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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9151-202108-431634 主题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1-02-07 11:22
名 称: 关于《昆明市盘龙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保障预案》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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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昆明市盘龙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保障预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02-07 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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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昆明市盘龙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保障预案》的政策解读

为保证在市场异常波动情况下的有效供给,建立应对突发事件的工作运行机制,有效监测、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事件对社会的危害和影响,满足居民日常基本生活需求,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经济发展。

根据商务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办法》(商务部令 2011 年第 4 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云政办发〔2017〕116 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发〔2016〕103 号)、《云南省生活必需品及成品油市场应急保供预案》(云商市〔2020〕15 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规范的通知》(昆政办〔2016〕207 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昆政办〔2018〕30 号)、《昆明市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市级专项应急预案编制有关事项的通知》、《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保障预案的通知》(昆政办〔2020〕75 号)、《昆明市盘龙区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区级专项应急预案修编工作方案的通知》(盘应急委〔2020〕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总则、领导机构及职责分工、监测与预警、报告与通报、应急响应、应急处置、应急保障、附则等八项内容,本预案坚持统一协调、分级负责、分类管理、做好预案、科学监测、及时反应、处置得力的原则,为及时应对、有效处置生活必须品紧缺引发的紧急事件提供了充分的制度保障。


原文链接: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盘龙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保障预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