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盘龙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需求“区(局)长坐诊接诉”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近期,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昆明市盘龙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需求“区(局)长坐诊接诉”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便于各相关部门更好理解和贯彻执行,现就《通知》作如下解读:
一、出台背景与制定依据
为贯彻落实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和《云南省服务企业需求“厅局长坐诊接诉”工作方案(试行)》(云办通〔2024〕36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局长坐诊接诉”工作的通知》(昆政办〔2024〕36号)要求,结合盘龙区实际,区政务服务局起草了《通知》。
二、目的意义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设立线上线下“区(局)长坐诊接诉服务专窗”,推动区政府领导、部门局长与企业常态化沟通交流、联合“坐诊”,通过回应一个诉求,推动解决一类问题、一批问题,提振企业发展信心,把“有求必应、无事不扰”的工作理念落到实处,切实推动全区营商环境再上新台阶。
三、主要内容
《通知》主要从工作机制、坐诊地点、受理范围、工作流程和工作要求5个方面对全区“区(局)长坐诊接诉”工作作出安排。
(一)工作机制部分。明确 “区(局)长坐诊接诉”工作由区政务服务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工商联等部门配合,诉求涉及的有关区级部门参加,共同做好“坐诊接诉”服务。
(二)坐诊地点。区政务服务中心惠企服务专区“局长接诉室”,也可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确定。
(三)受理范围部分。“区(局)长坐诊接诉”服务针对在盘龙区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各类企业,以及拟在盘龙区投资兴业的企业。《通知》对投诉问题不予受理范围进行了具体明确,力求精准接诉、高效处理。
(四)工作流程部分。“区(局)长坐诊接诉”工作共6个流程:
1.诉求收集。建立线上线下联动体系统一收集企业咨询、服务需求、意见建议等事项。
2.通知“坐诊”。根据收集的企业诉求情况,确定“坐诊部门”、“陪诊部门”和“挂号”企业。
3.“坐诊”服务。现场能答复解决的,现场答复解决,不能现场答复解决的问题,明确答复时限。
4.诊后评价。“挂号”企业对“坐诊”服务情况和办理满意度评价,及时掌握工作成效。
5.闭环管理。实行“三办一销号”制度,区政务服务局根据企业反馈、诊后评价等情况,适时开展回访核实。
6.通报报告。按季度调度、评价、通报工作开展情况,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区委、区政府。
(五)工作要求部分。从强化部门联动、强化法治保障、强化总结提升、强化信息收集、强化宣传推广等5方面作出具体要求。
原文链接: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昆明市盘龙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需求“区(局)长坐诊接诉”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