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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9151-202301-668550 主题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3-01-13 15:47
名 称: 《昆明市盘龙区市场主体集群注册登记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文号: 盘政规〔2023〕1 号 关键字:

《昆明市盘龙区市场主体集群注册登记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1-13 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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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10日,区政府印发了《昆明市盘龙区市场主体集群注册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盘政规〔2023〕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将《管理办法》解读如下:

一、 《管理办法》编制目的

为规范集群注册登记管理,进一步释放住所(经营场所)资源,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降低企业创业运营成本,有助于打造更优的营商环境,不断促进产业聚集效应和优势产业集群加快形成。

二、 《管理办法》编制依据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号)和《昆明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昆明市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2一2024年)》等文件精神及工作安排,结合盘龙区实际,制定《昆明市盘龙区市场主体集群注册登记管理办法(试行)》。

三、 《管理办法》主要内容

《昆明市盘龙区市场主体集群注册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包括总则、托管机构登记、集群市场主体登记、托管机构与集群市场主体义务、监督管理、行业自律、附则等共七章40条。

该《管理办法》明确了集群注册、托管机构、集群市场主体、住所托管服务的定义,集群注册的住所(经营场所)禁止范围,托管机构应配合相关监管部门对集群市场主体进行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管理等项目。


相关文件: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昆明市盘龙区市场主体集群注册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