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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9151-201802-073017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8-02-26 16:08
名 称: 昆明市盘龙区2017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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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盘龙区2017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发布时间:2018-02-26 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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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2月8日在昆明市盘龙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昆明市盘龙区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昆明市盘龙区2017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查,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 2017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和指导下,全区财税部门深入贯彻落实《预算法》,紧紧围绕区人大通过的财政收支预算,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厚植财源税源,加强收入征管,优化支出结构,硬化预算约束,强化整合盘活,全年预算执行情况整体良好,圆满完成了年度收支目标任务。

(一)2017年预算收支情况

1. 一般公共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9344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11%,同口径增长7.10%。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89223万元,完成预算的99.78%,增长13.58%(与上年同期相比,下同)。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9344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31496万元,上年结转783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9265万元,收入总计57498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89223万元,上解上级支出61649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3022万元,结转下年支出1093万元,支出总计574987万元。收支平衡。

2. 政府性基金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1634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5%,下降37.30%。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3273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下降28.59%。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1634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5808万元,上年结转642万元,收入总计13279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32732万元,结转下年支出60万元,支出总计132792万元。收支平衡。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26万元,为国有企业的利润收入,下降11.0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14万元,增长161.67%。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2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88万元,收入总计31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14万元,支出总计314万元。收支平衡。

4.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目前,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统一由市级财政编列,我区不编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以上收支均为快报数,经上级财政结算后,决算数可能有变化。待昆明市财政局批复我区2017年财政结算后,再专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17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的具体情况,详见表一、表二、表三。

(二)落实区人大预算决议及财政工作情况

按照区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有关决议,我们坚持把稳增长作为首要任务,增强工作主动性,提高工作执行力,充分发挥财政组织收入、保障支出、服务发展、创新管理的职能作用,促进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1. 积极培植财源税源,增强发展后劲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稳增长政策,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新兴产业发展壮大,推动经济运行企稳回升。聚焦“1281”工程,提升服务经济发展质量,制定《盘龙区现代金融服务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完善企业扶持资金配套机制,兑现现代服务业扶持资金4753万元。认真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减轻企业负担,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2. 强化征管,千方百计组织收入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93443万元,同口径增长7.10%。其中:税收收入完成286890万元,比上年同口径决算数增收47959万元,增长20.07%,占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72.92%;非税收入完成106553万元,减收21892万元,下降17.04%,占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27.08%,占比较上年下降6.69个百分点。在圆满完成年度收入目标的同时,优化了收入结构,提高了收入质量。一是强化征收机关主体责任,加强收入分析,细化目标考核,提高各征收机关组织收入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二是充分发挥协税护税联动工作机制,加强各部门和街道沟通协调,及时解决收入征管中的矛盾和问题,提高涉税信息深度挖掘和综合分析能力。三是紧盯重点税源、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加快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进程,确保税收及时入库。四是加大欠税追缴力度,采取约谈欠税企业、下达法律告知文书以及税警联动等方式追缴欠税,严控新欠,追缴陈欠,清欠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五是加大非税收入征管力度,严格“收支两条线”管理,做到规范征管、应收尽收。

3. 坚持优化支出结构,持续加大民生领域投入

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各项规定,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加大资金整合力度,不断增强保障能力,财政支出继续大幅度向民生倾斜,向社会事业发展倾斜。

一是突出重点,大力推进教育事业发展,认真落实教育经费投入机制,确保教育经费“三个增长”。全年教育支出97015万元,与2016年同比增加(下同)12359万元。投入4503万元,用于职业教育发展;投入2454万元,用于校园安全及校园修缮;投入865万元,用于民办教育发展。

二是高度重视“三农”投入,建立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稳步增长机制,全面落实各项惠农支农政策,脱贫攻坚工作成效显著。全年农林水支出45851万元,同比增加2216万元。投入9046万元用于区级精准扶贫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实施地质灾害搬迁等工作;投入财政奖补资金1600万元,完成“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普惠制项目60个;积极争取省级资金1300万元,实施滇源、阿子营街道两个农村综合改革“四位一体”建设及贾郎古“一事一议”美丽乡村建设。

三是不断完善城乡居民养老、医疗保险、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加快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关注困难群体,发挥好财政资金对民生问题的兜底保障作用。全年社保、就业、医疗等支出97778万元,同比增加7315万元。投入12510万元,确保我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经费及时足额发放;投入4464万元,用于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综合改革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不断健全城乡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投入1640万元用于补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受益人数近11.4万人,继续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增长机制,保障水平连续五年位居全省最高;投入550万元,用于乡村医生综合能力提升,不断完善基层医疗资源投入机制。

四是加大投入,着力提升城市管理及服务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投入51908万元,用于辖区净化、绿化、亮化、美化以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道路交通、市容环境、老旧小区等重点整治,进一步提升了城市品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投入专项资金用于“互联网+幸福盘龙”新型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实现文化体育旅游服务的升级转型;继续推进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文化站等公益性文化设施向社会免费开放。

4. 多渠道筹措资金,提高财政保障能力

大力盘活存量资金。全面开展预算单位结余资金清理工作,对结转超过2年或年末不再使用的预算资金一律收回;积极运用审计结果,督促各单位将各类结余资金上缴区财政。全年累计清理收回存量资金66249万元,统筹65587万元用于北京路、盘龙江景观亮化提升改造工程,松华路、太乙路跨盘龙江桥建设等全区重点项目支出,有效缓解全区财力紧张局面。

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全年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97501万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23563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资金73938万元。主要投入到教育、社会救助、医疗等方面,有效弥补区级财力的不足。

探索资金投入渠道。一是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和投资环境,与多家社会资本方对接,采取PPP模式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建立市场化融资机制。二是结合区内重点项目,探讨多种融资方式,寻找融资突破口,抓住融资新契机,探索利用直接融资方式为我区经济发展做出贡献。全年落实项目资金14.8亿元。

着力优化政府债务结构。全年争取到置换债券额度6170万元,用低成本、长期限的债券置换到期政府债务,进一步优化了债务结构,降低偿债压力。截止12月31日,盘龙区政府性债务余额为13422万元,其中:BT项目2657万元,其他债务2100万元,政府置换债券8366万元。区人大常委会核定我区2017年债务限额23000万元,目前债务余额严格控制在核定的债务限额以内。

5. 深化财政改革,提高财政管理精细化水平

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全面贯彻落实《预算法》,稳步推进全口径预算管理,将所有收入纳入部门预算编制,通过规范收支行为、健全审批流程、明确管理权责,构建完整统一、有机衔接、统筹配置、规范透明的全口径预算管理新机制。

深入推进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制定《盘龙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推广实施方案》,加强单位指导和培训,为2018年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奠定基础;积极开展财政专户清理规范工作,清理撤销专户6个,实现所有财政专户统一归口国库部门管理,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运行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加快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制定《盘龙区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实施细则(试行)》,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强化预算单位购买服务工作指导,规范操作流程。建立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定期报送制度,及时掌握政府购买服务改革进展情况,为研究推动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提供有效的数据支撑。

稳步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全面加强政府采购计划事前备案(审批)、事中开评标现场监督和事后合同备案等重点环节的监督管理,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效益,确保政府采购质量。大力推进政府采购放管服改革,简化流程。

6. 强化绩效管理,促进财政管理水平全面提高

一是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制定《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的实施方案》,规范预算绩效管理。二是积极开展绩效目标运行情况跟踪监控,对区环保局等4家单位进行整体绩效跟踪暨部门支出管理绩效综合评价,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专项经费、道桥养护维修经费等34个重点项目开展项目绩效跟踪,切实保障绩效目标顺利实现。三是制定《盘龙区区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结果应用暂行办法》,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资金安排相结合,与综合目标考核相结合,与加强绩效监督相结合,增强公共财政的整体效能。

7. 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全面深化区属国有企业改革

一是通过购置和调剂的方式,解决了青龙、金沙、栗树头派出所,公安刑侦大队和小坝社区等部门业务用房。二是制定《盘龙区全面深化区属国有企业改革实施意见》,进一步理顺国有企业产权管理关系,完善国有资本授权经营制度,明确改革重组后五家国有企业发展定位,促进区属国有企业的良性循环和可持续发展。

2017年,全区财税工作是充满艰辛和挑战的一年,我们克服重重困难,顺利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面对错综复杂的宏观经济形势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当前财政运行中还存在着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财政增收动力不强、后劲不足,新的财源培育任重道远。二是“营改增”全面实施后,由于税收分享比例发生变化,导致区级留成收入下滑严重;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政策性减收,法、检两院上划造成非税收入大幅减少,非税收入增收空间越来越窄。三是2017年新的市对区财政体制开始实施,上解基数及上解比例均有大幅提高,区级可用财力减少。同时,保工资、保民生、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稳增长政策落实等刚性支出需求增长较快,财政收支矛盾异常突出,全年财政收支平衡难度前所未有。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 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

(一)2018年预算编制的思路及原则

2018年财政工作和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以及省委、市委、区委各项决策部署,以加快建设现代财政制度为重点,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深入推进零基综合预算,加大产业支持和财源培育力度,增强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和盘活力度,集中财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不断提高财政管理科学化水平,促进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围绕上述指导思想,2018年预算编制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强化统筹。坚持统筹增量、盘活存量,切实消化和压缩结余结转资金。有效整合部门结余资金,实现财力统筹考虑、项目统筹保障、管理统筹推进。二是优化结构。积极审减压缩专项资金,清理归并现有零星分散的专项资金。三是确保重点。新增财政支出继续向民生领域、城市管理及稳增长政策落实等方面倾斜。

(二)2018年收入和支出预算

1. 一般公共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13115万元,比2017年快报数增长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94608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长2.24%。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1311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7265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185万元,收入合计46556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94608万元,上解上级支出70957万元,支出合计465565万元。收支平衡。

2. 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2018年纳入盘龙区城中村改造土地交易项目尚未明确,我区暂未预计2018年因土地交易产生的基金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0万元,为上年结转福利彩票公益金;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0万元,为福利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如年内产生新的基金收支,将视情况在预算调整时另行安排。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0万元,收入总计6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0万元,支出总计60万元。收支平衡。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17万元,为国有企业上缴利润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32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17万元,收入合计61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3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出185万元,支出合计617万元。收支平衡。

4. 社会保险基金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由市级统一编列,我区不编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需要说明的是,根据《预算法》规定,预算年度开始后,在人代会批准本预算草案前,可安排下列支出:上一年度结转的支出,参照上一年同期的预算支出数额安排必须支付的本年度部门基本支出、项目支出,法律规定必须履行支付义务的支出及用于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的支出。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的具体情况,详见表四、表五、表六、表七。

(三)2018年财政支出预算安排重点

优先保障民生。安排教育支出75984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职业教育发展、校园安全及修缮等;安排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601万元,主要用于最低生活保障、残疾人事业、生活救助、医疗救助等;安排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7503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取消药品加成补助、农业人口奖优免补等。

支持经济发展。安排企业扶持资金7000万元,主要用于扶持楼宇(总部)经济发展;安排科学技术支出7577万元,主要用于科技计划、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以及支持和引导“双创”工作等。

支持“三农”投入。安排农林水支出17012万元,主要用于农业、林业、水利以及农村综合改革等方面的政策落实和项目实施。

支持城市管理。安排城乡社区支出32379万元,主要用于绿化景观提升及管养,深入推进环卫一体化工作,持续提高清扫保洁质量及机械化作业水平。

三、 2018年财政改革发展工作重点

2018年,全区财税部门将围绕区委各项决策部署,在区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强化使命担当,忠实履行职责,服务发展大局,按照拓空间、转方式、促跨越、提品质、惠民生、强保障的总体要求,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和服务。

(一)突出财源培育,夯实财政增收基础

一是根据全区经济发展战略规划,加大财源建设投入力度,大力支持楼宇(总部)经济和现代服务业发展,有效降低房地产税收依赖程度,加快推进省市涉及非公经济暨中小企业发展、技术创新暨产业发展等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确保扶持资金及时拨付到位。二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引进对盘龙区地方收入贡献较大的项目,不断增强盘龙区经济实力。三是全面抓好收入征管,正确处理减税降费与依法组织收入的关系,完善激励约束办法,强化财税协同配合机制,分级落实责任,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调动各征收机关和街道抓征管、促增收、调结构、提质量的积极性。加强收入预算执行分析研判,努力提高税收收入占比,加快改善收入质量。规范非税收入征缴管理,挖掘收入增收潜力。

(二)优化支出结构,增强财政保障能力

一是进一步完善财政支出管理,细化预算编制,牢固树立长期过“紧日子”的思想,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长效机制。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将存量资金使用与年度预算安排统筹考虑,用好增量、激活存量,全力保障各项重点工作资金需求。加快推进制度建设,强化监督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合理压缩一般性支出,有效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二是硬化预算约束,严格执行区人大审议通过的收支预算,按照“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没有预算、不能支出”的原则,有效规范支出行为,增强预算执行的严肃性。

三是注重优化结构,完善财政投入机制,着力保障社保、养老、医疗、教育、就业等民生支出,把有限的财力用到民生领域,推进民生实事项目建设,不断提高公共服务供给的效率和质量。

四是继续探索财政投入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拓展向资本市场融资的新思路和新模式,多渠道、多方式筹措资金,为全区经济发展提供可靠的资金保障。

(三)强化财政管理,提高依法理财水平

一是进一步推进内部控制规范化建设,重点聚焦预算管理、资金分配等环节,依靠科学的制衡机制规范财务行为,对廉政风险进行防范和管控。二是稳步建立预算支出绩效评价机制,完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将绩效管理融入预算管理全过程,促进预算管理科学化、规范化。三是建立健全财政投资评审、项目资金以及区属国有企业代建资金等管理制度,促进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资金使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

(四)坚持务实创新,扎实推进财政改革

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不断创新财政管理机制,促进财政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一是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按照强化控制、突出绩效、公开透明的要求,科学编制、执行财政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的全面性和准确性;继续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全面推进预算公开,强化预算单位在预算编制、执行、公开中的主体责任,努力提高预算编制质量水平。二是加快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规范财政资金拨付渠道,强化预算执行力度,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提高财政支付效率,切实保障财政资金安全。三是深入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科学编制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积极开展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试点,进一步规范和优化政府购买服务业务流程。

(五)完善机制管理,防范金融债务风险

一是加强金融风险防范,建立健全地方金融协调机制和风险防控处置机制,加强金融活动监管力度。科学防范,早识别、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着力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深化互联网金融领域专项整治,确保金融安全高效稳健运行。引导和促进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加快金融创新,加大有效信贷投放,切实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防止金融“脱实向虚”,努力促进金融业与实体经济良性循环、互利共赢。二是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合理控制债务规模,妥善处理存量债务。建立健全政府债务风险防控机制,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坚决防止违法违规融资担保、变相举债行为,确保政府债务规模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财政承受能力相适应。

各位代表,做好2018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指导下,认真执行本次大会作出的决议,坚定信心,把握机遇,扎实工作,攻坚克难,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核心城区做出积极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查。

附件1:政府预算公开(定)

举借债务情况说明

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 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4.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5.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是指各级财政通过超收或清理整合结余资金安排的具有储备性质的基金,用于弥补以后年份预算资金的不足,以及视预算平衡情况,在安排年初预算时调入并安排使用。

6. 公共财政 是指国家(政府)集中一部分社会资源,用于为市场提供公共物品和服务,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分配活动或经济行为,是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一种财政管理体制。建立公共财政体系是今后一个时期我国财政体制改革的主要目标。

7. 国库集中支付 是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以健全的财政支付信息系统和银行间实时清算系统为依托,支付款项时,由预算单位提出申请,经规定审核机构(国库集中支付执行机构或预算单位)审核后,将资金通过单一账户体系支付给收款人的制度。

8. 政府购买服务 是指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或事业单位承担,并由政府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

9. 财政专户 指财政部门为履行财政管理职能,在银行业金融机构开设用于管理核算特定资金的银行结算账户。特定资金包括社会保险基金、国家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偿债准备金、待缴国库单一账户的非税收入、教育收费、彩票发行机构和销售机构业务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