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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9151-202303-679277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3-03-17 09:04
名 称: 昆明市盘龙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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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盘龙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3-03-17 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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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盘龙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昆明市盘龙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区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昆明市盘龙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区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区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昆明市盘龙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承担法律法规明确的执法职责。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牵头负责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农村公共厕所建设,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负责全区乡村振兴工作。

2.拟订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3.负责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农业龙头企业、乡镇企业发展工作。培育、保护农业品牌,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组织农业会展,促进招商引资,提出促进农产品流通和市场开拓的建议。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情况。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4.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林业和草原、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促进绿色发展。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

5. 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产业发展。

6.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市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7.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8.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拟订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9.负责林业和草原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查处相关重大违法案件。协调、指导区森林公安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

10.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区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

11.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和外事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2.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昆明市盘龙区农业农村局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种植业管理科、养殖业管理科、产业发展科、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扶贫科、林业和草原综合科、生态保护修复科、森林和草原资源管理科、农机监理站。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持续抓好粮食安全。确保完成2023年市级下达粮食作物种植、蔬菜全年种植、烤烟指导性种植、收购烟等各项任务;实施鲜食玉米绿色防控种植示范、马铃薯绿色防控种植示范、大豆间套种等技术推广,开展烟区综合体规划建设工作。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按计划组织开展秋防工作,

2.严格落实耕地保护措施,争取统筹耕地资源。加强耕地保护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强化耕地保护措施。守住耕地红线,确保盘龙区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统筹平衡市级及以上项目的耕地占补平衡和进出平衡工作。

3.全力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全力完成市级下达2023年农业固定资产投资4.5亿元目标,持续做好农业项目谋划,开展企业走访,帮助企业解决问题、提出发展建议。 一方面为省、市级龙头企业申报做好准备,另一方面协助企业进行农产品有机认证,提升企业的影响力和产品品质。

4.强力推进招商引资。从全区布局出发,梳理可用招商资源,紧盯国内外农业龙头企业,积极对接目标企业、主动拜访招商,引进一批市场前景好、科技含量高、绿色环保的农业企业落户我区。

5.强化农村人才队伍建设。深化村(社区)干部培养工程、学历提升行动、“领头雁”培育提升行动,实施“农村基层干部乡村振兴主题培训计划”。全面建强青年人才党支部,年内为每个街道青年人才党支部保障不少于2万元工作经费,实行导师帮带制度,为每个村(社区)培养2—3名后备力量。锻造一批高素质、高水平农村基层党建队伍,扎实推动各项工作务实落地,有效发挥人才作用。

6.持续做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 到2023年底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5%以上,化肥利用率达到41%以上,化肥使用量较上年减少。到2023年底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36%以上,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2%以上,主要农作物农药利用率稳定在41%,农药使用量较上年减少。

7.抓好水源区生态修复政府专债项目建设。对冷水河、牧羊河沿岸一级区及重点区域实施生态修复和湿地提升,在二级区实施生态种植。其中重点区域包括牧羊竹园村打造湿地,甸头和铁冲重点开展生态修复替换种植。其余沿冷水河、牧羊河沿岸开展生态修复。湿地提升整治主要为南营湿地、庄科湿地、小营湿地、周达湿地。

8.努力完成2023年脱贫人口增收计划。做好常态化动态监测实时跟踪。对于人均纯收入在1.3万元以下农户进行动态监测,做好风险防控、多措并举促增收。促进工资性收入提高方面,做到稳存量、扩增量,把责任压实到街道、村(社区),实现最大化就业,同时做好劳动技能培训,提高农民就业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促进经营性收入提高方面,注重向产业链后端延伸,谋划好农业产业项目,发展绿色有机农业,稳定农产品销售渠道;在用足用活惠农支农政策基础上,促进农村居民转移性收入全面提高。

9.持续抓好林业生态建设。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国家森林乡村创建、助力全市国家森林乡村创建工作。开展森林抚育,为不断提高全区森林质量,增加森林蓄积量。

10.全力谋划实施2023年资金项目。积极完善农林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项目库,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加大农业、林业建设项目资金投入。对于区委、区政府聚焦的民生痛点、发展焦点强化项目与资金匹配,精准选择项目,杜绝“资金等项目”情况,保证衔接资金项目有效落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 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截止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3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31人。在职实有45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4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8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8人。

车辆编制4辆,在编车辆2辆,实有车辆20辆。其中运兵车辆、防火车辆有18辆,不占车辆编制限制。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767.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735.20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2.65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增加454.3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农林水支出资金比上年增加439.13万元,项目侧重支持乡村振兴和生态修复类。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767.8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767.8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735.2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上年增加454.39万元,主要原因是农林水支出比上年增加439.13万元,项目侧重支持乡村振兴和生态修复类。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767.8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3767.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71.75万元,与上年对比944.44万元增加27.3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人员增加,2022预算编制时在职人员43人,而2023年预算时取数有45人;项目支出2796.1万元,与上年对比2369.02万元增加427.0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农林水支出资金比上年增加,项目侧重支持乡村振兴和生态修复类。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20.16万元,主要反映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2080505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2.83万元,主要反映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2080506职业年金18.9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8.04万元,主要反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24.55万元,主要反映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的医疗经费;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6.51万元,主要反映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98万元;2130101行政运行699.66万元,主要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2210201住房公积金78.04万元,主要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2130109农产品质量安全103.56万元,主要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2130119防灾救灾245.7万元,主要农村自然灾害救助农业保险;2130122农业生产发展81.01万元,主要用于烤烟推广;2130126农村社会事业2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土地仲裁工作的;2130135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支出200万元,主要用于松华坝生态修复;2130148渔业发展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工作经费;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2.72万元,主要用于农村能源生产安全经费;2130205森林资源培育9.6万元,主要用于义务植树;2130234林业草原防灾减灾支出681万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综合经费160万元、辅助用工森林护卫工作人员薪酬521万元;2130299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927.86万元,主要用于林长制工作、造林护林、林区平安等;2130505生产发展500万元,主要用于乡振兴项目专项经费;2130507贷款奖补和贴息27.57万元,主要用于农村扶贫小额贷款补助贴息支出;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5.08万元,主要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项目管理工作经费。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2023年昆明市盘龙区农业农村局没有预算对下转移支付项目。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昆明市盘龙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7.48万元,较上年减少2万元,下降1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昆明市盘龙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昆明市盘龙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昆明市盘龙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 0次,共计接待0人次。

昆明市盘龙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昆明市盘龙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4.48万元,较上年减少2万元,下降1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48万元,较上年减少2万元,下降14%。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0辆。

昆明市盘龙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上年相比减少2万元。分析原因是我局有4辆车编,2023年财政供养在职在编车辆只是2辆,车辆运行维护费比2022年减少4.4万元;事业人员较上年增加2人,其他非定额保障经费(其他事业车辆经费)增加2.4万元。所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2022年总体减少2万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昆明市盘龙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部门预算涉及14个项,各个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详见本文附件: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昆明市盘龙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86.3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开支,以保证机构正常运转。与2022年88.43万元相比减少2.09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2022年总体减少4.4万元、虽然2023年人员有增加,但减少的经费大于增加的经费,所以对比2022年减少了2.09万元的机关运行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昆明市盘龙区农业农村局部门资产总额 4,409.7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856.45 万元,固定资产185.15(原值520.2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 1,367.92万元,2022年我支付在建工程资金92.78万元,无形资产0.25(原值2万元)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471.9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原值减少16.21万元、净值减少59.6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 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9.78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7.02万元已经交税局;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监督索引号53010300232600111

附件3.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230315043737951

附件4: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十年禁渔”专项经费)

附件4: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2023年乡村振兴项目经费)

附件4: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2023年小额信贷贴息补助项目)

附件4: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烤烟推广)

附件4: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林长制考核经费)

附件4: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农业保险)

附件4: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生态修复项目)3.15

附件4: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项目管理费)

附件4: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义务植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