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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9151-202609-111839 主题分类: 公示公告
发布机构: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6-09-30 15:35
名 称: 昆明市盘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购买白邑、阿子营所办公用房、办公用地和东华小区秋实里7号3套存量住房面积测绘和价格评估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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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盘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购买白邑、阿子营所办公用房、办公用地和东华小区秋实里7号3套存量住房面积测绘和价格评估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30 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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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盘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购买白邑、阿子营所办公用房、办公用地和东华小区秋实里7号3套存量住房面积测绘和价格评估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因工作需要,昆明市盘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就“购买白邑、阿子营所办公用房、办公用地和东华小区秋实里7号3套存量住房面积测绘和价格评估服务”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

白邑、阿子营所办公用房、办公用地和东华小区秋实里7号3套存量住房面积测绘和价格评估项目。

二、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

三、服务内容及要求

1.对白邑工商所(现单位名称为滇源市场监管所)的办公用房进行面积测绘和价格评估;对白邑工商所(现单位名称为滇源市场监管所)的办公用地进行价格评估。

2.对阿子营工商所(现单位名称为阿子营市场监管所)的办公用房进行面积测绘和价格评估;对阿子营工商所(现单位名称为阿子营市场监管所)的办公用地进行价格评估。

3.对东华小区秋实里7号1单元102、202室和三单元603室进行房屋价格评估和租金评估。

四、供应商资质与技术服务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的采购活动参与条件。

2.具有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贰级及以上《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

3.具有云南省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资质证书》,且拟派往本项目的人员中需配备持有注册测绘师资格证的注册测绘师。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异常经营名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活动。

6.参选评估公司取得贰级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及测绘资质证书。

7.参选评估公司具有良好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以及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以上资料参选评估公司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五、服务费用

最高限价:人民币60,000.00元,供应商的报价应为完成本公告第三条“服务内容及要求”所列所有服务的全部费用(含税金、交通费、食宿费等)的固定总价。

六、报名所需材料

详见公告第四条供应商资质部分要求,需额外提供报价单文件。

七、响应文件递交要求

符合本公告要求的意向单位,应将有关材料和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后装订成册、进行密封,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公章于响应时间截止前完成现场递交。

供应商应对所提供的相应文件真实性负责。若出现弄虚作假,则取消参与资格。

八、报名时间、地点

1.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1日12:00

2.报名地点:昆明市盘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昆明市盘龙区金辰街道天润金碧园7栋),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65175009。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采购方式

1.本项目采购方式为询价采购,评审办法采用最低评标价法。供应商响应文件经询价小组资格审查全部合格后进入比价评审,报价不得高于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 60000.00 元,报价为完成全部服务的固定总价,包含税金、交通费、食宿费、报告编制等全部费用。

2.以资格审查合格的有效响应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最低有效报价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人;若最低报价相同,询价小组结合项目业绩、人员配置择优确定排序。

3.若最低报价明显低于市场合理成本,询价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不能合理解释的,可以否决该响应。

4.成交确认:采购人根据询价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若第一候选人放弃成交资格,可依次顺延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人。

特此公告

昆明市盘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