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10300131201000
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
2、组织实施全区公安机关全局性业务工作和重大警务活动。
3、负责公安队伍思想、组织、文化和作风建设,负责对内对外的宣传和教育培训等工作。
4、负责全区公安机关警用装备、物资及经费保障机制建设,承担警务保障服务工作。
5、监督和保障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依法开展公安机关警务督察工作,指导、查处全区公安队伍的违法违纪案件。
6、负责依法承担的全区公安机关刑罚执行工作,负责刑事、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工作。负责管理全区看守所,并对其执法活动进行监督。负责全区收容教育审批工作。
7、负责管理全区出入境以及外国人在昆居留、旅行的有关工作。
8、负责全区公安机关信息技术、刑事技术的建设、推广和应用。查处公共信息网络违法犯罪案件。
9、负责查处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不安定因素和重大群体性事件,防范和打击各种破坏活动。查处刑事案件、经济犯罪案件。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区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防范、安全保卫;指导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的建设和业务工作。
10、组织开展反恐怖业务建设,分析、研究反恐怖斗争的情况信息和形势,提出反恐怖斗争对策。负责查处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和事件,落实防范和处理邪教犯罪的工作措施。
11、负责侦破走私、制造、贩卖、运输毒品以及易制毒化学品的犯罪案件,组织开展禁种、禁吸毒品工作,协调有关部门监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
12、依法管理全区社会治安秩序,侦查和处置治安案件、暴力恐怖事件、骚乱以及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事件。负责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13、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6个内设机构,包括:21个派出所、13个机关业务大队及1个看守所。分别是:情报指挥中心、政工室、督查审计大队、警务保障室、法制大队、网安大队、政保(反恐)大队、经侦大队、治安大队、刑侦大队、禁毒大队、特巡警大队、环食药侦大队、栗树头所、董家湾所、东华所、拓东所、穿金所、联盟所、白龙所、金星所、茨坝所、小坝所、龙头所、双龙所、双哨所、松华所、金辰所、金沙所、映象所、滇源所、阿子营所、青龙所、龙泉所、看守所。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是: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
纳入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2024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参照上级公安机关公开要求,按机构编制及公务用车相关核定标准执行,具体数据不宜对外公开。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盘龙公安将紧扣市局“1136”和分局“111777”工作思路,聚焦风险防范,大情报体系引领数智警务现代化。以“情指行”一体化改革为牵引,构建大情报体系,健全“三个机制”建设最智慧大脑。聚焦立体防控,大安全体系引领平安警务现代化。围绕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构建大安全体系,织密“三张网络”打造最安全城区。聚焦打击整治,大侦查体系引领实战警务现代化。坚持黑恶必除、命案必破、乱点必治,构建大侦查体系,强化“四个攻坚”实现最专业打击。聚焦基层治理,大致按体系引领枫桥警务现代化。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构建大治安体系,推进“四个行动”培树最优质品牌。聚焦执法规范,大法治体系引领法治警务现代化。紧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求,抓实“四项建设”,构建大法治体系,推进最规范执法。聚焦爱民实践,大服务体系引领民意警务现代化。紧扣群众所思所盼所愿,实施“五警工程”,构建大服务体系,创新最满意服务。聚焦队伍建设,大监督体系引领素质警务服务现代化。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治警不动摇,构建大监督体系,创建“四型警队”锻造最过瘾铁军。
2024年,盘龙公安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全力建设更高水平、更宽领域的平安盘龙,努力构建新安全格局保障盘龙新发展格局,切实履行好捍卫政治安全,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安宁的新时代使命任务。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公安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507505226.7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07299979.46元,占总收入的99.96%;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05247.33元,占总收入的0.04%。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6873273.21元,下降3.2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2078220.54元,下降2.33%;上级补助收入减少0元,下降0%;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减少4795052.67元,下降95.9%。财政拨款收入减少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紧缩,本着过紧日子的原则,厉行节约,防止铺张浪费,压缩成本,大力缩减开支。其他收入减少的原因是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527908480.06元。其中:基本支出460748222.82元,占总支出的87.28%;项目支出67160257.24元,占总支出的12.72%;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1716319.94元,下降2.1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14756222.82元,增长33.17%;项目支出减少126472442.76元,下降65.32%;上缴上级支出减少0元,下降0%;经营支出减少0元,下降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减少0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2024年辅警经费从项目支出里调到基本支出,导致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60748222.8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32017326.08元,占基本支出的93.7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8730896.74元,占基本支出的6.2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7160257.2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全区社会治安治理、反恐维稳等相关经费开支(涉密工作在此不做详述)。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2551272.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99%。与上年相比减少14324127.4元,下降2.67%,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406322537.2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76%,完成年初预算的81.75%。主要用于全市公安机关依法履职,开展维稳、反恐、处突、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禁毒人民战争、装备及信息化建设等专项业务工作方面的开支及人员经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该项支出使用部分上级补助资金,上级补助资金不纳入预算。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2204605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2%。主要用于科技强警和城市报警监控项目建设。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该项支出使用部分上级补助资金,上级补助资金不纳入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6568229.6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1%。主要用于民警职工社会保险的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
9.卫生健康(类)支出20066740.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4%。主要用于民警职工医疗保险的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7547710.4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7%。主要用于缴纳民警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80867元,决算为2493898.1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808101.83元,下降24.47%。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80867元,决算为2493898.17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808101.83元,下降24.4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减少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减少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80867元,支出决算为2493898.1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808101.83元,下降24.4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80867元,决算为2493898.1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统计口径不一致。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808101.83元,下降24.4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减少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减少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务用车管理使用。一是实行精细化管理,通过加强车辆调度、合并用车需求,优化行车路线等措施,有效提高了单车使用效率;二是强化运行维护成本控制,严格执行车辆维修、保养、加油等审批流程,通过集中采购、定点服务等方式降低运维成本。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购置车辆数和公务用车保有量涉密,不在此公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执法执勤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730896.74元,比上年增加5782596.74元,增长25.2%,主要原因是为全面落实干部职工福利待遇,本年度根据财政管理要求,对往来款项进行了统一清理和支付,结清上年度计提未付及本年度的职工福利费与工会经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日常办公、水电及办公区物业运行管理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资产总额91028400元,其中,流动资产59819300元,固定资产31208000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10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308300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6954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132221.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593570.4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1538650.8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7132221.2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7132221.2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参照上级公安机关公开要求,按机构编制及公务用车相关核定标准执行,具体数据不宜对外公开。按照云南省国家保密局下发的云保局函【2018】34号文件《关于不应公开公安机关有关预决算信息的函》要求,“204公共安全支出”科目下的“2040204”、“2040205”、“2040206”、“2040207”、“2040209”、“2040210”、“2040211”、“2040213”、“2040214”9个项级科目涉及国家秘密,不应公开。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三)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收到附属单位按规定缴来的款项。
(六)其他收入,是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公共安全(类)支出,指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十)科学技术(类)支出,指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
(十一)教育(类)支出, 指政府教育事务支出。
(十二)住房保障(类)支出,指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如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等。
(十三)结余分配,是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上缴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监督索引号53010300131201111
(3-3)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样(决算报表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