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2019年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编制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以下简称“盘龙区环保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属正科级。根据《中共昆明市盘龙区委办公室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盘办发〔2010〕13号)设立。盘龙区环保局内设4个机构,包括综合科、监督管理与污染控制科(加挂行政审批科牌子)、自然生态与城市环境保护科、政策法规与宣传教育科,机关行政编制 5 名,其中,局长1名(正科级)、副局长2名(副科级)。2019年8月22日经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研究,根据《中共昆明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组建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分局的通知》(昆编〔2019〕23号)、《昆明市盘龙区机构改革方案》,将区环境保护局的职责,以及区发改局的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职责,区国土分局的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职责,区水务局的编制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滇池流域外水环境保护职责,区农林局的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职责等进行整合后,组建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作为市生态环境局的派出机构。并将原盘龙区环境保护局人员按照“人随事走”的原则转隶到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截止2019年12月末,部门在职实有46人,其中行政人员1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21人,非参公事业人员13人。
(二)部门职能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作为市生态环境局的派出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为属地党委和政府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提供支持,强化现场生态环境执法监督,现有生态环境保护许可等职能上交市级生态环境部门,在市级生态环境部门授权范围内依法承担部分生态环境保护许可具体工作。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具体职责按照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职责执行。具体如下:
(1)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地方性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全市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组织拟订地方性生态环境标准草案,制定地方性生态环境技术规范。
(2)负责全市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牵头指导全市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有关跨辖区的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市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3)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减排目标的落实。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承担对县(市)区党政“一把手”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绩考核的工作。监督实施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确定大气、水等纳污能力,按省级确定的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和目标,监督检查各地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
(4)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负责编制本级生态环境部门的资金预决算,参与全市生态环境保护资金安排计划的提出。负责监督和管理辖区内生态环境部门的资金、固定资产及财务收支活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辖区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6)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制定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开展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7)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拟订有关政策、规划、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牵头负责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和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及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8)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受市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照规定审查重大开发建设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9)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制定生态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拟订有关标准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实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执法监测。组织对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建设和管理生态环境监测网和生态环境信息网。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生态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定期发布重点区域和流域环境质量状况。
(10)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拟订实施市级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规划和政策。
(11)组织开展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组织协调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根据授权对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进行督察。配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12)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和监督活动。查处重大生态环境违法问题。负责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13)负责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和科技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方案,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指导绿色创建工作。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组织生态环境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14)开展生态环境对外合作交流,研究提出对外生态环境合作中有关工作的建议,组织协调州(市)间和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合作,组织协调有关生态环境国际条约的履约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生态环境事务,参与对外生态环境治理和科技交流有关工作。
(15)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统一行使生态保护和城乡各类污染物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建设美丽春城。
(三)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结合部门职能职责,将2019年度主要工作目标任务层层落实分解到各处室,严格要求,明确责任,规范管理,圆满完成了2019年的工作任务。
详见附件2部门职能分解及2018年度工作完成情况表。
(四)部门管理制度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为规范本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内部控制机制,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建立设计规范、运行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保证单位经济业务安全稳健运行,从部门业务管理多方面,分别编制了内部控制基本制度、预算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收支管理内部控制制度、采购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国有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建设项目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合同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经费支出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内部控制制度,编制的内控制度与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部门管理工作现状相适应,各科室均严格按照制度执行相关职能职责。
(五)部门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1.部门资金来源
根据《昆明市盘龙区财政局关于下达盘龙区2019年部门预算的批复》(盘财〔2019〕1号)文件,批复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部门预算资金1680.47万元,其中:其他一般预算收入1637.97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42.5万元。年中调整预算金额为1654.25万元,结余结转73.63万元,本年部门实际预算收入为1727.88万元。
2.资金使用情况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2019年决算总数为1727.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9.45万元(人员经费686.03万元,日常公用经费93.42万元),项目支出897.84万元,年末结余50.59 万元,预算执行率达100%。
(六)政府采购情况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2019年部门整体政府采购计划金额为132.64万元,其中:
①基本支出采购8.44万元;
②项目支出采购124.2万元。
实际政府采购共计支出229.37万元。包括:
①采购设备类项目1.09万元;
②采购服务类项目228.28万元。(其中“昆明市松华坝水源区有机农业土壤修复关键技术与应用示范项目”因任务下达时盘龙区部门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已经结束,故而该项目未能列入2019年初部门政府采购预算中)
(七)固定资产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共计1555.6万元。其中包括:
①房屋及构筑物60.04万元;
②通用设备117.26万元;
③专用设备1355.73万元;
④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22.57万元。
二、绩效目标
(一)部门总目标
1.预算申报绩效目标和指标情况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根据年初预算制定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其总体绩效目标为:
(1)严格总量控制,强化节能减排,做好行政审批。进一步强化对第四、第五水质净化厂的督查和运营监管,确保减排工作如期完成。提升审批服务质量、办事效率,按服务承诺制要求,提高人民群众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满意率。继续加大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工作力度。2019年底前全面完成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工作。
(2)组织开展环保宣教活动,组织全区十二个街道开展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文明建设、改善环境质量、推动绿色发展的良好氛围。深入开展“绿色创建”,确保创成“绿色学校”3—4所,“绿色社区”1—2个,并在现有“绿色学校、社区、基地”中,打造1—2个亮点示范单位。做好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等日常工作,并尝试创新在我局信息公开网站上公示被处罚单位信息。
(3)完成省市区三级下达的环境保护目标任务,统一监督管理全区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弃物、危险废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饮用水源地“一源一档”。持续强化辐射监管,维护辐射环境安全;加强环境监管,继续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确保重点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标准的同时完善污染源监管档案建设。
(4)开展违法排污行为整治网格化巡查工作、水源保护区环境综合整治督查工作、河道月检巡查工作、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环境保护信访投诉调查处理工作、《环境监察执法证》环境监察业务轮训、中央环保督察工作;完成本年度罚没收入任务,使辖区内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提升;2019年实际工作中畅通信访热线,保护群众环境权益;认真开展环境信访查处工作认真开展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环境问题“回头看”。
(二)部门项目具体计划目标
1.加强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核发工作,确保辖区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
2. 2019年通过污染减排及行政审批工作的实施,实现水污染物的消减,市级下达污染物削减任务完成率100%;对所有排污许可证实行一年一检,大证五年换发一次,年检率达100%。做好日常核发和换发工作。加强监督,2019年度昆明市下达盘龙区的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率达100%。
3.加强对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治理和厂区扬尘控制,提高大气环境监测能力,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确保完成2019年度市级下达的大气环境质量目标任务。
4. 巩固我区固体废物处置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总量控制等已达标各项创模指标成果,防止已达标指标出现反弹。
5.大力开展环境保护主题活动,大力宣传生态文明理念,提高公众对创模工作的知晓率和对城市环境保护的满意率。
6.组织、指导辖区中小学校、社区、单位开展各级“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环境教育基地和国际生态学校的申报与创建,督促已创成的各级学校、社区、单位做好巩固、提高及复核工作,倡导、实践节能减排的绿色生产生活方式。
7.做好全部6块显示屏的运维工作,使之正常显示噪声值等环境信息,全年正常运行。
8.确保实验室各项设备正常运行,检验检测能力不少于现有的68项,设备完好率大于90%。
9.冷水河沿岸村庄、牡羊河(阿子营段)沿岸村庄截污工程项目顺利实施,确保松华坝水库水源保护区的可持续发展。
10.2019年度按计划完成的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工作工作任务;完成2019年度饮用水源保护区“一源一档”建设(第一批次)相关工作。
11.强化对第四、第五水质净化厂的督查和运营监管,落实好减排措施,确保减排工作如期完成。
12.开展第二次污染源调查工作,摸清盘龙区各类污染源基本情况,了解污染源数量、结构和分布状况,建立健全盘龙区重点污染源档案、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和环境统计平台。
三、评价思路和过程
(一)评价思路
确认当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的绩效目标→梳理部门内部管理制度及存量资源→分析确定当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的评价重点→构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二)评价目的
通过收集部门(单位)基本情况、预算制定与明细、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及组织架构等信息,分析部门(单位)资源配置的合理性及中长期规划目标完成与履职情况,总结经验做法,找出预算绩效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提出改进建议,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4年修订)
2.《云南省省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云财预〔2015〕295号)
3.《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市本级财政支出绩效2019年重点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4.《昆明市本级部门预算绩效自评管理暂行办法》(云财评审〔2018〕8号)
5.《昆明市盘龙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区级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盘财绩〔2020〕1号)
6.《盘龙区区级部门预算绩效自评管理暂行办法》
7.《中共昆明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组建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分局的通知》(昆编〔2019〕23号)
8.《盘龙区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
9.《盘龙区2019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10.《2019年昆明市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方案》
11.《全国环境宣传教育纲要(2016-2020)》
12.《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得通知》(昆政办〔2018〕16号)
13.其他相关依据文件
(四)评价对象及评价时段
1.评价绩效评价对象: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和资产运行,以及涉及到的职责履行、履职效益等绩效情况。
2.绩效评价时段
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
四、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1.评价结果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为96.5分,评价结果为“优”。具体得分情况如表1:
表1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情况表
一级指标 | 指标分值 | 评价得分 | 得分率 |
部门决策 | 35 | 32.5 | 92.86% |
部门管理 | 20 | 20 | 100% |
部门产出 | 21 | 21 | 100% |
部门效果 | 24 | 23 | 95.83% |
合 计 | 100 | 96.5 | 96.5% |
2.主要绩效
2019年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监督管理全区环境保护工作。辖区内的大气、土壤、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整体绩效水平为“优”。
共计完成了31个城市更新改造项目施工工地的大气污染防治检查任务;共出动洗路车及洒水车10900多辆次,安排21000多人次清洗交通隔离栏,完成394190多万平方米主次道路洒水降尘和道路冲洗工作;完成12个网格点的日常巡查工作;不断强化对滇池流域内河道巡查,截至目前累计巡查河道72条次,已出动执法人员180人次;开展排污许可证年检工作,其中年检168家,换证24家,经营单位变更9家;完成4个学校、3个社区的申创培训和验收工作;完成共计22个断面的监测采样,获得水环境监测数据2088个,采集雨样27次,完成监测数据324个;开展松华坝水源保护区土壤污染监测,监测共计50个监测采样点;积极开展各类环保宣传活动,辖区内环境宣传知晓率达100%;集中式饮用水原地水质达标率为100%;空气质量优良率较上一年有所提升;全区共计完成COD削减21592.57吨、氨氮削减1641.49吨;区域环境不断提升,辖区内社会群众投诉信访办结率达100%,群众满意度达93.33%。
(二)具体绩效分析
表2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部门整体支出
绩效评价指标得分表
一级 | 指标权重 | 二级 | 指标权重 | 三级指标 | 指标权重 | 得分 |
A部门决策 | 35% | A1部门目标 | 12 | A11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的明确性与合理性 | 2 | 2 |
A12年度工作目标的明确性与合理性 | 2 | 1 | ||||
A13年度工作计划与年度工作目标的一致性 | 2 | 1 | ||||
A14绩效目标合理性 | 3 | 3 | ||||
A15绩效指标明确性 | 3 | 2.5 | ||||
A2部门职能 | 10 | A21部门职能的明确性与科学性 | 1 | 1 | ||
A22年度工作目标与部门职能的适应性 | 4 | 4 | ||||
A23年度具体工作与部门职能的匹配性 | 4 | 4 | ||||
A24部门内设科室及下属单位职责的明确性 | 1 | 1 | ||||
A3资源配置 | 13 | A31基本支出预算合理性 | 2 | 2 | ||
A32项目支出预算合理性 | 4 | 4 | ||||
A33人力资源投入合理性 | 2 | 2 | ||||
A34办公资源投入合理性 | 2 | 2 | ||||
A35重点项目资源分配合理性 | 3 | 3 | ||||
B部门管理 | 20% | B1预算管理 | 7 | B11基本支出预算执行率 | 1 | 1 |
B12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 | 4 | 4 | ||||
B13“三公经费”控制率 | 1 | 1 | ||||
B14预算调整情况 | 1 | 1 | ||||
B2财务管理 | 6 | B21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及执行情况 | 1 | 1 | ||
B22资金使用合规性 | 4 | 4 | ||||
B23财务监控的有效性 | 1 | 1 | ||||
B3人力资源管理 | 2 | B31在职人员控制率 | 1 | 1 | ||
B32人力资源管理执行情况 | 1 | 1 | ||||
B4资产管理 | 2 | B41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性及执行情况 | 1 | 1 | ||
B42固定资产在用率 | 1 | 1 | ||||
B5业务管理 | 3 | B51业务管理制度健全性及执行情况 | 1 | 1 | ||
B52政府采购规范性 | 1 | 1 | ||||
B53监督考核情况 | 1 | 1 | ||||
C部门产出 | 21% | C1产出数量 | 13 | C11污染防治工作完成情况 | 5 | 5 |
C12创建省、市级绿色社区、学校数 | 4 | 4 | ||||
C13全年监测工作完成量 | 4 | 4 | ||||
C2产出质量 | 5 | C21环境宣传知晓率 | 2 | 2 | ||
C22考核验收通过率 | 3 | 3 | ||||
C3产出时效 | 3 | C31任务完成及时率 | 3 | 3 | ||
D部门效果 | 24% | D1生态效益 | 8 | D11集中式饮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 3 | 3 |
D12空气质量提升率 | 3 | 3 | ||||
D13重点污染物削减有效性 | 2 | 2 | ||||
D2社会效益 | 6 | D23区域环境提升性 | 3 | 3 | ||
D22投诉信访办结率 | 3 | 3 | ||||
D3满意度 | 4 | D31受益群众满意度 | 4 | 3 | ||
D4部门可持续发展 | 6 | D41队伍建设情况 | 2 | 2 | ||
D42信息共享、公开情况 | 2 | 2 | ||||
D43长效管理创新情况 | 2 | 2 | ||||
总 分 | 100 | 100 | 96.5 | |||
A部门决策
A1部门目标
A11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的明确性与合理性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依据部门职能,并《盘龙区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根据文件要求,明确了各科室中长期工作目标,且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的工作内容均与规划相适应,故A11指标得分2.00分。
A12年度工作目标的明确性与合理性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根据部门职能和“十三五”规划年确定了2019年度工作计划,对各项事业进行了目标设定。但其设定的部分工作目标无法量化,设定的工作目标不够明确和具体。故A12指标扣权重分50%,得1.00分。
A13年度工作计划与年度工作目标的一致性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2019年度工作计划均仅列出部门工作任务,并未对部门全部工作设定详细工作计划。故A13指标扣权重分50%,得1.00分。
A14绩效目标合理性
根据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2019年度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显示,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设置的绩效目标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与部门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相一致。故A14指标得分为满分3.00分。
A15绩效指标明确性
根据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2019年度申报的《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且绩效指标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对应,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匹配,但细化分解后的具体的工作任务未并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故A15指标扣权重分0.50分,得2.50分。
A2部门职能
A21部门职能的明确性与科学性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有明确的“三定方案”,《昆明市盘龙区环境保护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昆政办通〔2010〕125号)、以及《关于组建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分局的通知》(昆编〔2019〕23号)文件。上述文件均对其部门职能进行了明确规定,部门职能明确、设定依据充分。故A21指标得满分1.00分。
A22年度工作目标与部门职能的适应性
根据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2019年度所设定的部门目标与部门职能相适应,并按照各科室对其职能范围内所有项目制定工作计划和目标。故A21指标得满分4.00分。
A23年度具体工作与部门职能的匹配性
2019年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年度工作计划均按照部门各科室制定的年度工作计划中进行汇总,年度各类具体工作与其“三定方案”中的职能进行匹配,且各项职能工作均有具体工作支撑。故A23指标得分为满分4.00分。
A24部门内设科室及下属单位职责的明确性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内设科室均按照“三定方案”,对明确其职能职责,下辖的昆明市盘龙区环境保护监测站(加挂昆明市盘龙区辐射环境监测站牌子)及昆明市盘龙区环境监察大队两个单位职责界定明确。故A24指标得分为满分1.00分。
A3资源配置
A31基本支出预算合理性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按照基本预算标准进行编制,如实核定人员基数。故A31指标得分为满分2.00分。
A32项目支出预算合理性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在进行项目经费预算时,首先由各科室根据往年工作开展情况和预测年度预计情况进行详细预算报给财务处,由财务人员根据政府财政科目进行归集分类,报党组理事会审议通过后上报财政。且项目预算编制均有政策支持,部门预算依据充分、各类项目设立符合资金使用范围。故A32指标得分为满分4.00分。
A33人力资源投入合理性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2019年部门在职职工46人,其中:公务员11人,工勤人员1人,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1人,事业人员13人,通过实地调研核查单位工作人员的充足情况,并在访谈过程中了解到,部分工作人员表示工作量确实很大,但基本能在工作时间内正常完成。截至目前人力资源投入相对合理。故A33指标得分为满分2.00分。
A34办公资源投入合理性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2019年办公资源经费保障充足,现有办公用房、办公用品等办公配置均能满足部门日常工作需求。故A34指标得分为满分2.00分。
A35重点项目资源分配合理性
2019年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以改善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深化生态文明建设,强化环境执法监管,标本兼治,综合施策,持续加大环境保护力度,环境质量得到积极改善。对本年度重点项目资源分配适当倾斜,确保本年度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支出能够保障重点项目的顺利实施,全面完成当年工作目标任务。故A35指标得分为满分3.00分。
B部门管理
B1预算管理
B11基本支出预算执行率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2019年调整后基本支出预算总额为786万元,年度决算总额为779.45万元,基本支出预算执行率为99.17%。根据评分标准,则B11指标得分为满分1.00分。
B12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2019年调整后项目支出预算总额为941.88万元,年度决算总额为897.84万元,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为95.32%。根据评分标准,则B12指标得分为满分4.00分。
B13“三公经费”控制率
2019年市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73万元、公务接待费0.14万元,全年“三公经费”共计4.87万元,比较2018年“三公经费”5.16万元,则“三公经费”控制率为94.38%。根据评分标准,B13指标得分为满分1.00分。
B14预算调整情况
2019年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根据年中预算执行情况及时申请预算调整并按规定进行预算调整。根据评分标准,则B14指标得分为满分1.00分。
B2财务管理
B21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及执行情况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从部门业务管理、资金使用等多方面,分别编制了内部控制基本制度、预算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收支管理内部控制制度、采购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国有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建设项目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合同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经费支出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内部控制制度。故B21指标得满分1.00分。
B22资金使用合规性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部门整体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具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资金使用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未发现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发生。故B22指标得满分4.00分。
B23财务监控的有效性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按照部门预算管理、收支管理、采购管理等内部控制流程,有效监督部门资金使用情况,并定期上报资金使用情况,根据实际情况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对专项资金进行审计。故B23指标得满分1.00分。
B3人力资源管理
B31在职人员控制率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2019年编制人数51人,在职人数为46人,在职人员控制率为90.2%。故B31指标得满分1.00分。
B32人力资源管理执行情况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制定的内部控制制度中包括了在编、派遣、临时员工的管理,也同时包括招聘、培训、工资发放及考核制度。故B32指标得满分1.00分。
B4资产管理
B41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性及执行情况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按照《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国有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对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进行规范和加强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故B41指标得分为满分1.00分。
B42固定资产在用率
截至2019年年末,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固定资产总值为1555.6万元,实际在用固定资产价值1555.6万元,固定资产在用率达100%。根据指标评分标准,B42指标得分为满分1.00分。
B5业务管理
B51业务管理制度健全性及执行情况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各项业务工作均有相应的政策文件,未发现有违反业务管理制度的情况。故B51指标得分为满分1.00分。
B52政府采购规范性
2019年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政府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简称“政府采购法”)、财政部74号令《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委托代理机构进行了相应的招投标工作,均顺利开标确定中标单位。采购程序均上报上级部门审批,集中采购的项目档案资料规范、齐全,分散采购项目资料规范留存管理。故B52指标得分为满分1.00分。
B53监督考核情况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分别从预算管理、收支管理、采购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建设项目管理、合同管理等多方面制定了内控制度管理流程及其相应制度,对部门决策、执行全过程监督考核,覆盖部门的各种经济业务和事项。故B53指标得满分1.00分。
C部门产出
C1产出数量
C11污染防治工作完成情况
2019年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污染防治工作完成了31个城市更新改造项目施工工地的大气污染防治检查任务;完成一、二级道路每日机械化冲洗除尘2次、每日洒水4次,交通隔离栏(护栏)每2天清洗1次,共出动洗路车及洒水车10900多辆次,安排21000多人次清洗交通隔离栏,完成394190多万平方米主次道路洒水降尘和道路冲洗工作,用水量222621多吨;完成12个网格点的日常巡查工作;不断强化对滇池流域内河道巡查,严肃查处违法行为,推进九湖流域环境监察工作。除按照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盘政办通〔2016〕25号关于《盘龙区入滇河道联动巡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还按照市局要求,执行每周至少巡查1条河道的要求,并及时将照片及巡查情况上报上级部门。截至目前累计巡查河道72条次,已出动执法人员180人次。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开展排污许可证年检工作,其中年检168家,换证24家,经营单位变更9家。故C11指标得分为满分5.00分。
C12创建省、市级绿色社区、学校数
2019年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深入开展“绿色创建”,完成4个学校(包括:昆明市盘龙区云南示范大学附属俊发城实验小学、昆明市盘龙区滇源中心学校、昆明市盘龙职业高级中学、盘龙区古幢小学)以及3个社区(联盟社区、滇源社区、阿子营社区)的申创培训和验收工作。故C11指标得分为满分4.00分。
C13全年监测工作完成量
2019年完成辖区内地表水水质现场监测、采样、实验室项目分析工作。共完成9次市控2个断面、7个水库(小坝塘)以及牧羊河、冷水河、盘龙江上共计22个断面的监测采样,完成地表水、小坝塘、水库全项目分析,共获得水环境监测数据2088个;共采集雨样27次,完成监测数据324个;开展松华坝水源保护区土壤污染监测,监测共计50个监测采样点,监测项目为理化指标10项(pH、阳离子交换量、有机质、全氮、碱解氮、有效磷、速效钾、缓效钾、交换性镁、有效态锌),无机指标8项(汞、镉、砷、铅、铬、钒、铜、镍),有机指标2项(六六六、滴滴涕)。故C13指标得分为满分4.00分。
C2产出质量
C21环境宣传知晓率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积极开展“元宵节暨扫黑除恶”、“关爱山川河流暨学雷锋”宣传活动,精心组织“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六·五”环境日、“守护昆明蓝天,防治大气污染”等多项主题宣传活动,联合拓东街道办事处、昆明市文明行动义工联合会、昆明市盘龙区教育体育局、昆明市盘龙区鼓楼街道办事处、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中国电信云南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分公司以及环保志愿者在真庆文化广场、桃园广场、瀑布公园等多地进行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活动,呼吁社会公众增强大气污染防治知识,提升生态环境意识。并对辖区内受益群众进行问卷调查及走访了解,通过问卷调查分析得出环境宣传知晓率达100%。故C21指标得满分2.00分。
C22成本控制情况
2019年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2019年基本支出成本控制率为99.17%。项目支出成本控制率为95.32%。根据评分标准,则B22指标得分为满分3.00分。
C3产出时效
C31任务完成及时率
根据2019年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年度工作计划,部门全年工作任务均年初既定目标按时完成。故C31指标得分为满分3分。
D部门效果
D1生态效益
D11集中式饮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松华坝水库水源保护区是昆明市重要的饮用水源地,承担着昆明市城市生产生活用水任务。根据集中式饮用水原地水质检测报告及现场评价,松华坝水库达到Ⅱ类水标准,集中式饮用水原地水质达标率为100%。故D11指标得满分3.00分。
D12空气质量提升率
2019年盘龙区有2个大气国控监测点,全年有效监测天数365天,全区空气质量优良率98.9%,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39,主城五区排名第二;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从PM10、PM2.5、二氧化氮、二氧化硫、臭氧、一氧化碳等监测数据分析,盘龙区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7.80%,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71;2019年较2018年空气质量优良率有所提升。故D12指标得分为满分3.00分。
D13重点污染物削减有效性
根据盘龙区2019年统计重点减排项目,第四水质净化厂完成COD削减3083.92吨、氨氮削减297.92吨,第五水质净化厂完成COD削减18508.65吨、氨氮削减1343.57吨,全区共计完成COD削减21592.57吨、氨氮削减1641.49吨。并每月按时将削减情况表上报市环保局。根据指标评分标准,D14指标得分为满分2.00分。
D2社会效益
D21区域环境提升性
2019年盘龙区松华坝水质稳定达到三类水以上,空气优良天数达200天/年以上,噪声环境质量达标。并根据对盘龙区辖区内社会群众进行实地走访,发放调查问卷,通过分析了解盘龙区生态环境较上年有所提升,辖区内社会群众对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的各项环保工作予以支持。故D21指标得分为满分3.00分。
D22投诉信访办结率
2019年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通过“12369”环保热线和“12345”、“微博舆情”和微信举报受理平台,及时办理各类投诉并按时反馈处理意见。加强对工业污染防治、城镇生活污染防治、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流域水生态保护、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保障等重点环境投诉工作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环境监管执法,高度重视环境投诉,依法及时有效解决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共受理涉及污水、废气、噪声、渣土等各类环保投诉2703件。其中:“12345”960件、“12369”246件、省信访45件、市级督办件64件、区级督办件17件、本局投诉1371件,均按时限办结归档,确保信访结案率100%;共接到43件关于移动基站电磁辐射投诉件(其中市局交办14件、12369环保热线1件、12345市长热线21件、本局环保热线7件),处理微博投诉9件,均得到满意回复。做到了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复,群众满意度高。故D22指标最终得分为满分3.00分。
D3满意度
D31受益群众满意度
本次2019年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共计发放调查问卷60分, 回收的60份有效问卷。根据回收有效问卷计算,满意问卷(问卷得分80分及以上)56份,不满意问卷(问卷的风80分以下)8份。根据满意度计算公式:满意度=满意问卷份数/有效问卷份数×100%,2019年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部门整体支出盘龙区受益群众最终满意度=56/60*100%=93.33%。根据指标评分标准,故D31指标最终得分为3.00分。
D4部门可持续发展
D41队伍建设情况
在党建工作方面,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旗帜鲜明讲政治的要求融入各项工作,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坚持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宝库中汲取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认真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
在实际工作方面,不断提升部门人员技能和队伍整体素质,使监察执法人员熟悉环保法规,提高执法效率,熟悉企业生产工艺,提高监察执法水平,熟悉区域环境状况,提高监察执法的反应速率,加强思想道德、职业规范和廉政勤政的教育,规范并约束监察人员执法行为,继续深入学习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从身边的反腐倡廉事例中得到深刻教训,做到警钟长鸣,促进队伍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有针对性地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加强人员培训,强化内部管理,规范监测程序;组织全站人员进行实验室安全培训、实验室纯水制备要求和仪器设备的维护、实验室办公室消防安全培训。参加《2019年云南省昆明市环境监测采样监测技术培训班》,并取得上岗证。在今后的工作中,制定实验室安全操作规范,实行安全作业检查,督查操作人员养成良好的实验习惯,切实保障实验室安全;要求部门人员不断学习,2019年6月11日-14日,盘龙环境分局积极组织参加2019年省级绿色创建培训;组织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与数据采集阶段质量核查反馈及审核部署培训。故D41指标得分为满分2.00分。
D42信息共享、公开情况
依法、主动、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2019年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及时,充分利用官方微博、面向公众及时发布全区环境保护、污染治理等信息。对督查期间反映问题的办理过程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盘龙政务信息公开网”(http://pl.km.gov.cn/)上公开了108件交办件办理情况。共刊发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稿件520篇(条),其中昆明日报20篇、昆明电视台16条、昆明信息港(中国昆明)130篇,区属媒体各平台共354篇;与《昆明日报》和《春城晚报》等主流报刊媒体合作,加强我区环保生态文明建设报道力度,已刊载各类环保工作信息36篇,订阅《中国环境报》112份,超额完成征订任务;每年按照区财政要求,在规定时限内报送部门预决算信息、绩效信息及其他信息。故D42指标得分为满分2.00。
D43长效管理创新情况
切实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实现网上审批服务,简政为民。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认真清理和网上公示,不断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体系,开辟重大项目“绿色通道”,优化项目环保审批流程,切实做到服务业主“零距离”、办事效率“零延误”、项目入驻“零障碍”、生产经营“零干扰”。严格执行中央、省、市要求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承接和取消工作,严格落实国家环保部系列行政审批事权改革制度,进一步清理和公开行政审批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将保留的4项行政许可事项录入“数字盘龙与社会治理公共服务平台” ,实现受理、办理、查询、反馈及审批全流程网上服务。让办事群众“最多跑一次”即可知规合法经营,在审批工作中不设“路障”、多开“绿灯”,切实做到便民利民。
为更好的服务人民群众,使手续办理、投诉处理等更为便捷,积极配合全区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的有序推进,配合完成统一监管新体制的建立,及建立“三合一”模式,一个窗口办事、一个渠道投诉、一支队伍执法服务和监管,使环境监察工作高效、有序的展开,并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坚定信心,迎难而上,抓住重点,突破难点,创造亮点,努力开创环境监察工作新局面。故D43指标得分为满分2.00分。
五、主要经验做法
1.智慧化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2019年部门管理工作以群众满意度为抓手,不断优化部门管理工作,以环保专项行动及中央环保督察为推手,做好信访投诉工作,畅通信访热线,保护群众环境权益,认真处理群众环境投诉,畅通“12369”环境污染举报热线,做到24小时不脱岗,确保有诉必接,有接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强化“统一指挥,受理及时,处理到位”的工作模式,受理群众环境污染举报要及时出现场、限时办结、回访到位,提高环境信访案件的处理能力和效率,按时限办结归档,确保信访结案率100%;建立“三合一”模式,一个窗口办事、一个渠道投诉、一支队伍执法服务和监管,提升社会群众满意率;制定并实施《盘龙区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精细化、科技化管理实施方案》,选取全区两个重点区域,设置16个网格点,建立网格化监测预警体系,通过空气质量传感器,及时获取网格内大气环境质量数据,利用离散统计和空间相关性技术,通过设定污染关注区间计算区域内污染累积分布概率,找到潜在污染源位置,及时进行污染源分析,通报分析结果,建立网格化管理体系,明确管理职责,迅速开展处置工作,不断提升部门精细化、智慧化、科技化工作能力。
六、存在的问题
1.绩效管理工作不规范
根据实地评价发现,由于绩效管理工作不规范,导致2019年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设定的部分工作目标无法量化,设定的工作目标不够明确和具体,且未对部门目标及部门全部工作设定详细工作计划,根据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所设置的绩效指标不够清晰,可衡量度不高,绩效目标设置不完善,无法客观完整的体现项目产出和效果,未将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清晰、可衡量的绩效指标,指标与目标的匹配程度不高,
七、改进措施及建议
1.认真落实绩效管理
建议加强部门绩效目标申报基础工作,不断提高绩效目标表编报水平,把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加强财政预算前期管理,理清本单位预算管理的总体思路、具体方案和阶段目标,细化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将其分为重点目标、职能目标、争取目标以及党建目标。在编报绩效目标申报表时,根据项目年度工作任务或计划,注意所细化分解的绩效指标的完整性,确保绩效指标能充分支撑绩效目标;规范填写《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细化绩效指标。项目实施单位应根据项目特点,在设置绩效目标时应重点突出专项资金使用对象的实施内容及相应绩效目标,有针对性的制定绩效目标,同时,要关注绩效指标的可考核性,可考虑从数量、质量、成本、进度等方面来设置绩效指标。
大气自动站运行维护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立项背景
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重要论述中提出的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持续解决以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二氧化氮(NO2)为重点的大气污染问题,以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时段为抓手,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强化区域联防联控,统筹兼顾、系统谋划、精准施策,不断提升我区环境空气质量,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多赢。
2.项目立项依据
为贯彻落实《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昆政发〔2018〕53号)和《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9年昆明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昆政发〔2019〕10号)精神,加强盘龙区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工作,确保完成2019年度市级下达的大气环境质量目标任务,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标本兼治,特立此项。
3.项目实施情况
《盘龙区2019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中明确表示2019年全区环境空气质量总体继续保持优良,持续改善,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不出现重度污染天气;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8%以上,全年轻度污染的天数不超过4天(境外输入污染物、臭氧等自然因素除外)。全年环境空气综合指数控制在3.69以内,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在2018年基础上下降1%,其余污染物浓度保持2018年水平不变。为全面完成国家、省、市下达的大气污染防治各项工作任务,2019年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大气自动站运行维护费项目具体实施内容为:
(1)辖区内7个大气自动监测站每年日常巡查不低于54次;
(2)辖区内7个大气自动监测站共136件硬件设施使用率及完好率达到100%;
(3)辖区内7个大气自动监测站每天完成收集PM10监测数据不低于1440个,收集PM2.5监测数据不低于1440个,收集气象五参数(温度、气压、湿度、风向、风速)监测数据不低于24个。
(4)辖区内7个大气自动监测站全年完成PM10、PM2.5的平均浓度检测不低于350日。
截止2019年12月13日,2019年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大气自动站运行维护费项目组织管理情况良好,资金拨付及使用流程符合相关规定,辖区内7个大气自动监测站数据收集情况良好,目标均已实现,通过本次项目实施,项目实施后可持续对盘龙区7个大气自动监测站的运行维护提供保障,使盘龙区空气环境质量起到持续提升作用。
(1)资金来源
根据昆明市盘龙区政府《盘龙区2019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昆明市盘龙区财政局关于下达盘龙区2019年部门预算的批复》(盘财〔2019〕1号)等文件,该项目合计下达财政资金1,605,058元。具体详见下表1:
表1 资金下达情况表
年度 | 下达文件 | 资金性质 | 下达资金(元) |
2019 | 《昆明市盘龙区财政局关于下达盘龙区2019年部门预算的批复》(盘财〔2019〕1号) | 区级 | 1,605,058 |
截止2019年12月31日,财政资金1,605,058元已全部到位。其中:①拨付346,558元支付大气自动监测站房及仪器设备采购尾款;②拨付1,050,000元支付空气颗粒物监测系统设备运行维护费;③拨付68,500元支付3D可视型雷达及站房采购尾款;④拨付140,000元支付3D可视型雷达运行维护费。
(2)资金使用情况
该项目年初财政预算1,605,058元,根据原始材料、支付凭证等统计,2019年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区分局大气自动站运行维护费项目实际共支出1,552,558元,因2019年维护设备合同尚有未签订的部分结余52,500元,结余资金已通过退额度方式退还到财政,预算执行率为96.73%,资金使用情况详见表2。
表2 资金使用情况表
序号 | 项目类别 | 预算金额(元) | 支出金额(元) |
1 | 大气自动监测站房及仪器设备采购尾款 | 346,558 | 346,558 |
2 | 空气颗粒物监测系统设备运行维护费 | 1,050,000 | 997,500 |
3 | 3D可视型雷达及站房采购尾款 | 68,500 | 68,500 |
4 | 3D可视型雷达运行维护费 | 140,000 | 140,000 |
合计 | 1,605,058 | 1,552,558 | |
5.组织及管理情况
(1)项目管理主体
项目管理主体为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区分局,代维公司为昆明善利科技有限公司。
(2)保障措施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区分局按照《昆明市盘龙区环境保护局预算管理内部控制流程》、《昆明市盘龙区环境保护局收支管理内部控制流程》、《昆明市盘龙区环境保护局采购管理内部控制流程》、《昆明市盘龙区环境保护局国有资产管理内部控制流程》、《昆明市盘龙区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管理内部控制流程》、《昆明市盘龙区环境保护局合同管理内部控制流程》、《昆明市盘龙区环境保护局经费支出管理办法》(盘环保〔2017〕30号)等文件要求,严格执行招投标管理机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监理制等基本建设管理制度。项目资金开支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务管理规定单独建账、专人管理、专款专用,并根据盘龙区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3)评价相关方
①项目主管单位: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区分局
②项目代维公司:昆明善利科技有限公司
③受益对象:盘龙区常住居民
(二)绩效目标
1.预算批复(申报)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情况
在年初申报预算时,昆明市盘龙区环境保护局针对该项目制定的总目标为:
①2019年确保7个大气自动站的设备完好,运行正常,监测数据符合国标要求。提供对各街道办事处大气环境质量治理工作考核的有效依据。
②2019年对全区各区域内环境空气质量实现实时24小时监控,科学指导实施各区域内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③2019年为全区大气环境质量稳步提升提供最准确的监测数据。
2.绩效再评调整后的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情况
根据对项目立项背景依据、项目可研报告、可研批复等相关资料分析,通过与项目主管单位沟通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采取以下方式进行优化:一是结合《2019年昆明市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昆生环通〔2019〕82号)、《2019年云南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方案》(云环通〔2019〕50号)的通知文件要求,制定年初项目目标;二是分解制定的项目目标,制定清晰可衡量的绩效指标,优化后的绩效目标及目标完成情况详见表3。
表3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序号 | 实施内容 | 计划完成情况 | 实际完成情况 |
1 | 大气自动监测站巡查 | 全年不低于54次。 | 每周一次,完成率100%。 |
2 | 大气自动监测站硬件设施使用率及完好率 | 大气自动站共136件。 | 大气自动站共136件全部启用,完好率100%。 |
3 | 大气自动监测站各数据每日收集情况 | 每天完成收集PM10监测数据≥1440个;每天完成收集PM2.5监测数据≥1440;每天完成收集气象五参数(温度、气压、湿度、风向、风速)监测数据≥24。 | 完成率100%。 |
4 | 大气自动监测站日平均浓度检测完成情况 | 全年完成PM10、PM2.5的平均浓度检测≥350日。 | 全年365天,完成率100%。 |
根据上述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指标详见附件1《2019年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大气自动站运行维护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指标体系》。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全面了解项目管理过程是否规范、产出目标是否完成以及效果目标是否实现等方面的内容,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为项目在以后年度的开展提供可行性参考建议。在此基础上,重点分析项目预算编制的合理性、成本支出的真实性和控制有效性,评价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为以后年度编制项目预算、选择项目实施主体等提供参考依据。
(二)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制定过程
1.前期调研
通过前期对项目主管单位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及项目代维方昆明善利科技有限公司初步了解项目立项背景及依据、组织及管理情况、实施内容、实施计划及完成情况等,并向项目相关单位索要相关文件,通过调研会议等工作的相继开展,进一步了解项目情况。
2.研究文件
通过前期调研结束后所收集的相关项目资料,通过分析研究相关文件资料,进一步了解项目立项背景及依据、组织及管理情况、实施内容、实施计划及完成情况,绩效目标申报和实现情况,结合项目特点制定适用的评价指标体系。
3.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工作方案的设计
项目评价指标体系主要包括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绩效三个方面,包括投入、过程、产出及效益。并根据《昆明市本级部门预算绩效自评管理暂行办法》附件项目支出共性指标体系细化评价指标,使设置的评价指标具有可操作性,能系统反映2019年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大气自动站运行维护费项目支出所产生的项目效益。指标分值满分为100分。一是项目决策指标:占指标权重20%。含2个二级指标,5个三级指标及10个四级指标。主要从项目与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适应性、立项依据充分性、项目立项规范性、绩效目标设定的合理性及绩效指标设定的明确性等方面对项目决策进行评价。二是项目管理指标:占指标权重20%。含3个二级指标,9个三级指标及10个四级指标。主要从预算编制合理性、预算调整规范性、预算执行率、资金使用情况、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财务监控有效性、项目管理制度健全性、项目管理制度执行有效性、政府采购规范性等方面对项目实施的过程进行评价。三是项目绩效指标:占指标权重60%。含2个二级指标,8个三级指标及11个四级指标。主要从2019年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大气自动站运行维护费项目的大气自动监测站日常工作完成情况、大气自动监测站数据收集完成情况、成本控制率、完成及时率、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社会群众满意度等方面对项目产出及其成效进行评价考核根据评价得分情况,评价结果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档次,具体等级档次划分如下表4。
表4 评分档次划分情况表
档次 | 优 | 良 | 中 | 差 |
分值 | 得分≥90 | 80≤得分<90 | 60≤得分<80 | 得分<60 |
(详见附件1:《2019年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大气自动站运行维护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指标体系》)
(三)绩效评价原则及评价方法
1.绩效评价原则
本次绩效评价工作坚持科学规范、公开公正、绩效相关等原则。采用以定量评价为主、定性评价为辅、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评价。
2.绩效评价方法
(1)审阅资料
从各项目实施单位收集与项目预算、管理、绩效相关的评价数据,形成绩效重点评价的基础资料,并对基础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进行审阅。具体为①对各实施单位上报的自评报告进行认真审阅,核实各项目单位自评工作是否按要求完成,评价完成的效果和质量。收集绩效重点评价的基础数据。②对项目实施单位填报的项目完成情况表、资金使用情况表进行审阅,对异常的资金使用通过实地调查、原始凭证查阅等进行核实。③收集项目绩效的相关资料并结合问卷调查、座谈访谈结果对项目绩效进行客观评价。
(2)现场调研
通过调研,进一步了解部门职能职责、履职情况、项目实施及绩效目标申报和实现情况,结合部门特点制定适用的重点评价指标体系。
(3)实地评价
绩效重点评价工作组根据分工,采用资料收集与数据填报、案卷研究、实地调研、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方式,组织开展实地重点评价。在绩效重点评价实施过程中,根据评价对象的具体情况,设计数据收集表格收集评价数据、资料;同时发放调查问卷调查项目的公众满意度、管理人员意见以及评价相关的信息。
(四)绩效评价实施过程
1.数据填报和采集
向项目实施单位收集相关项目实施进度资料、项目实施情况、完成情况,结合2019年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大气自动站运行维护费项目现场核实和查阅台账等结果资料进行分析整理。
2.社会调查
为充分了解“2019年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大气自动站运行维护费项目”的实施情况和效果、项目实施结果对盘龙区常住居民的影响程度等,评价组通过对抽查盘龙区常住居民进行调查问卷。
每个抽样点至少发放60份调查问卷,共发放60份调查问卷,实际有效回收60份,有效回收率达100%。根据调查结果,项目组撰写了受益群众调查问卷汇总分析报告,详见附件4。
2019年12月,项目组采取一对一现场访谈的形式,对环保宣教及绿色创建活动经费项目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访谈,了解了项目组织、实施和管理的具体情况,并根据访谈情况撰写了访谈汇总分析报告,详见附件3。
3.数据分析和撰写报告
将项目实施处室、主管单位填报的数据结合通过现场勘查采集到的基础数据,通过分析整理对应考核指标从项目立项、绩效目标、投入管理、财务管理、项目实施、项目产出、项目效益等方面逐项考核,并梳理总结相关项目单位的主要经验及做法及存在问题,对应问题给予建议和改进措施,形成最终报告。
三、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1.评价结果
本次2019年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大气自动站运行维护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最终得分98分,评价结果为“优”,详细各一级指标得分情况详见表5。
表52019年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项目大气自动站运行维护费项目
支出绩效自评得分情况表
一级指标 | 指标分值 | 评价得分 | 得分率 |
项目决策 | 20 | 20 | 100% |
项目管理 | 20 | 20 | 100% |
项目绩效 | 60 | 58 | 96.67% |
合计 | 100 | 98 | 98% |
2.主要绩效
截止2019年12月13日,2019年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大气自动站运行维护费项目组织管理情况良好,资金拨付及使用流程符合相关规定,辖区内7个大气自动监测站数据收集情况良好,目标均已实现,通过本次项目实施,项目实施后可持续对盘龙区7个大气自动监测站的运行维护提供保障,使盘龙区空气环境质量起到持续提升作用。
(二)具体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分析
项目决策类指标包括项目立项和项目目标两个方面内容,由5个三级指标构成,共细化分解为10个四级指标。权重分为20分,实际得分20分,得分率100%。
(1)项目立项
主要考察项目实施与部门战略目标的匹配性,项目立项是否符合相关规划要求,是否与部门职责相适应,以及项目的申请、设立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各指标业绩值和实际得分详见表6。
项目与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相匹配,立项依据充分,与部门职责匹配,项目立项规范。此项分值满分为8分,实际得分8分。
表6 项目立项指标评分表
指标名称 | 指标权重 | 业绩值 | 实际得分 |
A11.与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适应性 | |||
A111.与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匹配性 | 1 | 匹配 | 1 |
A12.立项依据充分性 | |||
A121.与发展规划匹配性 | 2 | 匹配 | 2 |
A122.与部门职责适应性 | 1 | 适应 | 1 |
A13.项目立项规范性 | |||
A131.前期调研情况 | 2 | 充分调研 | 2 |
A132.立项程序规范性 | 2 | 规范 | 2 |
合计 | 8 | 8 |
A11.与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适应性
A111.与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匹配性:《盘龙区2019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中明确表示2019年全区环境空气质量总体继续保持优良,持续改善,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不出现重度污染天气;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8%以上,全年轻度污染的天数不超过4天(境外输入污染物、臭氧等自然因素除外),本项目的实施符合计划中确定的中长期目标。
该项指标满分为1分,根据评分标准得1分。
A12.立项依据充分性
A121.与发展规划匹配性:为贯彻落实《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昆政发〔2018〕53号)和《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9年昆明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昆政发〔2019〕10号)精神,加强盘龙区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工作,确保完成2019年度市级下达的大气环境质量目标任务。本项目立项与发展规划相匹配。
该项指标满分为2分,根据评分标准得2分。
A122.与部门职责适应性: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的职能职责为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与管理职责、加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工作职责、加强环境噪声防治管理职责、加强水污染防治的职责、加强餐饮业管理职责,与部门主要职责相适应。
该项指标满分为1分,根据评分标准得1分。
A13.项目立项规范性
A131.前期调研情况:2019年,达到全区环境空气质量总体继续保持优良,持续改善,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不出现重度污染天气;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8%以上,全年轻度污染的天数不超过4天(境外输入污染物、臭氧等自然因素除外)。全年环境空气综合指数控制在3.69以内,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在2018年基础上下降1%,其余污染物浓度保持2018年水平不变(各月、各季度、年累计控制目标浓度值详见附件《2019年盘龙区各项污染物控制目标浓度值》)。全面完成国家、省、市下达的大气污染防治各项工作任务,确保达到国家和省、市的考核要求,故本项目的设立经过了充分的调研。
该项指标满分为2分,根据评分标准得2分。
A132.立项程序规范性:为确保完成2019年度市级下达的大气环境质量目标任务,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标本兼治,结合我区实际制定《盘龙区2019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并报批政府,该项目立项规范。
该项指标满分为2分,根据评分标准得2分。
(2)项目目标
主要考察所设定的项目绩效目标是否依据充分、完整且与预算相匹配,细化分解的绩效指标是否与绩效目标相适应。各指标业绩值和实际得分详见表7。
表7 项目目标指标评分表
指标名称 | 指标权重 | 业绩值 | 实际得分 |
A21.绩效目标设定的合理性 | |||
A211.绩效目标相关性 | 2 | 相关 | 2 |
A212.绩效目标完整性 | 2 | 完整 | 2 |
A213.目标与预算的匹配性 | 2 | 匹配 | 2 |
A22.绩效指标设定的明确性 | |||
A221.指标细化分解情况 | 3 | 细化分解 | 3 |
A222.指标与目标的匹配性 | 3 | 匹配 | 3 |
合计 | 12 | 12 |
该项指标满分为2分,根据评分标准得2分。
A212.绩效目标完整性:根据绩效目标申报表和项目实施内容,本项目编制的绩效目标基本能够完整地反映预期的产出和效果,符合设定要求。
该项指标满分为2分,根据评分标准得2分。
A213.目标与预算的匹配性:本项目工作目标为保障盘龙区7个大气自动监测站正常运行,项目目标与预算相匹配。
该项指标满分为2分,根据评分标准得2分。
A22.绩效指标设定的明确性
A221.指标细化分解情况:根据绩效目标申报表,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将年度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投入目标、管理目标、产出目标、效果目标。
该项指标满分为3分,根据评分标准得0分。
A222.指标与目标的匹配性:根据绩效目标申报表,本项目讲目标细化分解的具体各项指标,指标与目标与匹配。
该项指标满分为3分,根据评分标准得3分。
2.项目管理分析
项目管理指标包括投入管理、财务管理和项目实施三个方面内容,由9个三级指标构成,共细化分解为9个四级指标。权重分为20分,实际得分20分,得分率为100%。
(1)投入管理
主要考察项目预算编制是否合理,预算调整是否符合规定,以及预算执行情况。各指标的业绩值和实际得分详见表8。
表8 投入管理指标评分表
指标名称 | 指标权重 | 业绩值 | 实际得分 |
B11.预算编制合理性 | 1 | 合理 | 1 |
B12.预算调整规范性 | 1 | 规范 | 1 |
B13.预算执行率 | 2 | >95% | 2 |
合计 | 4 | 4 |
B11.预算编制合理性
B11.预算编制合理性:根据查阅预算批复、支出明细账等资料,项目预算资金与实际金额差异不大,预算编制合理。
该项指标满分为1分,根据评分标准得1分。
B12.预算调整规范性
B12.预算调整规范性:本项目未涉及到预算调整。
该项指标满分为1分,根据评分标准得1分。
B13.预算执行率
B13.预算执行率:该项目年初财政预算1,605,058元,根据原始材料、支付凭证等统计,2019年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区分局大气自动站运行维护费项目共实际支出1,552,558元,因2019年维护设备合同尚有未签订的部分结余52,500元,已通过退额度方式退还给财政预算执行率为96.73%。
该项指标满分为2分,根据评分标准得2分。
(2)财务管理
主要考察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预算批复的用途,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安全性;项目的财务制度是否健全、完善、有效,用以反映和考核财务管理制度对资金规范、安全运行的保障情况;资金拨付程序是否完整,财务制度是否有效执行,用以反映和考核财务监控的有效性。各指标的业绩值和实际得分详见表9。
表9 财务管理指标评分表
指标名称 | 指标权重 | 业绩值 | 实际得分 |
B21.资金使用情况 | 2 | 合规 | 2 |
B22.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 | 1 | 健全 | 1 |
B23.财务监控有效性 | |||
B231.资金拨付程序完整性 | 1 | 完整 | 1 |
B232.财务制度执行有效性 | 2 | 有效 | 2 |
合计 | 6 | 6 |
B21.资金使用情况
B21.资金使用情况:通过查阅预算批复、支出明细账、支付指令、原始凭证等资料,本项目资金使用符合预算批复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该项指标满分为2分,根据评分标准得2分。
B22.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
B22.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区分局按照《昆明市盘龙区环境保护局预算管理内部控制流程》、《昆明市盘龙区环境保护局收支管理内部控制流程》等文件要求,严格执行招投标管理机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监理制等基本建设管理制度。项目资金开支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务管理规定单独建账、专人管理、专款专用,并根据盘龙区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该项指标满分为1分,根据评分标准得1分。
B23.财务监控有效性
B231.资金拨付程序完整性:本项目的资金拨付程序为按照合同进度支付,经分管领导复核签字后,交单位负责人审批,财务支付资金,通过查阅相关的申请审批材料,资金拨付各环节程序完整。
该项指标满分为1分,根据评分标准得1分。
B232.财务制度执行有效性:根据财务制度中的规定,项目组查阅了相关的资料,相关制度规定全部得到有效执行。
该项指标满分为2分,根据评分标准得2分。
(3)项目实施
主要考察主管部门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相关管理制度、措施是否健全,是否有效执行,政府采购是否合规。各指标的业绩值和实际得分详见表10。
表10 项目实施指标评分表
指标名称 | 指标权重 | 业绩值 | 实际得分 |
B31.项目管理制度健全性 | |||
B311.项目实施单位管理制度健全性 | 1 | 健全 | 1 |
B312.管理方监管措施健全性 | 1 | 健全 | 1 |
B32.项目管理制度执行有效性 | |||
B321.项目实施单位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 1 | 部分执行 | 1 |
B322.监管措施执行情况 | 1 | 部分执行 | 1 |
B323.合同执行情况 | 2 | 部分执行 | 2 |
B324.台账记录规范性 | 2 | 规范 | 2 |
B33.政府采购规范性 | |||
B331.采购方式合规性 | 1 | 合规 | 1 |
B332.采购流程规范性 | 1 | 规范 | 1 |
合计 | 10 | 10 |
B31.项目管理制度健全性
B311.项目实施单位管理制度健全性:昆明市环境保护局盘龙分局制定了《昆明市盘龙区环境保护局采购管理内部控制流程》、《昆明市盘龙区环境保护局国有资产管理内部控制流程》、《昆明市盘龙区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管理内部控制流程》、《昆明市盘龙区环境保护局合同管理内部控制流程》、《昆明市盘龙区环境保护局经费支出管理办法》(盘环保〔2017〕30号)等相关项目管理制度,制度中对人员安排、操作要求及验收要求做了明确规定,能够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该项指标满分为1分,根据评分标准得1分。
B312.管理方监管措施健全性:昆明市环境保护局盘龙分局对项目实施的监管,要求实施单位提供项目实施的台账记录、日报表和月报表等文件资料,对项目的规划、建设及验收指派环保局分管领导进行监督。
该项指标满分为1分,根据评分标准得1分。
B32.项目管理制度执行有效性
B321.项目实施单位管理制度执行情况:通过实地调查、现场查阅资料,项目实施单位制订的管理制度实施单位部分得到执行,相关记录较为规范。
该项指标满分为1分,根据评分标准得1分。
B322.监管措施执行情况:通过实地调查、现场查阅资料,实施单位及时提交部分相关台账、日报表、月报表等材料,主管单位的工作人员也有效执行各项日常管理和监管工作。
该项指标满分为1分,根据评分标准得1分。
B323.合同执行情况:通过梳理各子项目合同约定内容和实际实施情况,签订的合同规定的工作职责、服务内容、质量要求等内容均已有效执行。
该项指标满分为2分,根据评分标准得2分。
B324.台账记录规范性:通过查阅相关台账记录,本项目各环节均已做了详细的台账记录,记录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主管部门的要求,可真实反映项目进度情况。
该项指标满分为2分,根据评分标准得2分。
B33.政府采购规范性
B331.采购方式合规性:盘龙区环境保护局通过公开招投标、邀标、询价比选等方式开展本项目政府采购。采购方式符合中央、省、市的相关要求。
该项指标满分1分,根据评分标准得1分。
B332.采购流程规范性:盘龙区环境保护局针对政府采购,严格按照《昆明市盘龙区环境保护局采购管理内部控制流程(修订稿)》执行,采购流程符合相关规定。
该项指标满分1分,根据评分标准得1分。
3.项目绩效分析
项目绩效类指标包括项目产出和项目效益两方面内容,由8个三级指标构成,共细化分解为11个四级指标。权重分60分,实际得分58分,得分率96.67%。
(1)项目产出
项目产出类指标主要包括大气自动监测站日常工作完成情况、大气自动监测站数据收集完成情况、成本控制率、项目完成及时性等3个方面,并尽量细化分解为大气自动监测站日常巡查完成情况、大气自动监测站硬件设施使用率、大气自动监测站各数据每日收集情况、大气自动监测站日平均浓度检测完成情况、大气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成本控制率和完成及时率等内容。各指标的业绩值和实际得分详见表11。
表11 项目产出指标评分表
指标名称 | 指标权重 | 业绩值 | 实际得分 |
C11.大气自动监测站日常工作完成情况 | |||
C111.大气自动监测站日常巡查完成情况 | 5 | 完成 | 5 |
C112.大气自动监测站硬件设施使用率 | 5 | 完成 | 5 |
C12.大气自动监测站数据收集完成情况 | |||
C121.大气自动监测站各数据每日收集情况 | 6 | 完成 | 6 |
C122.大气自动监测站日平均浓度检测完成情况 | 5 | 达标 | 5 |
C13.成本控制率 | |||
C131.大气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成本控制率 | 5 | 达标 | 5 |
C14.项目完成及时率 | |||
C141.完成及时率 | 4 | 达标 | 4 |
合计 | 30 | 30 |
C11.大气自动监测站日常工作完成情况
C111.大气自动监测站日常巡查完成情况:根据检阅台账及查,截止评价日2019年12月31日该项目完成大气自动监测站巡查54次,达到目标。
该项指标满分为5分,根据评分标准得5分。
C112.大气自动监测站硬件设施使用率:根据现场勘查及查看台账记录,截止评价日2019年12月31日该项目大气自动站共136件设备均全部开启使用,使用率100%。
该项指标满分为5分,根据评分标准得5分。
C12.大气自动监测站数据收集完成情况
C121.大气自动监测站各数据每日收集情况:根据现场勘查、检阅台账及查看验收报告等相关文件,截止评价日2019年12月31日该项目完成每天完成收集PM10监测数据达到1440个,每天完成收集PM2.5监测数据达到1440个,每天完成收集气象五参数(温度、气压、湿度、风向、风速)监测数据达到24个,达到目标值。
该项指标满分为6分,根据评分标准得6分。
C122.大气自动监测站日平均浓度检测完成情况:据现场勘查、检阅台账及查看验收报告等相关文件,截止评价日2019年12月31日,该项目全年完成PM10、PM2.5的平均浓度检测达到365日,超过目标360日。
该项指标满分为5分,根据评分标准得5分。
C13.成本控制率
C131.大气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成本控制率:根据原始材料、支付凭证等统计,该项目年初财政预算1,605,058元,2019年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区分局大气自动站运行维护费项目共实际支出1,552,558元,因2019年维护设备合同尚有未签订的部分结余52,500元,已通过退额度方式退还给财政,成本控制率为96.73%,为超过100%。
该项指标满分为5分,根据评分标准得5分。
C14.项目完成及时率
C141.完成及时率:据现场勘查、检阅合同及查看验收报告等相关文件,该项目计划完成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历时365个日历天,项目实际使用365个日历天,完成及时率为100%。
该项指标满分为4分,根据评分标准得4分。
(2)项目效益
项目效益类指标包括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性效益和满意度四部分内容,主要反映大气自动监测站硬件设施完好率、盘龙区环境空气综合质量达标情况、盘龙区空气综合指数优良率、项目实施后带来的可持续影响及昆明市盘龙区市民的满意程度等问题。各指标的业绩值和实际得分详见表12。
表12 项目效益指标评分表
指标名称 | 指标权重 | 业绩值 | 实际得分 |
C21.社会效益 | |||
C211.大气自动监测站硬件设施完好率 | 6 | 达到 | 6 |
C22.生态效益 | |||
C221.盘龙区环境空气综合质量达标情况 | 6 | 达标 | 6 |
C222.盘龙区空气综合指数优良率 | 6 | 达标 | 6 |
C23.可持续性效益 | |||
C231.项目可持续影响 | 6 | 起到作用 | 6 |
C24.满意度 | |||
C241.昆明市盘龙区市民的满意程度 | 6 | 一般 | 4 |
合计 | 30 | 28 |
C21.社会效益
C211.大气自动监测站硬件设施完好率:根据台账记录显示,2019年盘龙区7个大气自动监测站136件设施设备均完好无损坏并正常使用。
该项指标满分为6分,根据评分标准得6分。
C22.生态效益
C221.盘龙区环境空气综合质量达标情况:根据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出具的环境状况公报显示2019年盘龙区环境空气质量总体继续保持优良,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该项指标满分为6分,根据评分标准得6分。
C222.盘龙区空气综合指数优良率:根据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出具的环境状况公报显示,2019年盘龙区空气综合指数≤3.48,空气质量优良率≥80%。
该项指标满分为6分,根据评分标准得6分。
C23.可持续性效益
C231.项目可持续影响:项目实施后可持续对盘龙区7个大气自动监测站的运行维护提供保障,使盘龙区空气环境质量起到持续提升作用,针对盘龙区大气自动监测站建立了长效管理机制并有效执行有效实施。
该项指标满分为6分,根据评分标准得6分。
C24.满意度
C241.昆明市盘龙区市民的满意程度:通过对昆明市盘龙区市民的满意程度进行满意度问卷调查,发放问卷60份,回收有效问卷60分,满意问卷52份,最终满意度=满意问卷份数/有效问卷份数×100%,通过计算得出昆明市盘龙区市民的满意程度为86.67%。
该项指标满分为6分,根据评分标准得4分。
四、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盘龙区共有2个大气环境国控监测点,分别是东风东路监测点和龙泉镇监测点。截至2019年9月30日,东风东路监测点有效监测天数255,其中优142天,良1130天,轻度污染5天,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3.41%(首要污染物为臭氧的天数不计入污染天数)。发生轻度污染时间:4月1日首要污染物为PM2.5。龙泉镇监测点有效监测天数245天,其中优121天,良124天,轻度污染9天,空气质量优良率为100%(首要污染物为臭氧的天数不计入污染天数)。截至2019年9月30日全区PM10平均浓度为54微克/立方米,PM2.5平均浓度为24微克/立方米。
根据区政府下发的《盘龙区2019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要求,我站按期对昆明醋酸纤维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性监测,1-9月份共监测了5次,出具了5份监测报告。对施工工地、道路扬尘等大气污染情况实施监测,运用激光雷达等先进技术手段查找污染源源头,综合分析2万余个监测数据,编写了36余份大气环境质量周报,科学地指导街道办事处精准治污,为全区上半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技术保障。
根据《盘龙区2019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我站积极报送数据,每隔一小时对两个自动监测点的AQI进行统计播报配合,对区内东风东路和龙泉镇自动监测点进行每天时时监测报,密切关注着各污染物的变化趋势,对大气环境质量趋势进行预判。
根据昆明市政府研究部署2019年昆明市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会议精神及《盘龙区2019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实现盘龙区大气自动监测点街道办事处全覆盖,盘龙区拟在鼓楼、东华、联盟、青云、龙泉、茨坝、双龙街道办事处建设7个大气自动监测站。根据监测数据,每周编写盘龙区街道办事处空气质量周报。
(二)存在的问题
1.问卷调查满意度不高
通过问卷调查显示,部分市民反映部分地区存在渣土车不盖篷布、工地防尘措施不够完善的情况,从而导致空气中散播颗粒污染物,对周边市民产生很大影响。
(三)建议及改进措施
1.加大项目实施力度
建议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对辖区内的所有能够影响大气质量的各项因素作全面、系统的分析,充分利用环境的自净能力,综合运用各种防治大气污染的技术措施,并在这些措施的基础上制定最佳的废气处理措施,以达到控制区域性大气环境质量、消除或减轻大气污染的目的。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立项背景及目的
全国污染源普查是重大的国情调查,是环境保护的基础性工作,平均每十年开展一次,主要是为了摸清盘龙区各类污染源基本情况,了解污染源数量、结构和分布状况,掌握辖区内各行业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建立健全盘龙区重点污染源档案、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和环境统计平台,对于准确判断当前盘龙区环境形势,制定实施有针对性的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政策、规划,不断改善环境质量,加快推进生态文明排头兵建设步伐,坚决保护好盘龙的绿水青山、蓝天白云、原野沃土具有重要意义。
2.项目立项依据
为加强盘龙区污染源监管、改善环境质量、提升防控环境风险、促进服务环境与社会发展相结合,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通知》(云政发〔2017〕45号)和《昆明市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通知》(昆政发〔2017〕50号)的相关文件要求,2017年底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牵头拟定了《盘龙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通知》(盘政发〔2017〕8号)和《盘龙区环境保护局关于成立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盘环保〔2017〕107号),项目立项依据充分。
3.项目实施情况
该项目普查对象是盘龙区境内污染源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范围包括: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源及其他产生、排放污染物的设施。普查的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信息、污染物种类和来源、污染物产生和排放情况、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等。截止2019年12月31日,已经摸清盘龙区各类污染源基本情况,包括污染源数量、结构和分布状况;进一步掌握了辖区内各行业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初步建立盘龙区重点污染源档案、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和环境统计平台。
4.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①资金来源情况
根据《昆明市盘龙区财政局关于下达盘龙区2019年部门预算的批复》(盘财〔2019〕1号)文件,共下达盘龙区环境保护局904.11万元,其中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经费项目共下达63.52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
②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经费项目资金实际支出共计58.81万元,结余资金4.71万元,预算执行率达92.59%。由于现场监测合同尾款未达到合同约定付款条件,因此未支出4.71万元的合同尾款,该部分经费已通过退额度的方式退回财政,其他支出主要用于支付盘龙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第三方机构(八户调查及两员选聘)服务费、(普查信息系统建设与运维)服务费、支付盘龙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资料建档、质量评估与报告编制费用、支付盘龙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八户调查及两员选聘费用、支付盘龙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信息系统建设与运维费用。上述各项费用均为该项目评价相关方的合同尾款。
5.组织及管理情况
①项目组织情况
按照“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昆明市级、县(市)区级开发(度假)园区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普查工作。昆明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推进昆明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研究解决有关重大事项。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环境保护局,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普查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协调落实有关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成立相应的污染源普查工作机构,开展污染源普查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应成立相应的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按照市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污染源普查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居)民委员会应当积极参与并认真做好本区域普查工作。重点排污单位应按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排放标准及排污许可证管理等相关要求开展监测,如实填报普查年度监测结果。各类污染源普查调查对象和填报单位应当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污染源普查表填报工作。充分利用相关部门现有统计、监测和各专项调查成果,借助购买第三方服务和信息化手段,提高普查效率。发挥科研院所、高校、环保咨询机构等社会组织作用,鼓励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普查工作。
②保障措施
为保障该项目顺利实施,按照《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技术规定》、《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制度》及《昆明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试点工作方案》的要求和精神,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结合盘龙区实际以及以往工作经验,认真拟定、下发了《昆明市盘龙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昆明市盘龙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办公室保密规定》、“两员”职责及权利和《盘龙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宣传工作方案》等相关指导方法,积极与市污普办联系、明确各项工作重点、工作内容和时间节点等,并在年中进行项目实施评估,根据实际及时调整工作目标和方法,精细开展各项工作,确保项目实施效益最大化,成本最小化。项目完成后还开展了绩效评估,为来年下一阶段污普工作的高效开展提供经验借鉴和数据支持。
③评价相关方
项目主管单位: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
项目实施处室: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污控科
普查信息系统建设与运维:云南恒晟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入户调查及两员选聘涉及单位:云南滇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现场监测:云南鼎祺环境监测有限公司
资料建档、质量评估与报告编制:云南金兰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受益对象:昆明市盘龙区所涉企业及其周边居民
(二)绩效目标
根据对项目立项背景依据、项目实施方案等相关资料分析,通过与项目责任单位及相关业务处室沟通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清晰可衡量的主要绩效目标如下表:
表1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序号 | 项目绩效目标 | 目标实现情况 | 目标完成情况说明 |
1 | ①投入普查员≥33人; ②投入普查指导员≥18人。 | 完成 | 根据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相关数据统计投入普查员33人,投入普查指导员18人。 |
2 | ①调查工业企业≥189家; ②调查生活源锅炉≥11台; ③调查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10个; ④调查排污口≥5个。 | 完成 | 根据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相关数据显示进入入户调查的工业企业共计230家(其中停产企业21家),其中分流工业企业17家,进入核算的工业企业共209家。移动源36家,生活源32家(行政村),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13家,排污口5个,均已完成核算及建档工作。 |
3 | ①建立工业企业污染源普查档案≥170家; ②建立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污染源普查档案≥10个; ③建立排污口污染源普查档案≥5个。 | 完成 | 根据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相关数据统计辖区内纳入调查的工业源189家,其中178家已建立“一企一档”,其余11家无法入户的企业均有相关佐证材料。集中式10家及移动源38家也均已建立“一源一档”。 |
4 | 2019年清查重复率≤3% | 完成 | 根据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相关数据统计2019年清查重复率≈2%。 |
5 | 2019年清查漏查率≤2% | 完成 | 根据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相关数据统计2019年清查漏查率≈1%。 |
6 | 2019年清查错误率≤3% | 完成 | 根据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相关数据统计2019年清查错误率≈1% |
7 | 受益对象满意度≥90% | 未完成 | 经抽样统计,受益对象满意度为85%。 |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全面了解项目管理过程是否规范、产出目标是否完成以及效果目标是否实现等方面的内容,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为项目在以后年度的开展提供可行性参考建议。在此基础上,重点分析项目预算编制的合理性、成本支出的真实性和控制有效性,评价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为以后年度编制项目预算、选择项目实施主体等提供参考依据。
(二)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制定过程
1.前期调研
通过前期对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开展调研,初步了解项目立项背景及依据、组织及管理情况、实施内容、实施计划及完成情况等,并向项目相关单位索要相关文件,通过调研会议等工作的相继开展,进一步了解项目情况。
2.研究文件
通过前期调研结束后所收集的相关项目资料,通过分析研究相关文件资料,进一步了解项目立项背景及依据、组织及管理情况、实施内容、实施计划及完成情况,绩效目标申报和实现情况,结合项目特点制定适用的评价指标体系。
3.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工作方案的设计
项目评价指标体系主要包括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绩效三个方面,包括投入、过程、产出及效益。并根据《昆明市本级部门预算绩效自评管理暂行办法》附件项目支出共性指标体系细化评价指标,使设置的评价指标具有可操作性,能系统反映第二次全国污染源调查工作经费项目支出所产生的项目效益。指标分值满分为100分。一是项目决策指标:占指标权重20%。含2个二级指标,5个三级指标及10个四级指标。主要从项目与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适应性、立项依据充分性、项目立项规范性、绩效目标设定的合理性及绩效指标设定的明确性等方面对项目决策作出评价。二是项目管理指标:占指标权重20%。含3个二级指标,9个三级指标及10个四级指标。主要从预算资金到位率、预算执行率、资金使用情况、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财务监控有效性、项目管理制度健全性、项目管理制度执行有效性、政府采购规范性等方面对项目实施的过程进行评价。三是项目绩效指标:占指标权重60%。含2个二级指标,8个三级指标及15个四级指标。主要从普查专员投入情况、普查人员资格确认率、入户调查污染源情况、普查建档情况、清查质量、验收合格率、成本控制情况、社会效益、可持续发展影响、社会群众满意度等方面对项目产出及其成效进行评价考核。根据评价得分情况,评价结果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档次,具体等级档次划分如下表:
表2 评分档次划分情况表
档次 | 优 | 良 | 中 | 差 |
分值 | 得分≥90 | 80≤得分<90 | 60≤得分<80 | 得分<60 |
(详见附件1:《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经费项目中期绩效自评价绩效自评价指标体系》)
(三)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方法
1.绩效评价原则
本次绩效评价工作坚持科学规范、公开公正、绩效相关等原则。采用以定量评价为主、定性评价为辅、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评价。
2.绩效评价方法
结合本次绩效重点评价项目的具体情况,为确保本次绩效重点评价工作的真实可靠,本次绩效重点评价主要通过审阅资料、现场调研、实地评价、专家会审等方法进行评价。
①审阅资料
从项目单位及项目实施处室收集与项目预算、管理、绩效相关的评价数据,形成绩效重点评价的基础资料,并对基础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进行审阅。具体为(1)收集绩效重点评价的基础数据。(2)对项目实施单位填报的项目完成情况表、资金使用情况表进行审阅,对异常的资金使用通过实地调查、原始凭证查阅等进行核实。(3)收集项目绩效的相关资料并结合问卷调查、座谈访谈结果对项目绩效进行客观评价。
②现场调研
通过调研,进一步了解部门职能职责、履职情况、项目实施及绩效目标申报和实现情况,结合项目特点制定适用的评价指标体系。
③实地评价
绩效自评评价工作组根据分工,采用资料收集与数据填报、案卷研究、实地调研、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方式,组织开展实地再评价。在绩效重点评价实施过程中,根据评价对象的具体情况,设计数据收集表格收集评价数据、资料;同时发放调查问卷调查项目的公众满意度、管理人员意见以及评价相关的信息。
(四)绩效评价实施过程
1.数据填报和采集
向项目实施单位收集相关项目实施进度资料、项目实施情况、完成情况,结合项目涉及的相关绩效目标进行核实和查阅台账等结果资料进行分析整理。
2.社会调查
本次问卷发放的对象分为昆明市盘龙区所涉及的企业及其周边居民,并以满意度调查结果加权得分作为衡量公众满意度的标准。
调查问卷共计发放130份,实际回收有效问卷100份,有效回收率为76.92%。
根据调查结果,评价小组撰写了工作人员调查问卷汇总分析报告,详见附件4。
2020年4月-5月,评价小组采取现场访谈的形式,对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相关业务处室以及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经费工作项目负责人等进行了访谈,了解项目组织、实施和管理的具体情况,并根据访谈情况撰写了访谈汇总分析报告,详见附件3。
3.数据分析和撰写报告
将各级相关部分填报的数据和通过现场勘查采集到的基础数据,通过分析整理对应考核指标从项目立项、绩效目标、投入管理、财务管理、项目实施、项目产出、项目效益等方面逐项考核,并梳理总结相关项目单位的主要经验及做法及存在问题,对应问题给予建议和改进措施,形成最终报告。
三、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1.评价结果
本次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第二次全国污染源调查工作经费项目支出绩效中期自评价最终得分96.94分,评价结果为“优”。具体得分情况如下表:
表3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价得分情况表
一级指标 | 指标分值 | 评价得分 | 得分率 |
项目决策 | 20 | 20 | 100.00% |
项目管理 | 20 | 19.94 | 99.70% |
项目绩效 | 60 | 57 | 95.00% |
合 计 | 100 | 96.94 | 96.94% |
2.主要绩效
该项目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自2017年实施以来该项目资金支出均参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未出现资金挤占、截留及挪用等情况,项目管理制度健全且能够有效执行。该项目共计投入了普查人员33人,普查指导员18人,先后对盘龙区所涉企业进行污染源信息采集工作,进入入户调查的工业企业共计230家(其中停产企业21家),其中分流工业企业17家,进入核算的工业企业共209家。移动源36家,生活源32家(行政村),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13家,排污口5个,均已完成核算及建档工作。根据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相关数据辖区内纳入调查的工业源189家,其中178家已建立“一企一档”,其余11家无法入户的企业均有相关佐证材料。集中式10家及移动源38家也均已建立“一源一档”。2019年普查重复率约为2%,漏查率约为1%,错误率约为1%。普查数据严格按照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有关技术规定要求进行采集,数据真实、客观、完整,对形成决策提供了重要依据。
(二)具体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分析
项目决策类指标包括项目立项和项目目标两方面内容,由5个三级指标构成,共细化分解为10个四级指标。权重分为20分,实际得分20分,得分率100.00%。
(1)项目立项
主要考察项目实施与部门战略目标的匹配性,项目立项是否符合云南省高原湖泊治理的相关规划要求,是否与部门职责相适应,以及项目的申请、设立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各指标业绩值和实际得分详见下表:
表4项目立项类指标评分表
指标名称 | 指标权重 | 业绩值 | 实际得分 |
A11.与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适应性 | |||
A111.与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匹配性 | 1 | 匹配 | 1.00 |
A12.立项依据充分性 | |||
A121.与市政府相关规划、决策匹配性 | 2 | 匹配 | 2.00 |
A122.与部门职责适应性 | 1 | 适应 | 1.00 |
A13.项目立项规范性 | |||
A131.前期调研情况 | 2 | 充分调研 | 2.00 |
A132.立项程序规范性 | 2 | 规范 | 2.00 |
合计 | 8 | 8.00 |
A11.与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适应性
A111.与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匹配性:该项目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通知》(云政发〔2017〕45号)和《昆明市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通知》(昆政发〔2017〕50号)立项,与摸清盘龙区各类污染源基本情况,了解污染源数量、结构和分布状况,掌握辖区内各行业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建立健全盘龙区重点污染源档案、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和环境统计平台的中长期规划目标相匹配。
该项指标满分为1分,根据评分标准得1分。
A12.立项依据充分性
A121.与市政府相关规划、决策匹配性:为加强盘龙区污染源监管、改善环境质量、提升防控环境风险、促进服务环境与社会发展相结合,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通知》(云政发〔2017〕45号)和《昆明市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通知》(昆政发〔2017〕50号)的相关文件要求,2017年底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牵头拟定了《盘龙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通知》(盘政发〔2017〕8号)和《盘龙区环境保护局关于成立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盘环保〔2017〕107号)。项目立项与市政府发展规划相匹配。
该项指标满分2分,根据评分标准得2分。
A122.与部门职责适应性:该项目符合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的部门职能职责要求。
该项指标满分1分,根据评分标准得1分。
A13.立项依据充分性
A131.前期调研情况:通过前期对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开展调研,初步了解项目立项背景及依据、组织及管理情况、实施内容、实施计划及完成情况等,并向项目相关单位索要相关文件,通过调研会议等工作的相继开展,进一步了解项目情况。
该项指标满分2分,根据评分标准得2分。
A132.立项程序规范性:该项目主要依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通知》(云政发〔2017〕45号)、《昆明市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通知》(昆政发〔2017〕50号)、《盘龙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通知》(盘政发〔2017〕8号)及《盘龙区环境保护局关于成立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盘环保〔2017〕107号)等相关文件立项,项目立项依据充分。
该项指标满分2分,根据评分标准得2分。
(2)项目目标
主要考察所设定的项目绩效目标是否依据充分、完整且与预算相匹配,细化分解的绩效指标是否与绩效目标相适应。各指标业绩值和实际得分详见下表:
表5项目目标类指标评分表
指标名称 | 指标权重 | 业绩值 | 实际得分 |
A21.绩效目标设定的合理性 | |||
A211.绩效目标相关性 | 2 | 相关 | 2.00 |
A212.绩效目标完整性 | 2 | 完整 | 2.00 |
A213.目标与预算的匹配性 | 2 | 匹配 | 2.00 |
A22.绩效指标设定的明确性 | |||
A221.指标细化分解情况 | 3 | 细化分解 | 3.00 |
A222.指标与目标的匹配性 | 3 | 匹配 | 3.00 |
合计 | 12 | 6.00 |
A21.绩效目标设定的合理性
A121.绩效目标相关性:根据该项目年度实施内容主要是1.2019年摸清盘龙区各类污染源基本情况,了解污染源数量、结构和分布状况;2.2019年进一步掌握辖区内各行业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3.2019年完成建立健全盘龙区重点污染源档案、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和环境统计平台。与《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通知》(云政发〔2017〕45号)、《昆明市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通知》(昆政发〔2017〕50号)等文件中的发展规划相匹配。
该项指标满分2分,根据评分标准得2分。
A212.绩效目标完整性:根据项目相关的中长期规划,本项目实际实施内容基本能够完整地反映预期的产出和效果,符合相关要求。详见附件2:基础数据表中的该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该项指标满分2分,根据评分标准得2分。
A212.目标与预算的匹配性:本项目2016年-2018年的实际支出内容与资金下达文件的支持方向一致,总目标与预算相匹配。
该项指标满分2分,根据评分标准得2分。
A22.绩效目标设定的明确性
A221.指标细化分解情况: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针对项目年度实施内容细化分解了具体的投入和管理目标、产出目标、效果目标和影响力目标。详见附件2:基础数据表中的该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该项指标满分3分,根据评分标准得3分。
A222.指标与目标的匹配性: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针对本项目编制项目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详见附件2:基础数据表中的该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该项指标满分3分,根据评分标准得3分。
2.项目管理分析
项目管理类指标包括投入管理、财务管理和项目实施三方面内容,由8个三级指标构成,对部分指标细化分解为9个四级指标。权重分为20分,实际得分19.94分,得分率99.70%。
(1)投入管理
主要考察项目预算编制是否合理,预算调整是否符合规定,以及预算执行情况。各指标的业绩值和实际得分详见下表:
表6 投入管理类指标评分表
指标名称 | 指标权重 | 业绩值 | 实际得分 |
B11.预算编制合理性 | 1 | 合理 | 1.00 |
B12预算调整规范性 | 1 | 规范 | 1.00 |
B12.预算执行率 | 2 | ≥95.00% | 1.94 |
合计 | 4 | 3.94 |
B11.预算编制合理性
B11.预算编制合理性:根据项目经费开支明细表测算,共需63.52万元完成此项目,年初预算安排财政资金63.52万元,实际支出58.81万元,未出现缺口资金,故预算编制合理。
该项指标满分1分,根据评分标准得1分。
B12.预算调整规范性
B12.预算调整规范性:本项目未进行预算调整。
该项指标满分1分,根据评分标准得1分。
B13.预算执行率
B13.预算执行率:根据预算批复、支出明细账、支付指令、原始凭证等资料,截至2019年12月31日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经费项目资金实际支出共计58.81万元,结余资金4.71万元,预算执行率达92.59%。由于现场监测合同尾款未达到合同约定付款条件,因此未支出4.71万元的合同尾款,该部分经费已通过退额度的方式退回财政。该项指标满分2分,根据评分标准得1.94分。
(2)财务管理
主要考察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预算批复的用途,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安全性;项目的财务制度是否健全、完善、有效,用以反映和考核财务管理制度对资金规范、安全运行的保障情况;资金拨付程序是否完整,财务制度是否有效执行,用以反映和考核财务监控的有效性。各指标的业绩值和实际得分详见下表:
表7 财务管理类指标评分表
指标名称 | 指标权重 | 业绩值 | 实际得分 |
B21.资金使用情况 | 2 | 合规 | 2.00 |
B22.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 | 1 | 健全 | 1.00 |
B23.财务监控有效性 | |||
B231.资金拨付程序完整性 | 1 | 完整 | 1.00 |
B232.财务制度执行有效性 | 2 | 有效执行 | 2.00 |
合计 | 6 | 6.00 |
B21.资金使用情况
B21.资金使用情况:通过查阅项目预算批复、支付指令、原始凭证、合同等资料,本项目资金使用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该项指标满分2分,根据评分标准得2分。
B22.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
B22.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昆明市盘龙区环境保护局在资金管理上,严格按照《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经费支出管理办法》、《昆明市盘龙区环境保护局收支管理内部控制流程》对该项目资金进行全过程跟踪管理,项目财务管理办法符合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未发现需要完善的风险控制环节。
该项指标满分1分,根据评分标准得1分。
B23.财务监控有效性
B231.资金拨付程序完整性:本项目的资金拨付程序为相关业务科室填写付款申请书,经分管领导复核签字后,交单位负责人审批,财务科支付资金,通过查阅相关的申请审批材料,资金拨付各环节程序完整。
该项指标满分1分,根据评分标准得1分。
B232.财备制度执行有效性:根据财务制度中的规定,评价小组查阅了相关的资料,相关制度规定基本得到有效执行。
该项指标满分2分,根据评分标准得2分。
(3)项目实施
主要考核项目实施单位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制订的与项目直接相关的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善和有效,主管部门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采取的监管措施是否明确,是否存在需要完善的风险控制环节,项目实施单位制订的管理制度是否有效执行,主管部门所制订的监管措施是否有效执行,与项目相关的合同是否有效执行,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相关台账记录是否完整,并符合要求,政府采购是否符合中央、省、市的相关要求,采购流程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各指标权重分值、业绩值及得分情况详见下表。表8项目实施类指标评分表
指标名称 | 指标权重 | 业绩值 | 实际得分 |
B31.项目管理制度健全性 | |||
B311.项目实施单位管理制度健全性 | 1 | 健全 | 1.00 |
B312.管理方监管措施健全性 | 1 | 健全 | 1.00 |
B32.项目管理制度执行有效性 | |||
B321.项目实施单位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 1 | 执行 | 1.00 |
B322.监管措施执行情况 | 1 | 执行 | 1.00 |
B323.合同执行情况 | 2 | 执行 | 2.00 |
B324.台账记录规范性 | 2 | 规范 | 2.00 |
B33.政府采购规范性 | |||
B331.采购方式合规性 | 1 | 合规 | 1.00 |
B332.采购流程规范性 | 1 | 规范 | 1.00 |
合计 | 10 | 10.00 |
B31.项目管理制度健全性
B311.项目实施单位管理制度健全性:该项目的项目管理主要参照《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技术规定》、《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制度》、《昆明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试点工作方案》、《昆明市盘龙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昆明市盘龙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办公室保密规定》、“两员”职责及权利和《盘龙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宣传工作方案》等相关指导方法及其他相关工程项目管理制度执行。
该项指标满分1分,根据评分标准得1分。
B312.管理方监管措施健全性: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对项目的具体实施进行监管,主要是针对漏查、错查、复查的企业相关数据进行再复核,保障信息的真实完整,定期对项目实施进度进行跟踪管理。
该项指标满分1分,根据评分标准得1分。
B32.项目管理制度执行有效性
B321.项目实施单位管理制度执行情况:通过实地调查、现场查阅资料,服务单位制订的管理制度均已得到有效执行,相关记录较为规范,考核办法已得到有效应用。
该项指标满分1分,根据评分标准得1分。
B322.监管措施执行情况:通过实地调查、现场查阅资料,各服务单位均已及时提交相关台账、日报表、月报表等材料,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安排的工作人员也有效执行各项日常管理和监管工作。
该项指标满分1分,根据评分标准得1分。
B323.合同执行情况:通过项目涉及的相关合同约定内容和实际实施情况,本项目各项合同中规定的工作职责、服务内容、质量要求等内容均已有效执行。
该项指标满分2分,根据评分标准得2分。
B324.台账记录规范性:通过查阅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有关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台账记录,本项目各环节均已做了详细的台账记录,记录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主管部门的要求,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有日报表、月报表,可真实反映该项目的实际运行情况。
该项指标满分2分,根据评分标准得2分。
B33.政府采购规范性
B331.采购方式合规性:盘龙区环境保护局通过公开招投标、邀标、询价比选等方式开展本项目政府采购。采购方式符合中央、省、市的相关要求。
该项指标满分1分,根据评分标准得1分。
B332.采购流程规范性:盘龙区环境保护局针对政府采购,严格按照《昆明市盘龙区环境保护局采购管理内部控制流程(修订稿)》执行,采购流程符合相关规定。
该项指标满分1分,根据评分标准得1分。
3.项目绩效分析
项目绩效类指标包括项目产出和项目效益两方面内容,由8个三级指标构成,共细化分解为15个四级指标。权重分60分,实际得分57分,得分率95.00%。
(1)项目产出
主要用于考核普查专员投入情况,普查人员资格确认率,入户调查污染源情况,普查建档情况,清查质量,验收合格率,完成及时率和成本控制情况。各指标的业绩值和实际得分详见下表:
表9项目产出类指标评分表
指标名称 | 指标权重 | 业绩值 | 实际得分 |
C11.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使用、管理工作完成情况 | |||
C111.普查专员投入情况 | 2 | 完成 | 2.00 |
C112.普查人员资格确认率 | 3 | 100% | 3.00 |
C12.入户调查工作完成情况 | |||
C121.入户调查污染源情况 | 4 | 完成 | 4.00 |
C122.普查建档情况 | 3 | 完成 | 3.00 |
C13.普查工作质量达标情况 | |||
C131.清查质量 | 6 | 达标 | 6.00 |
C132.验收合格率 | 4 | 100% | 4.00 |
C14.项目完成及时率 | |||
C141.完成及时率 | 4 | 及时 | 4.00 |
C15.项目成本控制情况 | |||
C151.成本控制情况 | 4 | 有效控制 | 4.00 |
合计 | 30 | 30.00 |
C11.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使用、管理工作完成情况
C111.普查专员投入情况:根据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与云南滇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署的《入户调查及两员选聘合同》及相关数据统计该项目自实施以来共投入普查员33人,投入普查指导员18人。
该项指标满分2分,根据评分标准得2分。
C112.普查人员资格确认率:根据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与云南滇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署的《入户调查及两员选聘合同》结合《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技术规定》对投入的相关普查人员进行资质认定且均符合标准。
该项指标满分3分,根据评分标准得3分。
C12.入户调查工作完成情况
C121.入户调查污染源情况:根据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相关数据显示进入入户调查的工业企业共计230家(其中停产企业21家),其中分流工业企业17家,进入核算的工业企业共209家。移动源36家,生活源32家(行政村),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13家,排污口5个,均已完成核算及建档工作。
该项指标满分4分,根据评分标准得4分。
C122.普查建档情况:根据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相关数据统计辖区内纳入调查的工业源189家,其中178家已建立“一企一档”,其余11家无法入户的企业均有相关佐证材料。集中式10家及移动源38家也均已建立“一源一档”。
该项指标满分3分,根据评分标准得3分。
C13.普查工作质量达标情况
C131.清查质量:盘龙区已经按照部署计划,由相关普查小区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第三方普查技术人员和普查办工作人员,同时开展三级质量核查,对盘龙辖区入户调查阶段的全部工业源、生活源、移动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开展100%“地毯式”质量核查,而非抽样复核,确保普查数据与原始凭证等台账资料一致,录入数据与报表数据一致,各种逻辑关系正常,最大限度符合国家、省、市质量核查要求,为产排污核算及环境管理筑牢基础。根据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相关数据统计2019年清查重复率≈2%,漏查率≈1%,错误率≈1%。
该项指标满分6分,根据评分标准得6分。
C132.验收合格率:根据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相关验收报告,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各个环节均顺利实施并完成验收。
该项指标满分4分,根据评分标准得4分。
C14.项目完成及时率
C141.完成及时率:通过实地评价结合该项目实施方案和计划,盘龙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均按期完成,项目完成及时率达100%。
该项指标满分4分,根据评分标准得4分。
C15.项目成本控制情况
C151.成本控制情况:该项目2019年预算批复为63.52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查阅相关财务原始凭证和单据后统计2019年支出为58.81万元,成本控制率<100%。
该项指标满分4分,根据评分标准得4分。
(2)项目效益
项目效益类指标包括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和满意度三部分内容,主要用于反映普查数据客观性,污染源建档率,群众知晓率,政策宣传针对性,信息采集完整性,项目可持续影响以及受益对象满意度等问题。各指标的业绩值和实际得分详见下表:
表10 项目效益类指标评分表
指标名称 | 指标权重 | 业绩值 | 实际得分 |
C21.社会效益 | |||
C211.普查数据客观性 | 3 | 完成 | 3.00 |
C212.污染源建档率 | 4 | 100% | 4.00 |
C213.群众知晓率 | 5 | 90% | 4.00 |
C214.政策宣传针对性 | 4 | 完成 | 4.00 |
C215.信息采集完整性 | 4 | 完成 | 4.00 |
C22.可持续发展影响 | |||
C221.项目可持续影响 | 4 | 完成 | 4.00 |
C23.满意度 | |||
C231.受益对象满意度 | 6 | ≥85% | 4.00 |
合计 | 30 | 27.00 |
C21.社会效益
C211.普查数据客观性:按省、市要求,各类污染源抽样复核比例不低于30%,但由于盘龙区各类源的数量(工业源189家,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10家,移动源38家,行政村32个)不多,故复核工作采取全面覆盖式,即各类源100%全面复核。同时,认真做好企业“一企一档”的建设和补充、完善工作,并同样按100%全面复核,确保普查数据与原始凭证等台账资料一致,录入数据与报表数据一致。
该项指标满分3分,根据评分标准得3分。
C212.污染源建档率:根据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相关数据统计辖区内纳入调查的工业源189家,其中178家已建立“一企一档”,其余11家无法入户的企业均有相关佐证材料。集中式10家及移动源38家也均已建立“一源一档”,污染源建档率达100%。
该项指标满分4分,根据评分标准得4分。
C213群众知晓率:根据调查问卷第一个问题计算公众知晓率,100份有效问卷中第一个问题选择A或B视为知晓,选择C或D视为不知晓。根据调查问卷结果显示,有57名群众选择A,28名群众选择B,15名群众选择C。根据评分标准计算公式:知晓率=社会调查问卷第一问题选A、B份数/有效问卷份数*100%。故知晓率=85/60*100%=85.00%。根据评分标准:知晓率<90%;每下降5%的知晓率(不足5%按5%计算)扣权重分的20%,故扣除权重分20%既1分。该项指标满分5分,根据评分标准得4分。
C214.政策宣传针对性:为顺利开展盘龙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宣传工作,根据《云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宣传工作方案》(云污普〔2018〕11号)要求和精神,盘龙区已经制定了《盘龙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宣传工作方案》。盘龙区利用噪声显示屏对污普工作进行宣传、动员。盘龙区噪声显示屏分别位于人流量大和地段敏感的东风广场、董家湾小游园、白云路与北京路交叉口、霖雨桥、世博园和桃源广场,可以滚动播放高清、全彩宣教视频或图片,对污普工作的宣传动员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2019年以来,盘龙区以“六五”世界环境日主题宣传活动为契机,积极组织开展污普宣教活动,迅速、积极掀起污普宣传活动高潮。
该项指标满分4分,根据评分标准得4分。
C215.信息采集完整性:该项目严格按照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有关技术规定要求,采集到的数据信息包含单位基本信息、活动水平信息、污染治理设施和排放口信息、城乡居民能源消费情况、生活污水(用排水)情况等相关信息。采集的信息符合完整性要求。
该项指标满分4分,根据评分标准得4分。
C22.可持续发展影响
C221.项目可持续影响: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局定期做好盘龙区信息公开网站的日常维护工作,对外发布行政审批、工作动态等相关工作信息,及时完善、更新公开内容;认真做好分局微信、微博平台的应用和维护工作,并严格按照《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技术规定》和《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制度》的要求,持续开展入户调查与数据采集阶段普查数据的抽查、核查及整改工作。
该项指标满分4分,根据评分标准得4分。
C23.满意度
C231.受益对象满意度:本次问卷发放的对象分为昆明市盘龙区所涉企业及其周边居民,满意度调查结果加权得分作为衡量公众满意度的标准。通过回收的100份有效问卷结果统计,该项目受益对象满意度为85%。
该项指标满分6分,根据评分标准得4分。
四、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1.按省、市要求,各类污染源抽样复核比例不低于30%,但由于盘龙区各类源的数量(工业源189家,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10家,移动源38家,行政村32个)不多,故复核工作采取全面覆盖式,即各类源100%全面复核。同时,认真做好企业“一企一档”的建设和补充、完善工作,并同样按100%全面复核,确保普查数据与原始凭证等台账资料一致,录入数据与报表数据一致。同时,盘龙区结合实际,抽取了茨坝街道的花渔沟社区(6家)、东华街道的席子营社区(1家)、鼓楼街道的灵光社区(1家)、金辰街道的金实社区(1家)、青云街道的青龙社区(3家)和双龙街道的乌龙社区(7家),滇源街道及阿子营街道共8个普查小区,根据已经掌握的各类污染源信息,对普查入户调查形成的基本单位名录进行校核比对,其中工业源17个,集中式1个,生活源5个,移动源1个,补充调查(新增)0个,不具备入户调查条件1个。经过比对,抽取的8个普查小区的入户调查名录完整且不重不漏。
2.根据《云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务院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污染源基本单位名录比对核实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要求及《关于加快推进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核算工作的通知》,盘龙区对本辖区的入户调查数据库认真开展全面地比对、核实和增补工作,力求做到“应查尽查,不重不漏”。为了避免核查企业的遗漏,盘龙分局第一时间联系相关职能部门提供2017全年用电量数据中的工业企业清单、农业农村部畜禽规模养殖场直联直报信息系统相关数据、重污染天气应急名单、“12369”等其他信访举报清单、“散乱污”企业排查清单,根据以上相关企业数据和已纳入普查的企业进行核对。核实情况为不匹配企业数139家,其中已纳入普查,名称变更企业1家;2017年已关停、取缔数量为8家;不在普查范围内企业128家,已核实补充纳入企业数量2家。
(二)存在的问题
1.盘龙区群众积极性程度不高
该项目自实施以来,通过各类宣传途径和针对性的宣传方式进行群众动员,经评价走访、调查后发现,盘龙区居民对于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的认知程度不高,未完整有效的发挥公民社会监督的权利,参与监督积极性程度不高。
2.污染源普查“查缺补漏”现象仍然存在
此次普查试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普查范围广泛,在普查人员不足的情况下,很难提供准确、完整的普查数据,普查的实效性也由此降低,对于部分企业或污染源来说就可能存在重复记录或漏记等情况。
(三)建议和改进措施
1.加大环境污染源普查宣传工作,提高民众参与积极性
在现有的环境污染源普查宣传工作基础上,采取更多更新的方式和活动进行宣传,走访基层,组织专家进行专题讲座,实地演习普查方法及污染的危害等,完善相应的激励机制和提高社会民众危机意识,积极调动社会民众发挥其社会监督的权利和义务,共同配合完成此项工作。
2.高度重视污染源普查工作,多部门协同配合
持续加强该项目人员配备,物资供给和技术支持三方面的投入,争取做到零重复、零错误、零漏查的精准普查,项目实施单位和相关责任单位应高度重视此次工作,采取多部门协同配合的高效管理及实施机制,确保普查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准确性。
2019年环保宣教及绿色创建活动经费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立项背景
为贯彻落实《全国环境宣传教育纲要(2016-2020)》(环宣教〔2016〕3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重要思想,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依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环境保护的新要求和“十三五”时期环境保护的新部署,特设立此项目。
(二)项目立项依据
为促进全民环境意识显著提高,生态文明主流价值观在全社会顺利推行。构建全民参与环境保护社会行动体系,推动形成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想结合的社会共治局面。积极引导公众知行合一,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力戒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使绿色生活方式深入人心。形成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人人、事事、时时崇尚生态文明的社会氛围。昆明市环保局根据目前环境保护的严峻形势和建设生态文明的重大战略意义,结合我市环境管理工作的要点和特点,制定了《年度昆明市环境保护宣教工作要点》、《关于认真组织开展2018年“六•五”环境日宣传活动的通知》(昆环保通〔2018〕131号)、《关于开展2018年环境保护宣传进机关、进家庭、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五进”活动的通知》(昆环保通〔2018〕62号)、《关于开展2018年昆明市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家庭、环境教育基地创建申报工作的通知》(昆环保通〔2018〕139号)等文件,对我市各县区环境保护局环保宣教及绿色创建活动项目进行了具体安排。
(三)项目实施内容及资金使用情况
(1)项目实施内容
2019年环保宣教及绿色创建活动经费项目实际实施内容分为:①组织开展2019年“六•五”环境日宣传活动;②“五进”宣传活动;③2019年昆明市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家庭、环境教育基地创建工作。
(2)预算安排资金
根据《昆明市盘龙区财政局关于下达盘龙区2019年部门预算的批复》(盘财〔2019〕1号)文件,共下达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904.11万元,其中环保宣教及绿色创建活动经费项目下达30万元。
(3)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2019年环保宣教及绿色创建活动经费项目实际支出30万元,具体明细为:支付印刷品设计、制作费用14.934万元,支付“六五”世界环境日主题宣传活动策划组织费5.965万元,支付绿色创建工作经费补助9.101万元。
表1 项目实施完成情况表
序号 | 项目实施计划 | 目标实现情况 | 项目实施完成情况 |
1 | 设计、印制节能减排手册10000册;设计、印制社区居民环保读本10000册;印制“六五”环境日宣传画4000张。 | 完成 |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已完成印制节能减排宣传手册10000册;设计、印制社区居民环保读本10000册;印制“六五”环境日宣传画4000张。 |
2 | 组织开展环保宣教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乡村、进机关“五进”宣传活动。 | 完成 | 累计开展环保宣教活动5次;组织、指导10个学校、社区参加省市级绿色创建。 |
3 | 考核验收省市级绿色学校4—5所,省市级绿色社区2—3个,国际生态学校1个,绿色创建示范点1个。 | 部分 完成 | 实际考核验收省市级绿色学校4所,省市级绿色社区3个,国际生态学校及绿色创建示范点未建设完成。 |
4 | 创成省市级绿色学校4—5所,省市级绿色社区3—4个,国际生态学校1个,绿色创建示范点1个。 | 部分 完成 | 实际创成省市级绿色学校3所,省市级绿色社区4个,国际生态学校及绿色创建示范点未建设完成。 |
5 | 开展省市级绿色创建暨环保知识培训2次。 | 完成 | 实际开展省市级绿色创建暨环保知识培训2次。 |
(五)项目的组织及管理
(1)项目实施主体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作为项目实施主体,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政宣科具体负责实施。
(2)保障措施
在项目管理上,为确保该项目顺利实施,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政宣科按照《昆明市“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关于开展2018年环境保护宣传进机关、进家庭、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五进”活动的通知》和《关于开展2018年昆明市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家庭、环境教育基地创建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和精神,结合盘龙区实际以及往年工作经验,认真制定了2019年度环保宣教工作计划和绿色创建计划,明确了工作重点、工作内容和完成时限等,并将在年中进行项目实施评估,以根据实际及时调整工作目标和方法等,精细开展各项工作,确保项目实施效益最大化,成本最小化。项目完成后开展了绩效评估,为来年该项目的继续实施提供经验借鉴和数据支持。在资金管理上,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严格按照《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经费支出管理办法》、《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收支管理内部控制流程》对该项目资金进行全过程跟踪管理。
(3)评价相关方
主管单位: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
实施处室:政策宣传科
受益对象:盘龙区普通市民
(六)项目绩效目标
在年初申报预算时,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针对该项目制定的总目标为:大力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推动公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广泛发动社会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从自己做起,用实际行动共筑生态家园;组织、指导辖区中小学校、社区、单位开展各级“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环境教育基地和国际生态学校的申报与创建,督促已创成的各级学校、社区、单位做好巩固、提高及复核工作,倡导、实践节能减排的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持续增强环境管理与生态建设新闻宣传的覆盖力与传播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氛围。
2019年年度目标为:2019年逐步力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推动公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广泛发动社会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从自己做起,用实际行动共筑生态家园;组织、指导辖区中小学校、社区、单位开展各级“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环境教育基地和国际生态学校的申报与创建,督促已创成的各级学校、社区、单位做好巩固、提高及复核工作,倡导、实践节能减排的绿色生产生活方式;逐步增强环境管理与生态建设新闻宣传的覆盖力与传播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氛围。
具体目标为:2019年开展环保宣教活动3-4次;2019年创建省、市级绿色学校4—5所;创建省、市级绿色社区3—4个;创建国际生态学校1所;2019年创建省、市级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创建国际生态学校通过省级及市级相关部门考核验收,通过率达100%;2019年按照市级下达的主题及目标,圆满完成“六·五”世界环境日主题活动;按照省、市、区三级下达的各项任务,完成“两微”及各公众平台信息发布及宣传;2019年12月15前完成环保宣教活动;2019年6月5日前完成“六·五”环境日主题纪念活动;2019年11月30日前完成省、市级绿色创建验收工作;项目成本控制在30万元以内。
1.绩效评价目的
全面了解项目管理过程是否规范、产出目标是否完成以及效果目标是否实现等方面的内容,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为项目在以后年度的开展提供可行性参考建议。在此基础上,重点分析项目预算编制的合理性、成本支出的真实性和控制有效性,评价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为以后年度编制项目预算、选择项目实施主体等提供参考依据。
2.绩效评价依据
①《全国环境宣传教育纲要(2016-2020)》(环宣教〔2016〕38号);
②《昆明市“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昆环保通〔2018〕256号);
③《关于开展2018年环境保护宣传进机关、进家庭、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五进”活动的通知》(昆环保通〔2018〕62号);
④《关于认真组织开展2018年“六•五”环境日宣传活动的通知》(昆环保通〔2018〕131号);
⑤《昆明市2018年“六•五”环境日系列宣传活动方案》(昆环保请〔2018〕58号);
⑥《关于开展2018年昆明市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家庭、环境教育基地创建申报工作的通知》(昆环保通〔2018〕139号);
⑦《关于对部分省级绿色创建单位进行复核的通知》(昆环保通〔2018〕236号);
⑧《关于申报2017年国际生态学校绿旗荣誉的通知》(环宣中心文〔2017〕13号);
⑨《关于授予2017年度国际生态学校项目绿旗荣誉及优秀组织单位的通知》(环宣中心文〔2018〕3号)。
1.前期调研
通过前期对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开展调研,初步了解项目立项背景及依据、组织及管理情况、实施内容、实施计划及完成情况等,并向项目相关单位索要相关文件,通过调研会议等工作的相继开展,进一步了解项目情况。
2.研究文件
通过前期调研结束后所收集的相关项目资料,通过分析研究相关文件资料,进一步了解项目立项背景及依据、组织及管理情况、实施内容、实施计划及完成情况,绩效目标申报和实现情况,结合项目特点制定适用的评价指标体系。
3.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工作方案的设计
项目评价指标体系主要包括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绩效三个方面,包括投入、过程、产出及效益。并根据《昆明市本级部门预算绩效自评管理暂行办法》及《盘龙区区级部门预算绩效自评管理暂行办法》附件项目支出共性指标体系细化评价指标,使设置的评价指标具有可操作性,能系统反映项目支出所产生的项目效益。指标分值满分为100分。一是项目决策指标:占指标权重20%。含2个二级指标,5个三级指标及10个四级指标。主要从项目与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适应性、立项依据充分性、项目立项规范性、绩效目标设定的合理性及绩效指标设定的明确性等方面对项目决策作出评价。二是项目管理指标:占指标权重20%。含3个二级指标,9个三级指标及10个四级指标。主要从预算编制合理性、预算调整规范性、预算执行率、资金使用情况、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财务监控有效性、项目管理制度健全性、项目管理制度执行有效性、政府采购规范性等方面对项目实施的过程进行评价。三是项目绩效指标:占指标权重60%。含2个二级指标,7个三级指标及14个四级指标。主要从环保宣教完成情况、绿色创建工作完成情况、项目完成及时率、项目成本控制情况、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社会群众满意度等方面对项目产出及其成效进行评价考核。根据评价得分情况,评价结果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档次,具体等级档次划分详见表2:
表2 评分档次划分情况表
档次 | 优 | 良 | 中 | 差 |
分值 | 得分≥90 | 80≤得分<90 | 60≤得分<80 | 得分<60 |
(详见附件1:《环保宣教及绿色创建活动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指标体系表》)
1.绩效评价原则
本次绩效评价工作坚持科学规范、公开公正、绩效相关等原则。采用以定量评价为主、定性评价为辅、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评价。
2.绩效评价方法
结合本次绩效重点评价项目的具体情况,为确保本次绩效重点评价工作的真实可靠,本次绩效重点评价主要通过审阅资料、现场调研、实地评价、专家会审等方法进行评价。
①审阅资料
从项目主管单位及项目实施处室收集与项目预算、管理、绩效相关的评价数据,形成绩效重点评价的基础资料,并对基础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进行审阅。具体为(1)对实施单位上报的自评报告进行认真审阅,核实项目单位自评工作是否按要求完成,评价完成的效果和质量。收集绩效重点评价的基础数据。(2)对项目实施单位填报的项目完成情况表、资金使用情况表进行审阅,对异常的资金使用通过实地调查、原始凭证查阅等进行核实。(3)收集项目绩效的相关资料并结合问卷调查、座谈访谈结果对项目绩效进行客观评价。
②现场调研
通过调研,进一步了解部门职能职责、履职情况、项目实施及绩效目标申报和实现情况,结合项目特点制定适用的评价指标体系。
③实地评价
绩效自评评价工作组根据分工,采用资料收集与数据填报、案卷研究、实地调研、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方式,组织开展实地再评价。在绩效重点评价实施过程中,根据评价对象的具体情况,设计数据收集表格收集评价数据、资料;同时发放调查问卷调查项目的公众满意度、管理人员意见以及评价相关的信息。
1.数据填报和采集
向项目实施处室收集相关项目实施进度资料、项目实施情况、完成情况,结合2019年环保宣教及绿色创建活动经费项目现场核实和查阅台账等结果资料进行分析整理。
2.社会调查
为充分了解“2019年环保宣教及绿色创建活动经费项目”的实施情况和效果、项目实施结果对受益群众的影响程度等,评价组通过对抽查项目点受益群众进行调查问卷。
每个抽样点至少发放60份调查问卷,共发放60份调查问卷,实际有效回收60份,有效回收率达100%。根据调查结果,项目组撰写了受益群众调查问卷汇总分析报告,详见附件4。
2019年12月,项目组采取一对一现场访谈的形式,对环保宣教及绿色创建活动经费项目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访谈,了解了项目组织、实施和管理的具体情况,并根据访谈情况撰写了访谈汇总分析报告,详见附件3。
3.数据分析和撰写报告
将项目实施处室、主管单位填报的数据结合通过现场勘查采集到的基础数据,通过分析整理对应考核指标从项目立项、绩效目标、投入管理、财务管理、项目实施、项目产出、项目效益等方面逐项考核,并梳理总结相关项目单位的主要经验及做法及存在问题,对应问题给予建议和改进措施,形成最终报告。
三、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1.评价结果
本次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2019年环保宣教及绿色创建活动经费项目支出绩效重点评价最终得分96.8分,评价等级为“优”。具体得分情况详见表3:
表3 项目支出绩效重点评价得分情况表
一级指标 | 指标分值 | 评价得分 | 得分率 |
项目决策 | 20 | 20 | 100% |
项目管理 | 20 | 20 | 100% |
项目绩效 | 60 | 56.8 | 94.67% |
合 计 | 100 | 96.8 | 96.8% |
2.主要绩效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2019年环保宣教及绿色创建活动经费项目组织管理情况良好,资金拨付及使用流程符合相关规定,项目合同执行程度较高,在产出方面2019年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组织开展环保宣教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乡村、进机关“五进”宣传活动,昆明市“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主题实践等环保宣教活动达到5次;承办的“六·五”环境日活动主题符合本年度昆明主题,昆明日报及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对活动进行了刊载和报道,活动现场参与市民达到500人;创建省、市级绿色学校5所,创建省、市级绿色社区3个;全年累计开展省市级绿色创建暨环保知识培训2次,指导10个学校、社区参加省市级绿色创建;本年度创建省、市级绿色学校,创建省、市级绿色社区均通过省级及市级相关部门考核验收;所有宣传活动均按期开展,项目完成及时率达100%;项目成本控制在30万元以内,项目成本空置率达到100%。在效果方面,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环保宣教及绿色创建活动通过活动宣传、主流媒体宣传、微信公众号宣传、发放宣传画宣传手册及培训宣传等多元化宣传方式,做到区域全覆盖。通过项目实施有效提升了盘龙区区域环境,促进了盘龙区公众环保参与率,社会各界及公众身体力行,从选择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做起,知行合一,参与美丽中国建设,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深入人心,让低碳环保的绿色生活方式成风化俗,在全社会营造人人、事事、时时、处处崇尚生态文明的社会氛围。通过各级绿色创建和各种环保宣教活动的开展,广泛凝聚社会共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参与生态文明建设、改善环境质量、推动绿色发展的良好氛围。但存在个别产出目标未完成,群众知晓率未达到预期目标情况。
(二)具体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项目决策包括项目立项和项目目标两方面内容,由5个三级指标构成,共细化分解为10个四级指标。权重分为20分,实际得分20分,得分率为100%。
(1)项目立项
主要考核项目与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适应性,项目立项是否符合市政府相关规划、决策,是否与部门职责适应性,以及项目立项是否通过前期调研,立项程序是否规范。各指标权重分值、业绩值及得分情况详见表4:
表4 项目立项类指标评分表
指标名称 | 指标权重 | 业绩值 | 实际得分 |
A11.与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适应性 | |||
A111.与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匹配性 | 1 | 匹配 | 1 |
A12.立项依据充分性 | |||
A121.与市政府相关规划、决策匹配性 | 2 | 匹配 | 2 |
A122.与部门职责适应性 | 1 | 适应 | 1 |
A13.项目立项规范性 | |||
A131.前期调研情况 | 2 | 充分调研 | 2 |
A132.立项程序规范性 | 2 | 规范 | 2 |
合计 | 8 | 8 |
A11.与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适应性
A111.与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匹配性:为贯彻落实《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纲要>的通知》(云环发〔2016〕68号)文件精神,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按照《规划纲要》结合市级有关环保规划、实施方案、实施细则的要求,编制完善了“十三五”期间本辖区的环境保护规划,加大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投入力度,努力形成“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而环保宣教及绿色创建活动是“十三五”规划中的一项重点工作。本项目实施符合计划中确定的中长期规划目标。
该项指标满分1分,根据评分标准得1分。
A12.立项依据充分性
A121.与市政府相关规划、决策匹配性:本项目根据昆明市环保局于每年3月初下发的《年度昆明市环境保护宣教工作要点》文件设立,该文根据目前环境保护的严峻形势和建设生态文明的重大战略意义,结合我市环境管理工作的要点和特点,对当年环保宣教工作进行总体安排部署。2016年下发的《全国环境宣传教育纲要(2016-2020)》,对“十三五”期间的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提出了总体要求。其中,“六·五”世界环境日为国际性纪念日,每年均有世界主题、中国主题,直至云南主题和昆明主题等。昆明市环保局每年都会在“宣教工作要点”中,对当年“六·五”世界环境日主题及系列宣传活动作动员并确定工作重点,同时还以专项工作通知的形式进行安排部署。绿色系列(学校、社区、环境教育基地、国际生态学校)创建是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每年3至5月份,云南省环保厅和昆明市环保局都会分别发文安排、布置当年的创建工作,包括明确创建名额、培训要求和验收方式等。故本项目的实施与市政府相关规划、决策相匹配。
该项指标满分2分,根据评分标准得2分。
A122.与部门职责适应性:根据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盘政办通〔2010〕125 号)文件规定,其主要职责其中一条为:负责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环保宣传教育,宣传普及环境科学知识和环境保护法律知识;推动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活动。项目实施与部门职责相适应。
该项指标满分1分,根据评分标准得1分。
A13.项目立项规范性
A131.前期调研情况:在每年宣传活动举办前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均会提前根据目前环境保护的严峻形势和建设生态文明的重大战略意义,结合盘龙区环境管理工作的要点和特点,对当年环保宣教工作进行总体安排部署,并提前组织相关人员对活动地点、策划、物资采购、服务采购等进行落实确认,确保相关活动得以如期举行。针对绿色系列创建工作,年初,由盘龙环境分局牵头,联合区教育局和有关街道办事处对具有创建意向的学校、社区进行现场查看和比选,经过认真比选与审核确定申报创建的单位,并积极组织参加2019年省级绿色创建培训。故项目前期调研充分。
该项指标满分2分,根据评分标准得2分。
A132.立项程序规范性:本项目为延续性项目,2016年下发的《全国环境宣传教育纲要(2016-2020)》(环宣教〔2016〕38号),对“十三五”期间的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提出了总体要求,为贯彻落实《全国环境宣传教育纲要(2016-2020)》(环宣教〔2016〕3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重要思想,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依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环境保护的新要求和“十三五”时期环境保护的新部署,特设立此项目,项目立项程序规范。
该项指标满分2分,根据评分标准得2分。
(2)项目目标
主要考核项目绩效目标设定的合理性,设定的绩效目标是否与事业发展规划相关、设定的绩效目标是否完整地反应预期产出和效果、设定的绩效目标是否与年度预算相匹配,绩效指标设定的明确性,是否将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清晰、可衡量的绩效指标,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与年度工作任务相对应。各指标权重分值、业绩值及得分情况详见表5。
表5项目目标类指标评分表
指标名称 | 指标权重 | 业绩值 | 实际得分 |
A21.绩效目标设定的合理性 | |||
A211.绩效目标相关性 | 2 | 相关 | 2 |
A212.绩效目标完整性 | 2 | 完整 | 2 |
A213.目标与预算的匹配性 | 2 | 匹配 | 2 |
A22.绩效指标设定的明确性 | |||
A221.指标细化分解情况 | 3 | 完成 | 3 |
A222.指标与目标的匹配性 | 3 | 匹配 | 3 |
合计 | 12 | 12 |
A21.绩效目标设定的合理性
A211.绩效目标相关性:根据《环保宣教及绿色创建活动经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该项目年初目标为:2019年逐步力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推动公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广泛发动社会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从自己做起,用实际行动共筑生态家园;组织、指导辖区中小学校、社区、单位开展各级“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环境教育基地和国际生态学校的申报与创建,督促已创成的各级学校、社区、单位做好巩固、提高及复核工作,倡导、实践节能减排的绿色生产生活方式;逐步增强环境管理与生态建设新闻宣传的覆盖力与传播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氛围。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与事业发展规划相关。
该项指标满分2分,根据评分标准得2分。
A212.绩效目标完整性:根据项目在立项时设定的绩效目标和项目实施内容,本项目设定的绩效目标能够完整地反应预期产出和效果。
该项指标满分2分,根据评分标准得2分。
A213.目标与预算的匹配性:为完成项目在立项时设定的绩效目标,根据项目经费开支明细表测算,共需30万元完成此项目,年初预算安排财政资金30万元,实际支出30万元,未出现缺口资金,故目标与预算安匹配。
该项指标满分2分,根据评分标准得2分。
A22.绩效指标设定的明确性
A221.指标细化分解情况: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将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清晰、可衡量的绩效指标。具体情况如下:
1.产出指标:开展环保宣教活动3—4次;创建省、市级绿色学校4—5所;创建省、市级绿色社区3—4个;创建国际生态学校1个创建省、市级绿色学校、创建省、市级绿色社区、创建国际生态学校通过省级及市级相关部门考核验收;按照市级下达的主题及目标,圆满完成“六·五”世界环境日主题活动。绩效目标设置与事业发展规划相适应;按照省、市、区三级下达的各项任务,完成“两微”及各公众平台信息发布及宣传;按时举办相关宣传活动;项目成本控制在30万元以内。
2.效果指标:控制环保宣教及绿色创建各项行政开支,不超成本运行,经费节支率不低于0.3%;通过环保宣教和绿色创建活动,有效提高公众环境保护意识,促进环境保护工作,减少环境污染治理投入,投入产出比不低于1.2;公众关注环保、参与环保的主动性逐渐提高;通过各级绿色创建和各种环保宣教活动的开展,广泛凝聚社会共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参与生态文明建设、改善环境质量、推动绿色发展的良好氛围;公众生产生活环境取得较好转变;公众共建天蓝地绿水净的生态宜居城市的积极主动性逐渐提高;学生带动家庭践行节能减排,社区带动全社会践行节能减排成效明显;群众满意率达80%以上;学校、社区满意率100%。
该项指标满分3分,根据评分标准得3分。
A222.指标与目标的匹配性: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根据年初设置的绩效目标进行细化分解,细化分解后的绩效指标能够直接反映出预期目标。
该项指标满分3分,根据评分标准得3分。
2.项目管理
项目管理包括投入管理、财务管理和项目实施三方面内容,由9个三级指标构成,共细化分解为9个四级指标。权重分为20分,实际得分20分,得分率为100%。
(1)投入管理
主要考核项目预算编制是否充分、合理的预计项目支出并完整反应,预算调整时是否按照相关规定执行调整程序,项目预算执行的进度是否达到95%以上。各指标权重分值、业绩值及得分情况详见表6。
表6 投入管理类指标评分表
指标名称 | 指标权重 | 业绩值 | 实际得分 |
B11.预算编制合理性 | 1 | 合理 | 1 |
B12.预算调整规范性 | 1 | 规范 | 1 |
B13.预算执行率 | 2 | 100% | 2 |
合计 | 4 | 4 |
B11.预算编制合理性
B11.预算编制合理性:根据项目经费开支明细表测算,共需30万元完成此项目,年初预算安排财政资金30万元,实际支出30万元,未出现缺口资金,故预算编制合理。
该项指标满分1分,根据评分标准得1分。
B12.预算调整规范性
B12.预算调整规范性:本项目未进行预算调整。
该项指标满分1分,根据评分标准得1分。
B13.预算执行率
B13.预算执行率:年初预算安排财政资金30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资金共计使用30万元,资金使用率为100%。
该项指标满分2分,根据评分标准得2分。
(2)财务管理
主要考核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预算批复的用途,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项目的财务制度是否健全、完善、有效,资金拨付是否具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是否符合相关制度规定。各指标权重分值、业绩值及得分情况详见表7。
表7 财务管理类指标评分表
指标名称 | 指标权重 | 业绩值 | 实际得分 |
B21.资金使用情况 | 2 | 符合相关规定 | 2 |
B22.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 | 1 | 健全 | 1 |
B23.财务监控有效性 | |||
B231.资金拨付程序完整性 | 1 | 完整 | 1 |
B232财务制度执行有效性 | 2 | 有效 | 2 |
合计 | 6 | 6 |
B21.资金使用情况
B21.资金使用情况:通过查阅项目预算批复、项目原始凭证、支付指令、合同等相关资料,本项目资金使用符合预算批复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该项指标满分2分,根据评分标准得2分。
B22.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
B22.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在资金管理上,严格按照《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经费支出管理办法》、《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收支管理内部控制流程》对该项目资金进行全过程跟踪管理,项目财务管理办法符合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未发现需要完善的风险控制环节。
该项指标满分1分,根据评分标准得1分。
B23.财务监控有效性
B231.资金拨付程序完整性:本项目的资金拨付程序为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根据项目合同及用款申请填写付款申请书,经分管领导复核签字后,交单位负责人审批,财务科支付资金,通过查阅相关的申请审批材料,资金拨付各环节程序完整。
该项指标满分1分,根据评分标准得1分。
B232财务制度执行有效性:根据财务制度中的规定,项目组查 阅了相关的资料,相关制度规定均得到有效执行。
该项指标满分2分,根据评分标准得2分。
(3)项目实施
主要考核项目实施单位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制订的与项目直接相关的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善和有效,主管部门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采取的监管措施是否明确,是否存在需要完善的风险控制环节,项目实施单位制订的管理制度是否有效执行,主管部门所制订的监管措施是否有效执行,与项目相关的合同是否有效执行,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相关台账记录是否完整,并符合要求,政府采购是否符合中央、省、市的相关要求,采购流程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各指标权重分值、业绩值及得分情况详见表8。
表8 项目实施类指标评分表
指标名称 | 指标权重 | 业绩值 | 实际得分 |
B31.项目管理制度健全性 | |||
B311.项目实施单位管理制度健全性 | 1 | 健全 | 1 |
B312.管理方监管措施健全性 | 1 | 健全 | 1 |
B32.项目管理制度执行有效性 | |||
B321.项目实施单位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 1 | 全部执行 | 1 |
B322.监管措施执行情况 | 1 | 全部执行 | 1 |
B323.合同执行情况 | 2 | 全部执行 | 2 |
B324.台账记录规范性 | 2 | 规范 | 2 |
B33.政府采购规范性 | |||
B331.采购方式合规性 | 1 | 合规 | 1 |
B332.采购流程规范性 | 1 | 规范 | 1 |
合计 | 10 | 10 |
B31.项目管理制度健全性
B311.项目实施单位管理制度健全性:本次评价主要考察了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在项目管理上,在项目管理上,为确保该项目顺利实施,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政宣科按照《昆明市“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关于开展2018年环境保护宣传进机关、进家庭、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五进”活动的通知》和《关于开展2018年昆明市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家庭、环境教育基地创建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和精神,结合盘龙区实际以及往年工作经验,认真制定了2019年度环保宣教工作计划和绿色创建计划,明确了工作重点、工作内容和完成时限等。项目管理制度健全。
该项指标满分1分,根据评分标准得1分。
B312.管理方监管措施健全性: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在年中进行项目实施评估,以根据实际及时调整工作目标和方法等,精细开展各项工作,确保项目实施效益最大化,成本最小化。项目完成后开展了绩效评估,为来年该项目的继续实施提供经验借鉴和数据支持。监管措施明确、完善。
该项指标满分1分,根据评分标准得1分。
B32.项目管理制度执行有效性
B321.项目实施单位管理制度执行情况:通过实地调查、现场查阅资料,项目实施单位制订的管理制度均已得到有效执行,相关记录较为规范,考核办法已得到有效应用。
该项指标满分1分,根据评分标准得1分。
B322.监管措施执行情况:通过实地调查、现场查阅资料,项目单位均已及时提交相关台账、日报表、月报表等材料,项目人员也有效执行各项日常管理和监管工作。
该项指标满分1分,根据评分标准得1分。
B323.合同执行情况:通过梳理各子项目合同约定内容和实际实施情况,本项目各项合同中规定的工作职责、服务内容、质量要求等内容均已有效执行。
该项指标满分2分,根据评分标准得2分。
B324.台账记录规范性:通过查阅污水处理台账记录,本项目各环节均已做了详细的台账记录,记录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主管部门的要求,项目资金支付情况清晰明了。
该项指标满分1分,根据评分标准得1分。
B33.政府采购规范性
B331.采购方式合规性: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通过公开招投标、邀标、询价比选等方式开展本项目政府采购。采购方式符合中央、省、市的相关要求。
该项指标满分1分,根据评分标准得1分。
B332.采购流程规范性: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针对政府采购,严格按照《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采购管理内部控制流程(修订稿)》执行,采购流程符合相关规定。
该项指标满分1分,根据评分标准得1分。
3.项目绩效
项目绩效包括项目产出和项目效益两方面内容,由7个三级指标构成,共细化分解为14个四级指标。权重分为60分,实际得分56.8分,得分率为94.67%。
(1)项目产出
主要考核2019年环保宣教及绿色创建活动经费项目环保宣教活动举办次数、“六·五”环境日活动完成情况、创建省、市级绿色社区、学校数、创建国际生态学校、绿色创建示范点数、绿色创建培训情况、考核验收通过率、完成及时率、成本控制情况。各指标权重分值、业绩值及得分情况详见表9。
表10 项目产出类指标评分表
指标名称 | 指标权重 | 业绩值 | 实际 得分 |
C11.环保宣教完成情况 | |||
C111.环保宣教活动举办次数 | 5 | ≥5次 | 5 |
C112“六·五”环境日活动完成情况 | 3 | 达到预期目标 | 3 |
C13.绿色创建工作完成情况 | |||
C131.创建省、市级绿色社区、学校数 | 5 | 达到预期目标 | 5 |
C132.创建国际生态学校、绿色创建示范点数 | 2 | 未完成 | 0 |
C133.绿色创建培训情况 | 4 | 达到预期目标 | 4 |
C134.考核验收通过率 | 5 | 通过率=100% | 5 |
C14.项目完成及时率 | |||
C141.完成及时率 | 3 | 及时 | 3 |
C15.项目成本控制情况 | |||
C151.成本控制情况 | 3 | 有效控制 | 3 |
合计 | 30 | 28 |
C11.环保宣教完成情况
C111.环保宣教活动举办次数:根据现场评价及相关资料收集,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2019年度开展环保宣教活动达到5次,符合预期目标。环保宣教活动开展情况具体为:2019年2月28日,盘龙环境分局联合拓东街道办事处,在真庆文化广场,隆重举办盘龙区“守护昆明蓝天,防治大气污染”主题宣传活动。2019年3月5日,盘龙环境分局全体党员来到真庆观广场,开展关爱山川河流暨学雷锋宣传活动,以发放环保布袋、倡议书及宣传册的形式向市民宣传关爱山川河流、引导市民节约能源、践行绿色消费、选择低碳出行,助人为乐的理念。2019年4月4日上午,盘龙环境分局全体党员和环保志愿者们来到真庆广场,开展“我们的节日•清明节暨扫黑除恶”主题宣传活动,以发送环保布袋、节能减排手册及倡议书的形式向市民倡导过一个文明环保健康的清明节。2019年5月22日是“国际生物多样性日”,为提高社会各界对生物多样性的保护意识,形成公众共同广泛参与的氛围,上午10:00,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的工作人员及环保志愿者到桃源广场参与开展“我们的生物多样性.我们的食物.我们的健康”--2019年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宣传活动。2019年6月2日,在桃源广场举行由盘龙区人民政府主办,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承办,昆明市文明行动义工联合会、昆明市盘龙区教育体育局、昆明市盘龙区鼓楼街道办事处等社会企业共同参与的纪念“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
该项指标满分5分,根据评分标准得5分。
C112“六·五”环境日活动完成情况:2019年6月2日,在桃源广场举行由盘龙区人民政府主办,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承办的纪念“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2019年世界环境日主题是“蓝天保卫战,我是行动者”,中国主题是“美丽中国 我是行动者”。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工作人员向市民发放各类环保宣传资料,开展环保法律法规、环保问题咨询以及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知识宣传;为盘龙区中小学代表赠送环保书籍套装;为获得2018年昆明市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的单位代表和先进个人代表颁奖和授牌;现场展演了“美丽春城·生态昆明——我与滇池有个约”昆明市第四届中小学环保主题诗会获奖优秀节目;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铁塔公司工作人员对基站建设、电池回收利用、手机电磁辐射、5G网络等知识进行宣传。昆明源润祥再生资源产业管理有限公司还启动了“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拒绝车窗抛物,变废为宝,致敬城市美容师”主题活动。现场环境保护宣传气氛热烈,共计500余市民参与活动,昆明日报及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对活动进行了刊载和报道。
该项指标满分3分,根据评分标准得3分。
C13.绿色创建工作完成情况
C131.创建省、市级绿色社区、学校数:最终创建省、市级绿色学校4所,创建省、市级绿色社区3个。
该项指标满分5分,根据评分标准得5分。
C132.创建国际生态学校、绿色创建示范点数:根据现场评价及相关数据汇总,2019年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未创建国际生态学校及绿色创建示范点。
该项指标满分2分,根据评分标准得0分。
C133.绿色创建培训情况:2019年4月24日-26日,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组织3所学校、2家社区参与2019年市级绿色系列创建工作培训。2019年6月11日-14日,由区环保局牵头,联合区教育局和有关街道办事处对5所学校、1家社区进行现场查看和比选,作为2019年市级绿色创建对象参加省级绿色系列创建培训。根据培训记录显示全年累计开展省市级绿色创建暨环保知识培训2次,指导10个学校、社区参加省市级绿色创建。
该项指标满分4分,根据评分标准得4分。
C134.考核验收通过率:根据年度创建省、市级绿色学校;创建省、市级绿色社区申报考核情况统计,2019年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共申报4所学校、3家社区参与创建省、市级绿色学校、社区评选,通过相关部门考核验收的学校4所分别为: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俊发城实验小学、昆明市盘龙区滇源中心学校、昆明市盘龙职业高级中学、盘龙区古幢小学,社区3家分别为:联盟社区、滇源社区、阿子营社区。根据自评价指标体系考核公式:考核验收通过率=通过相关部门考核验收的学校社区数/实际参加考核的学校社区数*100%=/*100%=7/7*100%=100%。
该项指标满分5分,根据评分标准得5分。
C14.项目完成及时率
C141.完成及时率:根据现场评价及活动举办、培训记录等相关佐证材料,2019年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环保宣教及绿色创建活动经费项目各类子项目均如期开展按期完成,完成及时率为100%。
该项指标满分3分,根据评分标准得3分。
C15.项目成本控制情况
C151.成本控制情况:根据2019年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环保宣教及绿色创建活动经费项目明细账及原始凭证显示,项目累计支出30万元,有效讲成本控制在30万元以内。
该项指标满分3分,根据评分标准得3分。
(2)项目效益
主要考核通过2019年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环保宣教及绿色创建活动经费项目实施对区域环境提升、环保宣教活动覆盖情况、群众知晓程度、公众环保参与程度、宣传途径多样性起到的作用及社会群众对本项目的整体满意度。各指标权重分值、业绩值及得分情况详见表11。
表11 项目效益类指标评分表
指标名称 | 指标权重 | 业绩值 | 实际得分 |
C21.生态效益 | |||
C211.区域环境提升性 | 5 | 有效提升 | 5 |
C22.社会效益 | |||
C221.环保宣教活动覆盖率 | 4 | 覆盖率=100% | 4 |
C222.群众知晓率 | 6 | 知晓率≥90% | 4.8 |
C223.公众环保参与率 | 6 | 参与率≥90% | 6 |
C224.宣传途径多样性 | 4 | 具备多样性 | 4 |
C23.满意度 | |||
C231.社会群众满意度 | 5 | 满意度≥90% | 5 |
合计 | 30 |
C21.生态效益
C211.区域环境提升性:根据调查问卷第三个问题计算区域环境提升性,60份有效问卷中第三个问题选择A或B视为有效,选择C或D视为无效。根据调查问卷结果显示,第三个问题共60名群众选择A,根据评分标准计算公式:区域环境提升性=社会调查问卷第三问题选A、B份数/有效问卷份数,故区域环境提升性=60/60*100%=100%。
该项指标满分5分,根据评分标准得5分。
C22.社会效益
C221.环保宣教活动覆盖率:2019年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要求辖区内所有街道、社区均开展环保宣教及绿色创建活动,覆盖率达100%。
该项指标满分4分,根据评分标准得4分。
C222.群众知晓率:根据调查问卷第一个问题计算公众知晓率,60份有效问卷中第一个问题选择A或B视为知晓,选择C或D视为不知晓。根据调查问卷结果显示,有30名群众选择A,23名群众选择B,3名群众选择C,4名群众选择D。根据评分标准计算公式:知晓率=社会调查问卷第一问题选A、B份数/有效问卷份数60*100%。故知晓率=53/60*100%=88.33%。根据评分标准:知晓率<90%;每下降5%的知晓率(不足5%按5%计算)扣权重分的20%,故扣除权重分20%既1.2分。
该项指标满分6分,根据评分标准得4.8分。
C223.公众环保参与率:根据调查问卷第二个问题计算公众知晓率,60份有效问卷中第二个问题选择A或B视为有效,选择C或D视为无效。根据调查问卷结果显示,所有调查市民均选择A,根据评分标准计算公式:公众环保参与率=社会调查问卷第二问题选A、B份数/有效问卷份数60*100%。故公众环保参与率=60/60*100%=100%。
该项指标满分6分,根据评分标准得6分。
C224.宣传途径多样性:根据现场评价及相关宣传委托合同及自己拨付凭证显示,2019年度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各类宣传活动使用活动宣传、主流媒体宣传、微信公众号宣传、发放宣传画宣传手册及培训宣传开展。
该项指标满分4分,根据评分标准得4分。
C23.满意度
C231.社会群众满意度:本次绩效评价过程中,在对盘龙区普通市民进行访谈时,就项目实施的必要性、项目实施过程及效果等内容对社会群众进行了满意度调查。通过对满意度问题进行统计,社会群众平均满意度为93.33%。
该项指标满分为5分,根据评分标准得5分。
四、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创模”宣教活动
2019年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创模”宣教活动,
共举办大型环保宣传教育活动8次,在元宵节宣传活动中,充分展现中华民族传统节日“元宵节”浓重而欢乐的氛围,着力弘扬扶危济困、乐善好施、敦亲睦邻等中华优秀传统美德。在昆明瀑布公园以发送环保布袋、《文明环保过节的倡议书》及宣传册的形式向市民宣传节能减排、低碳过节的理念,过一个文明、环保、安全的元宵节!同时还开展了品汤圆、赏歌舞、猜灯谜、颂祖国等传统民俗文化活动。在近两个小时的活动中,累计发送环保及扫黑除恶宣传资料500余份,既受到了市民的喜爱,也起到了预期宣传效果。在守护昆明蓝天,防治大气污染”主题宣传活动中,现场设立形式丰富的宣传点,通过发放宣传资料、面对面为人民群众宣传、讲解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治理措施及环境监测等知识,进一步提升了社会公众的大气污染防治意识,凝聚“同呼吸”的共识,增强“共治理”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关爱山川河流暨学雷锋宣传活动中,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全体党员同状元楼社区志愿者一起沿金汁河一线清洁美化环境,清扫公共区域垃圾、环境卫生劝导、禁止垂钓劝导等活动,宣传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做绿色发展理念的传播者、推动者和实践者,以实际行动保护生态环境,给这个春日增添一道美丽的风景线,引导市民共同建设山更绿,水更清,天更蓝的美丽盘龙。在六·五”环境日主题宣传活动中,盘龙环境分局工作人员向市民发放各类环保宣传资料,开展环保法律法规、环保问题咨询以及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知识宣传,现场展演了“美丽春城·生态昆明——我与滇池有个约”昆明市第四届中小学环保主题诗会获奖优秀节目,宣传氛围浓厚;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铁塔公司工作人员对基站建设、电池回收利用、手机电磁辐射、5G网络等知识进行宣传。昆明源润祥再生资源产业管理有限公司还启动了“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拒绝车窗抛物,变废为宝,致敬城市美容师”主题活动。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通过形式多样的“创模”宣教活动,动员全社会行动起来,共同打赢蓝天保卫战,打好碧水保卫战、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让每一个市民用实际行动守护昆明的绿水青山。并有效提高了政府公信力,让广大群众理解政府、支持政府,让市民发声,获市民理解,进一步建立健全环境防治联防联控机制,为建设美丽昆明作出巨大贡献。
(二)存在的问题
(1)环保宣教未突出亮点
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应以生态建设、环境管理和节能减排为核心,但区内各类宣教工作要求已经是应接不暇、喧宾夺主,诸如禁毒、食品安全、无烟、维稳、学雷锋、禽流感、我们的节日(传统节日)、宪法日宣传等等。这样一来,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本职的环保宣教工作反而是疲于应付、杂乱无章、难出亮点。
(2)个别年初目标未完成
根据2019年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环保宣教及绿色创建活动经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显示,年初设定目标为创建国际生态学校1所,建设完成绿色创建示范点1个。通过现场评价及相关数据汇总,2019年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未创建国际生态学校及绿色创建示范点。
(三)建议和改进措施
(1)统筹安排突出职能重点
建议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根据目前环境保护的严峻形势和建设生态文明的重大战略意义,结合本区环境管理工作的要点和特点,对当年环保宣教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并上报区政府,在获取相关批复后开展相关项目活动,充分发挥部门职能重点和术业专攻的特点,体现环保宣教的重要性和特色。
(2)合理编制年初目标
建议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在编制年初预算申报时,加强前期调研工作,根据往年经验及实际调研国际生态学校绿、色示范点建设进度合理制定项目年初目标,避免项目完工后未达到预期目标情况出现。
松华坝水库水源保护区水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护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立项背景
松华坝水库是昆明市最重要的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之一,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水源地的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工作,在滇源、阿子营两个街道交由我区托管后,区委区政府更进一步加大了水源保护区的污染治理力度,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开展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其中,区环保局承担了部分工程建设任务,“十二五”期间牵头组织开展了“松华坝水库水源保护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十三五”期间承担了“冷水河沿岸村庄截污工程”、“牧羊河(阿子营段)沿岸村庄截污工程”的建设任务。
2.项目立项依据
在相关部门的通力配合下,我局通过承担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相关项目,共建设了10座深度污水处理设施,其中有5座经第十五届盘龙区人民政府第67次常务会研究后,交由区建投公司负责运营维护管理,另外5座还未移交运营,根据《昆明市盘龙区关于全面深化区属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盘通〔2017〕14号),区农投公司负责水源区保护与发展产业化项目的投资运营。由于在2016年南营等5座污水处理站建成移交运行时,区农投公司才成立不久,未进行实体运作,暂不具备运营污水处理站的条件,故区政府研究后,明确由区建投公司负责5座污水处理站的运营维护工作。目前区农投公司的内部建设基本到位,有能力承担起相应工作任务,结合松华坝水库水源保护区的实际情况,我局建议将松华集镇污水处理厂以及团结、小营、牧羊、马军污水处理站交由区农投公司负责运营维护;同时将目前由区建投公司负责运营维护的南营、前所、中所、鼠街、侯家营污水处理站也交由区农投公司负责运营维护,特立此项。
3.项目实施情况
为加强松华坝水库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和削减污染物入库量工作,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切实增强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监管,提高污水处理率,污水处理设施交由盘龙区农投维护,确保污水处理处理设施运行天数不低于300日,日均污水处理量不低于12000吨,污水处理设施在用率达到100%,有效的改善了冷水河水质,辖区内重点水域水质均高于Ⅴ类。
截止评价日2019年12月31日,2019年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松华坝水库水源保护区水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护经费项目项目组织管理情况良好,资金拨付及使用流程符合相关规定,目标均已实现,通过本次项目实施,有效对保护松华坝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发挥了积极作用。
4.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1)资金来源
根据昆明市盘龙区政府出具的《污水处理设施管护资金测算表》及《昆明市盘龙区财政局关于下达盘龙区2019年部门预算的批复》(盘财〔2019〕1号)等文件,该项目合计下达财政资金2,101,791元。具体详见下表1:
表1 资金下达情况表
年度 | 下达文件 | 资金性质 | 下达资金(元) |
2019 | 2019年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松华坝水库水源保护区水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护经费项目 | 区级 | 2,101,791 |
截止2019年12月31日,财政资金2,101,791元已全部到位,该资金均用于支付2019年松华坝水库水源保护区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经费。
(2)资金使用情况
该项目年初财政预算2,101,791元,根据原始材料、支付凭证等统计,2019年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区分局大气自动站运行维护费项目共实际支出1,934,030.66元,因与农投公司相关合同尾款受实际运行情况影响仍未结清,因此实际支出未达预算数。其中1,791元为未申报的额度,目前已退会财政,剩余165,969.34元已通过退额度方式退回财政,预算执行率为92.02%,资金使用情况详见表2。
表2 资金使用情况表
序号 | 项目类别 | 预算金额(元) | 已支付金额(元) |
1 | 松华坝水库水源保护区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经费 | 2,101,791 | 1,934,030.66 |
合计 | 2,101,791 | 1,934,030.66 | |
5.组织及管理情况
(1)项目管理主体
项目管理主体为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区分局,代维公司为昆明市盘龙区农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2)保障措施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区分局按照《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预算管理内部控制流程》、《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收支管理内部控制流程》、《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采购管理内部控制流程》、《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国有资产管理内部控制流程》、《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建设项目管理内部控制流程》、《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合同管理内部控制流程》、《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经费支出管理办法》(盘环保〔2017〕30号)等文件要求,严格执行招投标管理机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监理制等基本建设管理制度。项目资金开支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务管理规定单独建账、专人管理、专款专用,并根据度假区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3)评价相关方
①项目主管单位: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区分局
②项目代维公司:昆明市盘龙区农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③受益对象:项目区域内常住居民
(二)绩效目标
1.预算批复(申报)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情况
在年初申报预算时,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针对该项目制定的总目标为:
2019年10座污水处理设施污水收集处理率≥90%,采用A2O工艺(厌氧-缺氧-好氧法),设计出水水质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2019年10座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削减了污染物的入库量,有效的改善牧羊河水质,对保护松华坝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发挥了积极作用;2019年当年完成各项考核指标达标。
2.绩效再评调整后的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情况
根据对项目立项背景依据、项目可研报告、可研批复等相关资料分析,通过与项目主管单位沟通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采取以下方式进行优化:一是结合《关于松华坝水库水源保护区水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管理相关问题的请示》、《2019年云南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方案》(云环通〔2019〕50号)、《村庄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污水处理站运行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盘龙区村庄生活污水处理站运行管理考核评价标准》等通知文件要求,制定年初项目目标;二是分解制定的项目目标,制定清晰可衡量的绩效指标,优化后的绩效目标及目标完成情况详见表3。
表3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序号 | 实施内容 | 计划完成情况 | 实际完成情况 |
1 | 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天数 | 每个松华坝污水处理设施每年运行天数≥300日。 | 污水处理站正常运行365天,达到运行天数标准。 |
2 | 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量 | 松华坝污水处理设施2019年完成污水处理≥12000吨。 | 2019年污水处理站处理污水43800吨,达到每天不低于1200吨每天标准。 |
3 | 污水处理设施使用率 | 污水处理设施使用率=100%。 | 污水处理设施使用率=100%。 |
4 | 污水处理设施出水达标率 | 松华坝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达到一级A标及以上。 | 松华坝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达到一级A标及以上。 |
根据上述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指标详见附件1《2019年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松华坝水库水源保护区水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护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指标体系》。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全面了解项目管理过程是否规范、产出目标是否完成以及效果目标是否实现等方面的内容,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为项目在以后年度的开展提供可行性参考建议。在此基础上,重点分析项目预算编制的合理性、成本支出的真实性和控制有效性,评价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为以后年度编制项目预算、选择项目实施主体等提供参考依据。
(二)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制定过程
1.前期调研
通过前期对项目主管单位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及项目代维方昆明市盘龙区农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初步了解项目立项背景及依据、组织及管理情况、实施内容、实施计划及完成情况等,并向项目相关单位索要相关文件,通过调研会议等工作的相继开展,进一步了解项目情况。
2.研究文件
通过前期调研结束后所收集的相关项目资料,通过分析研究相关文件资料,进一步了解项目立项背景及依据、组织及管理情况、实施内容、实施计划及完成情况,绩效目标申报和实现情况,结合项目特点制定适用的评价指标体系。
3.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工作方案的设计
项目评价指标体系主要包括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绩效三个方面,包括投入、过程、产出及效益。并根据《昆明市本级部门预算绩效自评管理暂行办法》附件项目支出共性指标体系细化评价指标,使设置的评价指标具有可操作性,能系统反映2019年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松华坝水库水源保护区水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护经费项目支出所产生的项目效益。指标分值满分为100分。一是项目决策指标:占指标权重20%。含2个二级指标,5个三级指标及10个四级指标。主要从项目与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适应性、立项依据充分性、项目立项规范性、绩效目标设定的合理性及绩效指标设定的明确性等方面对项目决策进行评价。二是项目管理指标:占指标权重20%。含3个二级指标,9个三级指标及10个四级指标。主要从预算编制合理性、预算调整规范性、预算执行率、资金使用情况、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财务监控有效性、项目管理制度健全性、项目管理制度执行有效性、绩效自评等方面对项目实施的过程进行评价。三是项目绩效指标:占指标权重60%。含2个二级指标,7个三级指标及12个四级指标。主要从2019年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松华坝水库水源保护区水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护经费项目的污水处理设施工作情况、项目成本控制率、项目完成及时性、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社会群众满意度等方面对项目产出及其成效进行评价考核根据评价得分情况,评价结果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档次,具体等级档次划分如下表4。
表4 评分档次划分情况表
档次 | 优 | 良 | 中 | 差 |
分值 | 得分≥90 | 80≤得分<90 | 60≤得分<80 | 得分<60 |
(详见附件1:《2019年松华坝水库水源保护区水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护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三)绩效评价原则及评价方法
1.绩效评价原则
本次绩效评价工作坚持科学规范、公开公正、绩效相关等原则。采用以定量评价为主、定性评价为辅、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评价。
2.绩效评价方法
(1)审阅资料
从各项目实施单位收集与项目预算、管理、绩效相关的评价数据,形成绩效重点评价的基础资料,并对基础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进行审阅。具体为①对各实施单位上报的自评报告进行认真审阅,核实各项目单位自评工作是否按要求完成,评价完成的效果和质量。收集绩效重点评价的基础数据。②对项目实施单位填报的项目完成情况表、资金使用情况表进行审阅,对异常的资金使用通过实地调查、原始凭证查阅等进行核实。③收集项目绩效的相关资料并结合问卷调查、座谈访谈结果对项目绩效进行客观评价。
(2)现场调研
通过调研,进一步了解部门职能职责、履职情况、项目实施及绩效目标申报和实现情况,结合部门特点制定适用的重点评价指标体系。
(3)实地评价
绩效重点评价工作组根据分工,采用资料收集与数据填报、案卷研究、实地调研、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方式,组织开展实地重点评价。在绩效重点评价实施过程中,根据评价对象的具体情况,设计数据收集表格收集评价数据、资料;同时发放调查问卷调查项目的公众满意度、管理人员意见以及评价相关的信息。
(四)绩效评价实施过程
1.数据填报和采集
向项目实施单位收集相关项目实施进度资料、项目实施情况、完成情况,结合2019年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松华坝水库水源保护区水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护经费项目现场核实和查阅台账等结果资料进行分析整理。
2.社会调查
为充分了解“2019年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松华坝水库水源保护区水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护经费项目”的实施情况和效果、项目实施结果对项目区域内常住居民的影响程度等,评价组通过对抽查目区域内常住居民常住居民进行调查问卷。
每个抽样点至少发放60份调查问卷,共发放60份调查问卷,实际有效回收60份,有效回收率达100%。根据调查结果,项目组撰写了受益群众调查问卷汇总分析报告,详见附件4。
2019年12月,项目组采取一对一现场访谈的形式,对环保宣教及绿色创建活动经费项目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访谈,了解了项目组织、实施和管理的具体情况,并根据访谈情况撰写了访谈汇总分析报告,详见附件3。
3.数据分析和撰写报告
将项目实施处室、主管单位填报的数据结合通过现场勘查采集到的基础数据,通过分析整理对应考核指标从项目立项、绩效目标、投入管理、财务管理、项目实施、项目产出、项目效益等方面逐项考核,并梳理总结相关项目单位的主要经验及做法及存在问题,对应问题给予建议和改进措施,形成最终报告。
三、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1.评价结果
本次2019年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松华坝水库水源保护区水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护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最终得分97.7分,评价结果为“优”,详细各一级指标得分情况详见表5。
表5 2019年松华坝水库水源保护区水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护经费项目
绩效重点评价得分情况表
一级指标 | 指标分值 | 评价得分 | 得分率 |
项目决策 | 20 | 20 | 100% |
项目管理 | 20 | 19.7 | 98.5% |
项目绩效 | 60 | 58 | 96.67% |
合计 | 100 | 97.7 | 97.7% |
2.主要绩效
2019年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松华坝水库水源保护区水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护经费项目组织管理情况良好,资金拨付及使用流程符合相关规定,目标均已实现。
通过本次项目实施,有效的改善了冷水河水质,对保护松华坝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发挥了积极作用,加强污水处理站管理,做好日常监督性检查工作,严格考核污水处理站管护情况,提升管理水平,保证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二)具体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分析
项目决策类指标包括项目立项和项目目标两个方面内容,由5个三级指标构成,共细化分解为10个四级指标。权重分为20分,实际得分20分,得分率100%。
(1)项目立项
主要考察项目实施与部门战略目标的匹配性,项目立项是否符合相关规划要求,是否与部门职责相适应,以及项目的申请、设立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各指标业绩值和实际得分详见表6。
项目与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相匹配,项目立项依据充分,与部门职责匹配,项目立项规范。此项分值满分为8分,实际得分8分。
表6 项目立项指标评分表
指标名称 | 指标权重 | 业绩值 | 实际得分 |
A11.与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适应性 | |||
A111.与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匹配性 | 1 | 匹配 | 1 |
A12.立项依据充分性 | |||
A121.与发展规划匹配性 | 2 | 匹配 | 2 |
A122.与部门职责适应性 | 1 | 适应 | 1 |
A13.项目立项规范性 | |||
A131.前期调研情况 | 2 | 充分调研 | 2 |
A132.立项程序规范性 | 2 | 规范 | 2 |
合计 | 8 | 8 |
A11.与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适应性
A111.与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匹配性:松华坝水库是昆明市最重要的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之一,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水源地的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工作,在滇源、阿子营两个街道交由我区托管后,区委区政府更进一步加大了水源保护区的污染治理力度,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开展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本项目的实施符合计划中确定的中长期目标。
该项指标满分为1分,根据评分标准得1分。
A12.立项依据充分性
A121.与发展规划匹配性:加强松华坝水库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和削减污染物入库量工作,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切实增强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监管,提高污水处理率,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盘龙区实际,特制订村庄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污水处理站运行管理考核办法(试行),本项目立项与发展规划相匹配。
该项指标满分为2分,根据评分标准得2分。
A122.与部门职责适应性: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的职能职责为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与管理职责、加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工作职责、加强环境噪声防治管理职责、加强水污染防治的职责、加强餐饮业管理职责,与部门主要职责相适应。
该项指标满分为1分,根据评分标准得1分。
A13.项目立项规范性
A131.前期调研情况:为了承担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相关项目,共建设了10座深度污水处理设施,其中有5座经第十五届盘龙区人民政府第67次常务会研究后,交由区建投公司负责运营维护管理,另外5座移交区农投公司负责运营维护管理,故本项目的设立经过了充分的调研。
该项指标满分为2分,根据评分标准得2分。
A132.立项程序规范性:区环保局承担了部分工程建设任务,“十二五”期间牵头组织开展了“松华坝水库水源保护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十三五”期间承担了“冷水河沿岸村庄截污工程”、“牧羊河(阿子营段)沿岸村庄截污工程”的建设任务,项目立项程序规范。
该项指标满分为2分,根据评分标准得2分。
(2)项目目标
主要考察所设定的项目绩效目标是否依据充分、完整且与预算相匹配,细化分解的绩效指标是否与绩效目标相适应。各指标业绩值和实际得分详见表7。
表7 项目目标指标评分表
指标名称 | 指标权重 | 业绩值 | 实际得分 |
A21.绩效目标设定的合理性 | |||
A211.绩效目标相关性 | 2 | 相关 | 2 |
A212.绩效目标完整性 | 2 | 完整 | 2 |
A213.目标与预算的匹配性 | 2 | 匹配 | 2 |
A22.绩效指标设定的明确性 | |||
A221.指标细化分解情况 | 3 | 已细化分解 | 3 |
A222.指标与目标的匹配性 | 3 | 匹配 | 3 |
合计 | 12 | 12 |
该项指标满分为2分,根据评分标准得2分。
A212.绩效目标完整性:根据绩效目标申报表和项目实施内容,本项目编制的绩效目标基本能够完整地反映预期的产出和效果,符合设定要求。
该项指标满分为2分,根据评分标准得2分。
A213.目标与预算的匹配性:本项目工作目标为2019年10座污水处理设施污水收集处理率≥90%,采用A2O工艺(厌氧-缺氧-好氧法),设计出水水质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2019年10座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削减了污染物的入库量,有效的改善牧羊河水质,对保护松华坝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发挥了积极作用,2019年当年完成各项考核指标达标,项目目标与预算相匹配。
该项指标满分为2分,根据评分标准得2分。
A22.绩效指标设定的明确性
A221.指标细化分解情况:根据绩效目标申报表,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将年度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投入目标、管理目标、产出目标、效果目标。
该项指标满分为3分,根据评分标准得3分。
A222.指标与目标的匹配性:根据绩效目标申报表,本项目讲目标细化分解的具体各项指标,指标与目标与匹配。
该项指标满分为3分,根据评分标准得3分。
2.项目管理分析
项目管理指标包括投入管理、财务管理和项目实施三个方面内容,由9个三级指标构成,共细化分解为9个四级指标。权重分为20分,实际得分19.7分,得分率为98.5%。
(1)投入管理
主要考察项目预算编制是否合理,预算调整是否符合规定,以及预算执行情况。各指标的业绩值和实际得分详见表8。
表8 投入管理指标评分表
指标名称 | 指标权重 | 业绩值 | 实际得分 |
B11.预算编制合理性 | 1 | 合理 | 1 |
B12.预算调整规范性 | 1 | 规范 | 1 |
B13.预算执行率 | 2 | 92.02% | 1.7 |
合计 | 4 | 3.7 |
B11.预算编制合理性
B11.预算编制合理性:根据查阅预算批复、支出明细账等资料,项目预算资金与实际金额差异不大,预算编制合理。
该项指标满分为1分,根据评分标准得1分。
B12.预算调整规范性
B12.预算调整规范性:本项目未涉及到预算调整。
该项指标满分为1分,根据评分标准得1分。
B13.预算执行率
B13.预算执行率:该项目年初财政预算2,101,791元,根据原始材料、支付凭证等统计,2019年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区分局大气自动站运行维护费项目共实际支出1,934,030.66元,因与农投公司相关合同尾款受实际运行情况影响仍未结清,因此实际支出未达预算数。其中1,791元为未申报的额度,目前已退会财政,剩余165,969.34元已通过退额度方式退回财政,预算执行率为92.02%。
该项指标满分为2分,根据评分标准得1.7分。
(2)财务管理
主要考察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预算批复的用途,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安全性;项目的财务制度是否健全、完善、有效,用以反映和考核财务管理制度对资金规范、安全运行的保障情况;资金拨付程序是否完整,财务制度是否有效执行,用以反映和考核财务监控的有效性。各指标的业绩值和实际得分详见表9。
表9 财务管理指标评分表
指标名称 | 指标权重 | 业绩值 | 实际得分 |
B21.资金使用情况 | 2 | 合规 | 2 |
B22.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 | 1 | 健全 | 1 |
B23.财务监控有效性 | 0 | ||
B231.资金拨付程序完整性 | 1 | 完整 | 1 |
B232.财务制度执行有效性 | 2 | 有效 | 2 |
合计 | 6 | 6 |
B21.资金使用情况
B21.资金使用情况:通过查阅预算批复、支出明细账、支付指令、原始凭证等资料,本项目资金使用符合预算批复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该项指标满分为2分,根据评分标准得2分。
B22.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
B22.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区分局按照《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预算管理内部控制流程》、《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收支管理内部控制流程》等文件要求,严格执行招投标管理机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监理制等基本建设管理制度。项目资金开支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务管理规定单独建账、专人管理、专款专用,并根据度假区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该项指标满分为1分,根据评分标准得1分。
B23.财务监控有效性
B231.资金拨付程序完整性:本项目的资金拨付程序为按照合同进度支付,经分管领导复核签字后,交单位负责人审批,财务支付资金,通过查阅相关的申请审批材料,资金拨付各环节程序完整。
该项指标满分为1分,根据评分标准得1分。
B232.财务制度执行有效性:根据财务制度中的规定,项目组查阅了相关的资料,相关制度规定全部得到有效执行。
该项指标满分为2分,根据评分标准得2分。
(3)项目实施
主要考察主管部门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相关管理制度、措施是否健全,是否有效执行,政府采购是否合规。各指标的业绩值和实际得分详见表10。
表10 项目实施指标评分表
指标名称 | 指标权重 | 业绩值 | 实际得分 |
B31.项目管理制度健全性 | |||
B311.项目实施单位管理制度健全性 | 1 | 健全 | 1 |
B312.管理方监管措施健全性 | 1 | 健全 | 1 |
B32.项目管理制度执行有效性 | |||
B321.项目实施单位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 1 | 部分执行 | 1 |
B322.监管措施执行情况 | 1 | 部分执行 | 1 |
B323.合同执行情况 | 2 | 部分执行 | 2 |
B324.台账记录规范性 | 2 | 规范 | 2 |
B33.政府采购规范性 | |||
B331.采购方式合规性 | 1 | 合规 | 1 |
B332.采购流程规范性 | 1 | 规范 | 1 |
合计 | 10 | 10 |
B31.项目管理制度健全性
B311.项目实施单位管理制度健全性:昆明市环境保护局盘龙分局制定了《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采购管理内部控制流程》、《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国有资产管理内部控制流程》、《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建设项目管理内部控制流程》、《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合同管理内部控制流程》、《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经费支出管理办法》(盘环保〔2017〕30号)等相关项目管理制度,制度中对人员安排、操作要求及验收要求做了明确规定,能够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该项指标满分为1分,根据评分标准得1分。
B312.管理方监管措施健全性:昆明市环境保护局盘龙分局对项目实施的监管,要求实施单位提供项目实施的台账记录、日报表和月报表等文件资料,对海洪湿地提升改造工程的规划、建设及验收指派环保局分管领导进行监督。
该项指标满分为1分,根据评分标准得1分。
B32.项目管理制度执行有效性
B321.项目实施单位管理制度执行情况:通过实地调查、现场查阅资料,项目实施单位制订的管理制度实施单位部分得到执行,相关记录较为规范。
该项指标满分为1分,根据评分标准得1分。
B322.监管措施执行情况:通过实地调查、现场查阅资料,实施单位及时提交部分相关台账、日报表、月报表等材料,主管单位的工作人员也有效执行各项日常管理和监管工作。
该项指标满分为1分,根据评分标准得1分。
B323.合同执行情况:通过梳理各子项目合同约定内容和实际实施情况,签订的合同规定的工作职责、服务内容、质量要求等内容均已有效执行。
该项指标满分为2分,根据评分标准得2分。
B324.台账记录规范性:通过查阅相关台账记录,本项目各环节均已做了详细的台账记录,记录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主管部门的要求,可真实反映项目进度情况。
该项指标满分为2分,根据评分标准得2分。
B33.政府采购规范性
B331.采购方式合规性: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通过公开招投标、邀标、询价比选等方式开展本项目政府采购。采购方式符合中央、省、市的相关要求。
该项指标满分1分,根据评分标准得1分。
B332.采购流程规范性: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针对政府采购,严格按照《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采购管理内部控制流程(修订稿)》执行,采购流程符合相关规定。
该项指标满分1分,根据评分标准得1分。
3.项目绩效分析
项目绩效类指标包括项目产出和项目效益两方面内容,由7个三级指标构成,共细化分解为12个四级指标。权重分60分,实际得分58分,得分率96.67%。
(1)项目产出
项目产出类指标主要包括污水处理设施工作情况、成本控制率、项目完成及时性等3个方面,并尽量细化分解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天数、污水处理设施处理量、污水处理设施使用率、污水处理设施出水达标率、污水处理设施维护成本控制率和完成及时率等内容。各指标的业绩值和实际得分详见表11。
表11 项目产出指标评分表
指标名称 | 指标权重 | 业绩值 | 实际得分 |
C11.污水处理设施工作情况 | |||
C111.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天数 | 5 | 365日 | 5 |
C112.污水处理设施处理量 | 5 | 达标 | 5 |
C113.污水处理设施使用率 | 5 | 100% | 5 |
C114.污水处理设施出水达标率 | 5 | 达标 | 5 |
C12.成本控制率 | |||
C121.污水处理设施维护成本控制率 | 5 | 未超过100% | 5 |
C13.项目完成及时性 | |||
C131.完成及时率 | 5 | 100% | 5 |
合计 | 30 | 30 |
C11.污水处理设施工作情况
C111.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天数:根据现场勘查及检阅台账,截止2019年12月31日该项目污水处理设备全年正常运行365日,均达到计划目标。
该项指标满分为5分,根据评分标准得5分。
C112.污水处理设施处理量:根据现场勘查及检阅台账,截止2019年12月31日,污水处理站处理污水43800吨,达到每天不低于1200吨每天标准。
该项指标满分为5分,根据评分标准得5分。
C113.污水处理设施使用率:根据现场勘查及检阅台账,截止2019年12月31日,10座污水处理设备全年正常运行,污水处理设施使用率达到100%。
该项指标满分为5分,根据评分标准得5分。
C114.污水处理设施出水达标率:根据现场勘查及污水出水检测报告,辖区内所有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均达到国家一级A标的标准。
该项指标满分为5分,根据评分标准得5分。
C12.成本控制率
C121.污水处理设施维护成本控制率:根据检阅台账及查看相关支付凭证等相关文件,2019年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区分局大气自动站运行维护费项目共实际支出1,934,030.66元,该项目年初财政预算2,101,791元,污水处理设施维护成本控制率=(1,934,030.66-2,101,791)*100%=92.02%,未超过100%。
该项指标满分为5分,根据评分标准得5分。
C13.项目完成及时性
C131.完成及时率:2019年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区分局大气自动站运行维护费项目计划时间为2019年全年365个日历天,实际完成时间为365个人日历天,完成及时率为100%。
该项指标满分为5分,根据评分标准得5分。
(2)项目效益
项目效益类指标包括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可持续性效益和满意度四部分内容,主要反映污水设备维护有效性、辖区内水源地水质达标情况、污水处理设施完善情况、水污染治理有效性、项目实施后带来的可持续影响及项目区域内常驻居民的满意程度等问题。各指标的业绩值和实际得分详见表12。
表12 项目效益指标评分表
指标名称 | 指标权重 | 业绩值 | 实际得分 |
C21.社会效益 | |||
C211.污水设备维护有效性 | 5 | 有效 | 5 |
C22.生态效益 | |||
C221.辖区内水源地水质达标情况 | 5 | 达标 | 5 |
C222.污水处理设施完善情况 | 5 | 完善 | 5 |
C223.水污染治理有效性 | 5 | 有效 | 5 |
C23.可持续性效益 | |||
C231.项目可持续影响 | 4 | 起到作用 | 4 |
C24.满意度 | |||
C241.常驻居民的满意程度 | 6 | 较为满意 | 4 |
合计 | 30 | 28 |
C21.社会效益
C211.污水设备维护有效性:根据现场勘查及访谈内容,2019年全年未出现维修不及时、无人管理、设备遭到破坏等原因导致污水处理设备停运的情况发生。
该项指标满分为5分,根据评分标准得5分。
C22.生态效益
C221.辖区内水源地水质达标情况:根据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出具的水体检测报告显示,辖区内水源地未出现低于Ⅴ类水体。
该项指标满分为5分,根据评分标准得5分。
C222.污水处理设施完善情况:根据现场勘查及问卷调查显示,项目实施后,辖区内为出现因污水处理设施设备不足导致辖区内居民或企业所产生的污水无法通过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直排水源地。
该项指标满分为5分,根据评分标准得5分。
C223.水污染治理有效性:根据现场勘查及问卷调查显示,辖区内未出现周边村庄或企业污水乱排、偷排等情况发生。
该项指标满分为5分,根据评分标准得5分。
C23.可持续性效益
C231.项目可持续影响:项目实施后有效的改善了冷水河水质,对保护松华坝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发挥了积极作用,通过建立污水处理站运行管理长效机制,确保污水处理率达标,削减污染物排放量,提高水环境质量。
该项指标满分为4分,根据评分标准得4分。
C24.满意度
C241.常驻居民的满意程度:通过对项目实施区域内周边常驻居民进行满意度问卷调查,发放问卷60份,回收有效问卷60分,满意问卷53份,最终满意度=满意问卷份数/有效问卷份数×100%,通过计算得出周边常驻居民满意度为88.33%。
该项指标满分为6分,根据评分标准得4分。
四、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为加强松华坝水库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和削减污染物入库量工作,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切实增强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监管,提高污水处理率,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盘龙区实际,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针对污水处理站运行维护企业制定了《村庄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污水处理站运行管理考核办法(试行)》,考核办法中明确指出,村庄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污水处理站运行管理考核工作由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负责组织实施,盘龙区财政局、盘龙区审计局、阿子营街道办事处、滇源街道办事处和昆明市盘龙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配合考核工作,考核评价的主要内容由人员情况、工艺运行管理、水质管理、污泥管理、设备管理、安全管理、站容站貌管理7项指标构成,总分100分。考核方式主要通过现场检查、效果评估、听取汇报、查看资料报表和出水水质监测数据等方式进行。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档次,考核结果在75分以上为合格,75分以下为不合格。不参与或不配合考核工作的、当年污水处理站出现重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财产重大损失,或者因处理外排废水不达标导致周围水体受到污染等情况,直接视为考核不合格。年度考核结果直接与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费拨付挂钩,区环保局将区财政局下拨的村庄生活污水处理站专项资金拨付80%予区建投公司,待考核工作结束后,若考核结果合格,再拨付剩余20%资金,若考核不合格,将督促区建投公司立即整改,达到整改要求,便拨付剩余资金,若仍不达标,便扣除当年财政拨款的5%。考核最终结果由区环保局上报盘龙区人民政府。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要依据考核过程发现的问题进行专门研究和分析,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和意见,要求昆明市盘龙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按照整改措施和意见立即整改。对整改不到位或因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的,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污水处理站运行维护管理单位及负责人的责任。对在考核工程中弄虚作假,瞒报、虚报情况的,严重影响考核结果,将予以通报批评,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二)存在的问题
1.预算执行率低
根据资金批复文件、到位情况及资金使用情况发现,因与农投公司相关合同尾款受实际运行情况影响仍未结清,2019年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区分局大气自动站运行维护费项目共实际支出1,934,030.66元,该项目年初财政预算2,101,791元,资金使用率仅为92.02%。
(三)建议和改进措施
1.加强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
建议在编制项目支出预算时,应根据历年经验,加强预算的合理性。根据当期费用实际发生情况加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及时按规定进行预算的调整申请。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2019年绩效自评公开(不含摘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