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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9151-202610-112688 主题分类: 公示公告
发布机构: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6-10-29 16:42
名 称: 昆明市盘龙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关于采购盘龙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技术评审服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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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盘龙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关于采购盘龙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技术评审服务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10-29 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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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昆明市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2020〕9号)及《昆明市盘龙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内部采购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昆明市盘龙区政务服务管理局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对2027年盘龙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技术评审服务择优采购供应商,现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相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采购单位

昆明市盘龙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2027年盘龙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技术评审服务。

2.预算资金:每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技术评审服务费用不超过8000元。请报价单位结合市场实际情况进行合理报价,本单位将按照质优价廉的原则确定服务供应商,最终服务费用按照合同约定单价和服务期内实际评审项目数量据实结算。

3.服务地址:昆明市盘龙区政务服务管理局(昆明市盘龙区锦武路15号)。

4.服务内容:

盘龙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技术评审服务。受委托的中介机构应及时组织专家召开评审会,对项目节能审查内容进行严格评审,评审机构在评审意见中应当明确项目是否符合节能审查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同时明确是否建议出具节能审查意见,并在评审会后按要求提供专家评审意见及组织机构评审意见。

本单位向受委托的中介机构支付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技术评审服务费,以服务期内实际评审项目数量及合同约定单价据实结算,同一个项目只支付一次技术服务费。评审服务费用包含编制评审报告技术服务费、管理费、专家评审费用、企业税金以及完成本次服务工作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5.服务期限:2026年11月—2027年11月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合伙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自行声明)。

四、报名所需材料

1.提供具备该项目经营资格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见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项目方案。至少应包含报价方案、服务方案等。

3.授权情况材料。包括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注明: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系电话、邮箱等);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参加此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上述材料需准备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和电子材料,纸质材料密封完好并加盖公章,以邮寄或直接送达方式提供(邮件封面注明报价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逾期将不再受理。

五、报送时间与地址

1.公告发布期限:2026年10月30日至2026年11月5日

2.报名时间:2026年11月5日17时前

3.报名地址:昆明市盘龙区锦武路15号4楼409办公室(昆明市盘龙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审批科),联系人:胡老师,联系电话:0871-63146295。

昆明市盘龙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2026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