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区社会福利中心关于改造避难间项目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8-18 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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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龙区社会福利中心
关于改造避难间项目的公告
一、购买服务内容
(一)根据养老机构避难间设置的相关标准规范要求,改造四个房间为避难间,包括:火灾报警系统、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火门、防火窗改造、消防器材配备。
(二)经费预算7万元;
二、承接程序
(一)接受报名。社会主体根据公告的条件提出书面承接申请。
(二)实地考察。有意向投标主体于8月19日下午2点统一组织现场实地考察并领取招标文件,考察地点:昆明市盘龙区金尚俊园19栋。
(三)组织评审。评审采取书面评审的形式进行。
三、承接主体资格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的参与条件。
(二)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
四、组织实施
(一)组织实施部门:昆明市盘龙区社会福利中心
地址:昆明市盘龙区金尚俊园19栋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65635007
(二)实施时间:公布之日起实施。请申报承接该项工作的社会主体于2026年8月21日17点前将申报材料送至我单位。我单位将对申报承接主体进行审核和评审。
昆明市盘龙区社会福利中心
2026年8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