费、投标保证金等任何费用;应征单位需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及提交应征文件相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现场勘查、方案设计、文件编制、差旅费、资料费等,无论应征结果如何,征集人对上述费用均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2.街道办事处保留对所有应征方案进行优化整合的权利;在征集过程中,街道办事处可对应征方案提出合理的优化意见,要求应征单位进行调整;对未中选方案的核心理念及合理内容,街道办事处可在其他方案或项目实施中无偿参考使用;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街道办事处有权终止本次征集活动,且对应征单位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所有应征方案均不符合项目整体规划或提升改造要求;因政府政策调整、规划变更或不可抗力导致项目无法继续进行;本次征集活动终止后,街道办事处可根据实际情况,重新组织征集活动或采用其他方式选择运营主体;
4.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联盟街道办事处所有;本公示的补充通知、答疑澄清文件、相关附件,均为本公示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公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本公示的相关内容与后续补充通知、答疑澄清文件存在不一致,以最后发布的补充通知或答疑澄清文件为准;
5.应征单位提交的所有文件及相关资料均不予退还,由街道办事处统一存档备查;街道办事处将依法对应征单位提交的商业秘密及敏感信息予以保密,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6.现场勘查及方案编制过程中,若应征单位需要了解项目相关的社区居民诉求或其他基础信息,可直接向街道办事处或长青社区工作人员咨询,获取相关书面参考资料;但街道办事处不对参考资料的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应征单位须自行对现场及周边情况进行全面、准确的勘查,测算相关成本,承担因勘查不足导致的所有风险;
7.项目附件:本次公示的响应文件格式,请意向应征单位自行到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的公告发布页面下载查看;附件内容是本次方案征集的重要参考依据,与本公示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应征单位提交的响应文件,须严格按照附件提供的统一格式进行编制。
第九部分 、补充说明
1.本公示内容由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联盟街道办事处根据官方征集公告内容整理编制,公示的最终内容以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正式公告文件为准;
2.所有应征单位在提交方案前,须全面仔细阅读本公示及官方发布的所有附件、补充通知、答疑澄清文件,熟知项目的所有要求及风险条款;提交方案后,即视为认可本公示的所有内容及相关要求;
3.应征单位应自行安排时间,在应征文件递交截止前,对项目进行充分的现场勘查,全面了解场地现状、周边环境、市政配套条件及居民诉求等相关情况,结合自身行业经验,科学合理编制方案,充分考虑各类风险因素,自主决策参与应征事宜;
4.联盟街道办事处保留对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本次征集活动的后续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征集结果、中选方案公示、运营主体确认情况等,均将在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及时发布,请各意向应征单位密切关注网站通知。
附图1
附图2
附件:


响应文件格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