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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9151-202303-679493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3-03-17 13:33
名 称: 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本级) 2023年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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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本级) 2023年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3-03-17 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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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本级)

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区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区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区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附件2

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本级)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全区卫生健康规划计划和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制定的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健康资源配置,负责拟订全区卫生健康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贯彻落实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协调推进全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负责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促进非公立医疗机构健康规范发展。建设和谐医患关系,维护良好医疗秩序。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3、组织落实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实施,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和干预,制定全区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及时报告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提出有关评估结论。

4、负责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落实国家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管理制度以及省、市有关政策措施;负责全区行政区域内区级审批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监督管理工作。

6、负责落实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相关检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落实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建设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7、负责全区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行业监督管理,建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贯彻执行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

8、贯彻落实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负责落实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负责落实人口与家庭发展的相关政策。

9、贯彻落实基层卫生健康服务、妇幼健康发展相关规定,做好计划生育、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健康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乡村医生管理制度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

10、负责全区重大活动、会议等所需医疗保障、公共场所和生活饮用水卫生保障工作。承担区卫生应急办公室职能,拟订卫生应急和紧急医疗救援制度、预案和规范措施。

11、拟订并组织实施干部保健工作政策与规划;承担区干部保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2、组织拟订全区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指导系统内人才队伍建设。

13、组织拟订全区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组织相关科研项目;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承担医药卫生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开展全区卫生健康对外合作交流。

14、完善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体系,加强综合监督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规范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秩序,打击非法行医,查处违法行为,承担全区卫生健康系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15、负责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全区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16、负责管理区级卫生健康局直属单位。承担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区中医药管理局、区防治艾滋病局的日常工作。

17、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订全区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继承和发展中医药文化,促进中药资源保护、研究开发和合理利用。

18、负责艾滋病的防治工作,负责艾滋病防治工作的宣传教育、需求评估、预算编制、项目安排、督促指导、评估考核等相关工作。

19、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20、指导盘龙区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21、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21、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为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机关行政编制22名, 11个内设机构,具体是:党委办公室、行政办公室、规划发展和信息化科(加挂健康产业办牌子)、财务科、人事科教科、法规和综合科、公共卫生管理科(加挂卫生应急办公室、防治艾滋病办公室牌子)、医政科(加挂中医药管理科)、基层卫生健康科(加挂区老龄委办公室牌子)、妇幼家庭发展科、盘龙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我部门无所属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毫不放松抓好疫情防控工作。

严格按照“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工作要求,科学精准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依法依规依策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排查管控工作。紧盯风险点和薄弱点,从严抓好集中隔离场所和医疗机构感染防控,从紧抓实高风险岗位人员和重点特殊场所管理。持续发挥哨点监测作用,组织区级医疗卫生机构和专家组加强对基层的巡回督导,重点加强对发热门诊、民营诊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药店的检查指导。加大医疗机构院感防控力度,常态化管理督导检查院感防控工作落实情况。稳妥有序推进新冠疫苗接种工作,进一步提升老年人全程接种和全人群加强免疫覆盖率。

(2)全力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1.加快推进医疗卫生建设项目。一是昆明市盘龙区人民医院改扩建项目。力争完成建设任务,投入使用,着眼于专病专科建设,发挥特色诊疗。二是盘龙区妇幼健康服务中心新建项目。选址已确定在巨和齐泰城,目前正在完成可研、设计、造价等工作,力争明年春节后完成搬迁。三是盘龙区龙泉卫生院过渡安置点筹备。加快选址搬迁,履行主中心职责,考虑设立分中心。四是盘龙区青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建项目。力争完成建设任务,投入使用。

2.加强对医院的规范化建设。一是继续推进县级公立综合医院提质达标。按照《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相关要求持续改进,力争盘龙区人民医院年内通过提质达标验收,同时按照《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持续开展县级公立综合医院第二阶段提质达标工作。全面提升盘龙区人民医院医疗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发挥区域龙头作用。二是继续推进胸痛、卒中、创伤“三大中心”建设。争取盘龙区人民医院年内完成卒中中心的建设工作,启动创伤中心建设工作。三是加强民营医院监管。根据上级卫健部门的工作要求,启动并开展我区“民营医院管理年”活动,充分运用《云南省“民营医院管理年”督导检查评分标准》,促进民营医院完善规章制度、规范诊疗行为,严格依法执业,不断提升辖区民营医院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四是抓好院前急救能力建设。到2022年底,全面深化院前急救体系建设,依托省级调度指挥中心,实现盘龙区人民医院120 网络急救站标准化建设,初步建立专业化急救队伍、区域信息建设智能共享;到2023年上半年,完成滇源卫生院急救站点建设,全面建成区级院前急救体系,初步实现省、市、区、偏远乡镇(滇源)四级急救网络覆盖,急救配置标准规范、支撑保障有力、急救队伍长足发展,服务能力显著提升,急救技能广泛普及。

3.加快推进紧密型医共体建设。拟定出台《昆明市盘龙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分三年完善医疗卫生系统信息化建设。在信息化建设的支撑下,2023年试点一体化管理(区人民医院、茨坝卫生院、滇源卫生院双向转诊、医保打包付费),并逐步向全区范围推广。

(3)多举措充实基层卫生人才队伍

1.继续增加公开招聘、选调名额。针对目前我区对急救、儿科、口腔、影像、麻醉等紧缺岗位,提高已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和执业医师的招聘比例;逐年合理补充基层医疗机构空缺人员。

2.鼓励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技术骨干。主要是引进高层次医院管理人才或学科带头人。鼓励外送人员进行培训,打破不愿安排人员外出培训的局面。

3.进一步理顺体制机制和制度,激发各单位内生动力,全力营造栓心留人环境。拟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盘龙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深化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方案》,强化绩效激励,促进医务人员积极性。

(4)健全完善优化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1.进一步提高公共卫生保障能力。一是改革完善公共卫生监测预警体系。加强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建设,建立完善疫情防控信息资源库,建设公共卫生大数据运用平台。以传染病为重点,优化哨点监测布局,扩展疾病监测种类。加强对相关数据的实时监测和动态分析,提升公共卫生风险评估和预警能力。二要改革完善公共卫生联防联控群防群治工作机制。完善防控规范,细化部门职责,明确不同阶段的应急响应措施,加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疾病预防职责,加强日常演练,夯实联防联控的基层基础。三要改革完善公共卫生预防控制体系。优化疾控中心设置与职能,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编制占比,推动疾控与临床密切结合,提升对重大疾病和传染病防控的业务管理能力。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强公共卫生管理工作,统筹防控重点场所,增强对传染病、常见病的预防、治疗能力。五要改革完善公共卫生人才保障机制。健全公共卫生执业人员培养、准入、使用、待遇保障、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及建立健全关心爱护医务人员的保障机制。

2.加强群众妇幼健康和计划生育需求。开展婚、孕、产、育全程优质服务,依法提供相关的孕前优生检查、增补叶酸、孕产期健康管理、0—6岁儿童健康管理、新生儿疾病筛查等服务。认真落实国家、省、市计生奖励优惠政策,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保障稳定的计划生育家庭和事业发展的投入。有序推进全区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逐步建立全区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性托育机构。

3.扎实开展老龄创建工作。一是贯彻落实老年权益保障工作。从方便老年人、服务老年人,为老年人做好事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好对“一法两条例”的宣传工作,抓好老年法规政策的贯彻落实和督促检查工作,坚持宣传教育的经常性,营造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氛围。二是大力开展敬老、爱老活动。搞好节日期间的活动,提高老龄工作宣传力度。组织人员到12个街道办事处分别对长寿、高龄、特困老人进行慰问,把党的关怀及时送老人手中,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老年人的关爱。三是完善设施条件,推进医养结合工作。坚持“生命至上、健康至上”理念,按照“高效统筹、实事求是、总体规划、科学实施”的原则,紧紧围绕盘龙区医疗、养老需求,推动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有机衔接,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和水平,切实履行好政府兜底保障职责,不断满足辖区内老年人健康和养老服务需求。完成1家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力争创建2023年全国医养结合示范区。

4.进一步规范卫生执法监督工作。结合本区域特点,明确卫生监督工作任务,落实卫生监督工作措施,加强卫生监督执法队伍建设,确保卫生法律法规的正确有效实施,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5)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

持续巩固我区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成果,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项目建设,加强中医药队伍人才建设,积极筹备重新申报建设“全国基层中医药先进单位示范区”的工作。

(6)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1.根据全国爱卫会修订实施的新版《国家卫生城市标准》,按照市委市政府创建工作部署和创卫实施方案,充分运转创卫工作体系,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全力以赴,紧盯创建中的问题和短板,不断地整改、巩固和提高,并按时间要求做好复审工作。

2.加快推进健康县城建设。围绕居民健康需求,以优化健康服务、培养健康人群、发展健康文化、营造健康环境为重点,开展省级健康县城建设,打造卫生城市升级版。积极开展县级卫生健康综合水平评价工作。

3.全面开展健康细胞建设。根据健康街道、健康社区、健康单位、健康企业、健康学校、健康家庭等建设标准,引导和规范全区健康细胞建设。持续推进卫生创建建设。在各地各单位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继续考核命名一批市级卫生先进社区、单位,认真做好审核把关和推荐工作。进一步加强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卫生环境管理,巩固提升省级卫生乡镇、省级卫生村创建成果。

4.继续巩固和提高无烟医疗机构、无烟学校和无烟党政机关建设。大力营造清新无烟环境,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力争年底全市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党政机关创建实现全覆盖,确保环境卫生质量进一步提升。继续抓好青少年烟草流行监测项目实施和控烟干预工作。

5.深入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加强病媒生物监测,扩大监测范围,鼓励街道开展病媒生物监测,提高监测频率,及时掌握病媒生物密度、种属和孳生地等情况,科学制定防制方案,定期发布预警信息。坚持“环境治理为主,化学防制为辅”,消除病媒生物孳生地,降低和控制病媒生物密度,有效防控乙脑、流行出血热等媒介传染病。加强病媒生物防制专业队伍建设、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

(7)多措并举狠抓党建工作

1.坚持党建引领,压实主体责任。结合上级党组织要求和卫生健康系统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下发2023年党建工作具体措施,与基层党组织签订党建目标责任书,明确党建工作重点及目标,层层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基层党建各项任务。

2.坚持教育宣传,强化思想认识。坚定不移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多形式学习、宣讲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以围绕发展抓党建,转党建促发展为重点,强化基层对党建工作重要性的认知,克服基层“业务工作为主,党建工作为辅”的思想,树立尽心尽职抓党建的思想,不断增强基层党务干部的自信心。

3.坚持完善机制,提高党建水平。采取调研指导、工作例会、考核通报等行之有效的措施,加大工作推进和督促检查力度,促使各项党建任务落地见效。强化党建对业务工作的引领、服务和保障作用,把党建服务融入到健康盘龙建设,融入到医院改革、医疗服务、民生工程、乡村振兴、疫情防控、分级诊疗体系建设等重点工作。以作风革命效能建设为抓手,提高党员干部为人民群众健康服务的技术能力和业务水平。

4.坚持以人为本,强化队伍建设。加强基层党支部队伍建设,有重点培育局机关联合党支部、疾控中心党支部、区医院党委等党建示范点,以点带面提升基层党组织整体水平。结合基层换届,加强基层党组织书记的培养选拔、教育培训和管理监督。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继续开展“红色义诊”志愿服务,抓实抓好“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活动。持续做好党建带群建工作,做好老党员、困难党员帮扶救助和离退休党员的服务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 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 21人,事业编制3人。在职实有23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23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40人,其中: 离休 1人,退休39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2辆。

车辆超编原因: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调拨1辆车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8857.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857.35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减少8123.0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22年上级补助收入纳入年初预算,今年未纳入预算;二是2022年的政府性基金收入,今年没有预算收入。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857.3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857.3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857.3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771.4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减少博奥民生项目专项经费预算,二是减少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857.3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8857.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38.7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支出53.2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主要是减少文明奖励预算;项目支出6718.6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支出718.2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减少政府性基金项目支出。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135.11万元,主要反映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

2、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1487.16万元,主要反映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

3、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7.2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4、2081002老年福利100.97万元,主要用于老年人节日慰问及相关支出;

5、2100101行政运行377.02万元,主要用于卫生健康管理事务行政机关运行及人员经费、办公经费支出;

6、210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753.86万元,主要用于卫生健康机关用于宣传、人才培养、行业管理等专项事务经费支出;

8、2100201综合医院1300万元,主要用于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专项经费;

9、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5.83万元,主要用于建档立卡贫困人群家庭医生签约专项经费;

10、2100205精神病医院5万元,主要用于精神病医院综合改革专项经费;

11、2100408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1072.19万元,主要用于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

12、2100410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2000万元,主要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如疫情防控处置;

13、2100499 其他公共卫生支出564.97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公共卫生项目支出;

14、2100699 其他中医药支出12.00万元,主要用于中医发展支出;

15、2100799 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903.82万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奖优免补专项、计划生育流动人口专管员生活补贴支出;

16、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3.4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社会保障缴费;

17、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6.0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社会保障缴费;

18、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53万元,主要用于重特病社会保障缴费;

19、2210201住房公积金41.1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五、区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无与中央配套区对下专项转移支出情况

(二)与省级配套事项

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与省级配套的区对下专项转移支出情况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无区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四)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无区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5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0.7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3.7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9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2万元,较上年减少0.5万元,减少10.64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万元,较上年减少0.5万元,减少2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8次,共计接待200人次。

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较上年减少0.5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2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盘龙区卫健部门预算项目21个,预算金额6718.63万元,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如下:

1、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重要内家,是我国公共卫生领域的一项长期制度安排。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包括: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健康教育服务、预防接种服务、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服务、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务、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服务、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免费提供避孕药具、健康素养促进行动。

                                项目绩效表

单位名称、项目名称

项目目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度量单位

指标内容

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

1

2

3

4

5

6

7

8

9

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

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保持在80%以上,稳步提高档案使用率;新生儿访视率、儿童健康管理率、早孕建册率和产后访视率分别达到85%以上,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达到90%,听力筛查率达到90%;婚前医学检查率全省达到80%。各乡镇、街道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进一步加强流动儿童的接种工作;以县(区、市)为单位,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60%以上;传染病报告处理报告率95%;18岁及以上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管理人数稳步提高,管理高血压患者人数保持在4.1万人以上、管理糖尿病患者人数达到1.4万人以上,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规范化管理率均达到60%以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人数稳步提高,规范化管理率达到80%以上;结核病患者管理率达到90%以上。以县(区、市)为单位,健康教育覆盖率达80%以上,健康生活方式与行为养成率达20%以上;辖区内卫生计生协管服务相对人建档率80%以上;65岁及以上老年人和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70%以上;根据市级下达年度指标细化区级任务目标,积极推进工作,确保完成年度各项任务。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电子建档率(%)

75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系统统计

云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与核算办法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健康教育健康教育覆盖率(%)

70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系统统计

云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与核算办法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新生儿疾病筛查遗传代谢病性疾病筛查率(%)

80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系统统计  

云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与核算办法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糖尿病患者管理任务数(人)

14000

人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系统统计

云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与核算办法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卫生监督协管相对人建档率率(%)

80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系统统计  

云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与核算办法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管理率(%)

60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系统统计  

云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与核算办法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0-6岁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任务数(人)

79074

人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系统统计

云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与核算办法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孕产妇健康管理早孕检测率(%)

85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系统统计

云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与核算办法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结核病患者管理任务率(%)

90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系统统计  

云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与核算办法

产出指标

成本指标

基本公卫人均标准

84元*12.8%

元/人

根据《昆明市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市以下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昆政办[2019]86号)文件,中央、省、市按照80:4:16的比例分摊,市、区比例按照3.2:12.8的比例分摊。

84元/人*12.8%*98.8万人=1062.2976万元。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开展项目

12

个(项)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07版》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07版》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管理人群人群血压控制控制率(%)

35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系统统计    

云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与核算办法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健康教育健康生活方式和行为养成率(%)

20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系统统计  

云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与核算办法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规范化管理率

80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系统统计

云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与核算办法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新生儿疾病筛查听力筛查率(%)

85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系统统计    

云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与核算办法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孕产妇健康管理产后访视率(%)

85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系统统计  

云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与核算办法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中医药健康管理儿童目标人群覆盖率(%)

45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系统统计

云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与核算办法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管理人群人群血糖控制控制率(%)

25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系统统计  

云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与核算办法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老年人健康管理管理率(%)

70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系统统计

云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与核算办法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公共卫生服务人数

98.8

万人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07版》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07版》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中医药健康管理老年人目标人群覆盖率(%)

45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系统统计  

云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与核算办法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对社会产生的影响

提高基层卫生服务能力,促进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降低疾病发生率,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人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系统统计

云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与核算办法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0-6岁儿童健康管理新生儿访视率(%)

85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系统统计

云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与核算办法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辖区居民满意度

90

%

满意度调查

问卷调查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高血压患者管理任务数(人)

41000

人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系统统计

云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与核算办法

产出指标

成本指标

项目总成本

1062.2976万元。

元

服务领域市以下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昆政办[2019]86号)文件,中央、省、市按照80:4:16的比例分摊,市、区比例按照3.2:12.8的比例分摊,2022年预算参照2021年标准79元/人年测算

784元/人*12.8%*98.8万人=1062.2976万元。本级财政安排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2023年年内

2023年12月中旬前完成

年

2023年内完成

2023年内完成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0-6岁儿童健康管理儿童健康管理率(%)

85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系统统计

云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与核算办法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管理率(%)

60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系统统计  

云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与核算办法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传染病报告处理报告率(%)

100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系统统计  

云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与核算办法

2、划生育奖励与扶助专项资金,对应享受计划生育奖励与扶助(包括奖优免补一次性奖励、农村妇女生育保障费、农业人口及特殊家庭独生子女家庭奖学金、计生家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助经费、昆明市低保独子家庭生活补助金、市特别扶助金、国家特别扶助金、失独家庭一次性抚慰金、农村结扎手术营养费、独生子女保健费)政策的人员,全部进行资格认定,做到及时足额发放补助资金。

                       项目绩效表

单位名称、项目名称

项目目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度量单位

指标内容

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

1

2

3

4

5

6

7

8

9

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









 计划生育奖励与扶助专项资金

对应享受计划生育奖励与扶助(包括奖优免补一次性奖励、农村妇女生育保障费、农业人口及特殊家庭独生子女家庭奖学金、计生家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助经费、昆明市低保独子家庭生活补助金、市特别扶助金、国家特别扶助金、失独家庭一次性抚慰金、农村结扎手术营养费、独生子女保健费)政策的人员,全部进行资格认定,做到及时足额发放补助资金。

产出指标

成本指标

计生家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助经费

95.64

万元

2023年个人参保缴费标准预计每人350元测算,按13000人(其中特殊家庭300人),区级承担40%,合计需要956400元

2023年个人参保缴费标准预计每人350元测算,按13000人(其中特殊家庭300人),区级承担40%,合计需要956400元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给予国家特别扶助金人数(独子伤残700人、独子死亡1000人)

1700

人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云南省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规定的通知》云政发【2004】101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云南省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规定的通知》云政发【2004】101号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2023年12月20日以前

年

本年度12月份中旬前足额发放补助资金

本年度12月份中旬前足额发放补助资金

产出指标

成本指标

纯居民、农业人口独子保健费

36

万元

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预计(无职业城乡居民)6000人*60元=36万

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预计(无职业城乡居民)6000人*60元=36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辖区计划生育家庭满意度

95

%

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与扶助对象满意度不低于95%。

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与扶助对象满意度不低于95%

产出指标

成本指标

农村结扎手术营养费

0

万元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给予农业人口及特殊家庭独生子女家庭奖学金人数(小学200人、初中300人、高中200人、大专150人、本科150人)

1000

人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云南省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规定的通知》云政发【2004】101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云南省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规定的通知》云政发【2004】101号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给予纯居民、农业人口独子保健费人数(6000)

6000

人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云南省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规定的通知》云政发【2004】101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云南省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规定的通知》云政发【2004】101号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给予失独家庭一次性抚慰金户数(100户)

100

户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云南省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规定的通知》云政发【2004】101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云南省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规定的通知》云政发【2004】101号

产出指标

成本指标

农业人口及特殊家庭独生子女家庭奖学金

31.6

万元

预计符合享受人数:小学200人*160元/人=32000元、初中300人*260元/人=78000元、高中200人*1000元/人=200000元、大专150人*1200元/人=180000元、本科生150人*2000元/人=300000元,合计790000,区级承担40%,需要316000元

预计符合享受人数:小学200人*160元/人=32000元、初中300人*260元/人=78000元、高中200人*1000元/人=200000元、大专150人*1200元/人=180000元、本科生150人*2000元/人=300000元,合计790000,区级承担40%,需要316000元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落实了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创造良好人口环境

年

落实了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创造良好人口环境

落实了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创造良好人口环境,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给予市特别扶助金 人数(独子伤残700人、独子死亡1000人)

1700

人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云南省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规定的通知》云政发【2004】101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云南省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规定的通知》云政发【2004】101号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奖励补助发放率

100

%

落实政策及时足额奖励补助

落实政策及时足额奖励补助

产出指标

成本指标

昆明市低保独子家庭生活补助金

153.6

万元

预计1600户,每户每月给予100元的计划生育奖励补助,区级承担80%,1600户*100元*12个月*80%=153.6万元

预计1600户,每户每月给予100元的计划生育奖励补助,区级承担80%,1600户*100元*12个月*80%=153.6万元

产出指标

成本指标

市特别扶助金

326.4

万元

市特别扶助金:依据独子伤残700人、独子死亡1000人,每人每月给予200元补助,合计1700人*200元*12个月*80%=3264000元;

市特别扶助金:依据独子伤残700人、独子死亡1000人,每人每月给予200元补助,合计1700人*200元*12个月*80%=3264000元;

产出指标

成本指标

国家特别扶助金

140.1231

万元

1、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590元/月,预计1000人享受; 2、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460元/月,预计700人享受。3、资金合计:1000人(预计死亡)×590元/月×12+700(预计伤残)×460元/月×12)×12.8%=1400832元;国家特别扶助其他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260元/月,预计1人享受,1人×260元/月×12×12.8%=399.36元

1、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590元/月,预计1000人享受; 2、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460元/月,预计700人享受。3、资金合计:1000人(预计死亡)×590元/月×12+700(预计伤残)×460元/月×12)×12.8%=1400832元;国家特别扶助其他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260元/月,预计1人享受,1人×260元/月×12×12.8%=399.36元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给予农村妇女生育保障人数(顺产:130人,剖腹产:70人)

200

人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云南省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规定的通知》云政发【2004】101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云南省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规定的通知》云政发【2004】101号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给予计生家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助人数(13000人)

13000

人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云南省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规定的通知》云政发【2004】101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云南省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规定的通知》云政发【2004】101号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给予农村结扎手术营养费人数(0人)

0

人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云南省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规定的通知》云政发【2004】101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云南省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规定的通知》云政发【2004】101号

产出指标

成本指标

失独家庭一次性抚慰金

50

万元

2023年预算我区符合政策的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死亡家庭100户200人,每户5000元每人2500元,区财政承担(省50%、市10%、区40%)200*2500*40%=20万元

2023年预算我区符合政策的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死亡家庭100户200人,每户5000元每人2500元,区财政承担(省50%、市10%、区40%)200*2500*40%=20万元

产出指标

成本指标

农村妇女生育保障费

21.8

万元

顺产:130人,补助600元; 2、剖腹产:70人,补助2000元/人,合计:218000元

顺产:130人,补助600元; 2、剖腹产:70人,补助2000元/人,合计:218000元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给予昆明市低保独子家庭生活补助金户数(1600户)

1600

户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云南省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规定的通知》云政发【2004】101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云南省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规定的通知》云政发【2004】101号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是否利于经济发展

落实国家生育政策,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促进人口均衡发展,使家庭发展能力、社会稳定水平逐步提高

年

落实国家生育政策,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促进人口均衡发展,使家庭发展能力、社会稳定水平逐步提高

落实国家生育政策,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促进人口均衡发展,使家庭发展能力、社会稳定水平逐步提高

其他重点项目绩效详见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办公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办公经费以外的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办公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65.23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开支,以保证机构正常运转。与上年对比减少3.18万,主要原因分析是调出1人,故预算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资产总额6963.0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521.92万元,固定资产2945.4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426.92万元,无形资产25.68万元,其他资产43.1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32.9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230.4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监督索引号53010300336100100111

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本级)

附件4: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2023年

附件4: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计划生育奖励与扶助专项资金)202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