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昆明市盘龙区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
执行情况和2026年地方财政
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2026年2月9日在昆明市盘龙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昆明市盘龙区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昆明市盘龙区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查,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十四五”工作回顾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是“十五五”规划谋篇之年,在区委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和区政协的指导下,区政府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高效落实中央省市部署,严格执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和批准的财政预算,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守正创新、先立后破,系统集成、协同配合,落实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打好经济转型升级攻坚战,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保持社会和谐稳定,财政运行保持总体平稳、稳中向好态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一)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16,6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5.40%,比上年决算数增长11.73%,加上上级补助、上年结余收入、债券转贷收入、调入资金等326,561万元,收入合计643,231万元;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98,97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89.18%,下降0.76%,加上上解上级、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调出资金及年终结转等144,261万元,支出合计643,231万元。收支平衡。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收入方面,受一揽子积极财政政策驱动,财政收入稳中有升;支出方面,严格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持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着力保障重点领域支出,压减一般性支出,支出下降。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8,74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96.95%,增长13.38%,加上上级补助、上年结余、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及调入资金等54,034万元,收入合计92,781万元;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9,00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86.63%,下降78.31%,加上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年终结转等23,774万元,支出合计92,781万元。收支平衡。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年度内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对比上年减少,年内对应支出降幅较大。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7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上升0.26%,加上上级补助、上年结余等839万元,收入合计1,608万元;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6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45%,下降51.76%,向一般公共预算调出、年终结转等1,005万元,支出合计1,608万元。收支平衡。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启动新一轮区属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重点培育国有企业发展新动能,构建国有资产监管新模式,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推动形成科学完善的考核评价机制,激发国企内生动力,促进了国有经济高质量发展。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统一由市级编列,执行情况由市政府向市人大一并说明。
5.其他报告事项
一是地方政府债务情况。截至2025年12月末,盘龙区政府债务余额为1,351,64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39,650万元,专项债务余额1,311,990万元。截至目前,市财政局未正式下达我区2025年政府债务限额。
二是预备费使用情况。盘龙区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4,200万元,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在年度执行中未动用预备费。
三是区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动用补充情况。按照2024年市与县(区)财政结算结果,核定盘龙区2024年末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为0元,2025年无可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年末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相抵无结余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具体情况详见表一、表二、表三、表四、表五、表六、表七,均为快报数。待市财政局批复我区2025年财政决算后,部分数据将会有所变化,届时再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2025年财政政策执行和重点工作情况
1.协同政策强支撑,激活经济增长动能
坚持发展第一要务,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走深走实。一是落实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31,117万元,用于老旧小区与城市道路提升工程;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12,331万元,用于支持“两重”、“两新”项目建设;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16,390万元,用于清欠、置换存量债务;落实留抵退税完善政策,完成全口径增值税留抵退税33,628万元,突出支持重点行业,提升政策精准性。二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扎实开展违规利用财税优惠政策招商引资问题清理工作,维护公平市场竞争秩序;在政府采购中合同授予中小微企业金额40,856万元,占比95.83%;线上“政采贷”全年落地4项,大幅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完成67户代理记账机构设立审批,强化代理记账行业监管与服务。三是强化财政金融政策协同。开展金融活市活动322次,384户首贷续贷户贷款落地64,932万元;常态化推动银企对接54次,推出近50份涵盖创新创业的人才金融产品;通过省农担公司政银担风险分担机制为305户企业担保金额32,690万元,融信服平台助力3,029户企业获贷439,165万元,精准缓解小微企业、“三农”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2.兜底保障稳基础,彰显政策惠民温度
坚持理财为民、民生为本,全年民生支出占比达79.13%,人民生活品质不断提高。一是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投入教育支出114,471万元,注重精准施策,全力保障各级各类生均投入,支持公办学校(园)持续扩容;兜牢教育公平底线,严格落实学生资助政策,持续改善学校办学条件,有力助推教育高质量发展。二是强化兜底稳岗保障。投入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3,648万元,重点用于安排就业补助资金、及时发放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切实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和困难群体兜底帮扶;落实养老保险等社保待遇补助,发放高龄津贴及经济困难老人服务补贴,统筹推进街道、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运营,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心关切。三是筑牢公共卫生屏障。投入卫生健康支出45,364万元,重点用于落实生育支持政策,按时足额发放育儿补贴,促进生育保健服务供给;聚焦基层医疗提质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优化,全面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持续提升人民群众就医获得感和健康保障水平。四是完善社会治安防控。投入公共安全支出43,978万元,深化平安盘龙建设,支持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积极保障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提升群众安全感、幸福感。五是赋能文商旅产业升级。投入11,377万元,实现东风广场文化焕新,支持各项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场地建设和活动开展,打造“AI+文旅”融合模式的数智盘龙,激活区域文化娱乐、旅游、科技创新活力。
3.统筹布局促融合,推进城乡协同发展
坚持城乡融合发展,统筹推进城市建设与乡村振兴。一是持续提升城市功能品级。投入38,100万元用于城中村及老旧小区改造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投入17,956万元用于城市环卫保洁和绿化管养、投入6,419万元用于市政设施建设、投入4,336万元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功能配套进一步完善。二是统筹推进乡村振兴衔接。投入农林水资金18,785万元,支持农村产业发展和壮大集体经济,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扎实推进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常态化管理,通过“一卡通”发放47项补贴34,290万元,惠及73.35万人次,确保各项惠民惠农政策落实到位。三是持续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投入节能环保资金15,076万元,主动融入绿美盘龙建设,重点用于加强松华坝水源区保护、滇池流域生态治理、农村集镇污水处理,夯实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成果。四是完善防灾减灾救灾机制。投入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资金4,549万元,统筹做好抗震救灾、森林草原防灭火、防汛抗旱、地质灾害应急保障工作,强化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安全生产监督、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推进水源保护区地灾隐患排查和避险搬迁工作,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4.深化管理提质效,完善财政治理机制
坚持建设现代财政治理体系,推动财政治理能力与效能双提升。一是统筹攻坚财政收支难题。有效推进国有资产盘活利用,产生收益2,188万元,建立实体公物仓,实现669项资产调剂使用,节约财政资金1,062万元;严格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全年“三公”经费预算下降3%,政府采购项目节约率1.91%。二是绩效穿透预算管理流程。健全预算绩效“事前评估+事中监控+事后评价”全链条穿透式管理,重点绩效运行监控项目2,688个,强化结果应用,审减资金预算1,284万元,以绩效导向优化财政资源配置。三是改革赋能优化财政管理。高效承接水资源税改革,全年新增资源税收入2,596万元;深化零基预算改革理念,先谋事、后排钱,把更多资金用在“刀刃”上;落实好离境退税和免税店政策,推进离境退税商店扩面提质,推动免税商品零售业务健康有序发展;深化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根据医疗、教育等不同行业用票需求自动化、数字化开票。四是财会监管深化监督实效。进一步深化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整治,推动监督检查与财务能力提升建设双向发力,切实保障全区财务管理规范化运行。对53家代理记账机构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做好15家重点监管对象“回头看”工作,促进代理记账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5.坚守底线筑屏障,夯实风险防控根基
坚持常态化风险防控,筑牢区域财政平稳运行安全防线。一是守牢财力保障底线。严格落实基层“三保”全链条管理,坚持“线上监测”与“线下核实”相结合,加大库款运行情况全覆盖监测力度,全年三保支出279,591万元,切实兜牢“三保”底线,全年“三保”保障未出现风险。二是全力防范债务风险。严格落实政府债务预算管理及限额管理要求,全年共偿还本息40,720万元。推行专项债务还本付息提前预警和专债项目穿透式监测全覆盖机制,不断完善债务全方位防控体系。三是持续打击非法集资。进一步强化行业部门主体责任,加大全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基层治理作用,强化非法集资风险监测预警,切实狠抓金融风险排查及防范化解各项工作,全年非法集资新立案件数同比下降75%,存量案件化解率达56.19%,有效降低辖区非法集资风险。
(三)“十四五”时期工作成效
“十四五”时期,财政工作充满挑战,困难超乎寻常。全区财税部门及预算单位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有效应对一系列重大风险挑战,统筹能力明显增强,财政发展与安全的基础不断夯实,为推动“幸福盘龙”建设提供了坚强的支撑。
五年来,财政运行企稳回升、破局攻坚。一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达168.52亿元,随着一揽子增量政策落地见效,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1.67亿元,同比增长11.73%,扭转了连续三年下滑态势,成绩来之不易。二是积极抢抓政策机遇,上争资金规模有效扩大,累计争取上级各类转移支付资金达118.94亿元,同比“十三五”时期增长51.45%,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和撬动作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五年来,财政支出有保有压、结构优化。一是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达252.29亿元,较“十三五”时期增长2.68%,财政支出盘子持续扩大、支出力度增强。聚焦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与传媒、卫生健康、节能环保、住房保障、农林水、城乡社区、交通运输九项民生领域累计投入资金194.11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达76.94%,比“十三五”期间提高6.68个百分点,通过“一卡通”向208万人次发放补贴8.15亿元,兜住、兜准、兜牢民生底线。二是持续稳固经济发展基本盘。持续贯彻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累计完成全口径留抵退税52.49亿元,统筹各类助企纾困资金2.77亿元,落实财政直达资金23.91亿元,推动政策红利直达快享,有效稳定市场主体。三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全区三公经费预算年均下降3%;累计完成建设项目评审153项,审减率为10.51%,有效节约了财政资金,投资评审更加精细。
五年来,财政改革纵深推进、赋能增效。以深化系列改革举措为财政工作注入持久动力,持续提升财政治理现代化水平。一是全面推进全口径预算编制,扎实推进预算管理业务一体化,加大财政资金资源统筹,清理收回结余结转资金28.90亿元,用于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预算统筹能力逐步增强。二是将绩效目标嵌入预算全过程,以绩效结果支撑预算安排,有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实现项目全生命周期闭环绩效管理。三是建立全区公物仓共享制度,统筹调剂资产2,722件,将资产盘活成效与新增资产配置预算挂钩,通过预算约束推动资产盘活利用,资产利用效率不断提升。四是全面使用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系统,强化需求管理,实行采购意向公开,严格履行验收程序,采购管理更加规范高效。
五年来,财政风险有效防控、监督深化。坚持安全和发展良性互动,财政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取得有效进展,财政监督管理不断加强。一是牢固树立“三保”优先意识,累计保障“三保”支出145.34亿元,确保“三保”政策落实到位。二是全力推进债务化解,累计还本付息9.58亿元,切实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债务风险底线。三是有效防范其他领域风险,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履行安全责任;扎实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专项行动,2024、2025年盘龙区新立非法集资涉案数据同比均明显下降。四是深化财政监督管理,全面贯彻“清廉云南”建设工作部署,落实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整治工作,加强财会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搭建起信息互通、结果共享工作机制。
各位代表,回顾过去的五年,财政工作在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和发展工作仍然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主要表现在:多重减收和增支因素叠加,收支矛盾突出,财政资源配置效能有待提升,财政改革落地深度不足、部分领域风险隐患仍需关注等,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并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推动财政工作持续提质增效。
二、2026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
2026年盘龙区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最新决策部署,积极面对收入增长乏力、刚性支出压力不减、财政紧平衡状态持续的局面,落实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在政策取向上坚持稳中求进、提质增效,发挥存量政策和增量政策集成效应,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为“十五五”时期打造良好开局,推动“幸福盘龙”建设取得更大进展。
(一)一般公共预算
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23,004万元,加上上级补助、上年结余、调入资金等339,210万元,收入合计662,214万元;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01,371万元,加上上解上级60,843万元,支出合计662,214万元。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5,000万元,加上上级补助、上年结余12,774万元,收入合计77,774万元;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5,773万元,加上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22,001万元,支出合计77,774万元。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771万元,加上上级补助、上年结余等1,443万元,收入合计2,214万元;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944万元,向一般公共预算调出270万元,支出合计2,214万元。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由市级统一编列。
2026年地方财政预算的具体情况,详见表八至表十二。
(五)其他报告事项
一是预备费安排情况。安排预备费4,347万元,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二是“三保”预算安排情况。按照县级“三保”政策清单,安排“三保”预算支出28.94亿元,其中:保民生预算支出9.42亿元,保工资预算支出18.01亿元,保运转预算支出1.51亿元。
三是预算(草案)审查批准前的支出安排事项。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预算年度开始后,区人代会批准预算草案前,区级财政已将上年度结转支出、必须的基本支出和部分重点项目支出提前下达各部门,保障经济社会平稳运行。
三、2026年财政工作重点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我们将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奋发进取、真抓实干,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和区政协的指导下,以“大财政”理念有效破解多重矛盾叠加的难题,着力扩内需、优结构、增动能、惠民生,着力稳就业、稳企业、稳市场、稳预期,着力推改革、强管理、防风险、增效益,保持社会和谐稳定,更好推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紧扣政策指引,注入经济发展动力
抢抓继续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机遇,深入推进经济转型升级。一是培育新兴优质税源。持续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聚焦金融保险、商贸服务、电子信息等现代服务业重点赛道内培外引,以平台赋能、精准招商、服务升级、财税协同为抓手,推动新兴产业集群化、高端化发展,形成可持续增长的税源体系。二是提升财政金融综合服务效能。以服务辖区企业、培育财源增收为导向,进一步发挥金融机构总部经济优势,推动综合金融服务创新,吸引金融产业链专业服务机构和人才聚集形成虹吸效应。深化政银担协同机制,支持企业盘活资产资源、拓宽融资渠道,切实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三是推动政策机遇落地见效。聚焦“两重”、“两新”和国家各类资金投向,积极配合抓好项目储备,积极跟进、找准政策资金支持最新动态,有力争取上级补助资金、超长期特别国债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更好发挥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作用。
(二)聚焦民生福祉,办好惠民实事工程
通过财政倾斜继续发力补齐民生短板,尽力而为、量力而行落实更多资金资源投资于人、服务民生,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好地惠及人民群众。一是切实加强民生保障。优化教育支出结构,支持学前教育普惠发展,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支持高中教育提质增效;全面落实各项就业补助政策、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支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育儿补贴和“一老一小”相关惠民政策落实。二是提升城乡发展品质。进一步支持城市更新改造、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推进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完善交通、市政配套设施,推动城乡融合发展;用好保障房政策工具,推动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助力新型城镇化城市更新提质,打造宜居宜业主城核心区。三是支持重点领域发展。助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走深走实,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绿色转型,大力支持社会综合治理建设平安盘龙,提升灾害防治和救助能力,全方位推动经济社会各项重点领域建设提质增效。
(三)聚力深化改革,提升财政治理效能
以更完善的制度、更有效的机制、更规范的执行、更有力的监管提升财政管理系统化、精细化、标准化、法治化水平。一是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将零基意识要求纳入预算管理全过程,深度融合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工作要求,结合绩效结果应用,进一步加强预算约束,持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障基层“三保”。二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提升预算管理和绩效管理的整体性、协同性,实行重点领域“事前问效+事中督效+事后核效”贯通式管理,压实绩效管理部门主体责任。三是深挖国有资源资产潜力。对国有资源资产分类开展清查摸排、核算入账,形成可盘活资源资产明细清单,积极推进低效闲置存量资源资产盘活利用,提升国资国企贡献度,为推动国有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四是推进法治财政建设。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严格执行预算法、审计法、政府采购法、会计法等财政法律法规,全面提升财政法治化治理水平。
(四)守牢安全底线,化解财政领域风险
时刻警惕可能冲击财政平稳运行和可持续性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预防在先、防范未然。一是兜牢兜实“三保”底线,严格执行“三保”清单,落实“三保”预算审核、执行监控工作机制,“三保”预算不留硬缺口,扎实保障“三保”支出优先。二是严格落实省、市政府债务管理有关要求。加强监测预警,压实还本付息责任。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通过盘活资产资源、整合财政资金等多措并举推动存量债务化解。三是巩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成效,积极抓好存量案件化解、结案,进一步加强金融风险防范。四是扎实做好财会监督专项行动和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严肃财经纪律,进一步强化财会监督与纪检监察巡察审计监督贯通协同,不断提升监督效能,夯实财会管理基础。
各位代表,“十四五”已圆满收官,“十五五”征程就要开启。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各项决策部署,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认真听取区政协的意见和建议,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和安排,正确认识当前形势,深刻把握发展机遇,坚持奋斗不停步,全力以赴扬优势、补短板、挖潜力、应挑战,为推动全区高质量发展贡献财政力量。
以上报告,请予审查。
附件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5.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是按《预算法》规定,各级财政可设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用于弥补以后年度预算资金的不足。一般公共预算的结余资金,应当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编制一般公共预算时,可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实现预算平衡。
6.预备费:是指按《预算法》规定,各级财政可按照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设置预备费。
7.专项债券:全称是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专项债券,指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约定一定期限内以公益性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还本付息的政府债券。
8.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是指我国自2019年4月1日起试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制度,对于满足一定条件的企业可以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2022年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实施更大力度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扩大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放宽小微企业增量留抵退税条件,将增量留抵税额退还比例由60%提高至100%,并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2025年进一步完善了政策,针对三类不同行业规定了差异化的税额退还比例。
9.“三保”:是指“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三项保障。
10.两新:指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
11.两重:指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和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
1.昆明市盘龙区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地方财政预算
2.财政转移支付安排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