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区人民政府金辰街道办事处关于2026-2027年度桶装饮用水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为保障街道办日常办公饮水需求,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金辰街道办事处拟向第三方购买桶装饮用水配送服务,现按照《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金辰街道办事处自行采购管理办法》相关程序,拟通过询价方式选择项目服务单位,特邀请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询价并请提交报价文件。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金辰街道办事处2026-2027年度桶装饮用水采购项目。
2.项目地点:昆明市盘龙区金辰街道办事处办公楼指定楼层,具体地址为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1006号。
3.项目情况:根据《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金辰街道办事处自行采购管理办法》相关程序,拟通过询价方式确定2026年9月至2027年9月桶装饮用水供应服务商。街道现有办公用水量约为每月208桶,全年总计约2496桶,最终结算以街道实际签收数量为准,街道不承诺最低采购量。
二、服务内容
(一)服务期限:本次采购服务期限为12个月,服务期满后,可视供应商服务质量及双方意愿协商续签合同,续签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二)服务范围:供应商负责向金辰街道办事处办公楼指定楼层供应桶装水,并同步回收空桶,双方工作人员现场清点确认数量,签字留存。
(三)服务标准。
1.水质标准:所供饮用水须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和云南省有关标准,供应商须提供近半年内第三方监测报告。
2.规格要求:桶装水规格为18.9L/桶,水桶需为PC材质食品级周转桶,桶身干净整洁、无破损变形、封口完好无损,并提供桶体合格证明。
3.配送要求:供应商在接到街道供水通知后须在12小时内送达到办事处指定地点。遇紧急会议或临时活动需大量用水时,须在2小时内响应并配送。
(四)采购限价。
本次采购设桶装水单价最高限价为10.5元/桶(规格18.9L/桶,含税、含配送费及空桶回收服务费),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此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三、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饮用水生产或销售;
2.持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食品事故记录,须提供书面承诺书;
4.有固定经营场所及配送车辆,须提供书面证明材料;
5.提供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配送服务方案、质量保障方案、售后服务方案及应急预案)
6.报价明细。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交报价明细表,列明桶装水品牌、规格(18.9L/桶)、单价(元/桶,含税及配送费)、预计月供数量及全年预计总价。
四、资料投送
(一)提供纸质响应资料一式三份,所有资料均应装入档案袋并予密封;
(二)响应文件接收方式为:现场投送;
(三)截止时间:2026年9月20日17:00;
(四)投送地点:昆明市北京路1006号502室;
(五)联系电话:0871-65701331。
五、成交原则
本项目采用内控比选,即在满足购买服务文件规定的前提下,采购人根据要求,对供应商的报价、服务方案、履约能力等进行综合评审,确定最优者为中选人。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老师 联系电话:0871-65701331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金辰街道办事处
2026年9月16日
附件:报价文件(模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