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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9151-202411-929741 主题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4-10-10 10:35
名 称: 关于《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盘龙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需求“区(局)长坐诊接诉”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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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盘龙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需求“区(局)长坐诊接诉”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10-10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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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昆明市盘龙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需求区(局)长坐诊接诉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便于各相关部门更好理解和贯彻执行,现就《通知》作如下解读:

一、出台背景与制定依据

为贯彻落实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和《云南省服务企业需求厅局长坐诊接诉工作方案(试行)》(云办通〔202436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局长坐诊接诉工作的通知》(昆政办〔202436号)要求结合盘龙区实际,区政务服务局起草了《通知》。

二、目的意义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设立线上线下区(局)长坐诊接诉服务专窗推动区政府领导、部门局长与企业常态化沟通交流、联合坐诊,通过回应一个诉求,推动解决一类问题、一批问题,提振企业发展信心,把有求必应、无事不扰的工作理念落到实处,切实推动全区营商环境再上新台阶。

三、主要内容

《通知》主要从工作机制、坐诊地点、受理范围、工作流程和工作要求5个方面对全区区(局)长坐诊接诉工作作出安排。

(一)工作机制部分。明确 区(局)长坐诊接诉工作由区政务服务局牵头区发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工商联等部门配合诉求涉及的有关区级部门参加,共同做好坐诊接诉服务。

(二)坐诊地点。区政务服务中心惠企服务专区局长接诉室,也可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确定。

(三)受理范围部分区(局)长坐诊接诉服务针对在盘龙区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各类企业,以及拟在盘龙区投资兴业的企业。《通知》对投诉问题不予受理范围进行了具体明确,力求精准接诉、高效处理。

(四)工作流程部分。区(局)长坐诊接诉工作共6个流程:

1.诉求收集建立线上线下联动体系统一收集企业咨询、服务需求、意见建议等事项。

2.通知坐诊根据收集的企业诉求情况,确定坐诊部门陪诊部门挂号企业。

3.坐诊服务。现场能答复解决的,现场答复解决,不能现场答复解决的问题,明确答复时限。

4.诊后评价挂号企业坐诊服务情况和办理满意度评价,及时掌握工作成效

5.闭环管理实行三办一销号制度,区政务服务局根据企业反馈、诊后评价等情况,适时开展回访核实。

6.通报报告按季度调度、评价、通报工作开展情况,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区委、区政府。

(五)工作要求部分。强化部门联动强化法治保障、强化总结提升强化信息收集、强化宣传推广等5方面作出具体要求。

原文链接: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昆明市盘龙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需求“区(局)长坐诊接诉”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