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盘龙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公告(当事人:昆明舒洗洗涤有限公司、李学美、敖玉才)
发布时间:2026-08-10 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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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盘龙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公告
昆明舒洗洗涤有限公司、李学美、敖玉才:
本院于2026年5月13日受理申请人吾茸扎史诉被申请人昆明舒洗洗涤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2026)盘劳人仲字第894号。因审理过程中昆明舒洗洗涤有限公司注销,申请人申请追加李学美、敖玉才为本案共同被申请人,本院于2026年7月24日决定追加李学美、敖玉才为本案共同被申请人。由于本院采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送达本案相关法律文书,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追加被申请人决定书、应诉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书等仲裁文书,本案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和举证期为公告期满的十日内。本院定于2026年9月21日9时15分在昆明市盘龙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第一仲裁庭(地址:昆明市北京路481号408室,联系电话:0871-65618480)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
昆明市盘龙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026年8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