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精神卫生防治医院2023年度决算公开
昆明市精神卫生防治医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负责盘龙辖区精神疾病的预防、治疗、康复,以及严重精神障碍疾病管理为主要工作,负责辖区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治疗和康复,并对基层精神卫生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完成各项精神卫生、精神病相关行政指令性、临时性工作;针对海洛因依赖者,提供美沙酮维持治疗,通过治疗门诊的平台,对海洛因依赖患者及家属进行有效的治疗和行为干预,减少物质滥用的危害,防治艾滋病的传播,同时医院承担社区基层医疗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各项职能,下设1个社区卫生服中心,3个社区卫生服站,完成社区卫生服务各项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 临床医疗业务工作
精神科;全科医疗科;内科;中西医结合科;中医科;针灸科;口腔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国家药物维持治疗门诊(美沙酮替代治疗)。
2.盘龙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
根据《2023年严重精神障碍管理工作考核方案》(盘卫健〔2023〕217号)要求,开展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技术指导、人员培训、宣传活动与督导考核;对在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行疗效评估;落实“以奖代补”工作。
3.对国家药物维持治疗(美沙酮)门诊的管理工作
根据《滥用阿片类物质成瘾者社区维持治疗工作方案》(卫疾控发〔2006〕256号)要求,按规定开展药物维持治疗工作,定期接受省级、市级工作组督导。根据项目工作要求,开展人员培训及宣传活动,提高患者的入组率,服药率,加强艾滋病的知晓率;组织开展了“6.26国际禁毒日”宣传及“12.1世界艾滋病日”宣传活动。
4.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医院下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完成了社区卫生考核工作,同时加强了中医科针灸科、儿童保健,妇女保健的工作能力,就诊病人数稳步提升,社会声誉明显提高。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4个内设机构,包括:职能科室7个,分别是盘龙区精神卫生项目办公室、院党政办、财务科(医保办)、药学部、医务科、护理部(公共卫生管理科)、总务科(保卫科);临床业务科室及下设社区卫生服务机构7个,分别是精神科门诊、国家美沙酮药物维持治疗门诊、拓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昆明市精神卫生防治医院家湾门诊部)、金星社区卫生服务站、白龙社区卫生服务站、小坝社区卫生服务站、医技科(医学检验、医学影像)。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昆明市精神卫生防治医院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本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精神卫生防治医院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6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81人(离休0人,退休81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1.本部门2023年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2.本部门2023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3.本部门2023年“三公”经费没有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无数据。
4. 本部门2023年“三公”经费没有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精神卫生防治医院2023年度收入合计1813.2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45.50万元,占总收入的57.66%;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479.46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26.44%;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88.32万元,占总收入的15.9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36.50万元,下降11.5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07.71万元,增长11.49%,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7-12月退休人员临时生活补助95.88万元由财政下达,2022年由盘龙区卫生健康局拨付为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其他收入),故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增加;二是2023年项目资金59.59万元由财政下达,其中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以奖代补”补助资金53.52万元、2023年重大传染病防控中央补助资金4.91万元、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1.16万元。2022年由盘龙区卫生健康局拨付为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其他收入),故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增加。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减少357.77万元,下降42.73%,主要原因一是疫情防控政策的调整和承担接种人数的变化,故2023年新冠疫苗接种收入较2022年减少;二是2023年医院加大医保各项政策和药品集采政策执行力度,药品价格和平均处方费用下降,故药品收入下降;三是2023年医院严格控制二类精神药品的使用,二类精神药品的使用量较2022年大幅下降,故此类药品收入下降。2023年医院还加强了二类疫苗的监管,二类疫苗的使用量较2022年明显下降,二类疫苗收入降幅明显;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13.57万元,增长4.94%,主要原因是2023年上级部门拨入的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精神卫生防治医院2023年度支出合计1794.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20.69万元,占总支出的73.61%;项目支出473.51万元,占总支出的26.39%;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66.32万元,下降12.92%。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91.48万元,下降18.08%,主要原因是2023年医疗收入较上年减少357.77万元,故专用材料费(药品及材料)较上年减少259.90万元;项目支出增加25.17万元,增长5.61%;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精神卫生防治医院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20.69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25.2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2.4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95.43万元,占基本支出37.5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精神卫生防治医院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73.51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情况:
1.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支出1.46万元,用于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支出。
2.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以奖代补”补助资金支出53.76万元,用于转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放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以奖代补”补助支出。
3.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支出8.77万元,用于弥补核定收支后的经常性收支差额补助、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等符合政府卫生投入政策规定的支出。
4.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支出321.92万元,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所需支出。
5.重大传染病防控中央补助资金支出4.96万元,用于药品、耗材等需方补助,以及传染病防治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相关工作所需经费等支出。
6. 精神疾病防治项目中央补助资金支出1.33万元,用于精神疾病防治项目所需支出。
7.艾滋病防治美沙酮补助经费支出13.24万元,用于防治相关工作所需经费支出。
8. 退休人员临时生活补助支出66.84万元,用于发放退休人员临时生活补助支出。
9.抗疫一线单位春节慰问经费支出0.50万元,用于发放抗疫一线医务人员春节慰问经费支出。
10. 离退休党支部党费返还款支出0.07万元,用于退休党组织工作经费支出。
11. 免费提供避孕药具项目服务及儿童视力筛查经费支出0.06万元,用于转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免费提供避孕药具项目服务及儿童视力筛查工作经费支出。
12. 拓东社区地方病监测防治工作经费支出0.16万元,用于地方病监测防治工作经费支出。
13.党费支持疫情防控工作慰问经费支出0.12万元,用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工作慰问经费支出。
14. 肿瘤随访及死因监测漏报调查工作经费支出0.13万元,用于肿瘤随访及死因监测漏报调查工作经费支出。
15.免费HIV检测工作人员补助经费支出0.19万元,用于HIV检测工作人员补助经费支出。
因项目支出中每个具体项目涉及的指标值不同,故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只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项目”支出321.9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44.71万元、非同级财政拨款177.21万元),进行了绩效自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精神卫生防治医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45.5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8.27%。与上年相比增加107.71万元,增长11.49%,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7-12月退休人员临时生活补助95.88万元由财政下达,2022年由盘龙区卫生健康局拨付为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其他收入),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比上年增加;二是2023年项目资金59.59万元由财政下达,其中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以奖代补”补助资金53.52万元、2023年重大传染病防控中央补助资金4.91万元、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1.16万元。2022年由盘龙区卫生健康局拨付为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其他收入),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比上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3.9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59%。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及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838.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19%。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工会活动经费等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3.1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2%。主要用于18个全额拨款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精神卫生防治医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预算定额标准与上年一致。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无变化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预算定额标准与上年一致。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 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及实物量情况
昆明市精神卫生防治医院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及支出。
(四)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及实物量情况
昆明市精神卫生防治医院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及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精神卫生防治医院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我部门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昆明市精神卫生防治医院资产总额725.4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22.79万元,固定资产498.96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3.31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39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6.5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8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8万元;出租房屋530.22平方米(其中直管公房262.84平方米),账面原值119.05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0.75万元。(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3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31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31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三)医疗卫生(类)支出,指政府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包括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公共卫生、医疗保障、中医药、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如卫生局及所属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医疗卫生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四)住房保障(类)支出,指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如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等。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10300336101501111
昆明市精神卫生防治医院(2023年决算公开)202411010448235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