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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9151-202610-112737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6-10-30 16:39
名 称: 昆明市盘龙区城市更新改造局(本级)2025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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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盘龙区城市更新改造局(本级)2025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6-10-30 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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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盘龙区城市更新改造局(本级)

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城市更新改造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规章;负责牵头组织、协调规划、国土、建设、房管、发改等相关部门的工作;对街道、镇开展旧城改造、城中村重建改造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协调、服务;负责组织完成旧城改造、城中村重建改造项目的调查摸底、方案制定、资金测算等前期工作;负责拆迁安置工作和拆迁施工管理,对全区旧城改造、城中村重建改造专项资金专户进行监管;协助有关单位和部门做好全区旧城改造、城中村重建改造的招商引资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参与企业编制旧城改造、城中村重建改造初步专项规划,会同规划、国土等相关部门审核旧城改造、城中村重建改造拆迁范围并提出初步意见,报区政府审定;负责发布拆迁公告、调解和裁决拆迁纠纷及拆迁现场管理;承担昆明市盘龙区城中村重建改造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公室、项目管理科、计划财务科、规划储备科、政策法规科、征收安置科。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昆明市盘龙区城市更新改造局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3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公务员1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5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坚持规划先行,以科学布局引领城市品质提升

1.高标准编制城市更新改造“十五五”规划。牵头推进城市更新改造“十五五”规划编制,紧扣城市发展战略,深度衔接人口增长、产业升级、生态保护等核心要素,科学划定城市空间结构、功能分区和交通网络。严格履行专家论证、公众参与程序,累计征求意见五轮,确保规划兼具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目前,规划已形成阶段性成果,计划年底完成审批并于明年启动实施。

2.精准化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始终把城市规划作为引领发展的 “龙头”,立足长远、系统谋划,着力构建宜居宜业宜游的城市空间格局。开展了兴龙片区(落索坡村、雨树村二期)、科创中心三期、西北绕以北片区等项目控规调整方案及修规方案编制工作。兴龙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方案、科创中心三期控规修改方案通过区规储委会审议,西北绕以北片区项目正在结合地铁轨道交通线性及地铁站点选址,优化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

3.精细化完善城市功能配套。依托城市更新改造项目,努力构建“家门口”优质医疗服务体系、打造高质量“一老一小”服务体系。今年以来,聚焦医疗、养老、托育领域,建成移交白水泥厂一期、羊肠小村、金刀营二期、波罗村二-1期养老服务设施5座,面积约7764.01平方米。建成移交波罗村二-1期、宝云片区二-1期、羊肠大村卫生服务设施5座,面积约1790.31平方米。建成金刀营二期1所9班幼儿园和1所12班幼儿园,面积约8746.2平方米,进一步完善城市配套基础设施,增进民生福祉。

4.规范化推进征收补偿安置。一是严格征收补偿程序,规范征收补偿行为,出台《盘龙区城市更新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流程》,健全征地拆迁跟踪审计工作机制,实质性推进栗树头二期、栗树头四号地块、白龙寺、长地埂中学、大波村二期、雨树村二期、小窑村、茨坝村地块四、麦溪村、小窑村、大波村城中村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国家植物博物馆片区、祭天山公益性公墓、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昆明指挥学校(白沙河片区)项目等14个项目拆迁工作。二是加快推动回迁安置房建设工作,通过城中村改造专项借款、棚改债实施唐家营村、栗树头村二期、任旗营金汁河以西、白龙寺村、小窑村、茨坝村6个项目4486套43.63万平方米回迁安置房建设,茨坝村、小窑村已封顶断水,白龙寺、任旗营正在进行主体工程建设,唐家营村、栗树头二期正在进行地下部分建设。督促土地竞得人加快建设昆纺二期、青龙山一期2个项目安置房建设。三是拓宽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渠道,完成栗树头二期38套安置房“以购代建”工作,拟定《关于推行盘龙区房屋征收补偿使用房票安置的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探索昆纺二期、东庄前村2个项目异地安置及房票安置工作。四是提高回迁安置房不动产权证办理审核质效,妥善化解任旗营、汇都三期、盘龙区文化馆、盘龙区社会福利中心等一批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完成金刀营、马家营等23个城市更新改造项目共26批次、863户、2566套回迁安置房不动产权证明细资料审核工作。

(二)聚焦重点项目,以政策支持稳妥推进城中村改造

用好城中村改造专项借款政策支持,启动实施唐家营村、栗树头片区、白龙寺村、小窑村、茨坝村5个项目回迁安置房建设,涉及改造户数2498户,计划建设安置房4524套,共56.15万平方米,截至目前已实际放款32.05亿元,已实际支付约13.21亿元。其中,茨坝村回迁住宅主体结构已施工完成,小窑村主体结构年底封顶断水,白龙寺村、唐家营、栗树头项目正有序推进,茨坝村回迁安置房将于2026年一季度实现回迁住宅交付。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项目建设,白龙寺、小窑村、茨坝村3个城中村改造基础设施项目获得支持资金1.12亿元。

(三)突出民生导向,以挺膺担当解决群众急难愁盼

1.推动老旧小区改造提速增效。积极践行“人民城市”重要理念,围绕提升居民生活品质、改善城市环境面貌整体目标,积极践行“人民城市”重要理念,扎实推进全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主要围绕老旧小区公共道路破损路面修复、电单车棚提升改造、供排水设施改造、修缮电单车棚、三线规整、增设环卫设施、增设消防安防设施、增设休闲文化设施等内容,因地制宜补齐老旧小区基础设施短板,切实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完善小区功能,提升城区品质。104个老旧小区改造有序推进,涉及房屋总建筑面积177.90万平方米,居民2.0553万户,楼栋606栋。

2.优化城市基础设施更新改造。优化城市基础设施更新改造规划体系,按先二环内后二环外的思路,将辖区二环内的城市基础设施划分给拓东、鼓楼、东华、联盟四个规划单位,根据中央预算内资金申报政策要求,开展项目谋划包装,储备项目以争取资金支持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将政策支持基础设施、社区综合服务、公共服务设施、小区外与城市主干网衔接的基础设施纳入包装范围,并组织属地街道和职能部门开展多轮研究,年内初步谋划拓东片区7722万元、鼓楼片区10521万元、东华片区17643.26万元、联盟片区27813万元。

3.化解遗留问题修补城市伤疤。贯彻落实烂尾项目专项巡视整改工作,按照“加快建设一批、复工续建一批、适时启动一批、停建出清一批、司法处置一批”的化解思路,分类化解、加快推动。博欣人才广场、龙都阳光园项目督促企业加快资产处置,引入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资管公司推动盘活,龙都阳光园项目先后与旭辉、蓝城及云南美丽乡村发展有限公司等意向方进行了推介,区级平台公司充分研判博欣人才广场项目兜底建设方案。东环大厦、誉峰峰景、大宥城、金恒财富广场4个项目已处于执行重整计划阶段,由重整投资人负责实施项目开发建设。誉峰峰景项目已基本完成A区公寓建设,管理人与区级平台公司达成公寓购买意向,通过包装为保租房进行运营。东环大厦已完成未批先建行政处罚,指导投资人开展四证办证及零星用地整合。大宥城、金恒财富广场积极对接新的意向投资主体,正在开展原投资人清退工作,同步指导新的意向投资人进一步深化完善投资方案;置地广场、南亚之门、昆明玉器城3个项目已完成意向重整投资人招募。置地广场、玉器城已完成方案评审,南亚之门待进一步修改完善投资方案后报债权人研判,广泛甄选天宇澜山重整投资人,指导招商蛇口、中光建开公司继续深化投资方案;爱尚苑、虹桥汽车财富中心2个项目已提交破产立案申请,正在根据法院要求补充完善立案材料。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昆明市盘龙区城市更新改造局(本级)2025年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盘龙区城市更新改造局(本级)2025年度收入合计106058206.6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6058206.65元,占总收入的100.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56110311.56元,下降70.7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56110311.56元,下降70.72%;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减少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减少了政府性基金预算及老旧小区专项资金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盘龙区城市更新改造局(本级)2025年度支出合计106058206.65元。其中:基本支出3187638.09元,占总支出的3%;项目支出102870568.56元,占总支出的97%;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2025年度支出合计减少256110311.56元,下降70.72%,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一是基本支出增加218254.68元,增长7.3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调整变动,工资福利、医疗、养老、公积金社保经费晋级晋档及退休人员职业年金增加;二是项目支出减少了256110311.56元,下降70.72%;主要原因是减少了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及老旧小区专项资金支出,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盘龙区城市更新改造局(本级)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187638.0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915846.00元,占基本支出的91.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71792.09元,占基本支出的8.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盘龙区城市更新改造局(本级)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经费支出合计102663068.56元。其中:

1.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02663068.56元,具体如下:

(1)2120199盘财〔2025〕1号盘龙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经费378038.52元、盘财建追〔2025〕108号俊发集团项目回迁安置房及公建配套设施建设返还资金74410302.00元;主要用于城中村及旧城改造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回迁安置及公共服务配套项目建设资金。

(2)2210108昆财建〔2024〕81号2024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专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资金5115348.04元。主要用于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资金支出。

(3)2299999盘财行存〔2025〕3号白水泥厂及周边片区土地一级开发整理项目安置房及公建资金6783300.00元、盘财行存〔2025〕1号盘龙区龙头村三期地块改造项目公建资金2609180.00元、盘财建存〔2025〕41号盘龙区小窑村及大波村土地储备项目征地拆迁资金13366900.00元。主要用于城中村及旧城改造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回迁安置及公共服务配套项目、征收补偿费用等建设资金。

2.非基建项目支出207500.00元,具体如下:

(1)2120102盘财〔2025〕1号城中村及旧城改造项目土地征收工作经费140000.00元、昆财行〔2024〕82号信访维稳工作经费20000.00元。主要用于业务工作经费及信访维稳支出。

(2)2011302盘财行转〔2025〕13号盘龙区招商引资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比表彰经费15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优秀个人奖励。

(3)2014004昆财行〔2025〕213号信访维稳工作经费18000.00元。主要用于信访维稳支出。

(4)2109999盘财社转〔2025〕12号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健康监测经费28000.00元。主要用于在编职工体检费用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盘龙区城市更新改造局(本级)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2870568.5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2025年度支出合计减少256110311.56元,下降70.72%。其中:一是基本支出增加218254.68元,增长7.3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调整变动,工资福利、医疗、养老、公积金社保经费晋级晋档及退休人员职业年金增加;二是项目支出减少了256110311.56元,下降70.72%;主要原因是减少了政府性基金预算及老旧小区专项资金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7173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5%,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变动。

9.卫生健康(类)支出22793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1%,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77328286.6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城乡事务管理、城市建设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351364.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老旧小区改造、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2275938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46%,主要为土地收储项目回迁安置房及公建配套设施建设返还资金。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5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285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50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5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盘龙区城市更新改造局(本级)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1792.09元,比上年增加15366.00元,增长6%,主要原因是区内人员调动,相应经费支出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邮电费、培训费、交通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昆明市盘龙区城市更新改造局(本级)资产总额1895893834.56元,其中,流动资产1895836502.68元,固定资产50334.8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6997.08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751503522.2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5162.62元。无形资产减少2048.1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昆明市盘龙区城市更新改造局(本级)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昆明市盘龙区城市更新改造局(本级)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三、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四、“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3)昆明市盘龙区城市更新改造局(本级)202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_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