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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9151-202609-111824 主题分类: 公示公告
发布机构: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6-09-30 10:43
名 称: 昆明市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开发“盘龙区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系统”询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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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开发“盘龙区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系统”询价函

发布时间:2026-09-30 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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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盘龙区事业单位管理体系全链条建设,昆明市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通过搭建智能化管理平台,构建五大核心功能板块(人才信息数据模块、考核管理模块、岗位管理模块、数据分析与决策支持模块、学习培训模块)实现“覆盖全流程、节点可追溯、异常可预警、整改可闭环”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人事综合管理系统。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服务内容

(一)建立全区百余个事业单位数千名事业人员信息数据库,实现数据集中管理、动态更新与复合筛选。

(二)优化考核、岗位管理全流程,实现线上化、标准化操作,提升人事管理质效。

(三)强化数据分析与运用,为人才队伍建设与管理决策提供数据支撑。

(四)集成线上学习培训管理系统,构建事业人员“培养-考核-使用”一体化服务闭环。

二、服务质量要求

1.系统开发应包含事业单位综合人事管理功能,具体参考《系统功能模块清单》(附件1);

2.系统开发应当符合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商用密码管理条例》和《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22239-2019中三级防护的要求,并做好等级保护和商用密码应用安全评估工作;

3.系统部署环境为政府政务外网,软、硬件系统符合国家信创环境要求;

4.软件系统双方共享知识产权。

三、服务时限要求

供应商需于收到首付款后3个月内完成系统开发部署和验收交付工作,并根据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求的时间、地点提供系统使用的相应培训。

四、承接标准

供应商需依法设立,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体标准如下:

1.持有营业执照及国家认可的资格证书;其他类型的独立主体若依法不需要办理营业执照也可开展经营活动的,需要出具相关证明或说明;

2.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响应文件要求

供应商应按本项目计划要求,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材料3份:

1.项目报价表(需要明细的可单独制作明细表);

2.项目方案;

3.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证明材料;

4.法定代表人提交文件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现场核验;

5.授权代理人提交文件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现场核验;

6.项目配置人员材料;

7.已完成类似工作业绩的,请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8.保密承诺书及无违法违规记录声明。

请有意向供应商按照本函所附的格式文件(附件2),并同以上材料完整密封后,于2026年10月13日17:00前提供至昆明市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该报价应包含完成该项目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不再承担报价项目以外的其他费用支出。

六、评价方式

我局将按单位内控制度要求,对项目报价、项目方案、工作业绩、配置人员等进行综合评价,确定项目承接单位。

联系地址: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481号419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1—65615187、63983091

电子邮箱:511512124@QQ.com

附件:1.系统功能模块清单;

     2.报价函格式文件。

                               

             昆明市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9月30日

附件1:系统功能模块清单

附件2:报价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