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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9151-202402-836208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4-02-08 10:06
名 称: 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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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

发布时间:2024-02-08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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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盘龙区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2024年1月30日在昆明市盘龙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昆明市盘龙区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昆明市盘龙区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 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三年新冠疫情防控转段后经济恢复发展的一年,区政府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在区委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和区政协的指导下,严格执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和批准的财政预算,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兜牢基层“三保”底线,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实现财政安全平稳运行。

(一)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收支情况

1. 一般公共预算

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90,83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1.69%,比上年决算数下降9.59%,加上上级补助、上年结余、债券转贷、调入资金、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333,500万元,收入合计624,332万元;支出467,94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89.30%,下降8.29%,加上上解上级、地方政府债券还本、年终结余等156,385万元,支出合计624,332万元。收支平衡。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收入方面,2023年继续落实减税降费系列政策,房地产行业复苏不及预期;支出方面,受多重超预期因素影响,可用财力支撑不足,库款保障水平持续低位运行,导致支出下降。

2. 政府性基金预算

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5,49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03%,增长316.90%,加上上级补助、上年结余、专项债务转贷收入等900,956万元,收入合计916,452万元;支出913,783万元,完成预算数的99.80%,增长983.99%,向一般公共预算调出资金、年终结余等2,669万元,支出合计916,452万元。收支平衡。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年度内新增专项债项目转贷收入897,700万元,年度内形成支出。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7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下降18.93%,加上上级补助、上年结余等934万元,收入合计1,675万元;支出1,250万元,完成预算数的92.73%,下降31.95%,向一般公共预算调出、年终结余等425万元,支出合计1,675万元。收支平衡。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受经济下行影响,国有企业项目市场化不及预期,项目收益有下降导致国有资本收益上缴下降。

4.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统一由市级编列,执行情况由市政府向市人大一并说明。

5. 其他报告事项

一是地方政府债务情况。截至2023年12月末,全区政府债务余额为1,070,650万元。截至目前,市财政局尚未下达我区2023年政府债务限额。

二是预备费使用情况。盘龙区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13,128万元,在年度执行中未动用预备费。

三是区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动用补充情况。2023年动用上年度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676万元,主要用于弥补短收带来的支出缺口。年末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相抵结余4,832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已在2024年初预算全部动用。

四是预算调整情况。昆明市盘龙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5月25日通过了盘龙区2023年区级财政专项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昆明市盘龙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9日批准了盘龙区2023年财政预算调整的报告。主要是根据实际收支和特殊再融资债券、专项债券发行情况,调整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

五是转移支付情况。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共计228,650万元,较上年减少10,041万元,主要是增值税留抵退税补助减少。

六是结余结转情况。2023年结余结转65,171万元。

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具体情况详见表一、表二、表三、表四、表五、表六,均为快报数。待市财政局批复我区2023年财政决算后,部分数据会有所变化,届时再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2023年财政政策执行和重点工作情况

1. 以服务企业为主线,进一步激发经济发展动能

将支持企业发展作为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首要任务,以聚力攻坚北京路为抓手,打造现代服务业示范区。一是延续阶段性税费优惠政策,完成全口径增值税留抵退税21.33亿元,推动政策红利直达快享,激发企业活力。二是贯彻落实“提信心稳增长”等产业扶持政策,共拨付涉企奖补资金4,191万元用于助力企业减负增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其中:支持促消费稳增长2,532万元,支持企业转型升级889万元,支持科技创新及新型基础设施建设770万元。三是全面推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示范区建设,建立“金融驿站”32个,推动“昆易贷”政策落地,引导金融机构向中小微企业309户提供贷款授信4.78亿元,建立农业担保风险分担机制,实现农业担保费“零费率”。

2. 以保障民生为根本,进一步提升人民生活质量

统筹财政资源,优化资金投向,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摆在突出位置,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资金投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7.83%用于民生事业。一是优先保障教育投入,统筹投入教育资金116,191万元,落实教育投入“两个只增不减”要求,推动全区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重点投入11,052万元用于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投入6,147万元用于支持学前教育、职业教育发展,投入6,056万元完成龙江片区48班小学建设项目、拓东一小教学综合楼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是助力卫健事业发展,统筹投入卫生健康支出42,325万元,夯实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体系,补足卫生领域短板。重点投入4,933万元全力支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策落实,投入4,044万元用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财政补助,投入1,678万元保障区人民医院改扩建项目、区妇幼健康服务中心项目推进。三是持续提高社保水平,统筹投入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7,962万元,兜牢兜实基本民生保障底线。重点投入27,066万元用于养老保险待遇补助,投入20,386万元推进退役军人服务工作,投入10,980万元扎实开展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就业创业等民生工作。四是支持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建设,统筹投入文化旅游资金3,349万元,推动盘龙区文化事业蓬勃发展。重点投入272万元用于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免费开放补助及文艺精品创作,投入261万元用于A级旅游景区门票减免补贴,投入240万元用于应急广播体系建设。

3. 以提升品质为重点,进一步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提升城市功能品质,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一是提升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多渠道投入45,123万元用于完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改善市容环境。重点投入17,882万元用于防洪排涝提升及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投入16,278万元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及老旧小区改造,投入10,963万元用于道路的建设和管养维护。二是提升城市基础配套和服务水平,统筹39,294万元为城乡精细化管理奠定基础,优化城市服务水平。重点投入12,931万元用于城乡清扫保洁、公厕免费开放及垃圾收集分类处置,投入3,796万元用于做好公园划转接收工作,投入3,783万元用于城市园林绿化管护、新建照明设施及维护。三是加大“三农”资金投入,统筹投入农林水资金21,361万元,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投入4,828万元松华坝水库核心区移民生活补助,投入4,049万元用于水利设施建设与管护,投入1,794万元用于巩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四是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多渠道投入10,176万元推动全区绿色发展,有力保障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重点投入3,197万元支持建设海绵城市示范城市,投入2,700万元黄龙水库片区供水工程项目,投入2,371万元用于松华坝水库一、二级保护区水环境保护整治工程。

4. 以强化统筹为抓手,进一步严守安全发展底线

集中财力保障基层“三保”,不断加大向上争取资金,强化资金统筹,把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作为工作底线,全年无“三保”及债务风险事件发生。一是健全“三保”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资金,坚持国家和省级标准“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全年区级“三保”预算落实率100%,“三保”支出完成273,890万元。二是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三公经费预算下降3%;全年完成政府采购项目759项,节约率6.83%;完成建设项目评审36项,审减率12.95%,大力压减一般性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清理盘活存量资金,加大国有资产盘活力度。三是加大力度向上争取资金和政策,新增专项债券资金89.77亿元用于交通基础设施、医疗卫生等项目投入,保证了积极财政政策的支出强度。四是年度内累计偿还政府债券到期本息15,717万元,积极落实债务管理和监督机制,严控债务增量,压实监管责任,杜绝违规举债,切实绷紧政府债务风险防范之弦。五是加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力度,完善监测预警机制,强化宣传教育。六是加大涉粮领域资金保障力度,确保区级政策性储备粮油监管和轮换,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

5. 以提质增效为目标,进一步优化财政管理水平

狠抓财政管理,提升财政治理效能,有效激发财政发展活力,助推经济社会发展强劲动能。一是提升财政规范运行能力,贯彻落实云南省缓解基层财政困难三年行动计划,修订银行账户管理系列办法,健全区级行政单位资产管理系列制度,全面推进财政电子票据改革,实现非税收缴电子化。二是推进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开展3个重点项目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实施4,260个重大项目绩效目标审核,对2,387个项目实施重点绩效运行监控,向18个重点项目实施财政再评价,探索开展政府财政运行综合绩效自评,持续推进政府效能提高和财政资金聚力增效。三是增强主动服务意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政府采购合同涉及中小企业份额达91.7%,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壮大。落实财政资金直达机制,资金总量达37,270万元,推动各项政策措施直接惠企利民。通过“一卡通”发放惠民惠农财政补贴22,548万元、惠及62.63万人次,将政策关爱直达老百姓。四是财会监督管理更加有力,抓牢抓实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整治工作,扎实开展财经纪律专项治理工作。构建财政资金大监督格局,推动巡财审联合机制运行,促进财会监督与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形成监督合力。五是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加强作风效能建设,在“当好排头兵”高质量发展大竞赛活动中,政府债务管理、预算绩效管理等方面工作成效突出,形成进位争先的氛围。六是主动接受人大法定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办结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20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办理工作均表示满意。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严控新增支出、规范预算调剂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约束。

各位代表,回顾2023年,我们积极应对财政收入减收、财政“紧平衡”状态短期内难以缓解的压力,尽全力确保我区财政收支平衡。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区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区人大监督指导和各位代表关心支持的结果,也是全区各部门共同努力的结果。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挑战:一是财政收入受我区经济结构调整攻坚、项目支撑不足、投资增速回落等因素影响,增长面临困难挑战。二是优质公共服务水平还需提升,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方面还有差距。三是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盘活存量资金资产方面还存在不足。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通过有力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二、 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

2024年盘龙区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区委十二届七次全会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健全党政机关过紧日子长效机制,加强财政资源科学统筹和合理分配,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财政资金绩效,增进民生福祉,保持社会稳定,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以聚力攻坚北京路引领“幸福盘龙”建设迈上新台阶,奋力开创全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

(一)一般公共预算

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30,094万元,加上上级补助、上年结余、债券转贷、调入资金、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297,354万元,收入合计627,448万元;支出560,682万元,加上上解上级、地方政府债券还本等66,766万元,支出合计627,448万元。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3,724万元,加上上级补助、上年结余等3,477万元,收入合计37,201万元;支出37,201万元。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767万元,加上上级补助、上年结余等820万元,收入合计1,587万元;支出1,319万元,向一般公共预算调出等268万元,支出合计1,587万元。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由市级统一编列。

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的具体情况,详见表七、表八、表九、表十、表十一、表十二。

(五)其他报告事项

一是预备费安排情况。安排预备费7,000万元,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二是“三保”预算安排情况。按照县级“三保”政策清单,安排“三保”预算支出29.12亿元,其中:保民生预算支出9.85亿元,保工资预算支出17.68亿元,保运转预算支出1.59亿元。

三是预算(草案)审查批准前的支出安排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五十四条规定,预算年度开始后,在人代会批准本预算草案前,可安排下列支出:上一年度结转的支出,参照上一年同期的预算支出数额安排必须支付的本年度部门基本支出、项目支出,法律规定必须履行支付义务的支出及用于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的支出。

三、 2024年财政工作重点

2024年,是实现“幸福盘龙”三年目标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更是盘龙爬坡过坎、转型升级的攻坚之年,我们将抓住机遇、坚定信心、乘势而为,着力守底线、稳支撑、增动力、上台阶,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和区政协的指导下,持续提升财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我区建成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核心城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盘龙而贡献财政力量。

(一)遵守法律法规,落实过紧日子要求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未安排预算的不得支出,严格预算调剂管理。优化国库集中收付管理,全面提升资金支付效率。加大部门预决算公开力度,优化形式、扩大范围、细化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把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作为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和长期方针,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把牢预算管理、资产配置、政府采购等关口,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强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规范公用经费定额管理使用,减少非必要的购买服务项目。加大财会监督力度,持续推进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深化巡财审贯通协同,严肃财经纪律,提升监督效能。

(二)注重协同发力,支持产业提效赋能

坚决落实中央、省、市出台的惠企利民政策,继续做好减税降费工作。围绕聚力攻坚北京路着力发展商务服务业、金融服务业和科技服务业等传统优势产业,加快“以楼聚产、以楼兴产”步伐。持续强化辖区金融产业集聚效应,扩大金融开放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和杠杆效应,实现扩大有效投资、带动就业、促进消费的综合效应。进一步助企纾困,优化营商环境,在政府采购预算中继续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三)聚焦惠民利民,增进百姓民生福祉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优化公共服务供给,集中财力用于改善民生,保障重大战略任务实施。助力科技创新发展,加快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支持创新主体提升。支持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加大企业稳岗支持力度,完善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保障制度,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坚持把教育投入作为支撑长远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投入予以优先保障和重点投入。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医疗服务能力提升,推进卫生基础布点布局专项规划落实。支持环境保护和治理,加大污染治理投入,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

(四)全力多措并举,筑牢风险防范底线

兼顾当前与长远,把财政可持续放在更加突出位置。高质量开展项目前期,合理加大政府专项债券、预算内资金申报力度,多渠道向上争取资金,为经济稳步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强化“三保”支出预算刚性约束,加强“三保”支出库款保障和运行监控。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加强专项债券投后管理,健全项目管理机制,按时足额还本付息。完善监测预警机制,严厉打击非法集资,切实树立“红线思维”和“底线意识”,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和系统性风险底线。

(五)强化外部监督,主动接受人大监督

严格执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审查批准的预算,严格落实《云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持续完善报送区人大审查的政府和部门预算内容和范围,预算执行中按要求及时提交有关情况。贯彻落实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预算决议和审查意见,改进和加强财政预算工作。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积极回应代表关切。扎实推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建立健全整改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

各位代表,新使命催人奋进,新征程任重道远。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着力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自觉接受区人大的监督,虚心听取区政协意见建议,以攻坚不畏难的决心、加劲再突破的状态,扎实做好财政各项工作,开拓进取、真抓实干,努力开创财政工作新局面,奋力完成全年财政各项目标任务,推动“幸福盘龙”建设迈上新台阶!

以上报告,请予审查。


附件

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 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4.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5.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各级财政可设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用于弥补以后年度预算资金的不足。一般公共预算的结余资金,应当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编制一般公共预算时,可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实现预算平衡。

6. 预备费:是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各级财政可按照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设置预备费。

7. 专项债券:全称是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专项债券,指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约定一定期限内以公益性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还本付息的政府债券。

8. 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是指我国自2019年4月1日起试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制度,对于满足一定条件的企业可以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2022年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实施更大力度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扩大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放宽小微企业增量留抵退税条件,将增量留抵税额退还比例由60%提高至100%,并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9. “三保”:是指“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三项保障。

10. 巡财审联合机制:是指为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充分发挥财政、纪检监察、巡察、审计各自职能优势,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补充、相互协调,助力监督能力和监督水平提升的联合监督工作机制。


盘龙区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4年预算草案附表

1.昆明市盘龙区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

2.财政转移支付安排说明

2-1.2024年盘龙区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区对下转移支付项目)

3.地方行政府债务有关情况

3-1.债务有关情况表

4.重点项目及绩效情况

4-1.重点项目及绩效有关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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