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眼”等2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工作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6-04-14 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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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龙眼”等2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工作的通告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抽检信息系统,涉及昆明市盘龙区辖区内食品经营销售的“龙眼”等2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工作信息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附件:盘龙区“龙眼”等2批次不合格(问题)食品(食用农产品)核查处置工作信息公示表
昆明市盘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14日
盘龙区“龙眼”等2批次不合格(问题)食品(食用农产品)核查处置工作信息公示表
关于“龙眼”等2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工作的通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