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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9151-202210-620854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2-10-26 09:26
名 称: 昆明市盘龙区信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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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盘龙区信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发布时间:2022-10-26 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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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盘龙区信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昆明市盘龙区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昆明市盘龙区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处理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区委、区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和网络信访事项,接待来访。

2、承办上级机关和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办理落实情况。

3、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区党委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和信访法治化建设,总结推广工作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建议。

4、综合协调和指导全区信访工作,组织开展联合接访工作,交办、转送信访事项,承担信访事项督查督办、复查复核工作,协调、处理进京上访的处置工作。

5、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开展人民建议征集工作,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及时反映倾向性、动态性信息和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

6、负责信访信息化建设,指导全区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工作。

7、负责信访工作宣传和信息发布,组织信访工作检查考评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8、承担区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负责盘龙区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9、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昆明市盘龙区信访局设3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承担信息、保密、安全保卫、后勤、财务和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党务、组织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指导工、青、妇开展各项工作;承担退休人员服务工作。

2、接访科(中共昆明市盘龙区委、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人民群众来访接待室)。负责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工作和通过网络途径提出的信访事项,转办、交办来信来访重要事项;承办区委书记、区长人民网网民留言办理工作;负责指导检查全区群众来信和网络信访事项办理工作;负责协调指导全区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工作,承担“云南省信访信息系统”、“云南省视频接访系统”、信访局门户网站及微信、微博的建设和运维工作;负责信访数据统计和信访形势综合分析工作。

3、督查督办科。指导检查全区信访事项督查督办、复查复核和信访积案化解工作;统一受理区一级的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及听证申请;负责信访工作制度改革、信访法治化建设、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综合文稿起草、对外宣传、政务公开和人民建议征集工作,提出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建议;承担区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政策、给予处分和违反信访工作纪律实施责任追究的建议。

(三)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高度重视,压实责任。一是继续压实党委(党组)书记对信访工作的主体责任,继续巩固“抓一把手、一把手抓”的工作格局;二是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分管领导牵头处理信访问题的责任,健全信访突出问题由职能部门专项工作组办理工作模式。

2.探索推进信访制度改革。在区委、区政府的统筹部署下,不断巩固区委信访联席工作基础,压实区级各部门和领导干部信访工作责任,探索在街道建立信访联席会议机制,认真编制实施“十四五”时期信访工作发展规划。强化问题导向,不断完善信访业务各项制度规范,提高办信水平,全面及时准确报送重要信访信息,改进网上信访事项办理方式方法,快速回复告知,缩短办理时限,加强跟踪督办,大力推进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加强信访大数据分析利用,更好服务和保障信访工作开展。

3.推动突出问题化解。一是根据省、市要求,坚持实行领导接访和带案下访机制;二是继续实行突出信访问题包案办理制度,由区级领导、责任单位、相关责任人形成“五个一”(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三是根据国家、省、市安排,结合我区实际,继续开展重点问题、重点领域专项治理行动;四是扎实开展大督查大接访专项活动全面梳理辖区信访矛盾纠纷事项,以房地产、集资融资、劳动社保、涉法涉诉、征地拆迁、疫情防控、教育、部分利益诉求群体八个领域为重点,做好专项信访保障工作方案,强化主体办信责任,压实属地稳控责任,对诉求合理的解决到位;对部分诉求合理的,合理部分解决到位;对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对无理或过高诉求的,思想教育疏导到位,直至罢访息诉。按照“有合理诉求、有条件、有难度、有影响、有代表性”的原则重点筛选信访事项,

4.治理进京赴省上访。一是落实属地负责、主管负责的工作责任,就地化解信访矛盾,确保不进京非接待场所登记,不赴省到市集访闹访;二是协调政法部门,对缠访、闹访、群访等非访行为,固定证据,依法处理;三是对“两会”等重要时间节点的信访保障工作形成常规化的制度机制。

5.信访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盘龙区接办上级转、交、督件共计1495件,其中160件办理中,1335件已办结。其中:中巡组移交盘龙区办理信访事项304件,均按上级要求在时限内办结;接办第一批重复信治理信访件54件已按要求化解;办理督查督办件5件;开展信访事项复查复核信访件10件。落实开展重点人员、重点群体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及收集整理并每月按要求上报市联席办。排查出的重点人员73人、重点群体27个,并逐一落实责任单位及包案领导。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昆明市盘龙区信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昆明市盘龙区信访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盘龙区信访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盘龙区信访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381.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1.41万元,占总收入的92.01%;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30.2万元,占总收入的7.99%。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增长了124.93万元,增长55.1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信访案件项目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盘龙区信访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377.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9.66万元,占总支出的50.25%;项目支出187.77万元,占总支出的49.7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长150.95万元,增长66.6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信访案件项目经费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盘龙区信访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9.6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长44.98万元,增长31.0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73.6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5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6.0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4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盘龙区信访局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7.7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长105.97万元,增长129.55%,主要原因是:信访案件化解工作经费增加。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信访案件化解工作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盘龙区信访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7.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02%。与上年对比增长120.82万元,增长53.3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信访案件项目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07.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5%。主要用于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3.71万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16万元;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7.64万元。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盘龙区信访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15万元,支出决算为1.14万元,完成预算的36.1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14万元,完成预算的51.8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未发生会务及公务接待。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0.7万元,减少38.0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7万元,减少38.0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未发生会务及公务接待。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4万元,占36.19%;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14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保障信访处突工作所发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盘龙区信访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长1.0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昆明市盘龙区信访局资产总额38.1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93万元,固定资产35.1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X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6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6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39.29

2.93

35.18


20.96


14.22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6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6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项目支出主要为处突维稳经费支出。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监督索引号53010300163401111

昆明市盘龙区信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告)20221026091138255

昆明市盘龙区信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21026091150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