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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9151-202110-451916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1-10-22 16:22
名 称: 昆明市盘龙区财政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文号: 关键字:

昆明市盘龙区财政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1-10-22 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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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10300131801000

昆明市盘龙区财政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昆明市盘龙区财政局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昆明市盘龙区财政局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昆明市盘龙区财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财经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区委的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财税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拟订财政中长期发展规划、相关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加强财源建设和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综合平衡财力的建议。

组织拟订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政府财务报告。管理财政专户和预算单位账户。负责贯彻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按照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拟订区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负责管理财政票据。负责管理区级住房基金。

拟订政府性基金管理制度,监督管理政府性基金收支活动。审核并汇总编制区级政府性基金预决算草案,提出政府性基金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的建议。

拟订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负责审核和汇总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监缴区属国有企业国有资本收益。

承担区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职责。编制全区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草拟区政府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的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材料。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负责区级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牵头组织全区各预算单位公开部门预决算。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

拟订和执行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承担政府性债务的日常管理职责,指导和监督单位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

负责办理和监督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区级基建投资有关政策,拟订基建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负责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保障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责。负责和组织会计人员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负责全区会计代理记账机构审批及管理。

承担财税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反映财政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对违反财经纪律的事项进行处理。

组织和指导区级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参与绩效目标审核,实施绩效跟踪,组织绩效评价,提出绩效跟踪和评价结果应用的政策建议,建立绩效跟踪、评价结果应用及预算绩效管理长效机制。

按照规定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牵头编制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

根据区政府授权履行国有资本出资人职责,拟订国有资本管理相关制度。承担国有企业改革审批管理职能。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金融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协调、配合驻区金融监管机构开展工作。

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 多角度培植财源税源,进一步增强内生动力

一是强化招商力度,深化税源涵养,提高财政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贯彻国家《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继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围绕东风广场中央商务区、北京路楼宇经济带、茨坝生物科技创新中心、东白沙河汽车服务产业带重点招商区域和金融、商贸、科技信息、文化创意、区块链等重点产业开展精准招商,把招商引资作为“增量经济”“潜在财源”,积极引进带动优质项目,努力培植支柱型产业和优势产业;二是加强企业培育,稳固存量税源。更加精准制定年度稳增长政策措施,严格兑现各项奖励扶持政策,释放政策红利。强化企业结对帮扶,认真实施企业培育扶持政策,促进企业扩销促产,增强市场主体活力,稳固存量税源;三是加强财政监测分析,完善重点税源监控制度,通过抓重点产业、抓大户,提升服务企业水平。建立财税联动机制,及时研判分析收入现状和征收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研究探讨加强财税征管的措施办法。

2. 多途径落实减税降费,进一步增强发展动能

一是继续贯彻落实企业减负各项工作,巩固减税降费成效,降低企业运行成本;二是坚持落实减税降费与依法组织收入两手抓,存量清欠与增量挖掘两手硬,既确保减税降费政策落实落细,又确保应收尽收,开源节流挖潜,确保收支平衡;三是加强收入预算执行分析研判,努力提高税收收入占比,加快改善收入质量。规范非税收入征缴管理,挖掘收入增收潜力。

3. 多用途发挥财政职能,全力做好疫情防控保障

一是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区对疫情防控相关决策部署,第一时间进入“一级应急响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及时安排拨付资金,加强政策落实,做到应保尽保,全力保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防治;二是按照特事特办原则,开辟了资金“快速通道”,对防疫资金使用需求,盘活存量资金,经批准后足额下达,第一时间予以拨付。截至10月22日,区级财政共计安排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及处置相关专项资金1,685万元,及时下达拨付上级疫情防控补助资金1,828.26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544.46万元,省级资金122.84万元,市级资金160.96万元,用于保障卫生部门医疗救治、购置检验检疫设备、检测试剂耗材等应急物资等防控工作;三是制定出台《昆明市盘龙区财政局关于认真执行<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的通知》。简化政府采购流程,对部门急需采购的疫情相关物资,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实施应急采购模式,由各部门自行组织采购,并通过单位内控制度实施管理,确保疫情防控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四是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各项疫情防控期间金融支持、税收优惠、社会保险政策,全力支持疫情防控。

4. 多层次优化支出结构,进一步强化厉行节约

一是强化财政支出管理,牢固树立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的思想,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长效机制;二是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坚决压减一般性支出,加强“三公经费”管理,2020年部门预算中各单位“三公经费”总预算数和各分项预算数均不突破上年预算规模,公用经费、培训费、会议费一律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压减,优先保基本、防风险、保重点、补短板,更好地调结构、保发展、惠民生。

5. 多方面加大投入力度,进一步增进民生福祉

一是强化民生托底,突出保障基本民生。坚持把民生作为优先保障重点,稳步增加民生投入。着力打造教育强区,建立与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核心城区相适应的教育现代化体系。推进卫生基础布点布局专项规划落实,进一步完善基层卫生服务网络。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夯实乡村振兴基础,增强农村发展动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二是加强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坚持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和稳定现有就业岗位并重,落实就业创业政策。进一步巩固全民参保登记成果,探索将非本地户籍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参保范围。加大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力度。继续推进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建设;三是继续探索财政投入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多渠道、多方式筹措资金,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支持重点工作支出。支持环境保护和治理,加大污染治理投入,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全面改善城乡环境面貌和质量。

6. 多方位深化财税改革,进一步规范财政管理

一是大力推进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切实加大对财政资金的监督检查和预算绩效管理力度,持续推进预算管理和绩效管理深度融合,强化预算事前评价。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优化完善绩效评价考核机制,健全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和整改制度,强化评价结果和考核结果运用;二是坚持“依法采购、优质服务、规范操作、廉洁高效”的服务宗旨,秉承“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规范做好政府采购监管工作。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坚持合法合规、规范政府购买服务,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和效率;三是依托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成果,理顺我区资产管理关系,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强化资产管理责任,确保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同时明确分类管理,提升管理效益,全面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水平。

7. 多渠道规范资金监管,进一步筑牢风险防线

一是有序推进政府会计制度等领域改革。持续做好政府会计改革会计人员指导培训,组织开展2019年度政府财务报告编制试点工作,加快推进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同时按照省财政厅工作部署,大力推进政府会计核算管理改革,通过统一预算单位会计核算系统,确保政府会计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真实性,全面提升政府会计管理水平;二是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力度。严肃财经纪律,推进财政监督全覆盖管理,努力构建预算编制、执行、管理、监督和绩效评价“五位一体”的财政管理机制;三是进一步加强财政投资评审工作。逐步完善对建设项目的预(决)算评审评价机制,对财政资金使用进行全方位的监管,开展盘龙区项目用地土地成本评审相关业务工作和部分城中村改造项目原社会投资人清算评审工作;四是逐步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化建设工作,进一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治理水平和权力运行效能;五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各项决策部署文件,切实履职尽责,在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方面深入谋划部署、逐项分析研究、全面落实整改,积极防控政府债务风险,逐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行为,有效控制地方债务增长;六是建立健全防范、摸排、打击、化解四位一体的金融风险防范化解机制,严厉打击涉金融犯罪,重点防范化解P2P网络借贷、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机构和涉农非法集资等风险。

8. 严格规范财政评审,进一步依法依规开展

一是认真梳理研究,在确保与区审计局项目结(决)算审计计划不交叉的前提下,确定年度财政投资评审工作范围和内容;二是严格按照财政部《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操作规程》(财办建〔2002〕619号)、《财政投资评审质量控制办法(试行)》(财建〔2005〕1065号)、《昆明市盘龙区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盘政办通(2018)26号)等依法开展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预算、决(结)算评审工作;三是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6〕100号)、《国土资源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银监会关于规范土地储备和资金管理等相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6〕4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土地储备支出核算管理办法的通知》(昆政发〔2010〕72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土地储备支出核算管理办法的通知》(昆政发〔2020〕23号)等有关规定依法开展土地收储成本评审工作。

二、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昆明市盘龙区财政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昆明市盘龙区财政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盘龙区财政局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8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参公编制49人,国库支付中心编制1人,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27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6人,参公人员35人,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6人。

离退休人员1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9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盘龙区财政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16,052.3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052.3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2288.7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根据《昆明市盘龙区财政局关于做好盘龙区机构改革经费保障、财务及资产移交工作的通知》(盘财〔2019〕33号),盘龙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按照机构改革相关要求,其财务自2019年6月全部并入财政局,2019年6月前盘龙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自行决算公开,2020年预算做入我局。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盘龙区财政局2020年度支出合计16,051.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67.68万元,占总支出的9.77%;项目支出14483.90万元,占总支出的90.2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2340.8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根据《昆明市盘龙区财政局关于做好盘龙区机构改革经费保障、财务及资产移交工作的通知》(盘财〔2019〕33号),盘龙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按照机构改革相关要求,其财务自2019年6月全部并入财政局,2019年6月前盘龙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自行决算公开,2020年预算做入我局,其经费由我局进行列支。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盘龙区财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67.6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330.9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疗保险、公积金随基数核定增加而增加。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40.1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8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7.5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1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盘龙区财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483.9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2009.8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根据《昆明市盘龙区财政局关于做好盘龙区机构改革经费保障、财务及资产移交工作的通知》(盘财〔2019〕33号),盘龙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按照机构改革相关要求,其财务自2019年6月全部并入财政局,2020年盘龙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经费由我局进行列支。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包括区国管公司注册资本专项资金、国资业务经费等。

2020年项目支出明细表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盘龙区财政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918.5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17%。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2207.8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根据《昆明市盘龙区财政局关于做好盘龙区机构改革经费保障、财务及资产移交工作的通知》(盘财〔2019〕33号),盘龙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按照机构改革相关要求,其财务自2019年6月全部并入财政局,2020年盘龙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经费由我局进行列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105.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90%。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事业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财政国库业务、其他财政事务支出等;

2. 教育(类)支出383.0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1%。主要用于学前教育;

3. 科学技术(类)支出21.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4%。主要用于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

4.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9.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5%。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 卫生健康(类)支出111.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0%。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

6.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62.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9%。主要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7. 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114.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2%。主要用于单位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盘龙区财政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85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无公务接待事宜发生。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 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盘龙区财政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7.5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14.0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办公经费、差旅费等费用相较2019年进行了压缩。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昆明市盘龙区财政局资产总额965.4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24.53万元,固定资产821.7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9.17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93.7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5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965. 46

124. 53

821. 76

440. 77

0

0

380. 99

0

0

19. 17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4.3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4.2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4.3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昆明市盘龙区财政局2020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 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010300131801111

 

附件4.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文档

附件5.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11025032803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