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 www.kmpl.gov.cn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索引号: 015119151-201910-156900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9-10-22 15:22
名 称: 昆明市盘龙区民政局2018年决算公开
文号: 关键字:

昆明市盘龙区民政局2018年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9-10-22 15:22
字号:[ 大 中 小 ]

监督索引号53010300331401000


昆明市盘龙区民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昆明市盘龙区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昆明市盘龙区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根据盘龙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编制全区民政事业的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区各项民政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负责农转非退养居民的管理。

2.贯彻落实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审核、批准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户,指导街道、社区做好低保资金的审核、发放。

3.负责全区社会救助工作。组织社会济困救难的捐赠工作,做好全区社会捐赠款物的管理和使用;负责特困人员供养;负责生活困难人员的定期救助、临时救助和特殊救助对象的救助;负责收养登记、收送弃婴以及流浪乞讨人员救助。

4.负责城市及农村救灾,核查上报灾情,接收、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对灾民给予生活救助和指导灾民开展生产自救工作;为当年冬寒或春荒遇到生活困难的受灾人员提供基本生活救助。

5.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发展社会福利事业的方针政策,指导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负责登记管理全区范围内的社会福利机构,落实福利生产扶持政策。

6.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优待抚恤的政策法规,做好优抚工作;负责革命烈士追认审核的上报;负责评定和调整伤残等级的审核申报;负责革命烈士家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的定抚;负责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的定补;负责义务兵家属优待金的审批和兑现。

7.负责军队退役士兵、复员干部的安置和服务管理;负责盘龙区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军队离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职工的接收安置和服务管理,负责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的管理。

8.负责全区的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建设,并制定具体实施意见。指导全区社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组织建设,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9.负责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和年度检审,监督社会组织的活动,依法查处社会组织的违法行为和非法社会组织。

10.负责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审批和管理。依法查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

11.负责全区辖区内地域调整、命名、更名的审核申报;负责区域内界线的勘定和日常管理,调查和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负责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和报批;负责组织区域内路牌、门牌号码的编制审定和设置;负责建立地名数据库,开展地名信息化服务。

12.负责婚姻登记服务;指导和推广婚姻习俗改革。

13.负责城乡殡葬事业改革和殡葬管理。

14.贯彻执行有关老龄工作的各项法规、规章、决议和决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云南省昆明市老年人权益保护条例》,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负责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和管理。

15.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着眼于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基层民主政治意识得到全面增强

一是从归位入手,还原社区自治面貌。盘龙区探索建立社区“五级治理”工作模式,构建起“区-街道-社区-居(村)民小组-楼栋(户长)”的工作模式,充分发挥了社区自治功能,提高了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积极性,得到民政部的高度认可并在全国社区治理大会上作经验交流;二是以制度建设为保障,全面推进社区治理规范化,从社区减负增效、民主管理、基础设施建设、经费都进行了规范。三是以人员队伍为动力,人员激励机制得到不断完善。创新将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工作年限、学历、职称、年度考核情况、获得荣誉等情况,以积分管理和职级核定的方式,分等级给予绩效奖励,鼓励社区和工作人员创先争优、多劳多得。

盘龙区社区建设先后获得了“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城区”、“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云南省社区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

(二)着眼于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城乡困难居民生活得到全面保障

一是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加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动态管理,实施分类施保、分类管理;二是建立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确保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对象准确、高效、公正认定;三是提高城乡医疗救助水平,实现了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资助城乡低保对象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加大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四是充分发挥临时困难救济、特殊困难救济的作用,对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给予临时困难救济或特殊困难救济;五是完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建立健全救灾工作制度,救灾款物严格审批程序、发放规范到位,救灾资金使用规范、账目清晰,加大救灾物资储备,强化防灾减灾宣传;六是全力推进低保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精准施保”工作目标。

(三)着眼于应对人口老龄化,推动老龄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是落实老年优待工作,发放80岁以上高龄老人补贴,办理《老年人优待证》,坚持节日期间走访慰问困难、空巢、百岁老人;二是开展政府购买服务的“居家养老服务”, 对三无老人、孤寡老人、特困老人等对象开展上门服务;三是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信息化平台建设稳步推进。四是支持和鼓励社会力量开办养老机构,促进养老服务社会化,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的作用不断凸显。

(四)着眼于双拥工作建设,推进双拥工作创新发展。一是完成创建第十届省级双拥模范城申报工作。获得省级双拥模范城荣誉称号。二是统筹做好“军人之家”建设工作。建成区、街道“军人之家”和社区“双拥工作服务站”116家,为退役军人搭建了一个学习交流、排忧解难、互相帮助的沟通平台。三是开展盘龙区新兵回访工作,10月份与武装部共同前往山东、贵州等四省、市开展2018年新兵入伍回访工作。

(五)行政管理、优抚安置、婚姻登记、区划地名、社会福利、慈善等社会事务工作有序推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昆明市盘龙区民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7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

1、 昆明市盘龙区民政局;

2、 昆明市盘龙区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站;

3、 昆明市盘龙区社会福利中心;

4、 盘龙区老年人活动中心;

5、 昆明市盘龙区军队离退休干部小坝休养所;

6、 昆明市盘龙区军队离退休干部茨坝休养所;

7、 昆明市盘龙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昆明市盘龙区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站及昆明市盘龙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为非独立核算单位,其经费收支并入盘龙区民政局本级核算。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盘龙区民政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4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7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4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5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4人。

实有车辆编制8辆,在编实有车辆1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盘龙区民政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23432.3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432.3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长2.81%,主要原因分析:1、部分项目增加,部分项目预算增加;2、养老保险纳入年初预算;3、本年度职工增资。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盘龙区民政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23911.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13.32万元,占总支出的5.91%;项目支出22498.47万元,占总支出的94.0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长9.68%,主要原因分析:1、部分项目增加,部分项目预算增加;2、增加养老保险缴费项目;3、增加定期增资。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盘龙区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13.3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长23.33%,主要原因分析:1、部分项目增加,部分项目预算增加;2、本年度职工增资;3、养老保险纳入本年预算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0.9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9.0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盘龙区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2498.4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长8.92%,主要原因分析:1、部分项目增加,部分项目预算增加;2、军休干部人员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208-02,支出1420.18万元,主要反映民政管理事务的支出。具体项级科目分类如下:

(1)208-02-02,功能科目名称: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0.25万元,主要反映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

(2)208-02-04,功能科目名称:拥军优属,支出84.13万元,主要反映拥军优属支出;

(3)208-02-05,功能科目名称:老龄事务,支出290.46万元,主要反映老龄事务支出;

(4)208-02-06,功能科目名称:民间组织管理,支出24.17万元,主要反映民间组织管理支出;

(5)208-02-07,功能科目名称: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支出42.13万元,主要反映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支出。

(6)208-02-08,功能科目名称: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支出542.17万元,主要反映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支出。

(7)208-02-99,功能科目名称: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支出436.87万元,主要反映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

2、208-08,支出5035.71万元,主要反映抚恤事务的支出。具体项级科目分类如下:

(1)208-08-01,功能科目名称:死亡抚恤,支出793.30万元,主要反映死亡抚恤支出;

(2)208-08-02,功能科目名称:伤残抚恤,支出1335.84万元,主要反映伤残抚恤支出;

(3)208-08-03,功能科目名称: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支出229.37万元,主要反映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支出;

(4)208-08-05,功能科目名称:义务兵优待金,支出615.14万元,主要反映义务兵优待金支出;

(5)208-08-99,功能科目名称:其他优抚支出,支出2062.06万元,主要反映其他优抚支出。

3、208-09,支出13059.86万元,主要反映退役士兵安置的支出。具体项级科目分类如下:

(1)208-09-01,功能科目名称:退役士兵安置,支出308.49万元,主要反映退役士兵安置支出;

(2)208-09-02,功能科目名称: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支出12714.06万元,主要反映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支出;

(3)208-09-03,功能科目名称: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支出23.71万元,主要反映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支出。

(4)208-09-04,功能科目名称:退役士兵管理教育,支出13.60万元,主要反映退役士兵管理教育支出。

4、208-10,支出2301.49万元,主要反映社会福利事务的支出。具体项级科目分类如下:

(1)208-10-01,功能科目名称:儿童福利,支出234.31万元,主要反映儿童福利支出;

(2)208-10-02,功能科目名称:老年福利,支出1625.73万元,主要反映老年福利支出;

(3)208-10-04,功能科目名称:殡葬,支出125.88万元,主要反映殡葬支出;

(4)208-10-99,功能科目名称:其他社会福利支出,支出315.57万元,主要反映其他社会福利支出。

5、208-15,支出62.47万元,主要反映自然灾害生活补助支出。具体项级科目分类如下:

(1)208-15-01,功能科目名称: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支出40万元,主要反映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支出;

(2)208-15-02,功能科目名称:地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支出22.47万元,主要反映地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支出。

6、208-20,支出25.91万元,主要反映临时救助的支出。具体项级科目分类如下:

(1)208-20-02,功能科目名称: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支出25.91万元,主要反映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

7、208-21,支出4.66万元,主要反映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支出。具体项级科目分类如下:

(1)208-21-01,功能科目名称: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支出4.66万元,主要反映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8、208-25,支出29.57万元,主要反映其他生活救助的支出。具体项级科目分类如下:

(1)208-25-01,功能科目名称:其他城市生活救助,支出28.60万元,主要反映其他城市生活救助。

(2)208-25-02,功能科目名称:其他农村生活救助,支出0.97万元,主要反映其他农村生活救助。

9、208-99,支出2万元,主要反映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具体项级科目分类如下:

(1)208-99-01,功能科目名称: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支出2万元,主要反映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0、210-14,支出96.11万元,主要反映优抚对象医疗支出。具体项级科目分类如下:

(1)210-14-01,功能科目名称: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支出94.87万元,主要反映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支出;

(2)210-14-99,功能科目名称:其他优抚对象医疗支出,支出1.24万元,主要反映其他优抚对象医疗支出。

11、229-60,支出460.51万元,主要反映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具体项级科目分类如下:

(1)229-60-02,功能科目名称: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支出460.51万元,主要反映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盘龙区民政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404.9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88%。与上年对比增长9.6%,主要原因分析:1、部分项目增加,部分项目预算增加,定期增资,增加养老保险缴费项目;2、养老保险纳入本年预算支出、工作人员工资增加增大支出;3、军休干部人员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076.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59%。主要用于民政管理事务的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抚恤事务支出、退役士兵安置的支出、社会福利事务的支出、自然灾害生活补助支出、临时救助支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其他生活救助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2.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1%。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优抚对象医疗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116.4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主要用于住房改革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盘龙区民政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04万元,支出决算为3.87万元,完成预算的54.9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62万元,完成预算的89.6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25万元,完成预算的8.33%。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1、车辆报废,减少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2、接待次数减少,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1.96万元,下降33.5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71万元,下降32.1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25万元,下降49.1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1、车辆报废,减少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2、接待次数减少,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62万元,占93.54%;公务接待费支出0.25万元,占6.4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6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62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流浪救助、救灾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25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2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付盘龙区机关食堂接待餐费及接待珠海市民政局到盘龙区学习支出发生的接待费。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盘龙区民政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2.6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长5.02%,主要原因分析:部分日常支出增加资金投入。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支出。以保障机构运行。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昆明市盘龙区民政局资产总额7777.2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020.21万元,固定资产2702.8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54.2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739.9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7.2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17.22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7777.23

5020.21

2702.82

2037.16

225.51


440.15



54.2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2.1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8.8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3.3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2.1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50)。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昆明市盘龙区民政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反映行政区划界线勘定、维护,以及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支出。

2、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反映开展村民自治、村务公开等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的支出。

3、社会福利:反映社会福利事务支出。

4、退役安置:反映用于退役士兵的安置和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及管理机构的支出。

5、拥军优属:反映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支出。

6、死亡抚恤: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抚恤费。

7、最低生活保障:反映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支出。

8、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反映用于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方面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10300331401111

昆明市盘龙区民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