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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9151-202603-107145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6-03-14 20:07
名 称: 昆明市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6年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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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6年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6-03-14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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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昆明市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昆明市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昆明市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附件2

昆明市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昆明市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监督管理辖区范围内人力资源市场,促进全区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负责促进全区城乡就业工作、就业创业培训和失业保险管理工作。负责管理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执行国家、省、市养老、失业、工伤保险以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政策并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辖区范围内养老保险参统职工退休审批和工伤认定工作。负责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流动调配、人才引进工作和补充;管理和指导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招聘、培训、考核、奖惩、解聘辞退、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职称改革等工作。负责辖区劳动人事关系调整工作,监督、指导劳动合同及集体合同制度的实施;依照法律法规处理和仲裁劳动人事争议;负责辖区范围内的劳动监察和农民工服务工作。负责指导街道及社区社会保障工作,负责辖区内企业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工作。负责企业薪酬调查、信息发布、工资总额备案工作。负责规划、建设、管理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络,承担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统计、调研、宣传和信息工作,发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有关信息。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综合办公室、信访科、政策法规科(加挂行政审批服务科牌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养老和工伤管理科、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昆明市盘龙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加挂劳动关系科牌子)

所属单位3个,分别是:

1.昆明市盘龙区社会保险中心;

2.昆明市盘龙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3.昆明市盘龙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

)重点工作概述

1.构建“全链条”就业服务,夯实民生保障根基。一是重点群体就业保障有力。开展“政策宣讲团”与“职聚校园”宣讲。构建“线上+线下”立体化招聘服务体系,成功举办“AI+就业”“春风行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金秋招聘季”等主题招聘会。发放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与来昆留昆四项就业补贴,以政策激励引导高校毕业生在盘龙就业创业。二是技能培训精准匹配。开展各类政府补贴性职业培训4,710人,聚焦“人工智能训练师”“养老护理员”等热门工种,推行“订单式”培训,10余名AI训练师学员实现月薪6000元以上就业;与5家养老企业、3家婴幼儿服务企业建立“培训+就业”对接机制,结业即上岗率超60%三是农村劳动力转移提质增效。全区农村劳动力累计转移就业目标任务2.9万人、完成3.66万人,占目标任务的126.12%;年度新增转移就业目标任务0.24万人、完成0.31万人,占目标任务的130%;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转移就业目标任务1,500人、完成1,643人,占目标任务的109.53%;帮扶禄劝转移就业704人。四是基层服务网络全面夯实。优化“区-街道-社区”三级服务体系,制定下发《盘龙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工作服务措施》,主动申报并全力推进昆明市基层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示范项目建设。按照“15分钟就业服务圈”建设标准,稳步推进“就业服务站”规划建设,同步开展基层公共服务能力提升,择优选拔30名街道社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骨干,开展职业指导能力专项培训并取得职业指导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2.织密“多层次”社保网络,筑牢民生安全底线。一是按时足额发放,兜牢民生底线。2025年,办理机关事业新增退休人员207名,累计支付7.73万名机关事业退休人员养老待遇5.5亿元。办理企业、灵活就业退休人员养老待遇2,808人,累计发放养老金67.74万人次24.75亿元。工伤保险一次性待遇共支付工伤待遇1,933人次5,583.60万元,按工程项目参保的工伤待遇支付290人次595.9万元,对工伤协议医疗机构联网结算372人次149万元。按时足额发放失业金7.44万人次,发放14,030.86万元,代参医保6.41万人次,支付基金2,655.16万元。二是全力推动扩面,增进民生福祉。超额完成精准扩面任务,2025年,盘龙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47.66万人,完成目标任务47.63万人的100.06%。盘龙区目标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9.92万人,实际参保人数10.02万人,实缴率93.45%,完成率101%三是便民惠企持续深化。联合邮政、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等,打造55个社邮、社邮服务网点。以云南省首个交通银行社银网点在盘龙启用为契机,在全省创新开展“退休业务网点办”服务,打造“银发安馨”社保适老化服务品牌。认真落实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稳岗返还、一次性扩岗补助等惠企政策。搭建“盘小保”社保综合智慧服务平台,特别打造“楼宇社保管家”服务,提供涵盖企业准入、经营、退出全生命周期的社保业务指南、材料清单及表格下载,护航企业社保办理。四基金监管防线扎实筑牢。常态化核查上级下发疑点数据及区级部门交换数据共9.49万条,开展追回违规领取社会保险待遇工作,2025年共追回违规领取养老保险待遇金额22.41万元,追回违规领取工伤保险待遇29.99万元,追回违规领取失业保险待遇38.07万元,切实维护社保基金安全,守好群众的“保命钱、养老钱”。

3.搭建“高质量”集聚平台,增强区域发展动能。一是精准引才聚力,筑牢人才发展根基。系统梳理就业创业人才政策,编制《盘龙区就业创业人才政策汇编》,分设个人、企业两大篇章24个政策模块,建立“申请—审核—兑现”全流程闭环服务模式,推动政策红利精准直达、高效兑现。聚焦教育、卫生重点领域,配合开展专项人才引进。二是系统育才赋能,厚植人才培育沃土。建立“标准清晰、流程规范、服务高效”的职称评审工作机制,全年审核完成区属企事业单位及非公有制经济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4,819人,其中初级职称考核定职1,439人,中、高级职称3,380人。精准摸排辖区优秀人才资源,推荐5人参与“省贴”“昆明市兴滇人才”“留学人员回滇创业”等重点人才选拔,助力优秀人才获得更高认可与政策支持。积极推动专家智力资源下沉,审核推荐10家公司设立“云南省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7家公司设站成功;对2022年以来建站的11家专家基层工作站开展年度考核,4家工作站获评“优秀”并各获10万元财政资助。三是优化用才提质,释放人才创新活力。深入实施人才工作“书记工程”,以“盘龙区人力资源服务提升助力社区经济升级示范行动”为抓手,在全省率先建成首个社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试点,创新构建“嵌入式”社区人才服务模式,以人才服务提质增效赋能社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搭建“盘龙区人力资源服务数智平台”,开发社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诸葛就业、诸葛学堂、诸葛智联等五大模块,上线各类课程170节,实现岗位推荐、技能培训、政策查询“一网通办”。开发“社区HR”专属岗位,依托“社区能人+沉淀人才+微业培育”模式,组建专业化、本土化服务队伍,动态建立辖区就业动态库与待就业人才清单,精准掌握社区人才供需情况。引入12家优质企业入驻社区,培育“微产业+就业”人才发展生态。与云南农业大学、西南林业大学签订校地合作协议,组建专家智库并为15位资深专家颁发聘书,推动高校人才资源与社区发展需求深度对接。

4.健全“多元化”治理机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是劳动保障监察精准执法。2025年,共受理、办理各类劳动监察案件线索10,430件,办结10,378件,动态办结率99.5%。共追发劳动者工资待遇,涉及劳动者1,912人,总金额3,293.46万元。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9份,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9件,罚款金额22.1万元,督促19家用人单位为36名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共补缴38万余元。二是劳动争议调解成效显著。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多举措推动劳动人事争议多元调处机制建设,最大限度将劳动人事争议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2025年,共调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3,435件,其中立案前调解案件1,562件,审结案件1,873件,立案后调解案件968件,调解率达73.65%,法定时效内结案率达100%三是信访办理规范高效。严格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制定信访事项处理“线路图”,坚持法治化处理各类信访事项。2025年,共受理“信访平台”案件729件、“12345平台”案件3,546件,办结率均100%,积极引导群众依法维权,工资拖欠、社保缴纳等重点问题化解率显著提升。

5.打造“优质化”服务体系,优化政务营商环境。一是行政审批便捷高效。办理人力资源服务、劳务派遣等许可62件,备案4家;开展“双随机”检查11次,结果公示率100%193项业务实现“网上办”。二是普法宣传深入开展。组建普法小分队,2025年开展进企业、社区、工地宣传50余次,普及劳动保障法规。邀请公职律师培训执法人员,提升依法行政能力。2025年处理行政复议17件、诉讼29件,负责人出庭率100%,维护企业与劳动者合法权益,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4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4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2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5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26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工勤人员编制15事业编制93人。在职实有114人,其中: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1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8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80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52,818,352.5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52,567,292.56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7,20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233,86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

部门财务总收入与上年对比增加32,115,141.82元,主要原因是2026专项工作经费收入增加、部分项目上年结转资金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52,818,352.56元,其中:本年收入335,853,596.27元,上年结转收入16,964,756.29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35,853,596.27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部门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对比增加32,115,141.82元,主要原因是2026专项工作经费收入增加、部分项目上年结转资金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52,818,352.56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52,818,352.56元,其中:基本支出30,770,707.7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86,151.51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导致工资支出增加;项目支出322,047,644.8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1,628,990.31主要原因是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专项经费等项目经费增加。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2019999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51,652.00元,主要用于委托业务费、办公设备购置、办公费等支出;

2080101 行政运行21,274,875.72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办公费等支出;

20801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4,000.00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公共交通费用等支出;

2080109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416,800.00元,主要用于印刷费支出;

2080199 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189,317.42元,主要用于委托业务费支出;

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53,586,000.0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离退休工会活动及公用经费支出;

2080502 事业单位离退休20,400.0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离退休工会活动及公用经费支出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283,960.0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缴纳养老保险支出;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03,436.00元,主要用于缴纳职业年金;

2080507 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177,625,918.65元,主要用于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支出;

20805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0,359,900.00元,主要用于退休费支出;

2080699 其他企业改革发展补助4,736,755.01主要用于生活补助支出;

2080711 就业见习补贴2,288,000.00元,主要用于生活补助支出;

2080799 其他就业补助支出15,499,852.78元,主要用于生活补助、办公费等支出;

2082602 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16,852,668.00元,主要用于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支出;

2083001 财政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265,900.00元,主要用于代缴社会保险费支出;

2089999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982,558.78元,主要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778,880.0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的缴纳;

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331,024.0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的缴纳;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892,686.00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21011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23,930.00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事业人员工伤保险、重特病医疗统筹;

2130804 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964,894.20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支出

2210201 住房公积金2,113,884.00元,主要用于为在职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

2120816 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支出17,200.00元,主要用于生活补助;

2230105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支出233,860.00元,主要用于费用补贴。

五、对下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昆明市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6年无中央配套事项。

(二)与省级配套事项

昆明市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6年无省级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昆明市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6年无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四)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昆明市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6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8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27,74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27,74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昆明市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2,000.00元,较上年减少5000.00元,下降13.5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昆明市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昆明市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相比无变化。无变化原因为我局无因公出国(境)活动。

(二)公务接待费

昆明市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0,000.00元,较上年减少5000.00元,下降33.3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次,共计接待50人次。

昆明市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6年公务接待费较上年下降,原因为盘龙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本着厉行节约原则,2026年无公务接待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昆明市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2,00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00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昆明市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上年相比无变化。无变化原因为我局厉行节约,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上年持平。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事业单位公开定向招聘选调工作人员专项经费

绩效目标: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和《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和公开选调工作人员两个办法的通知》(昆政办〔200880号),计划完成公开招聘人员和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事业单位220个岗位,项目实施后提升人员素质完成人员更新促进社会经济发展,2026年需事业单位公开定向招聘选调工作人员专项经费498,400.00元。

(二)劳动保障平台工作专项经费

绩效目标:根据昆政发〔200756号等文件,2026年全年内组织实施12个街道103个社区的劳动保障平台工作,每条线路95/每月*120*12个月=136,800.00元,满足社区居民需求,提高便民服务满意质量,实现劳动保障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5.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6.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7.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8.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9.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10.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11.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1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机构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13.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4.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昆明市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360,758.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1,075.00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用经费支出减少。

(三)委托业务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昆明市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6年委托业务费安排1,973,389.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4,592.40,主要原因是增加上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办案工作经费结转资金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1231日,昆明市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产总额1,806,808.40元,其中,流动资产1,431,310.72元,固定资产365,497.6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10,000.0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831,428.89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30,381.7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5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61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3.昆明市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预算公开样表(汇总) 2026.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