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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9151-201910-157695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9-10-24 15:03
名 称: 昆明市盘龙区司法局2018年度决算公开
文号: 关键字:

昆明市盘龙区司法局2018年度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9-10-24 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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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10300131501000

附件3

昆明市盘龙区司法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昆明市盘龙区司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盘龙区司法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盘龙区司法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盘龙区司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昆明市盘龙区司法局是盘龙区人民政府主管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工作内容包括人们调解工作、社区矫正工作、法制宣传工作、公证律师工作和法律援助工作。1980年11月6日成立之初为昆明市盘龙区司法科,1984年10月15日盘龙区司法科更名为盘龙区司法局。盘龙区司法局独立核算。下设机构昆明市中衡公证处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独立核算。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2018年度昆明市盘龙区司法局重点工作:一、加强人民调解工作,以矛盾纠纷化解为主线,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二、扎实开展“民主法治社区村”创建工作,不断深化法律“七进”工作,三、逐步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覆盖面。四、进一步提升特殊人群服务管控水平。五、完善律师参与处理信访工作长效机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盘龙区司法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盘龙区司法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5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人)。

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9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盘龙区司法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1044.2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44.2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长24%,主要原因分析法律援助经费增长10%,由于法律援助案件数量逐年增加,人民调解经费增加14%,2018年增加了部分领域的人民调解业务。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盘龙区司法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1051.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1.35万元,占总支出的49%%;项目支出530.51万元,占总支出的5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长29%,主要原因分析由于2018年法律援助案件数量逐年增加,新增了部分领域的人民调解业务。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盘龙区司法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9.0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长5%主要原因分析2018年我局新增辅助人员10名,用能人数增加,导致水费、电费、电话费有所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5.1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4.8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盘龙区司法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30.5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长8%,主要原因分析2018年法律援助案件数量逐年增加,新增了部分领域的人民调解业务。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基层司法业务工作经费252.55万元,用于人民调解工作及社区矫正工作。法制宣传工作经费33.2万元,用于法制宣传材料印制,展板制作及宣传活动等费用。法律援助工作经费98万用于兑现法律援助办案补助及相关法律援助工作经费开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盘龙区司法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51.8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29%,主要原因分析由于2018年法律援助案件数量逐年增加,新增了部分领域的人民调解业务。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1051.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51.86%。主要用于人民调解工作128万元,社区矫正工作153万元,法律援助工作98万元,法制宣传工作33.2万元,律师公证工作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盘龙区司法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88万元,支出决算为1.56万元,完成预算的26.5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56万元,完成预算的26.5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现有一辆车辆为中型客车,使用率不高。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0.72万元,增长4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75万元,增长4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3万元,增长/下降1%。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2018年车辆进行了两次修理。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6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6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56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法制宣传工作,社区矫正工作(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盘龙区司法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9.09万元,与59.0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长5%主要原因分析2018年我局新增辅助人员10名,用能人数增加,导致水费、电费、电话费有所增加(相关使用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盘龙区司法局资产总额478.2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65.44万元,固定资产212.8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2.5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减少)24.6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9.97项,账面原值9.97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478.25

265.44

212.81

0

62.98

0

149.83

0

0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6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法治宣传工作:把宪法中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在人民群众中得到广泛普及,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观念,增强人民群众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监督索引号53010300131501111

昆明市盘龙区司法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20191024114925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