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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9151-202510-103085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5-10-27 09:37
名 称: 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2024年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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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2024年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5-10-27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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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全区卫生健康规划计划和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制定的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健康资源配置,负责拟订全区卫生健康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贯彻落实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协调推进全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负责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促进非公立医疗机构健康规范发展。建设和谐医患关系,维护良好医疗秩序。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3、组织落实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实施,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和干预,制定全区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及时报告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提出有关评估结论。

4、负责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落实国家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管理制度以及省、市有关政策措施;负责全区行政区域内区级审批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监督管理工作。

6、负责落实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相关检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落实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建设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7、负责全区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行业监督管理,建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贯彻执行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

8、贯彻落实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负责落实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负责落实人口与家庭发展的相关政策。

9、贯彻落实基层卫生健康服务、妇幼健康发展相关规定,做好计划生育、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健康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乡村医生管理制度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

10、负责全区重大活动、会议等所需医疗保障、公共场所和生活饮用水卫生保障工作。承担区卫生应急办公室职能,拟订卫生应急和紧急医疗救援制度、预案和规范措施。

11、拟订并组织实施干部保健工作政策与规划;承担区干部保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2、组织拟订全区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指导系统内人才队伍建设。

13、组织拟订全区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组织相关科研项目;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承担医药卫生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开展全区卫生健康对外合作交流。

14、完善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体系,加强综合监督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规范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秩序,打击非法行医,查处违法行为,承担全区卫生健康系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15、负责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全区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16、负责管理区级卫生健康局直属单位。承担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区中医药管理局、区防治艾滋病局的日常工作。

17、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订全区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继承和发展中医药文化,促进中药资源保护、研究开发和合理利用。

18、负责艾滋病的防治工作,负责艾滋病防治工作的宣传教育、需求评估、预算编制、项目安排、督促指导、评估考核等相关工作。

19、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20、指导盘龙区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21、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党政办公室、规划发展和信息化科(加挂健康产业办牌子)、财务科、人事科教科、公共卫生及应急管理科(加挂防治艾滋病办公室牌子)、医政科(加挂中医药管理科牌子)、基层卫生健康科、盘龙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卫生执法监督科。所属单位16个,分别是:

1、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本级)

2、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局

3、昆明市盘龙区人才服务中心卫生健康分中心

4、昆明市盘龙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5、昆明市盘龙区妇幼健康服务中心

6、昆明市盘龙区人民医院

7、昆明市南屏口腔医院

8、昆明市精神卫生防治医院

9、昆明市盘龙区双龙卫生院

10、昆明市盘龙区松华卫生院

11、昆明市盘龙区联盟卫生院

12、昆明市盘龙区茨坝卫生院

13、昆明市盘龙区龙泉中心卫生院

14、昆明市盘龙区阿子营街道卫生院

15、昆明市盘龙区滇源街道中心卫生院

16、昆明市盘龙区老年人活动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4个。分别是:

1、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本级)

2、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局

3、昆明市盘龙区人才服务中心卫生健康分中心

4、昆明市盘龙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5、昆明市盘龙区妇幼健康服务中心

6、昆明市盘龙区人民医院

7、昆明市南屏口腔医院

8、昆明市精神卫生防治医院

9、昆明市盘龙区双龙卫生院

10、昆明市盘龙区松华卫生院

11、昆明市盘龙区联盟卫生院

12、昆明市盘龙区茨坝卫生院

13、昆明市盘龙区龙泉中心卫生院

14、昆明市盘龙区阿子营街道卫生院

15、昆明市盘龙区滇源街道中心卫生院

16、昆明市盘龙区老年人活动中心

纳入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742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2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3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703人,机关和事业工人5;经费自理人员0

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44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44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2离休2人,退休0)。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795人离休0人,退休795年末遗属8人。

车辆编制36辆,在编实有车辆38辆。超编2辆,原因是2辆报废车车辆,车编已撤,但实体车辆还未完成报废流程,未下账。另外实有车辆中19辆支出为财政拨款,剩余19辆支出为差额单位自行承担。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抓基础、提能力,全面提升健康服务供给水平

1.医疗卫生基础不断夯实。盘龙辖区共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832家(区级790家),拥有卫生技术人员14364人,辖区每千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5.52人,拥有注册护士7.42人。全年诊疗人次为696.69万人次,出院人数为22.65万人次,平均病床使用率为78.94%,出院者平均住院天数为 10.3天。拥有病床8801张,平均每千人拥有床位8.91张;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资产总量为61.42亿元,总收入为69.55亿元。

2.基础设施建设全力推进。盘龙区人民医院改扩建项目已于2022年3月11日开工建设,2023年10月主体封顶断水,现正在进行医疗专项、医用专项智能化、电梯等工程安装,截至目前工程进度约79.5%,计划于年内竣工。金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升项目于2023年9月4日正式进场开工建设,2024年3月29日竣工验收,目前已运营。青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升项目于2023年10月8日进场施工,2024年5月9日竣工验收,目前已运营。鼓楼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升项目拟计划进行原址D级危房整体拆除及现有业务综合楼重新装修提升,目前项目设计方案、施工图深化、外立面报规审查、装修期间过渡安置地点等前期工作已完成。阿子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升项目已纳入盘龙区医疗卫生能力提升项目(一期)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并已获区发改局立项批复,目前区卫健局正在同步牵头拟制《盘龙区涉农街道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联审联批指导意见(试行)》。

3.人才队伍建设持续加强。一是拟定《关于加快推进盘龙区卫生健康系统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加大对人才的吸引力度,以区人民医院为试点,试行向全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管理人才的方式,以提升公立医院的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二是加强高层次人才培养。开展2024年“盘龙名医(名中医)”、盘龙区卫生健康系统“学科带头人”及业务骨干评选,目前已评选出“盘龙名医(名中医)”5名,学科带头人10名。三是做好2024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目前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已进入考察阶段,此次我区卫生健康系统共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24个,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4名,进入考察人选21名。四是做好职称评审各项工作,今年我区通过高职实践能力考试并开始申报高职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共34人。

(二)抓改革、促发展,持续推进区域服务体系建设

1.提升盘龙区人民医院核心竞争力。一是依托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借助先进管理经验及医疗技术实力支持,推动市级优质医疗资源向区级医院倾斜、渗透、下沉,助力盘龙区人民医院实现新形势下突破性发展,有力提升盘龙区人民医院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2023年9月至今,延安医院10余名专家到区人民医院坐诊、开展教学查房;积极为患者提供顺畅转诊和连续诊疗服务,完成上转患者291人次、下承患者73人次,会诊20次。二是开通进修学习绿色通道,建立系统的培养体系,实现人才、技术水平双提升。2023年9月至今,与延安医院各行政职能部门开展交流学习30余次、陆续派出43名医务人员到延安医院进修。2024年9月由延安医院组织的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培训班开班,现已完成三期(四场)培训,共组织区医院34人次,基层医疗机构51人次参训。三是优化二级分科,打造优势学科。对各临床科室进行亚专业分组,大力发展腔镜及内镜微创手术,开拓符合二级甲等医院服务能力的三级手术,力争医院综合排名靠前,目前泌尿外科输尿管软镜技术、消化内镜技术已开展,神经内科已独立建制。四是加强薄弱专科及卒中中心建设。输血科、临床营养科,目前已顺利通过省、市级薄弱专科建设验收;截至目前,区人民医院完成溶栓40例,已积极申报卒中中心建设验收。五是提升管理效能,制定印发《盘龙区人民医院领导班子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试行)》,调动班子领导创业干事积极性,促进医院精细化管理及科学运行。

2.抓好基层服务能力优化提升。一是以区人民医院为主体对基层开展帮扶,有力促进基层医疗能力水平提升。制定《盘龙区医疗卫生系统对口帮扶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对口帮扶工作机制,由区人民医院、区妇幼保健院、市南屏口腔医院牵头,以“区级巡回帮扶”的模式,对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对口帮扶和“组团式”帮扶,通过开展业务指导、巡诊会诊、带教培训等方式,有效提升基层医疗机构能力水平。二是组织建设区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促进辖区医疗机构医疗质量总体提升。制定了《盘龙区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建设管理实施方案(试行)》,推动建立完善医疗质量建设管理工作机制,目前区级第一批病历(病案)管理、门诊管理、放射影像、护理、检验、药事、医院感染管理7个专业组质控中心建设有序推进,组织构架及人员配备已完成。依托质控中心(组)建成,可开展区级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专项检查、质控调研和督查,能有力提高辖区范围内医疗质量安全和医疗服务水平。三是发挥好绩效“指挥棒”作用,引导基层医疗机构基本医疗发展。制定下发《盘龙区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绩效综合管理考核实施方案(试行)》,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发展,基本医疗服务供给,可持续发展动力、群众满意等方面对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综合评价。目前已完成考核工作,并指导基层单位依据考核结果进行绩效分配,倡导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充分调动人员工作积极性。四是加强基层人才培养,推进“强基层、管慢病、强人才”项目计划。开展滇源街道中心卫生院、阿子营街道卫生院心脑血管救治站建设;联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鼓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滇源卫生院、阿子营卫生院基层标准化慢性病专科建设;滇源卫生院、阿子营卫生院、鼓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康复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建设;各项目目前已完成区级验收,11月将迎接省中心、市中心级的验收。五是以评促建,积极推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达标创建。滇源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顺利迎接创建优质服务基层行国家推荐标准验收,等待结果公布。

(三)抓预防、保健康,切实加强基本公卫项目工作

1.疾病防控稳步推进。今年以来,对辖区内100%的接种点进行督导考核,适龄儿童(含流动人口)建卡(册)、建证率达100%,辖区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适龄儿童接种率为97.93%。共设置10家医疗机构开展预防性健康体检工作,目前累计办理健康证量89673人。

2.公卫服务不断优化。一是传染病防治工作。未发生甲类传染病。报告发生乙类传染病14种共4510例。累计报告发病率456.50/100000,较去年同期(6116例)下降26.26%。二是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目前全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患病率为3.34‰,在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3392人,规范管理率85.73%。三是艾滋病防控工作。截至2024年,我区艾滋病感染者发现率92.6%、治疗率94.4%、治疗有效率98.8%,完成艾滋病扩大检测比例59.74%。四是实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高质量发展。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政策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楼宇、进乡村和进学校“六进”宣传。我区家庭医生签约系统内在签居民451436人,签约覆盖率达到44.1%、履约率96.45%。其中65岁以上老年人签约覆盖率分别为79.2%,其他高血压及糖尿病患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孕产妇、0-6岁儿童签约覆盖率均已完成指标。五是职业病防治工作。完成辖区49家企业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对辖区60家非医疗机构开展放射卫生检查,10家用人单位进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

3.提升公共卫生应急能力。按要求及时完成85起突发卫生应急事件处置、组织1次应急值班培训、2次应急处突演练,全面提高了卫生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增强了应急队伍处置能力。

4.强化中医药服务供给。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我区持续加大基层中医药工作力度,围绕公立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服务能力提升达标建设”,联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茨坝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达到中医馆服务能力提升建设的标准,占比20%;我区共有172名师承人员进行中医师承备案;盘龙区人民医院已有3名医师通过由省卫健委组织的中医临床优秀人才项目选拔考试。

5.完成食品安全和城乡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任务。一是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共上报850条病例信息,昆明市延安医院上报81条标本信息,食源性暴发监测系统上报14起食物中毒事件,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二是在全区开展水质监测和对农村饮用水消毒工作。枯水期在全区12个街道办事处共设41个监测点,完成62件水样36项指标检测;丰水期完成采样62件,15件城市末梢水的采样监测工作。

(四)抓实事、提质效,全民共享健康盘龙建设成果

1.老龄工作成效明显。一是为年满60岁以上老年人办理老年证4547份;走访慰问全区贫困、特困、独居、空巢、孤老、三无人员554人,慰问百岁老人29人,共发放慰问金17.8万元。二是推进医养结合及养老服务建设,2024年上半年,在全国第一批“医养结合”示范区的基础上,盘龙区医养结合示范区经验,成功入选《全国医养结合示范项目经典案例集》(第一批);2家医养结合机构将争创2024年省级医养结合示范优质服务单位,前期申报工作的筹备已完成,待省、市级评审。组织2家医养结合机构,4个卫生服务中心站申报第二批昆明市长护险定点机构申报工作。三是打造了“盘龙银雁”活动品牌。常态化开展老年人日常参与度较高的系列文体活动,实现月月有活动有比赛。四是开展“智慧助老”行动。在全区105个社区(村)开展“智慧助老 帮助老年人跨越数字鸿沟”老年人智能手机培训活动。

2.妇幼工作扎实有效。一是有序开展全区孕产妇管理工作。截至目前,我区共有在册孕妇4101人,辖区活产数为8632人,户籍内孕产妇死亡1人,孕产妇死亡率为11.6/10万;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2.76%,产后访视率98.68%,产前筛查率98.88%。二是促进儿童健康全面发展。我区活产8632例,发生户籍内婴儿死亡3例,辖区婴儿死亡率为0.35‰;发生5岁以下儿童死亡5例,死亡率为0.58‰;严格控制在上级指标要求内。三是积极推进生育项目,促进人口均衡发展。我区完成一、二季度一次性生育补贴745人材料审核及资金发放。其中,二孩690人、三孩55人;共发放资金165.5万元。育儿补贴745人,共发放资金59.6万元。四是严格落实奖扶政策。截至目前完成审核2024年符合享受国家特别扶助对象1565人,符合享受市级特别扶助1565人,符合享受奖励扶助对象2315人,以上项目均100%完成,及时、足额发放资金至补贴对象社保卡;审核办理农村独生子女中考加分48人,农村独生子女高考加分81人。五是优化办证流程。截至目前,办理一孩《生育服务证》1589本、二孩《生育服务证》1259本,三孩及以上《生育服务证》124本。

3.托育工作稳步推进。目前我区3岁以下婴幼儿共有8979人,现有托育机构87家,提供托位数3840个,入托人数1301人,入托率为33.8%;普惠托育71家,托位2331个,普惠占比87.65%;共有3家省、市级示范性托育机构。

4.优化完善政务服务。严格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决策和部署,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办事效率,依托云南省政务服务网办理3384件事项;盘龙区“最多跑一次”工作中,我局共涉及20个事项,办件量8504件;“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中,“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办件量21件,“诊所执业备案”办件量166件。

5.就医环境和谐稳定。一是规范开展日常监督。我局对医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4494户次,在检查中对违反卫生健康法律法规的50户医疗机构进行立案查处,共计罚款884793.8元。二是持续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共组织开展联合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活动4次,共打击“黑诊所”1家,现场取缔并进行立案查处,收缴各种药品和器械2箱(袋),依法查处无证行医游医2起,收缴非法诊疗药品和器械2袋,查见1家经营单位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张贴中医养生广告,已开具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该单位立即整改。三是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对辖区公共场所、医疗机构规范落实事中事后监管,全面开展双随机监督抽查和上报工作。本年度计划监督检查单位数共计540家,截至目前监督完成数共计530家,监督完成率98.15%。完成双随机行政处罚案件3起。四是积极回应民意诉求。受理12345平台、信访件、电话交办件、领导信箱件等医疗纠纷1800余件,均已办理,回复率100%,综合满意度达96%。五是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2024年以来,督导检查989家次,发现安全隐患问题数254个,已整改完成181个,卫健系统共拆窗破网拆除987处,拆除面积20937m²。

6.经济工作有序推进。固定资产投入方面:我局完成固投任务3.49亿元,完成区级任务数34.9%,完成市级任务数43.6%。“四上企业”入库方面:已完成入库企业1家,年度入库企业已于9月16日提交入库资料,待审核通过后入库。此外,挖掘卫生健康行业入库目标企业5家,力争顺利入统。招商引资方面:已完成项目签约2个,目前已落地盘龙区。

7.无偿献血工作落实有力。2024年昆明市对盘龙区下达总献血任务数19759人次,占辖区常住人口的20‰,我区完成无偿献血人次共计15355人,任务完成率为77.71%。

(五)净环境、保健康,爱国卫生与健康盘龙建设齐头并进

1.深入开展创卫复审工作。先后召开国卫复审工作各类调度会、推进会、培训会4次,查摆问题并逐项推进解决。同时,将全区爱卫复审和健康县城建设工作深度融入进基层治理“网格化”工作,紧盯环境卫生薄弱短板,在环境卫生专项整治、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场所监督检查餐饮油烟排查整治等方面,通过日常检查,第三方常态暗访、定期曝光,区人大、政协专项督查,与其他县区滚动交叉检查、下发网格管理问题清单、跟踪督办、评估考核等有效手段,推进指标任务落实。

2.持续推进健康县城建设工作。坚持紧紧围绕健康县城创建任务目标,持续巩固深化拓展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成果,扎实开展“绿城市、治污染、除四害、食安心、勤锻炼、管慢病、家健康”行动,建立健全了会议机制、日常督导机制、奖惩机制、暗访曝光、网格管理、投诉受理、制发问题清单等工作措施,采取包保责任制,切实有效整改各类问题。

3.积极开展爱国卫生宣传活动。扎实开展第35个爱国卫生月、无烟日主题宣传等活动,组织各类媒体,运用多种宣传方式,宣传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和推进健康县城建设的重要意义,加强舆论引导、政策解读和科普宣传。

(六)抓党建、强政治,不断筑牢卫生健康发展根基

1.党建工作全面加强。一是强化理论武装。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从思想上正本清源、固本培元。2024年局党委召开会议33次,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31项,理论中心组学习7次。二是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局党委举办读书班1期,全系统各党组织全系统以“三会一课”开展党纪学习教育集中学习195次、讲授专题党课27次,学习典型案例12次,组织党员干部600余人次实地开展警示教育,切实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三是筑牢组织基石。局党委专题研究党建工作4次,明确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考核细则,压实党建工作责任。推动局机关党委正式成立并有效运行,按程序完成1个基层党委、8个党支部换届选举,2个党支部补选委员,局属11家单位实现党政“一肩挑”。培树盘龙区妇幼健保健院成功创建为2024年“春城先锋”党建示范医院。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全系统储备入党积极分子19名,确定发展对象13名。实施“双带头人”工程,将12名党员列入骨干培养,12名党员骨干列入管理骨干和临床医技骨干培养。四是创建“盘龙杏林暖”党建品牌,紧扣卫生健康重点工作,设立党员示范岗55个、党员责任区24个,学习身边榜样5次,开展“我为卫健献一策”6次、收集意见建议58条,开展“三年行动我带头”活动5次、支部间开展结对活动8次,推进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各级党组织把党员活动同医疗服务、“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开展志愿服务39次,服务群众3087人次。

2.抓实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摆在突出位置,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制定下发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解方案和季度重点任务清单,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主要领导认真践行“四个亲自”要求,6次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安排部署,亲自督办案件2件。局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联系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部署,不断压实责任。二是强化廉政教育。截至9月底,卫健系统各单位开展警示教育76次,局领导班子成员讲授专题廉政党课6次,开展廉政提醒谈话310次。三是强化作风建设。组织节前提醒教育3次,开展节前作风纪律检查3次。四是抓实重点工作。以开展医疗服务领域乱象专项整治、吃喝不正之风专项整治,“私车公修”“私油公供”违规配备使用公车问题专项治理等工作为抓手,持续推进全区卫生健康系统行业作风建设。截至目前,我局对医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4482户次。在检查中对违反卫生健康法律法规的50户医疗机构进行立案查处,罚没金额共884793.8元。五是持续抓好医药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落实。区卫生健康系统经过自查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44个,制定整改措施50个,已整改问题43个,新建制度60个,修订完善规章制度23个。主动说明问题5人,被查发现问题4人,上交不当所得9人,上交金额33.5092万元,移交纪检监察3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3人。

3.抓好巡察整改落实。2024年3月19日至5月15日,区委第五巡察组对区卫生健康局党委(下属6家卫生院党支部)开展了巡察,并于6月24日向区卫生健康局党委进行了反馈。区卫生健康局党委高度重视,逐项研究、认真落实整改。截至目前,反馈的4个方面61个问题,已完成整改59个,基本完成整改1个,未完成整改1个。通过巡察整改,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补齐工作漏洞、提升工作能力,有力推动医疗卫生机构作风建设,提升医务诊疗能力和水平,不断完善医疗发展体系。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447926604.2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3604353.86,占总收入的58.85%;上级补助收入0.00,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175876360.92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39.26%;经营收入0.00,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8445889.50,占总收入的1.89%。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401689272.81元,下降47.2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81510839.92元,下降59.14%;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增加8394021.78元,增长5.01%;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减少28572454.67元,下降77.18%主要原因2024年少了2023年新增拨入昆明市第二人民医院新院建设项目(一期)建设资金40000万,故财政拨款收入减少;二是2024年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减少,故其他收入有所下降。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437772842.21。其中:基本支出265872528.27,占总支出的60.73%;项目支出171900313.94,占总支出的39.27%;上缴上级支出0.00,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441704361.46元,下降50.22%。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0013952.34元,下降10.14%;项目支出减少411690409.12元,下降70.54%;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减少和压缩财政支出,故基本支出有所减少。二是2024年较2023年少了昆明市第二人民医院新院建设项目(一期)建设资金40000万的支出,故项目支出下降。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65872528.27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9700146.47元,占基本支出的56.3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6172381.80元,占基本支出的43.6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1900313.94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  10572641.60。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教育支出36855.00元,科学技术支出40752.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7415.97元,卫生健康支出171695290.97元。下面列举几项重点项目。

基层卫生事业发展专项经费 2463200.00 元,主要用于基层卫生事业发展主要分为保障类、管理类和业务培训类三个方面,保障类包括安排资金投入公办基层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进行缺失设备采购及设备更新、乡村医生收入保障、家庭医生签约工作(支付建档立卡个人缴费部分)三个方面;管理类主要用于支持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的管理考核(对村卫生室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管理考核工作(开展年终考核和季度督导工作);业务培训主要用于支持基层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基层医护人员业务发展水平,长短期结合开展培训。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80704445.87元,主要用于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12个项目通过项目的实施,促进了居民健康意识的提高和不良生活方式的改变,逐步树立起自我健康管理的理念;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预防和控制了传染病及慢性病的发生和流行;提高了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公共卫生服务应急处置能力,建立起维护居民健康的第一道屏障,对于提高居民健康素质有重要促进作用。

疾控中心卫生健康支出经费 6133317.47 元,主要用于做好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尤其是新冠疫情的防控工作,及时有效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可以避免传染病的爆发流行,防止事态扩大,保护全区人民身体健康,生命安全。2、按国家部署,开展第四轮艾滋病综合示范区项目及结核病防治项目、鼠疫、麻风病、慢性病、健康教育促进等工作,积极加强社会参与度。3、推进三位一体结核病工作模式,提高活动性肺结核病人的发现率、治愈率、降低结核病发病,保护人民身体健康,生命安全。4、计划免疫负责传染病疫情监测和人群免疫水平分析,按照国家规定的免疫程序,有计划的利用疫苗进行预防接种,以提高人群免疫水平,达到控制乃至最终消灭针对传染病的目的。5、巩固麻风病防治成果基础上,动员和加强全社会参与和可持续发展和实现麻风病患者的全面康复,建立一个没有麻风病的社会。早期发现病人,早期报告,新发现病人规范治疗,减少麻风反应,预防畸残发生,指导病人进行康复训练,对治愈病人体检。6、防止复发做好辖区手足口病预防控制工作,保障儿童身体健康,生命安全。通过组织实施进一步推动全区健康促进和健康教育工作的开展,提高全区人群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 7、促进健康水平巩固慢性病综合防控成果,推动全社会参与的慢性病防治,提高辖区全人群健康生活方式和预防慢性病的认知水平,建立符合盘龙区情况的慢性病综合管理模式。 8、对高危人群进行行为干预可以促其行为改变,提高安全套使用率,从而降低艾滋病的感染率。在高位人群中推广HIV、梅毒的检测可以尽早发现HIV感染者/和病人,让患者得到及早治疗有效预防艾滋病的再传播。9、组织开展鼠疫监测,疫情报告和考核工作,以乡镇为单位按月开展监测,全年覆盖辖区所有乡镇。做好鼠疫监测工作,防止人间鼠疫发生。10、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及财政部发改局规定免费开展盘龙辖区餐饮服务行业、公共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在从业前、从业期间进行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工作,对辖区公共场所进行卫生监测(空气、毛巾等采样),配合相关部门完成公共场所卫生监测工作。对辖区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公共单位医务室、个体诊所等进行消毒隔离监测。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5787608.36,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0.71%。与上年相比增加3395699.06元,增长1.29%,完成年初预算的153.8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3685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完成年初预算的0.00%主要用于中高考医疗保障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该支出为教体局年中转拨

6.科学技术(类)支出4075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主要用于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9528715.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11%,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7%。主要用于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7155695.96就业补助996.26元,抚恤支出1251125.6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有人员变动预算有调整。

9.卫生健康(类)支出231116939.99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96%,完成年初预算的167.34%。主要用于卫生健康管理事务16926513.88元,公立医院21200467.74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31737782.08元,公共卫生126732771.72元,计划生育事务25800478.00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8602179.31元,中医药事务3,947.26元,其他卫生健康支出112,80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该类支出上级拨款未纳入年初预算。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064345.65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1%,完成年初预算的98.32%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年中调整基数。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90572.00元,决算为103789.1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57%;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01.61元,下降0.19%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2000.00,决算为101891.18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8.17%,完成年初预算的28.9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8572.00,决算为1898.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83%,完成年初预算的4.92%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099.61元,下降2.0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898.00元,增长4.9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89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1898.00元,增长4.92%;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90572.00,支出决算为103789.18,完成年初预算的26.57%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01.61元,下降0.19%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352000.00,决算为101891.18,完成年初预算的28.95%;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38572.00,决算为1898.00,完成年初预算的4.92%。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三公” 经费支出的结果。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099.61,下降2.0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898.00,增长4.9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89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1898元,增长4.92%;国(境)外接待费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三公” 经费支出的结果。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主要原因是2024年因工作需要发生2次接待。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 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8辆。主要用于开展卫生健康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卫生健康工作中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41402.61比上年减少31386.35,下降3.60%,要原因为财政压缩预算金额,压缩一般性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办公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车辆补贴)、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资产总额749517543.20元,其中,流动资产133063065.25元,固定资产350772890.87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225690533.20元,无形资产38072107.16元(净值),其他资产1918946.72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7892056.46,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4051296.02。处置房屋建筑物113平方米,账面原值112472.00;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47197.00;报废报损资产134项,账面原值1203905.00,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1014.57;出租房屋4167.38平方米,账面原值14926401.27,实现资产使用收入309928.75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865678.97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312366.21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553312.76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682537.97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446155.89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基本支出:系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水电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维修(护)等日常经费支出。

3、项目支出:系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专项用于业务工作开展的项目经费支出。

4、“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即: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10300336101111

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汇总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