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10300138101000
第一部分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局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 项目支出概况
十一、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十二、 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十三、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十四、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局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负责国有企业改革审批管理,组织实施国有企业改制和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立;负责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按规定进行资产处置和产权变动事项的审批,负责组织产权界定,产权纠纷调处,资产评估,资产清查等工作;负责区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负责区属国有企业资产评估的核准及备案,负责区属国有企业管理的相关工作。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 认真按时完成2017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编报工作;
2、 做好2018年拟购买资产的前期评估认证及报告上报工作;
3、 及时处理相关单位申请购买和调剂办公用房的报告,提出解决和处理建议
4、 做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工作及2019年度行政事业单位新增资产配置计划编制工作
5、 根据盘龙区实际,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积极开展区属国有企业改革相关工作。
6、 开展2018年国有资本收益预算编制工作;开展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缴工作;定期召开企业经营分析会和财务总监工作会。
7、 继续抓好经营目标考核,下达年度区属国有企业绩效目标分类考核任务。按月对各企业经营目标考核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及时了解掌握各企业指标完成情况及存在问题,研究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实现动态监控,适时追踪。
8、 加强各企业财务管理和财务监督,强化企业风险防范机制,促进财务总监进一步提高履职水平。
9、 开展国有企业会计报表审计和绩效评价工作,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和绩效评价工作。
10、 组织开展各企业财务管理、人事薪酬管理等内部审计和专项检查工作。
二、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局(本级)。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局(本级),属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局长由昆明市盘龙区财政局局长兼任,设副局长1名(副科级),所需人员编制在区财政局机关内部调剂使用。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盘龙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20798.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798.1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24963.99万元对比减少4165.86万元,主要原因是对区属国有企业的注资减少及派出所及社区办公用房购置经费的减少所致。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20798.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项目支出20798.13万元,占总支出的10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24963.99万元对比减少4165.86万元,主要原因是对区属国有企业的注资减少及派出所及社区办公用房购置经费的减少所致。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0万元。与上年0万元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为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局实有人员及车辆编制 为0,所需人员编制在区财政局机关内部调剂使用。所以无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798.13万元。与上年24963.99万元对比减少4165.86万元,主要原因是对区属国有企业的注资减少和派出所及社区办公用房购置经费的减少所致。具体项目开支如下:一般公共服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5155.17万元,主要用于增加区国管公司注册资本、国资业务工作经费、派出所及社区办公用房购置。公共安全支出-其他公安支出2100万元,主要用于派出所及社区办公用房购置。教育支出-其他教育支出50万元,主要用于增加区教投公司注册资本。城乡社区支出-其他城乡社区支出3165.04万元,主要用于增加区国管公司注册资本、市政公共基础配套设施建设资金。年末结转和结余327.92万元。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470.2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22197.89万元对比减少1727.68万元,主要原因是对区属国有企业的注资减少和派出所及社区办公用房购置经费的减少所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201类)财政事务(06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项)支出15155.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04%。主要用于增加区国管公司注册资本、国资业务工作经费、派出所及社区办公用房购置;
2. 公共安全(204类)公安(02款)其他公安支出(99项)支出21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26%。主要用于派出所及社区办公用房购置;
3. 教育支出(205类)其他教育支出(99款)其他教育支出(99项)支出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4%。主要用于增加区教投公司注册资本;
4. 城乡社区支出(212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99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99项)支出3165.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46%。主要用于增加区国管公司注册资本、市政公共基础配套设施建设资金;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局局长由昆明市盘龙区财政局局长兼任,设副局长1名(副科级),所需人员编制在区财政局机关内部调剂使用。实有人员编制 0人,离退休人员0人。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所以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0万元对比无变化。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局资产总额25400.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1600.4万元,固定资产380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359.6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341.5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25400. 4 | 21600. 4 | 3800 | 3800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与上年0万元相比无变化。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局(本级),属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局长由昆明市盘龙区财政局局长兼任,设副局长1名(副科级),所需人员编制在区财政局机关内部调剂使用。
六、 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盘龙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2019102310240018620191023021312390
监督索引号5301030013810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