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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9151-202204-528152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2-04-28 15:58
名 称: 昆明市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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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2-04-28 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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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昆明市盘龙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区级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并下达2021年部门重点绩效自评项目的通知要求,昆明市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认真组织开展绩效自评工作,现将自评工作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编制

2021年度,昆明市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设8个内设机构:综合办公室、财务科、城乡建设科、工程建设审批科、物业服务科、企业服务管理科、政策法规科、人民防空综合科;昆明市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设7个事业单位:昆明市盘龙区市政基础设施管理处(全额拨款正科级)、盘龙区房屋安全鉴定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经2020年“盘机编复[2020]4号”批复,由原盘龙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和盘龙区房屋安全鉴定办合并,为全额拨款正科级)、昆明市盘龙区廉租住房建设管理处(自收自支正科级)、昆明市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管所(自收自支股级)、盘龙区防震减灾局(全额拨款副科级)、昆明市盘龙区保障性住房管理服务中心(全额拨款正科级)、昆明市盘龙区建设工程定额站(全额拨款股级)。除昆明市市政基础设施管理处和昆明市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管所为财务独立核算单独办公外,其他5家事业单位与局机关一体办公。

人员编制104人。其中:公务员核编16人,工勤核编2人,事业编制86人;在职在编实有公务员16人,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59人。

(二)部门职能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方针政策,拟订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审批权限范围内的城市建设计划、初步设计审查、施工许可及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3、负责审批权限范围内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

4、负责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及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延期审查和批后管理;负责建设工程标准化和造价管理工作,参与编制建筑经济定额。

5、负责贯彻执行建筑业的行业管理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建筑市场,推进建筑业发展;在权限范围内负责建筑业企业的资质审查、报批管理。

6、负责贯彻执行房地产业的行业管理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负责贯彻执行物业服务行业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指导、监督辖区内各物业服务企业工作;

负责贯彻执行房屋租赁行业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指导、监督辖区内各房屋中介机构工作;负责辖区房屋安全管理鉴定工作。

7、负责辖区内瓶装液化燃气供应站(点)、液化燃气用户的行业管理、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对辖区内瓶装液化气供应站(点)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8、按照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承担滇池流域外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职责。

9、负责政府工程项目的代建监督、指导工作;配合做好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工作;负责主城区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的路面平整及井盖运行管理(不含其他附属设施),指导、监督、检查日常维护管养工作;负责辖区内城市道路、桥梁占用挖掘的监管,指导辖区内城市规划道路、桥梁(隧道)路面及井盖的管养维护工作。

10、负责贯彻有关村镇建设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指导辖区内村镇建设、安全及危房改造,负责农村民居通用图的设计及推广;配合做好特色小(城)镇、美丽乡村等创建工作。

11、负责辖区内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及农村民居抗震安全工作;负责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震后抢险工作;指导和组织震后恢复重建工作。

12、负责拟订辖区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发展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指导监督辖区直管公房的维修、抗震加固和改造;承担直管公房房屋租金收取工作;负责直管公房统计年报工作;指导参与辖区住房制度改革工作及住房补贴发放工作;负责私有房产历史遗留问题的核查和政策落实工作。

13、负责依据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平时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建设,战时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袭工作。负责人防工程维护管理,负责人防设施拆除迁移审批。

14、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颁布的工程建设有关消防工程的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负责辖区内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的消防工程设计审查、验收和备案。

15、负责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监督管理。

16、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1、基本支出工作情况

年度内按时发放在职人员及聘用人员工资、社保等劳动报酬,及时发放离休费、离退休生活补助经费,按规定处理各科室报销的业务单据,完成工程款拨付,并按财政相关部门要求做好预算、决算、绩效自评、政府财务报告的编制等工作。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主要用于发放公务员十三薪、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办公费、水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培训费、福利费;社会就业和保障支出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死亡抚恤金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城乡社区支出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生活补助;住房保障支出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项目支出工作完成情况

(1)大楼维护专项资金

大楼维护专项资金用于支付食堂采购食材支出,在预算范围内开支。

(2)防震减灾专项资金

抓好地震监测预报及应急处置工作,在各街道办事处设置地震宏观信息联络员12人,组建地震应急志愿者队伍12支共计480人,对辖区内4个应急避难场所进行提升改造,修订完善《盘龙区地震应急预案》,完成房屋设施抗震设防信息采集,审核通过加固工程信息580条,利用“5·12”防灾减灾日、全市防震减灾科普讲解大赛等活动开展宣传活动;开展全国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工作,完成盘龙区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的前期摸底调查约9000多万平方米,市政道路约200公里,市政桥梁81座;完成全区70台固定防空警报器的保养检修,发放人防知识教育读本13000余册,宣传物资9000余份。与此同时,依法行政、信访维稳、扫黑除恶、政务公开、保密、意识形态等各项工作,都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今年的创文、创卫、疫情防控、疫苗接种、COP15大会及应急保障等各项工作也较好完成。

(3)公租房常态化管理专项经费

用于加强公租房项目运营管理,及时整理房源,对目前梳理出的143套空置房源按照实际相关规定进行分配;加大租金催缴力度和公租房违规行为查处力度,确保公租房使用公平公正;继续推动拟纳入2022年保障性租赁住房计划的金尚俊园项目尽快落地成型,以增加我区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

(4)建筑工程远程视频监控管理信息平台专项资金

建筑工程远程视频监控管理信息平台专项资金全年支出9万元,严抓扬尘治理等生态环保工作。结合中央第二轮环保督察投诉情况,督促参建单位严格落实施工扬尘管控措施、抑尘设备等“六个百分之百”的相关要求。一是持续开展扬尘治理联合验收,实施扬尘监控情况周报制度,逐渐形成执法、处罚联动的监管合力。二是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源头监管,全区所有建筑工地设置雾炮喷淋降尘系统,76家工地现场安装使用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出入工地车辆抓拍卡口相机、安装出入口门禁系统、设置PM10自动检测装置。三是在各建筑工地围挡设立扬尘治理公示牌,及时接受市民监督投诉举报,提高问题处置效率。

(5)廉租处人员专项经费

因盘龙区廉租租赁住房管理处属于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但经费纳入财政统一核算,实际属于人员经费基本支出。

(6)人防专项经费

完成2021年度防空警报器维护管理工作,辖区内70台(套)防空警报器各项指标均正常运行,鸣响率达100%。机动通信指挥所平时主要承担着各级政府处置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的应急通信信息保障及人民反恐通信演练和训练任务,常态化训练是为确保人防机动指挥通信系统的正常运行,有效发挥“战时防空、平时服务、应急支援”作用,2021年度,区人防办共参加例行演练55次,出勤率达100%。人防专业合成队伍是根据国家人防办要求,组建的一支应急、处突的专业队伍,盘龙区目前组建有一支205人的人防专业合成队伍,目前已完成建档立卡及人员编成工作,但由于没有相关训练经费,该项工作暂未开展。为进一步加强国防责任感的教育,培养广大人民群众的爱国主义情感,警醒广大市民树立居安思危、忘战必危、无备就要挨打的观念。根据工作要求,对机关、企业、学校及社区居民进行人防知识教育,提高民众对人防工作的认识,强化人民群众的国防观念,区人防办2021年度共制作发放各类宣传物资3万余册,共制作发放防空知识教育读本6700册,全区初中一年级学生人防教育开课率达100%。

(7)人居环境工作专项资金

用于保障全年两个劳务派遣人员工资、社保缴费。

(8)业务补助专项经费

保障全局工作运转支出,主要用于物业管理服务费、印刷费、劳务费、日常办公费及驻村工作补助经费。

(9)液化(燃)气管理办公专项资金

全年共计召集辖区内燃气企业及相关部门召开3次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反恐防范专题会议,出动250余人次检查燃气安全,下发120余张现场检查记录表,发现安全隐患200余项,查处7家无证经营站点、2家不在许可地址经营供应站点、3起无资质车辆拉运液化气钢瓶事件,开展4次大型燃气安全宣传演练活动。

(10)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

掌握盘龙区房地产市场的动态并对盘龙区房地产市场进行监测,能及时反应市场状况,发现存在的问题,便于相关政策颁布及市场自动调解对盘龙区房地产市场影响时,对市场形势做出判断,对盘龙区房地产市场运行状况进行分析评价。

(11)北京路北端连接西北绕城高速工程专项资金

北京路北端连接西北绕城高速立交的建设将北京路与西北绕城高速连接起来,将支撑和引导沿线开发,有效消除盘龙区北部山水新城片区交通滞后、对外交通联系不便的状况,改善盘龙区及昆明市交通循环及通达性,使城市出行者出行路径选择更加灵活,有效提升城市路网的服务水平,促进城市道路运输的发展,为盘龙区山水新城片区现代化城市示范新城的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12) 龙泉路延长线(二期)东半幅道路改扩建工程建设专项资金

负责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协调管理工作;协调处理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负责工程质量、安全、工程量核定、组织竣工验收工作。现项目已完成工程形象进度100%,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严格按合同约定拨付资金,严格控制项目投资,对于道路周边市民反映问题积极处理,按照预期目标实施,未出现偏离的情况。

(13)保障性住房维护和管理支出专项经费

第一福泽雅苑小区电梯维保3次,确保电梯正常、安全运行。第二向福泽雅苑、天怡峰景小区物管拨付空置期物业服务费,向盘龙区建投公司拨付福泽雅苑商业部分“保障性住房管理和维护经费”。第三积极配合盘龙区建投公司开展福泽雅苑小区屋顶琉璃瓦整改工作;福泽雅苑防汛设备开展维修维护;积极推进该小区地下停车场系统设备升级、安装并网等工作。

(14)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专项资金

第一完成幸福家园2个单元楼的下水管道频繁堵塞疏通、改管,现正对近期梳理统计的19户卫生间漏水问题进行维修,对4个廉租房小区清退出来的35套拟分配房源(动态数据)进行集中清理维修维护,加快推进再次实物配租,以解决更多低保家庭的住房困难。第二廉租处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 积极对接福虹家园小区物业开展外墙砖脱落维修工作。现有的外墙砖脱落区域已全面完成维修,解决了小区外墙砖脱落安全隐患。第三福虹家园小区配电室投入使用已久,设施设备出现老化,区供电局用电安全检查时多次提出整改。因考虑小区用电安全及物管电力安全管理人员力量不足等因素,廉租处对福虹家园小区配电室进行维修整改后拟移交供电部门管理。现施工单位已初步完成配电室维修改造并试运营,正在推进下一步竣工及移交工作。第四对福虹家园小区水泵及控制柜进行维保,并购买18条爱心座椅为该小区住户提供休闲爱心服务。

(四)部门管理制度

部门管理制度包括:《中共昆明市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议事规则》、《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办公会议事规则》、《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细则》、《中共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党建工作例会制度》、《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务管理制度》、《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合同管理制度(试行)》、《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务公开制度》、《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信息公开与报送管理制度》、《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学习制度》、《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考勤管理制度》、《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防车辆使用管理制度》、《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日常管理制度(试行)》、《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章管理制度》、《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保密工作制度》、《盘龙区人民防空专项资金使用内控制度》、《盘龙区人民防空警报维护管理办法》、《盘龙区防震减灾局应急物资管理制度》、《盘龙区保障性住房维修、维护管理制度》、《盘龙区道路桥梁管理处党总支会议议事规则、“三重一大”清单和决策程序、廉政风险防范措施》、《盘龙区道路桥梁管理处关于下发部分修改、新增管理制度的通知》、《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管所直管公房修缮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健全、执行到位。

(五)部门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1、部门资金来源

2021年度部门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4,903,711.81元。

2、资金使用使用情况

(1)基本支出

2021年度部门基本支出16,848,752.64元。按功能科目分类包括:行政运行支出8,981.00元,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53,950.4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10,734.08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14,813.04元,死亡抚恤支出210,411.6元,行政单位医疗支出315,687.5元,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92,029.75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591,270.00元,城乡社区行政运行支出12,398,388.95元,住房公积金支出1,252,486.32元。

(2)项目支出

2021年度部门项目支出128,324,736.09元。按功能科目分类包括:大楼维护专项资金170,399.54元,防震减灾专项资金133,977.34元,公租房常态化管理专项经费8,000.00元,建筑工程远程视频监控管理信息平台专项资金90,000.00元,廉租处人员专项经费1,071,700.24元,人防专项经费71,840.00元,人居环境工作专项资金54,140.17元,业务补助专项经费800,000.00元,液化(燃)气管理办公专项资金104,989.01元,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150,000.00元,估算概算审核专项资金1,138,979.16元,北京路北端连接西北绕城高速工程专项资金57,690,200.00元 ,昆明数字交通智慧交管外场设备平台建设项目外场设备专项资金8,411,400.00元,北部山水新城供水工程项目专项资金18,837,170.43元,龙泉路延长线(二期)东半幅道路改扩建工程建设专项资金9,198,206.00元,保障性住房维护和管理支出专项经费3,250,589.35元,城市棚户区改造补助资金26,420,000.00元,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专项资金723,144.85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及政府下发的采购文件,按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申报采购,及时在政采云平台备案,且按财政要求将政府采购信息在“云南省地方财政预算标准化管理平台”进行申报审核。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共210,000.00元,其中:政府财政项目包括印刷服务采购支出30,000.00元,物业管理服务采购支出180,000.00元,两项采购开支都在预算范围内。

(七)固定资产情况

为了进一步加强区昆明市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项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效益,以达到合理配置资源、科学管理资源、有效利用资源的目的,对单位固定资产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调配,实行使用、保管签字登记制度,年底对财产物资进行清查、盘点、核对、处理。截止2021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账面净值624,807.44元。

三、绩效目标

(一)部门总目标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的法律法规,强化制度建设,加强政策解读,构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全力抓的工作格局,在日常工作中,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保持拼搏进取的精神状态、苦干实干的工作作风,全力冲刺全年各项目标任务,推动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工作落到实处,不断研究完善落实工作措施,解决实际问题,确保年度内各项工作圆满完成,促进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部门项目具体计划目标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方针政策,拟订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审批权限范围内的城市建设计划、初步设计审查、施工许可及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3、负责审批权限范围内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

4、负责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及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延期审查和批后管理;负责建设工程标准化和造价管理工作,参与编制建筑经济定额。

5、负责贯彻执行建筑业的行业管理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建筑市场,推进建筑业发展;在权限范围内负责建筑业企业的资质审查、报批管理。

6、负责贯彻执行房地产业的行业管理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负责贯彻执行物业服务行业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指导、监督辖区内各物业服务企业工作;

负责贯彻执行房屋租赁行业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指导、监督辖区内各房屋中介机构工作;负责辖区房屋安全管理鉴定工作。

7、负责辖区内瓶装液化燃气供应站(点)、液化燃气用户的行业管理、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对辖区内瓶装液化气供应站(点)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8、按照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承担滇池流域外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职责。

9、负责政府工程项目的代建监督、指导工作;配合做好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工作;负责主城区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的路面平整及井盖运行管理(不含其他附属设施),指导、监督、检查日常维护管养工作;负责辖区内城市道路、桥梁占用挖掘的监管,指导辖区内城市规划道路、桥梁(隧道)路面及井盖的管养维护工作。

10、负责贯彻有关村镇建设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指导辖区内村镇建设、安全及危房改造,负责农村民居通用图的设计及推广;配合做好特色小(城)镇、美丽乡村等创建工作。

11、负责辖区内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及农村民居抗震安全工作;负责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震后抢险工作;指导和组织震后恢复重建工作。

12、负责拟订辖区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发展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指导监督辖区直管公房的维修、抗震加固和改造;承担直管公房房屋租金收取工作;负责直管公房统计年报工作;指导参与辖区住房制度改革工作及住房补贴发放工作;负责私有房产历史遗留问题的核查和政策落实工作。

13、负责依据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平时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建设,战时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负责人防工程维护管理,负责人防设施拆除迁移审批。

14、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颁布的工程建设有关消防工程的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负责辖区内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的消防工程设计审查、验收和备案。

15、负责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监督管理。

16、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评价思路和过程

(一)评价思路

在年初确定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基础上,梳理部门内部管理制度及存量资源,根据部门整体支出情况,确定当年部门整体支出的评价重点,结合部门特征和工作目标,制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根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逐一打分,确定评价结果。

(二)评价目的

通过收集部门基本情况、预算制定与明细、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及组织架构等信息,分析部门资源配置的合理性及中长期规划目标完成与履职情况,总结经验做法,找出预算绩效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提出改进建议,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制定具体的评价工作方案,明确单位整体绩效、道路桥梁维护费、桥梁安全检测费为自评项目;明确评价目的、组织形式、指标体系框架的具体评价内容;以及可使用的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公众评判法等评价方法。

(三)评价依据

1、《昆明市盘龙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区级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盘财绩〔2022〕2号)。

2、《盘龙区区级部门预算绩效自评管理暂行办法》。

3、昆明市盘龙区《昆明市盘龙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区级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并下达2021部门重点绩效自评项目的通知》 。

4、昆明市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部管理制度。

(四)评价对象及评价时段

本次评价对象为昆明市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评价时段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五、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1.评价结果

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情况良好,各项资金使用规范,无虚列项目支出情况,无截留挤占挪用情况,无超标开支情况,无超预算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健全,管理规范,有力贯彻落实相关项目的决策部署,及时做好上传下达、学习领会、布置安排、督促落实,不存在消极抵触,推诿扯皮,弄虚作假,敷衍塞则的现象,做到定目标、定时限,定期会议推进制,积极妥善地协调解决好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通过不断的努力学习,职工专业素质不断提高,在工作过程中,本着“为民、务实、清廉、高效”的要求,围绕区昆明市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中心工作和任务,认真履行职责,提高行政效能,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年度工作目标按时按质完成,绩效目标得以实现;根据指标评价体系,本次绩效考核自评得分 100 分,评价结果为“优”。

2.主要绩效

2021年,局党组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突出党建引领,聚焦重点任务,解决突出问题,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有效保障了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将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党风廉政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等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促进党建与经济社会各领域融合发展。今年前三季度,全区建筑企业在库301家,完成建筑业产值325.3亿元,同比增长23.6%;房地产在库项目89个,完成房地产投资279.32亿元,同比增长29.54%;完成商品房销售面积115.10万平方米,同比下滑9.53%。一年来,主要做了以下方面工作。

(1)抓建设、重维护,市政基础设施功能与品质有效提升,夯实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配套功能。一是全力推进国博大道、国博西路、龙泉路延长线二期道路建设,累计完成投资金额7173.9万元,为COP15大会国博片区做好保障工作。二是全力推进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先后完成盘龙200号路、机场路(虹桥立交至两面寺立交)主路及虹桥立交下层整治提升,以及光明路道路防护及排水管网补建项目,总里程4.83千米,完成投资金额1.24亿元。三是积极对接企业做好加快推进金汁河路、府北路、291号路等19条代建道路的建设施工。四是有效解决大波村片区、羊肠片区、罗梭坡片长期以来用水难问题,共计投资约30553.02万元完成北部山水新城自来水供水设施建设。五是完成沣源路龙头街过街人行天桥、农大西校区沣源路过街人行天桥建设。六是持续扩大电力基础设施服务面积,2021年累计结合道路建设同步完成电力通道建设7.26千米。

(2)圆满完成道路综合整治,道路品质全面提升。为迎接COP15大会的顺利召开,改善交通环境,完成我区一环、二环、北京路等19条道路进行整治,总投资约4.85亿元;排查辖区211条市政道路39149个井盖,发现病害井盖11694个,完成提质提升11287个,完成率达96.51%;完成寺瓦立交、南太桥、霖雨桥(霖雨路、拱桥)等7座桥梁安全检测。

(3)打通断头路、优化导流岛,全面推进交通“畅通工程”。先后投入8380.4万元,打通清裕路东半幅、盘龙102号路下穿昆曲、寺瓦路(城市之光)段的断头路,龙庆路与穿金路接驳口断头路;完成盘龙区25个路口63个交通导流岛拆除并恢复沥青路面13866.34平方米,清除原有交通标线、施划新交通标线、同时迁移乔木、迁移和新建信号灯,实际完成投资约2190.05万元。

(4)抓发展、防风险,房地产市场保持平稳运行。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坚决落实房地产行业各项制度政策。一是持续摸排辖区出租房屋底数,截止2021年10月13日,共收集掌握58007条出租房屋数据;313家门店经纪机构在“昆明市房屋租赁管理服务平台”通过审核,录入房屋租赁备案44448条。二是开展房地产市场、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专项整治,通过现场检查、重点抽查、联动区级相关单位或市级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等方式,共计现场检查中介机构18次,处理投诉151余件。三是加大力度统筹解决辖区楼盘烂尾、延期交房等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盘龙区住建局烂尾楼处置工作实施方案》,目前各项工作正在持续推进。

(5)抓监管、稳预期,建筑业实现健康稳定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不断提升建筑企业核心竞争力。一是加强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截至10月15日,共计办理建筑业企业资质初审537家、建筑业企业资质变更初审476家。二是抓好农民工工资、工程款清欠工作,先后接待处理来访讨薪人员25批次。三是动员企业做好建筑业产值报送工作,1至9月新入库11家企业,新增建筑业产值1.3亿元。四是公布建筑工程参建企业“红黄黑榜”,提高参建企业信用水平。五是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共计办理41件计价文件备案和25个项目的估、概算审核。

(6)抓重视、严标准,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确保落细落实,严抓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管理。通过开展建设工程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建设项目机械设备专项整治”、“建设工程扬尘治理监管”等10余个专项工作,围绕建筑工地风险防范、疫情防控、生态环保等重点突出工作,进一步落实建筑质量安全监督。一是与辖区各建筑施工企业签订2021年质量安全目标责任书198份,同时建立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报告制度。二是开展一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活动,组织安全培训76场,完成全区55个项目安全教育培育,覆盖全区建筑工地从业人员15000余人次。三是分别组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汛期施工专项检查、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等工作,合计监督在建工程项目113个,下达隐患整改指令书427份、停工通知书132份,排查安全隐患约2695条,隐患有效整改率达95%以上。四是根据2017年至2021年盘龙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生产安全事故实际情况进行事故分析,为下一步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奠定基础。五是组织动员辖区内12400余名建筑工地从业人员接种新冠疫苗。

(7)严抓扬尘治理等生态环保工作。结合中央第二轮环保督察投诉情况,督促参建单位严格落实施工扬尘管控措施、抑尘设备等“六个百分之百”的相关要求。一是持续开展扬尘治理联合验收,实施扬尘监控情况周报制度,逐渐形成执法、处罚联动的监管合力。二是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源头监管,全区所有建筑工地设置雾炮喷淋降尘系统,76家工地现场安装使用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出入工地车辆抓拍卡口相机、安装出入口门禁系统、设置PM10自动检测装置。三是在各建筑工地围挡设立扬尘治理公示牌,及时接受市民监督投诉举报,提高问题处置效率。

(8)严抓液化燃气安全管理。全年共计召集辖区内燃气企业及相关部门召开3次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反恐防范专题会议,出动250余人次检查燃气安全,下发120余张现场检查记录表,发现安全隐患200余项,查处7家无证经营站点、2家不在许可地址经营供应站点、3起无资质车辆拉运液化气钢瓶事件,开展4次大型燃气安全宣传演练活动。

(9)抓改革、求创新,政务服务水平及方法不断提升优化,深化工程建设审批制度改革,限时办结各项审批服务事项。一是完成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批4件,投资总额约2.41亿元。二是完成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24件,总建筑面积279.83万平方米;办理装修工程施工许可意见11件,装修总面积67245.18平方米。三是完成抗震设防专项审查3件、完成城镇污水排水管网许可20件。

(10)不断提高报件效率,切实抓好机械设备管理。一是制定盘龙区建筑起重机械及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安装(拆卸)告知、使用登记等办理流程。二是结合实际进一步修订报件程序。三是建立租赁公司信息台账,划清职责权限,降低风险,提高效率。四是定期开展办件方式、检查技能等方面的知识培训,办理使用登记或报备建筑起重机械、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及高空作业吊篮等共计1691台(套)。

(11)开展消防备案审批,依法进行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已办结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事项23件,办结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事项21件,办结其他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事项16件。抓好人防地下室同步建设审批。共审批办理长地埂城中村改造项目A1地块、马家营城中村改造项目等24个项目,批复应建必建防空地下室205669.56平方米。

(12)抓好“获得用气”“道路开挖审批”等指标落实,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办理16个燃气供应站点变更手续,配合对辖区拟新设的9个液化气供应站点进行选址踏勘;二是加大路政巡查力度,办理围栏占道350起、开挖30起,收取城市道路占道挖掘费104019.85元。

(13)抓民生、强保障,辖区居民居住环境及住房条件持续改善。持续抓好公租房、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的多渠道供给。办理公租房申请3682人次,审核通过申请人员优抚确认489人,发放廉租房租赁补贴323,888.94元,公租房和廉租房入住率均超过95%;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原则对收缴的公租房、廉租房租金、履约金进行日常管理,公租房租金收缴率在90%以上,廉租房租金收缴率达到应收缴数的98.68%;完成2021年低保、分散供养特困家庭公共租赁住房应保尽保信息登记录入工作以及公共租赁住房分级定租、分级定补工作,录入申请共计124户,签订租金减免合同80份;梳理统计辖区闲置非住宅存量房屋约361套,闲置非住宅存量土地20亩。

(14)多渠道优化物业企业监管指导水平。先后指导7个小区新成立业主委员会,7个小区进行业委会换届;协调处理辖区内物业管理方面投诉和纠纷2745件;归集全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维修资金8604.23万元,审核拨付 580.92万元,追缴766.96万元;对16家物业服务小区进行物业服务收费备案;加大对物业小区规范管理,物业行业从业人员接种新冠病毒疫苗3421人,检查物业小区208个次;积极推动垃圾分类,向小区发放宣传资料及投放分类标识等24000余份;持续开展物业小区消防安全大检查。

(15)加大力度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整治。为切实保障城乡居民住房安全,完成64幢房屋安全鉴定,共计118044.22平方米;配合教育部门、公安部门做好教学用房鉴定、无证幼儿园清理整治、无证培训机构清理整治等工作;排查农村自建房安全隐患58770户,非自建房450户;开展全区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整治,截止10月14日,已排查793栋共计1564.2706万平方米,整改508栋共计1055.6258万平方米;建立健全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完成盘龙区防贫预警监测及动态帮扶对象住房保障核实工作。

(16)专项开展化粪池清理整治。共排查化粪池7226个,梳理问题化粪池117个,完成16辆粪便运输车GPS安装,目前共完成5个问题化粪池整改。

(17)抓宣传、减灾害,人防工作和防灾减灾工作再上新台阶。抓好地震监测预报及应急处置工作,在各街道办事处设置地震宏观信息联络员12人,组建地震应急志愿者队伍12支共计480人,对辖区内4个应急避难场所进行提升改造,修订完善《盘龙区地震应急预案》,完成房屋设施抗震设防信息采集,审核通过加固工程信息580条,利用“5·12”防灾减灾日、全市防震减灾科普讲解大赛等活动开展宣传活动;开展全国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工作,完成盘龙区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的前期摸底调查约9000多万平方米,市政道路约200公里,市政桥梁81座;完成全区70台固定防空警报器的保养检修,发放人防知识教育读本13000余册,宣传物资9000余份。与此同时,依法行政、信访维稳、扫黑除恶、政务公开、保密、意识形态等各项工作,都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今年的创文、创卫、疫情防控、疫苗接种、COP15大会筹备及应急保障等各项工作也较好完成。

(二)具体绩效分析

1、一级指标:部门决策(35分)

部门决策设立部门目标、部门职能、资源配置3个二级指标。

(1)二级指标:部门目标(12分)

根据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设定了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明确且与盘龙区城市管理“十四五”规划目标及部门职能相一致,能够与部门职能相适应。年度工作目标具有明确性与合理性,并与中长期规划目标一致;制定了年度工作计划,并与年度工作目标对应匹配;绩效目标与部门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相一致;所设定的整体绩效指标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工作任务,指标值具有清晰可衡量性,与本年度任务、计划数向对应,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部门目标自评得分12分。

(2)二级指标:部门职能(10分)

经过评价分析,昆明市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能设定以“三定”方案为准,职能描述明确,设定依据充分;年度工作目标明确,均在“三定”方案明确的范围内;部门年度具体工作与部门职能对应相匹配;年度具体工作与部门职能的匹配性;盘龙区住建局内设8个职能部门,下设7个事业单位;明确了各职能部门的具体职责,且具体职责明确。部门职能自评分得分10分。

(3)二级指标:资源配置(13分)

经过评价分析,盘龙区住建局年初预算人员编制基数按2021年初实有在编公务员16人,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58人(12月因职工休完产假入职1人,年底共59人)。基本支出根据区财政局给定的标准计算,基本支出预算编制合理;项目支出按区财政局下达的预算编制文件上报,经区财政局对预算编制进行了审核,预算程序合理,预算依据充分,符合资金使用范围,不存在违规使用资金的情况;根据编制文件及内设机构岗位设置情况,人力资源配置合理;办公资源经费保障充足,配置合理,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等办公资源能满足办公需要;重点项目顺利实施,目标任务圆满完成,项目资金得以保障。资源配置自评得分13分。

综上分析,部门决策自评得分35分。

2、一级指标:部门管理(20分)

部门管理设立预算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资产管理、业务管理5个二级指标。

(1)二级指标:预算管理(7分)

年初预算资金,根据财政的要求按时申报,通过区财政审核批准后,根据工作开展,向区财政申请所需的项目费用。基本支出:根据工作进展,合理预算日常工作所需的经费并向区财政申请,包括职工报酬、日常办公经费以及相关人员享受的补贴申请等,根据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表,基本支出预算执行率达100%。项目支出:本着专款专用的原则,根据项目进展合理申请相关经费,预算年度内的所有资金,都通过区财政的把关,根据工作中预算执行情况及时申报,对于需作预算调整的按区财政相关规定程序进行预算调整,根据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表,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达100%。三公经费支出:三公经费控制率<100%,其中:年度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0,实际支出0,控制率<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控制率<100%,公务接待费预算0,实际支出0,控制率<100%,经费开支控制在预算范围内。根据中央新增项目“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专项资金”,及时做好项目入库挂接工作。预算管理自评得分7分。

(2)二级指标:财务管理(6分)

昆明市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严格依据《会计法》、《政府会计制度》及《昆明市盘龙区住建局项目管理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预算、决算管理制度》、《公务卡管理制度》等进行项目资金拨付。按照专项资金的管理制度执行,层层审核、专款专用,无挪用、截留、虚列项目支出等违规情况,支出手续健全,审批严谨,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制度健全,合法合规;预算资金使用全部通过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拨付,并经单位负责人审批,重大资金支出均经集体决策;预算资金的使用符合预算资金的用途;财务监控方面,严格按制度、程序执行。财务管理自评得分6分。

(3)二级指标:人力资源管理(2分)

经过评价分析,公务员核编16人,实有16人,工勤核编2人,实有人员2人,事业核编86人,实有事业人员59人(有1人因休产假在12月份入职),在职人员控制率位69.23%,控制在编制范围内;制定了《人事管理制度》,并按上级相关规定及所制定的《综合目标考核办法及细则》对相关人员进行考核。人力资源管理自评得分2分。

(4)二级指标:资产管理(2分)

经过评价分析,区住建局建立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每月按时计提折旧,定期进行盘点和资产清理,总体执行较好。资产管理自评得分2分。

(5)二级指标:业务管理(3分)

经评价分析,根据“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进行相关的管理,建立了《管理制度汇编》,包含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道路桥梁维护工程实施办法及细则》、《道路桥梁巡查管理办法》、《道路桥梁巡查与维修养护质量管理办法》等业务管理制度,细化部门职责,工作合理分配,管理合法、合规、完整,执行到位;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采购方式、程序规范;对所属部门严格监督考核做好考核记录,每个季度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对项目实施主体的相关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监管到位。业务管理自评得分3分。

综上分析,部门管理自评得分20分。

3、一级指标: 部门绩效(45分)

部门绩效分析设立部门产出、部门效果和部门可持续发展3个二级指标。

(1)二级指标:部门产出(18分)

经过评价分析,负责人防工程维护和管理,负责辖区内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监督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指导监督辖区直管公房租赁管理;指导参与辖区住房制度改革工作及住房补贴发放,指导辖区内防震减灾工作、辅助辖区瓶装液化燃气供应站(点)许可证行政审批,完成率100%。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按时完成计划工作进度,完成率100%。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分派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施工质量监督,完成率100%。保障性住房工作,做好资金拨付,完成率100%。住房补贴,按季发放所有住房租户租赁补贴,全部户数发放完毕,完成率100%。先后指导7个小区新成立业主委员会,7个小区进行业委会换届;协调处理辖区内物业管理方面投诉和纠纷2745件;归集全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维修资金8604.23万元,审核拨付 580.92万元,追缴766.96万元;对16家物业服务小区进行物业服务收费备案;加大对物业小区规范管理,物业行业从业人员接种新冠病毒疫苗3421人,检查物业小区208个次;积极推动垃圾分类,向小区发放宣传资料及投放分类标识等24000余份;持续开展物业小区消防安全大检查。继续把好质量安全关,扎实推进“质量强区”战略,坚决把好各阶段关卡,建立完善视频监控管理系统,规范监督执法行为,大力推广监理报告制,探索建立建筑企业诚信体系,确保全区建筑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考核工作严格按考核标准执行,完成率100%。部门产出自评得分18分。

(2)二级指标:部门效果(21分)

积极处理信访、市长热线等投诉问题,针对投诉事宜,认真落实,积极协调处理,均已按时限回复,从信访件中发现工作的不足,及时改进工作,提升为民服务满意度,为群众做好服务工作,收到的信访件数量逐年不断减少。认真开展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学习及宣传活动,组织全体员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学习活动。通过领导对《防震减灾法》修订意义及主要内容进行讲解,重点提出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减灾的指导思想,坚持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工作方针。在今后的工作中应结合盘龙区实际工作情况,贯彻实施《防震减灾法》,是推进防震减灾依法行政的根本要求,是实现防震减灾目标的重要保障。加强防震减灾队伍建设,完善行政管理和服务体系,经区政府批准,设立了区抗震减灾指挥部应急指挥机构,在区政府的统一组织和区应急管理办公室的综合协调下,负责全区Ⅳ级及以上级别突发地震的防范和现场处置指挥工作;加强防震减灾机构建设、充实人员。区委、区政府、区住建局高度重视防震减灾机构和队伍建设,同时安排业务骨干协助防震减灾局工作,为进一步优化防震减灾人员结构,建立业务精通、精干高效的防震减灾工作队伍提供有力保障。以警报试鸣为契机,深化人防教育工作,始终把人防宣传工作放在首位来抓,积极学习人防相关文件,深刻领会新时期人民防空与城市建设、防空一体化、信息化战备的新要求,通过集中观看《人防科教影片》、发放人防教材,人防的社会影响力进一步扩大,从领导到普通群众,对人防的认知度不断提高,使应急应战能力进一步提升。住房补贴发放及时、建筑项目进行实地考察与指导、物业服务耐心指导等工作合格率100%,道路工程项目,资金专款专用,行政审批依法依规,资金按时下发,完成率100%;维修项目质量合格率100%,道路桥梁设施、无主窨井及时修复,行政审批依法依规,完成率100%,安全文明生产制度健全。年度预算内工作得以顺利完成,单位制度健全。部门效果自评得分21分。

(3)二级指标:部门可持续发展(6分)

经过评价分析,区住建局职工定期参加培训,不断提高业务能力, 2021年度部门预算、绩效、决算及其他信息已向社会公开。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为提高管理、效率、信息化建设等方面提供了可持续发展的保障。部门可持续发展自评得分6分。

综上分析:部门绩效自评得分45分。

六、主要经验做法

(一)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汇编成册,将目标责任分解落实下达到每个部门,并建立定期考核制度,保障部门工作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二)加强与辖区各办事处及各物业公司联系,对办事处上报的破损道路分重点进行维护,加强对建筑工地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督、对物业小区的文明服务的要求、按照创文工作要求在确保主次干道平整通畅的前提下,继续加大对背街小巷、老旧小区、校园周边、农贸市场周边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破损道路维护,对建筑工地、对防震减灾设施,人防工程的实施监督。

(三)细化预算编制工作,严格按照预算相关制度和要求,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批,在费用保障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费用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

(四)通过“三级巡查”制度对道路桥梁设施进行全面巡查,细化道路桥梁设施权责,责任到人,真正将维护工作做到实处,精益求精。

(五)加强与辖区各办事处联系,对办事处上报的破损道路分重点进行维护。按照创文工作要求在确保主次干道平整通畅的前提下,继续加大对背街小巷、老旧小区、校园周边、农贸市场周边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破损道路维护。

(六)细化预算编制工作,严格按照预算相关制度和要求,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批,在费用保障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费用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

(七)自评结果应用。及时整理、归纳分析、绩效自评结果,积累和储备历史数据,补充完善绩效评价指标并将其作为改进预算绩效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针对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更加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完善项目管理办法,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资金使用效益和部门工作效率。认真落实整改意见,不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将绩效自评整改意见的落实情况等及时报送主管部门和区财政局。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七、存在的问题

(一)随着盘龙辖区城市建设逐年增加,经费需求较大,项目资金预算存在一定的不足。

(二)预算管理方面,制度执行总体较为有效,仍需进一步强化,资金使用管理需进一步加强。

八、改进措施及建议

(一)绩效评价工作完成后,及时整理、归纳、分析绩效评价结果。

(二)加强绩效管理制度和流程的建设,进一步深化、完善绩效管理体系,促进绩效管理工作向广度和深度延伸。

(三)进一步改进管理措施,完善管理制度,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 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进一步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益。

(四)高度重视,合理规划,评价结果和预算资金安排有机结合,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将本次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度的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五)建议盘龙区政府加大城市道路桥梁设施维护资金的投入,确保维护工作有质的飞跃,对和人民息息相关的物业制定切实有效的制度,为市民创造更加舒适的居住环境。


                  昆明市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4月18日

昆明市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红头文件)

昆明市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昆明市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工作总结

昆明市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定方案

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