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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9151-202109-443868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1-09-29 10:40
名 称: 昆明市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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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1-09-29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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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部门概况

我部门纳入 2020年部门支出绩效自评的单位共 4 个,即局机关和下属的昆明市盘龙区劳动就业服务局、昆明市盘龙区社会保险局、昆明市盘龙区农村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全部为财政全额供给单位。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 1 个,参公管 理事业单位 2 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1 个。基本情况如下:

主要职能职责:

区人社局: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监督管理辖区范围内人力资源市场,促进全区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区促进城乡就业工作,拟订全区促进城乡就业的计划及实施意见;认真贯彻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负责对辖区内社会劳动力资源进行管理和综合开发利用;负责企业招用工备案工作,为企业做好用工指导;负责组织实施“再就业工程”,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就业服务;负责建立健全就业服务体系,为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和全区城乡劳动者提供公共就业指导和服务;统筹管理城乡富余劳动力,对城乡富余劳动力开展培训、就业和输出服务;对外地来昆务工人员提供就业创业服务。

(四)负责全区创业促进就业工作,负责创业宣传及各类创业咨询服务工作;负责创业创新平台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全区小额担保贷款、“贷免扶补”的申报、审核、办理工作;负责推荐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工作;履行盘龙区创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的职责;承担区创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的日常工作。

(五)负责就业培训工作和失业保险管理工作,负责组织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工作;负责做好失业保险的核定、管理、稽核和发放工作;负责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和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工作;负责现有失业职工档案保管、转移、查阅等服务工作。

(六)负责管理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执行国家、省、市养老、失业、工伤、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的管理办法,并进行监督检查;制定社会保险基金和职业年金核定、支付、管理制度和措施;对社会保险基金和职业年金实施管理及监督;负责辖区范围内养老保险参统职工退休审批工作;负责辖区范围内(含区属事业单位)职工的劳动能力鉴定和伤残评定工作。

(七)负责制定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流动调配政策,负责全区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制定全区事业单位人员补充计划;负责管理和指导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招聘、培训、考核、奖惩、解聘辞退、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职称改革等工作;推行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制度;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区技术工人等级晋升的有关工作。

(八)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政策;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负责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结构调整、工资分配的宏观管理;根据国家和省、市的工资政策,负责审批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调整;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福利待遇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规范地方性津贴补贴。

(九)负责劳动人事关系调整工作;建立和完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调解制度和行政复议制度;监督、指导劳动合同及集体合同制度的实施;依照法律、法规处理和仲裁劳动、人事争议;负责辖区范围内的劳动监察和农民工服务工作。

(十)负责指导街道及社区(村委会)社会保障工作,负责辖区内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企业薪酬调查、信息发布、工资总额备案工作;负责对企业执行上级部门工资收入分配政策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查处区属国有企业违规发放工资、滥发工资外收入等行为;对全区企业执行工资指导线和最低工资标准实施监督;指导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工作。

(十二)负责上级交办的有关人事人才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承办政府间有关人力资源合作项目的实施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队伍、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管理和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配合做好企业人才引进和服务工作。

(十三)承担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统计、调研、宣传和信息工作;负责规划、建设、管理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络;发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有关信息。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区就业局:

昆明市盘龙区劳动就业服务局是昆明市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负责劳动就业和失业保险工作的行使行政职能的财政全额拨款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具体职能包括: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劳动就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定本辖区劳动就业工作计划及实施意见。2、对辖区内社会劳动力资源进行管理、统计、分析、预测、预报,做好失业登记,发放《失业证》。3、开办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做好职业指导、职业介绍、政策咨询和素质测评;开展劳务交流活动,为劳动力供求双方提供服务。4、开展就业培训工作,举办劳动预备制培训、转业转岗培训和再就业培训,提高失业人员素质,为失业人员创造就业条件。5、做好失业保险的核定、管理、发放工作,为失业职工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服务。6、实施“再就业工程”,积极促进下岗职工和特别困难的失业人员尽快就业。7、做好解困工作,对困难企业的情况进行调查、掌握、协助做好资产重组、减员增效、兼并、破产企业中人员的分流安置工作;办理招用工录用备案手续,为企业做好用工指导。8、组织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对民办职业介绍机构和民办培训学校进行审批、管理、指导和检查。9、统筹管理农村富余劳动力,对农村富余劳动力开展培训、就业和输出服务,对外地来昆务工人员进行管理、培训和办理有关证件、手续。10、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区社保局: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社会保险方针、政策、法规;负责全区参统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采取各种灵活方式就业的自谋职业者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核定征缴;个人帐户管理;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工作;负责全区参统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金的社会化发放工作;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核定、调整工作;认真做好参统企业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基金核定、支付、兑现工作;积极探索企业离退休人员社区管理服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将其落实到位;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有利于离退休人员身心健康和各项活动;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做好基金计划、核算、分析工作;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加强基金监督和检查,确保基金安全;加强社会保险稽核工作;继续完善区级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工作,做好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核定收缴及个人帐户管理工作;协助税务部门进行社保基金清欠工作;承办区委、区政府及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区居保局:

盘龙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主要职责: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城乡居民基本保险方针、政策、法规;负责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制定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对街道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进行指导、培训、检查;拟定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筹集办法、待遇项目、给付条件和给付标准;及时将保险费的支付、积存等报告上级部门,定期向保险对象公布养老保险费收入与保险金支出等情况;负责城乡居民业务档案管理,妥善保管各种资料,建立健全登记收发、领用制度,做到账实相符;保障城乡居民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保险事业的发展。

 

年度重点工作:

区人社局:

2020年我局纳入项目支出绩效跟踪管理的项目有七个,分别为劳动监察辅助岗位工作人员工作经费、2020年区国投公司退休申报服务经费、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经费、微信平台维护费、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专、兼职仲裁员办案补助费、平台信息建设费、工资决策系统维护费。

区就业局:

根据区委、区政府、区人社局的安排部署,结合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及计划,2020年重点工作包括:开发公益岗位,安置下岗企业再就业,帮助城镇失业人员、困难就业人员实现就业,失业保险补贴发放,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及帮助就业,“贷免扶补”扶持创业,创业担保贷款及小微企业贷款扶持以及就业政策宣传等工作。

区社保局:

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基本方针和法规。统筹管理全区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办理养老、工伤,发放职工工伤保险金和丧葬抚恤费,以及离退休养老金的社会化发放。

区居保局:

100%完成市居保局下达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续费目标任务;按照《盘龙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盘龙区松华坝饮用水源保护区扶持补助办法(试行)的通知>》(盘政通〔2017〕1号)文件,对符合水源保护区补助条件并自愿参保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居民,每人每年给予200元的参保缴费补助;按照昆财社基〔2019〕年67号文对低保特困人员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代缴工作;推进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

 

预算收支总额、预算执行情况:

区人社局: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045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456.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12.4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人社局本级部分项目主要工作已完成,预算较上年缩减;社保局因上年存在财政补助资金结余,区级财政对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收支差异补助资金减少;就业局本年度区级配套全区就业与再就业专项工作经费增加;居保局随着参保人数的增加和符合领取待遇的人数逐渐增加,致使财政配套资金逐年增加。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0456.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456.3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万元(本级财力10456.3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12.4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人社局本级部分项目主要工作已完成预算较上年缩减;社保局因上年存在财政补助资金结余,区财政对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收支差异补助资金减少;就业局本年区级配套全区就业与再就业专项工作经费增加;居保局随着参保人数的增加和符合领取待遇的人数逐渐增加,致使财政配套资金逐年增加。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456.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045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18.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 307.87 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预算增加了区政府综合目标考核工作和获得省、市区级文明单位资金;年度人员较上年度增长,工资福利支出增加;项目支出7937.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19.3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人社局本级部分项目已完成仅预算运维经费,且大学生村官人数较上年减少,且不再新招录;社保局因上年存在财政补助资金结余,区财政对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收支差异补助资金减少。

预算执行情况:2020年1-12月预算运行情况如下:

劳动监察辅助岗位工作人员工作经费年初预算425000元,1-12月支出423500元。

2020年区国投公司退休申报服务经费年初预算575720元,1-12月支出368870元。

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经费年初预算174000元,1-12月支出173801元。

微信平台维护费年初预算20000元,1-12月支出20000元。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专、兼职仲裁员办案补助费年初预算47500元,1-12月支出47500元。

平台信息建设费年初预算166800元,实际支出127680元。

工资决策系统维护费年初预算80160元,1-12月支出80000元。

区就业局:

预算收支总额:盘龙区劳动就业服务局2020年度总收入为3,662.99万元,其中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为3,582.25万元,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80.74万元。2020年度支出总额为3,582.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6.28万元,项目支出为2,915.97万元。

预算执行情况:根据昆明市盘龙区财政局《关于下达盘龙区2020年部门预算的批复》(盘财〔2020〕1号)文件,盘龙区就业局年初安排财政拨款预算1,371.68万元,全年到位资金3,582.25万元,全年资金支出3,582.25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年初预算安排情况:昆明市盘龙区社会保险局2020年部门收入年初预算3,374.53万元,支出年初预算3,374.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年初预算528.64万元,项目支出年初预算2,845.89万元。

部门整体实际收支情况:昆明市盘龙区社会保险局2020年部门收入决算数5,454.38万元,年初结转结余16,398.14万元;支出决算数20,080.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8.76万元,项目支出19,421.61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772.15万元。

二、 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区人社局:

我局纳入绩效跟踪管理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如下: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专、兼职仲裁员办案补助费绩效目标100%完成。2020年,盘龙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受理案件950件,其中结案率为92.46%,调解率63.58%,终局裁决率为32%。仲裁院以“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工作理念,紧扣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开展部门横向联动打造争议处理闭环,围绕调裁审机制进行深入的探索和大胆尝试,形成党组领导、工会协同、司法助推、仲裁调解和司法调解联动的多元化机制,不断提高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质效,切实保障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全力维护劳动人事关系和谐与社会稳定。

微信平台维护费绩效目标100%完成。按照区委、区政府“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创新改进公共服务方式,加快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化建设和服务平台建设,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的工作要求,我局拟建设“盘龙区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平台遵循“融合创新、引领跨越、开放共享、安全有序”的原则,以业务模式创新为核心,以人社业务数据为抓手,按照“互联网 +”的理念和思维,整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数据资源和服务资源,构建人社大数据,为人社公共服务提供基础保障,为社会公众提供覆盖社保、医保、就业、人事人才、劳动维权人社全业务领域的一体化服务。

劳动监察辅助岗位工作人员工作经费绩效目标完成99%。根据《关于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建设的意见》(人社部发[2015]67号),《关于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建设的意见》(云人社发[2016]410号),《盘龙区关于增加劳动监察辅助性用工会议的通知》,为确保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及社会和谐稳定,在现有编制不能突破的情况下,充实盘龙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人员,根据实际工作需求测算,需使用劳动监察辅助性用工(编外用工),主要负责案件档案管理、接待来访群众、协助值守劳动维权电话等辅助性工作,以弥补专职执法力量的不足,确保执法效率。

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经费绩效目标完成99%。我局承担承担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主体责任,做好政策制定、标准开发、资源整合、职业培训机构管理、质量监管等职责,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分解工作任务,抓好督促落实。要积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协作配合,紧密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牵头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科学编制年度培训计划并逐级下达,压实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责任,抓好贯彻落实。

工资决策系统维护费绩效目标完成99%。实现网上办公,节约审批时间、优化审批流程,提升办公效率。按时完成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职务)变动工作审批及我区机关工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工资及级别工资档次的审批,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增加薪级工资的审批,全区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审批工作及全区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总量审批工作。

平台信息建设费完成77%。年初我局预算166800元,根据昆政发〔2007〕56号、昆编〔2008〕1号和昆劳社通〔2009〕105号。其中包含网络通讯费:每条线路95元/每月*120台*12个月=136800元,软件维护费、设备维修费:每台250元/每年*120台(计算机)=30000元。年初预计完成12个街道103个社区的网络通讯费支付,2020年12个街道已完成,完成100个社区的费用支付。

2020年区国投公司退休申报服务经费完成64%。2020年共完成自谋职业退休人员申报1005件,年初预计1500件,保管自谋职业退休人员档案17120件,年初预计50720件。能够妥善的解决盘龙区自谋职业人员免费申报办理退休登记诉求,减少退休信访矛盾,积极推进我区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免费申报办理退休登记工作的实施。根据《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退休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保障我区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申报免费的实施,由盘龙区国资公司负责为自谋职业人员申报退休登记、管理人事档案。政府根据其申报退休登记的办结件数给予支付服务费用。

区就业局:

评价结论:盘龙区就业局2020年在区委、区政府、区人社局的领导下,牢牢把握“稳就业”的工作思路,积极化解经济下行带来的就业压力,紧紧抓住“民生之本,就业优先”主线,通过扩大就业宣传、完善就业服务措施,千方百计稳岗位、保民生、促就业,全区就业形势保持稳定。经综合评价,盘龙区就业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达到了既定目标,工作履职情况良好,成效显著,根据《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表》评分,综合评分93分,自评绩效等级为优。

绩效分析:1.产出情况分析

部门整体支出核心绩效指标均超额完成,其中:

(1)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目标达成率108%,其中培训建档立卡贫困人员514人,创业培训175人;

(2)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目标达成率119.78%,其中其中建档立卡373人;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收入6745.07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19.88%;完成引导性培训3000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0%。

(3)失业保险发放目标达成率111%,其中参保人数197294人,发放失业保险金及其他待遇18.14万人次,2.03332亿元;

(4)创业担保贷款审批发放个人166人2490万元;审批发放“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66人883万元;推荐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1户。

(5)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班1032个班次、4.9万人次培训,涉及81余个工种。发放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补贴33855人,共计4821.97万元;组织失业人员培训93个班、5110人,30%的人员通过培训实现就业。

2. 效果情况分析

通过全年财政资金保障,各业务部门严格执行实施计划,有效落实各项管理政策,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带动了城镇新增就业24243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28%以内;带来了明显的社会效益,安置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6317人,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5729人,开发公益性岗位402个,促进了社会稳定,没有因就业问题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

区社保局:

2020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市社会保险局的科学指导下,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正确领导下,工作按照“保民生,促发展”的总体思路,我局全面完成了上级安排的工作目标任务,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民生的关怀,促进了社会的稳定和谐。

经综合评价,昆明市盘龙区社会保险局预算配置科学,执行有效,管理规范,完成了各项年度工作目标,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按照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评定2020年度昆明市盘龙区社会保险局整体支出绩效等级为优,分数为96分。

区居保局: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确定的内容,经评价组综合评价,盘龙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2020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评为 “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切实落实水源区缴费补助

按照《盘龙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盘龙区松华坝饮用水源保护区扶持补助办法(试行)的通知>》(盘政通〔2017〕1号)文件,自2016年1月1日起,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并自愿参保缴费的松华坝水源区居民,每人每年享受200元的参保缴费补助。

2020年,松华坝水源区城乡基本养老保险财政代缴人数38304人,支出代缴资金7137000元。

(二)推进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参保及代缴补助工作

根据昆明市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昆明市盘龙区民政局、昆明市盘龙区残疾人联合会、昆明市盘龙区财政局《盘龙区贫困及残疾人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助办法(试行)》(盘人社〔2019〕128号),盘龙区在市级要求的每人每年代缴100元的基础上,每人再提高100元(每人每年财政代缴养老金共计不超过200元)。

2020年盘龙区符合条件低保、特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2254人,市级财政应拨付代缴资金90160元,实际拨付代缴资金90160元;区级财政应配套135240元,实际配套资金360640元(区级区级多筹集的225400元为区级依据盘人社〔2019〕128号文而提高代缴标准的提高部分)。市区两级本年筹集资金合计548560元,上年结余市级资金8080元,本年实际支出450800元,结余共计105840元(2020年市级资金结余97660元,2019年市级资金结余8080元),将结转2021年市级低保特困代缴资金。

(三)完成建档立卡人员100%参保

根据区扶贫办动态调整提供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据,认真组织开展人员信息核查和参保。2020年,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符合参保条件2202人已100%参保。盘龙区符合财政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建档立卡人员2202人, 筹集区级建档立卡人员参加城乡养保代缴资金440400元,实际应代缴资金440400元。

三、 经验、问题和建议

区人社局:

1. 经验;本次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主要是根据国家和省级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进行。下一步将专门针对整体支出的特点,强化预算绩效申报工作,强化项目实施方案预报。

我局着力以提升部门预算绩效为主线,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导向,以部门支出绩效评价为手段,以评价结果应用为保障,建立完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积极推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2019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整体开展情况,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提升自评质量,预算绩效管理取得新成效。

2. 存在的问题;我局在编制部门编制预算时,虽然根据单位职能和年度工作计划,但在2020年部门预算执行过程中,仍存在以下问题。

因部门整体支出的资金安排和使用上具有不可预见性,在科学设置预算绩效指标上还需进一步加强,年初编制的预算不够精确,编制范围不太全面,预算执行情况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对于政策宣传方面意识较为缺失,相关社会保险业务的政策及相关规定普及度不高。

3. 改进措施及建议:为了进一步提高本部门整体绩效水平,在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过程中,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明确由相关部门牵头,各部门参与的绩效评价管理,为绩效评价工作开展创造好的条件。

(二)是加强队伍建设。要抓好绩效评价管理部门的队伍建设和业务指导,加强业务培训。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把绩效评价作为日常工作,建立绩效评价管理工作考核的长效机制。

(四)强化预算管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提高单位预算执行力度。

(五)加强资产管理,做好资产信息系统的维护工作,及时录入更新购置资产,使资产变动情况与信息系统数据一致。

区就业局:

(一)经验

1. 主动服务企业保就业

切实将服务重点企业用工摆在突出位置,狠抓政策落地、加大岗位对接、加强跟踪服务,积极帮助企业解决用工问题,促进重点企业复工复产。

2. 聚焦重点群体稳就业

围绕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不断强化就业服务和技能培训力度,全力激发创业创新发展活力,努力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

3. 围绕转移就业助力脱贫攻坚

以松华坝水源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为重点,扎实推进“技能扶贫”“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扶贫”两个专项行动,帮扶就近就业,推进劳务协作,促进农民持续就业增收。

4. 落实援企稳岗护航企业发展

为妥善应对疫情影响,全力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区就业局通过推进市级统筹,降低失业保险缴费比例,落实企业稳岗补贴等政策,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企业稳定职工岗位。

(二)存在的问题

资金拨付进度较慢:2020年昆明市企业下岗失业参战退役人员补助资金拨付进度较慢。企业下岗失业参战退役人员灵活就业后,先购买社会保险,再申请发放补贴,导致资金拨付进度较慢。

(三)改进措施及建议

加大宣传力度,有效落实各项政策。加大组织实施力度,派专人深入各街道和社区进行政策宣传,提高知晓度,确保每一个符合政策补贴人员及时申报补贴,力争各项指标按进度完成。

区社保局:

1. 经验

(1)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由部门负责人任组长的绩效评价领导小组,保证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2)加强学习,强化绩效管理的理念

认真学习财政部《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财预〔2014〕416号)、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省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办法》(云财预〔2016〕98号)、《盘龙区区级部门预算绩效自评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绩效管理文件,吃透文件精神,强化绩效管理的理念,营造预算绩效管理氛围;

(3)创新方式,落实责任

创新管理方式,落实岗位责任制,夯实基础工作,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制度建设,推动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各项工作齐头并进。

2. 存在的问题

我局在编制部门编制预算时,虽然根据单位职能和年度工作计划,但在2020年部门预算执行过程中,仍存在以下问题。

因部门整体支出的资金安排和使用上具有不可预见性,在科学设置预算绩效指标上还需进一步加强,年初编制的预算不够精确,编制范围不太全面,预算执行情况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3. 改进措施及建议。

为了进一步提高本部门整体绩效水平,在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过程中,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明确由相关部门牵头,各部门参与的绩效评价管理,为绩效评价工作开展创造好的条件。

(二)加强队伍建设。要抓好绩效评价管理部门的队伍建设和业务指导,加强业务培训。

(三)建立长效机制。把绩效评价作为日常工作,建立绩效评价管理工作考核的长效机制。

区居保局:

(一)经验

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局按照区财政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了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评价内容主要包括绩效目标的设定情况、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为实现绩效目标制定的制度、采取的措施、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和效果等。

在接到区财政局关于绩效评价结果的反馈函后,我局积极针对绩效评价中支出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完善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措施、增强支出责任、提供管理水平,在规定时间内将整改结果反馈区财政局。

根据绩效自评的结果,我局将需要整改的情况及时反馈给各业务科室,并督促其整改落实。

(二)存在的问题

1.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水平较低,参保群众满意度不高。

2. 松华坝水源区城乡居民保险缴费补助的实际支付率有下降。

(三)改进措施及建议

1. 增加基础经办人员业务培训,提升业务经办水平。

2. 加大参保缴费及水源区缴费补贴宣传力度,积极与税局、财政对账,保障参保人及时享受缴费补贴、领取养老待遇。

3. 积极向上级反映业务经办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寻求政策和技术上的支持。

4. 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方案,逐步提高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水平,提高参保群众满意度。

 

昆明市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 部门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编制。

区人社局:

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主管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区政府职能部门,设11个内设机构,管理6个事业单位,承担全区人力资源开发、人事人才管理服务、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和劳动者权益保障等工作。2020年局机关有行政编制18名,参公编制11名,事业编制21名。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共有50名在职职工。

区就业局:

根据盘政办通〔2005〕53号部门职责,盘龙区就业局内设9个职能科室,分别是办公室、促进农民就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失业保险征缴科、失业职工管理科、职业技能培训科、市场就业管理科、信息科、城乡就业统筹科、财务科。共有参公事业编制36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2020年末实有在职人数28人,离退休人员27人。

区社保局:

昆明市盘龙区社会保险局属于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主管单位是昆明市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一个独立核算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内设10个职能科室。

本单位核定参公编制33人,工勤编制3人。年末实有在职人员29人,退休人员19人。

区居保局:

昆明市盘龙区农村社会保险中心成立于2008年5月,为昆明市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副科级,于2012年2月单位名称变更为:昆明市盘龙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位于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481号四楼。

昆明市盘龙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事业编制19名,其中,局长1名(副科级),副局长1名(股级)。2020年年末实有在职人数12人,退休人员0人。内设办公室、财务科、稽核科和业务科。

 

(二)部门职能。

区人社局: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负责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规定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人力资源的开发和管理,制定全区人力资源开发和管理的相关政策;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负责监督管理辖区范围内人力资源市场,促进全区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负责全区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全区促进城乡就业的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建立健全就业服务体系,综合开发、合理利用人力资源;认真贯彻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负责失业人员的就业推荐安置及档案管理工作;贯彻国有企业下岗、失业职工的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的政策,组织实施再就业工程;实施农村富余劳动力开发、农村劳动力跨地区有序流动的政策措施。负责管理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制定全区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和农村养老保险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制定社会保险基金核定、支付、管理制度和措施;对社会保险基金实施管理及监督;负责辖区范围内养老保险参统职工退休审批工作;负责辖区范围内(含区属事业单位)职工的劳动能力鉴定和伤残评定工作。制定全区失业人员、企业下岗失业职工再就业培训的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建立和完善以市场为导向的职业培训体系;全面实施劳动预备、就业准入制度,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管理全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贯彻执行行政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规范地方性津贴补贴,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负责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结构调整、工资分配的宏观管理;根据国家和省、市的工资政策,编制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工资计划,负责审批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调整;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福利待遇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管理人事、劳动关系调整工作;建立和完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制度和行政复议制度;监督、指导劳动合同及集体合同制度的实施;依照法律、法规处理和仲裁劳动、人事争议;负责辖区范围内的劳动监察工作。负责军队转业干部管理工作;负责指导街道、镇及社区、村委会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负责辖区内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流动调配政策,管理全区人才交流和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全区行政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制定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补充人员计划;负责管理和指导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招聘、培训、考核、奖惩、解聘辞退、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职称改革等工作;推行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制度;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区技术工人等级晋升的有关工作。负责上级交办的有关人事人才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承办政府间有关人力资源合作项目的实施工作。承担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统计、调研、宣传和信息工作;负责规划、建设、管理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络;发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有关信息。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区就业局:

盘龙区就业局是昆明市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负责劳动就业和失业保险工作的行使行政职能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具体职能包括:

1.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劳动就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定本辖区劳动就业工作计划及实施意见。

2. 对辖区内社会劳动力资源进行管理、统计、分析、预测、预报,做好失业登记,发放《就业创业登记证》。

3. 开办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做好职业指导、职业介绍、政策咨询和素质测评;开展劳务交流活动,为劳动力供求双方提供服务。

4. 开展就业培训工作,举办劳动预备制培训、转业转岗培训和再就业培训,提高失业人员素质,为失业人员创造就业条件。

5. 做好失业保险的核定、管理、发放工作,为失业职工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服务。

6. 实施“再就业工程”,积极促进下岗职工和特别困难的失业人员尽快就业。

7. 做好解困工作,对困难企业的情况进行调查、掌握、协助做好资产重组、减员增效、兼并、破产企业中人员的分流安置工作;办理招用工录用备案手续,为企业做好用工指导。

8. 组织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对民办职业介绍机构和民办培训学校进行审批、管理、指导和检查。

9. 统筹管理农村富余劳动力,对农村富余劳动力开展培训、就业和输出服务,对外地来昆务工人员进行管理、培训和办理有关证件、手续。

10. 开展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工作,为各类企业、事业单位,非公经济组织、自谋职业者提供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和后勤保障服务。

11. 为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的认证进行初审,并报上级劳动就业部门审核、发证。

12. 落实各项再就业优惠政策,审核、颁发《再就业优惠证》。

13. 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区社保局: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社会保险方针、政策、法规;负责全区参统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采取各种灵活方式就业的自谋职业者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核定征缴;个人帐户管理;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工作;负责全区参统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金的社会化发放工作;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核定、调整工作;认真做好参统企业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基金核定、支付、兑现工作;积极探索企业离退休人员社区管理服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将其落实到位;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有利于离退休人员身心健康和各项活动;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做好基金计划、核算、分析工作;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加强基金监督和检查,确保基金安全;加强社会保险稽核工作;继续完善区级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工作,做好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核定收缴及个人帐户管理工作;协助税务部门进行社保基金清欠工作;承办区委、区政府及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区居保局:

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方针、政策、法规;负责全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

2. 制定全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对街道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进行指导、培训、检查;

3. 拟定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费用筹集办法、待遇项目、给付条件和给付标准;及时将保险费的支付、积存和运营情况报告上级部门,定期向保险对象公布养老保险费收入与保险金支出等情况;

4. 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做好基金计划、核算、分析工作;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加强基金监督和检查,确保基金安全;

5. 负责全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具体业务,办理承保、转保、接续、退保、个人账户管理、养老金发放工作;

6. 编制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统计报表并及时上报;

7. 负责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妥善保管各种资料,建立健全登记收发、领用制度,做到账实相符;

8. 承办区委、区政府及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区人社局: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专、兼职仲裁员办案补助费绩效目标100%完成。2020年,盘龙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受理案件950件,其中结案率为92.46%,调解率63.58%,终局裁决率为32%。微信平台维护费绩效目标100%完成,构建人社大数据,为人社公共服务提供基础保障,为社会公众提供覆盖社保、医保、就业、人事人才、劳动维权人社全业务领域的一体化服务。劳动监察辅助岗位工作人员工作经费绩效目标完成99%,以弥补专职执法力量的不足,确保执法效率。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经费绩效目标完成99%。我局承担承担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主体责任,做好政策制定、标准开发、资源整合、职业培训机构管理、质量监管等职责。工资决策系统维护费绩效目标完成99%。实现网上办公,节约审批时间、优化审批流程,提升办公效率。平台信息建设费完成77%。年初我局预算166800元,根据昆政发〔2007〕56号、昆编〔2008〕1号和昆劳社通〔2009〕105号。其中包含网络通讯费:每条线路95元/每月*120台*12个月=136800元,软件维护费、设备维修费:每台250元/每年*120台(计算机)=30000元。年初预计完成12个街道103个社区的网络通讯费支付,2020年12个街道已完成,完成100个社区的费用支付。2020年区国投公司退休申报服务经费完成64%。2020年共完成自谋职业退休人员申报1005件,年初预计1500件,保管自谋职业退休人员档案17120件,年初预计50720件。

区就业局: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稳定就业、促进就业的部署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措施,加大资金投入,保持了全区就业形势稳定。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落实就业创业扶持政策作为就业工作的重要着力点,向实处发力,千方百计推动各项政策落地见效,确保稳就业、减税降费等优惠政策落实落地,从而提高企业稳定发展能力和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二是加强组织建设,成立四个党小组,结合党员专业特长开展特色党小组活动,依托就业志愿服务活动走进群众中,实现为民服务零距离,从而提高党支部服务大局的能力,有效解决政治、业务两张皮现象。三是健全工作机制,制定下发《关于做好2020年度盘龙区就业工作的通知》,细化工作任务和措施,进一步明确全年就业工作的推进时序和完成目标,为确保全区就业工作有序推进树立了工作导向。四是强化专项资金管理,设置基金稽核专职人员,制定《盘龙区失业保险基金办公室重复领取待遇处置流程》,建立业务抽查制度,分片对辖区9个经办点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开展业务抽查,提高了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区社保局:

2020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市社会保险局的科学指导下,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正确领导下,工作按照“保民生,促发展”的总体思路,我局全面完成了上级安排的工作目标任务,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民生的关怀,促进了社会的稳定和谐。

一是以政策红利落地落实为目标,扎实开展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工作。截至2020年12月,盘龙区参保企业共11450家,其中大型企业28家、社会组织237家、个体工商户225家、中小微企业10960家,共为企业减免养老保险8.343亿元、减免工伤保险0.227亿元。将企业(单位)2月份已缴纳的当月应减免养老、工伤保险费,分批次退回企业。为7511家企业退回养老保险费5670万余元,为7470家企业退回工伤保险费108万余元。

二是以落实“城镇居民增收”为根本落脚点,确保社会保险各项待遇足额发放。截至2020年12月,共计审核新增退休人员2055人,新增发放养老金504余万元,累计发放养老金约59万余人次,金额13.57亿元;退休死亡1056人,审核、支付退休死亡“两费”4247余万元;审核、支付养老保险一次性待遇(在职死亡、缴费不满十五年、多缴重缴)费用976余万元。截止12月,累计支付5300余名机关事业退休人员3.65亿元的养老待遇(含3.24亿元统筹内基金、统筹外资金4078.96万和职业年金73.45万元)。在做好收支台帐的同时,严把待遇计算审核关,无多支、错支养老、工伤保险待遇情况。截至2020年12月,全区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4.71万人,完成目标任务24.57万人的100.57%,企业缴费人数16.50人,完成目标任务16.49万的100.06%。工伤保险参保人数18.47万人,完成目标任务14.87万人的124.21%。参保企业户数比上年末9769户增加16.59%,养老保险参保人数比上年末23.37万增加15.75%,工伤保险参保人数比上年末15.06万增加22.64%。

三是以疫情防控为抓手,深入推进“不见面”服务。在做好日常窗口办理业务工作的基础上,为积极做好疫情防控措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保权益,提供优质高效的社会保险服务,为企业复工复产保驾护航,推行“网上办、预约办、不见面”的业务经办模式,同时发布《盘龙区社会保险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工作方案》《盘龙区社会保险局应急工作方案》等一系列服务公告。截至2020年12月,申请开通企业网厅帐号9406家、办理职工参保增员审批74306件(其中:审批通过48514件,因填报信息不完整、原单位欠费、重复填报等原因未通过审批的25792件);办理职工停保减员审批49170件。

区居保局:

2020年,盘龙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在市级保障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在区委、区政府、区人社局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全覆盖、保基本、有弹性、可持续”为基本方针,坚持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以落实各项城乡居民养老保障政策为核心,以建立统筹城乡的社保工作为重点,围绕改善民生、服务群众的方针,切实落实各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立足工作实际,创新思路,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提升服务群众、服务基层的水平和能力,努力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稳步推进。

工作中,以本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目标任务为中心,突出重点,狠抓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扩面主题,严格按照省、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要求开展业务,进一步深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不断提升内部管理能力和服务意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逐步提高。

 

(四)部门管理制度。

区人社局:

盘龙区人社局会计核算符合财务制度规定,财务处理及时、规范。制定并完善《业务办理流程》《办事服务规范》《考核管理办法》等制度,严格制度执行消除慢作为、庸懒散,以提高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内部控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区就业局:

为确保部门工作有效执行,资金管理规范,工作质效有效提升,根据部门职能职责以及单位实际情况制定了《内部控制管理与监督制度》《财务科岗位责任制度》、《“三重一大” 集体决策制度》、《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公益岗位实施办法》、《就业见习工作管理办法》以及《财务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政府采购管理制度》《预算管理制度》等一系列管理制度。为坚持“工作做实,对象核实,情况摸实,保证资金安全”的原则,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我局加强内控机制建设,成立就业创业资金稽核工作小组,组织人员深入到企业和街道对大学生见习补贴、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等资金申报单位和人员,进行实地核查。同时,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凡涉及就业创业补贴资金发放,一律实行公示制。除在街道、社区(村)设置就业专项资金公示栏,在盘龙政务网、盘龙人社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

区社保局:

昆明市盘龙区社会保险局制定了《盘龙区社会保险局内部控制制度》、《盘龙区社会保险局预算管理制度》、《盘龙区社会保险局行政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285号)、《盘龙区区级部门预算绩效自评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严格进行预算管理。

区居保局:

单位建有社保基金(含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老农保)业务经办、财务、稽核、生存认证、档案管理各项基金管理制度;单位财务收支、资产管理、采购、预决算分析、合同管理各项制度。

(五)部门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区人社局:

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为14,312,037.83元,总支出为14,312,037.83元,其中:基本支出9,659,961.72元,占总支出的67.50%;项目支出4,652,076.11元,占总支出的32.50%。

基本支出中: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9,659,961.72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850,014.48元,占基本支出91.6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809,947.24元,占基本支出的8.38%。

项目支出中:用于保障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652,076.11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52,076.11元,为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占项目支出的100%。

区就业局:

1. 部门资金来源

2020年预算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收入。根据昆明市盘龙区财政局《关于下达盘龙区2020年部门预算的批复》(盘财〔2020〕1号)文件,盘龙区就业局年初安排预算1,371.68万元,全年到位资金3,582.25万元。

预算情况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小计

工资福利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

部门预算项目

年初预

算数

1, 371.68

695. 68

621. 07

0

74. 61

676. 00

追加预

算数

2, 258.05



18. 08


2, 239.97

调减预

算数

47. 48

47. 48

32. 63


14. 85


合计

3, 582.25

666. 28

588. 4

18. 08

59. 76

2, 915.97

 

2. 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全年支出3,582.25万元,按支出性质分类,其中:基本支出-人员经费606.52万元,基本支出-日常公用经费59.76万元,项目支出2,915.97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88.4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51.1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52.83万元。

3. 预算执行情况

根据昆明市盘龙区财政局《关于下达盘龙区2020年部门预算的批复》(盘财〔2020〕1号)文件,盘龙区就业局年初安排财政拨款预算1,371.68万元,全年到位资金3,582.25万元,全年资金支出3,582.25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4. 重点支出安排率

盘龙区就业局部门重点支出为就业补助支出、大学生创业扶持、社会保险补贴、公益岗位生活补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就业培训专项资金以及相关人力资源工作和社会保障专项工作经费,归集在部门项目支出。2020年安排重点支出2,398.83万元,占总部门项目支出2,915.97万元的82.27%。

区社保局:

1. 年初预算安排情况

昆明市盘龙区社会保险局2020年部门收入年初预算3,374.53万元,支出年初预算3,374.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年初预算528.64万元,项目支出年初预算2,845.89万元。

2. 部门整体实际收支情况

昆明市盘龙区社会保险局2020年部门收入决算数5,454.38万元,年初结转结余16,398.14万元;支出决算数20,080.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8.76万元,项目支出19,421.61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772.15万元。

基本支出中:工资福利支出599.99万元,商品服务支出58.77万元,基本支出结转结余0万元。

项目支出中:(1)省企退休人员移交社会化管理专项经费支出120.85万元,剩余1,380.26万元结转下年使用;(2)异地汇款邮寄费异地汇款邮寄费支出0.88万元,年度资金已使用完毕;(3)各项业务补助经费支出3.00万元,年度资金已使用完毕;(4)2020年第二批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补助支出509.00万元,年度资金已使用完毕;(5)区财政对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收支差异补助支出14,688.45万元,年度资金已使用完毕;(7)职教幼教退休教师生活待遇差补助资金2020年度支出1,127.11万元,剩余45.33万元结转下年使用;(8)区属离休干部生活补贴区属离休干部生活补贴支出0.24万元,年度资金已使用完毕;(9)下划企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费支出2,449.45万元,剩余58.49万元结转下年使用;(10)市属转型公司退休人员养老金差额财政补助资金支出117.51万元,剩余180.28万元结转下年使用;(11)市属改制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差额部分财政补助资金支出274.82万元,剩余91.78万元结转下年使用;(12)市属中组发〔2002〕13号文及“8.13”会议精神人员生活补助资金支出78.72万元,剩余15.77万元结转下年使用;(13)市属企业离休人员经费支出0.24万元,剩余0.24万元结转下年使用;(14)离休干部护理经费支出7.26万元,年度资金已使用完毕;(15)离退休人员临时生活补贴支出43.92万元,年度资金已使用完毕;(16)敬老节走访慰问经费支出0.16万元,年度资金已使用完毕。

3. 重点经济分类执行情况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5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

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度0.12万元减少0.12万元,减幅为100%,其中,公务接待费0.12万元,较上年度0.12万元减少0.12万元,减幅为100%;主要原因是:贯彻国家厉行节约相关政策,加强单位内部控制及完善接待管理办法,严格审核接待费,所以接待费支出减少。

区居保局:

2020年实际收到的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11177577.26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收入总额2576917.26元;项目资金预算收入总额8600660元。

2020年总支出为11177577.26元,其中:基本支出总额2576917.26元,项目支出总额8600660元(由我局年初预算安排的支出项目7184500元、上级下达资金支出项目1416160元)。另外,由财政安排支出项目资金为19594589.48元(不纳入单位部门决算)。其中:(1)松华坝水源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补贴共支出7137000元;(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区级待遇支付及配套资金共支出10720788元(不纳入单位部门决算);(3)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区级配套资金共支出8873801.48元(不纳入单位部门决算);(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表格制作费共支出47500元,主要用于老农保、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相关表格制作及宣传材料印刷;(5)根据昆财社基〔2019〕年67号文支出的昆明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代缴低保特困人员资金90160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

区人社局:

2020年全年政府采购金额为:15834.00元,为采购2次复刷宣传,3次复印纸,经报区政府研究同意追加项目经费购买。

区就业局:

根据昆明市盘龙区财政局《关于下达盘龙区2020年部门预算的批复》(盘财〔2020〕1号)文件,2020年政府采购年初未安排预算,年中追加执行0.81万元。

区社保局:

2020年度我单位无政府采购。

区居保局: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

(七)固定资产情况。

区人社局: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净值为49.99万元。土地、房屋及构筑物0万元,占固定资产的0.00%(其中,房屋0万元,占固定资产的0.00%);通用设备44.24万元,占88.51%(其中,车辆20.77万元,占41.55%,单价50万(含)以上(不含车辆)设备0万元,占0.00%);专用设备0万元,占0.00%(单价100万(含)以上设备0万元,占0.00%);文物和陈列品0万元,占0.00%;图书档案0万元,占0.00%;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5.75万元,占11.49%。

区就业局:

2020年我局固定资产原值年初数为45.61万元,其中房屋及构筑物16.55万元,无车车辆,其他固定资产为29.06万元,固定资产累计折旧27.01万元,固定资产净值18.60万元;2020年末固定资产原值为45.61万元,固定资产累计折旧29.42万元,固定资产净值16.29万元。2020年无固定资产购入。我局固定资产保存完整,资产配置合理,资产账务管理合规,账实相符,资产处置有专门的人员经过相关程序处理。截止2020年末,固定资产总额45.61万元,在用固定资产45.61万元,固定资产利用率100%。

区社保局:

1. 管理制度及健全性

我单位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严格执行资产管理。

2. 资产管理安全性

截至2020年末,我单位固定资产总额240.95万元,其中:其他房屋180.95平方米,价值121.68万元。我单位固定资产保存基本完整;资产配置合理;资产账务管理合规,帐实相符;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处置有专门的人员经过相关程序处理。

3. 固定资产利用率

截至2020年末,我单位固定资产总额240.95万元,在用固定资产240.95万元,固定资产利用率100.00%。

区居保局: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单位固定资产账面总额330138元。

二、 绩效目标

(一)部门总目标。

区人社局:

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区人社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全会和区“两会”确定的目标任务,秉承“与中心同频共振,与民生同声相呼,与党建同向发力”的理念,紧盯重点真抓实干,实现了人社工作新跨越。

区就业局:

牢牢把握“稳就业”的工作思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发力点,拓宽服务领域,增强服务本领,千方百计促进群众就业。

区社保局:

1.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社会保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 执行国家、省、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改革工作政策,经办盘龙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工作。

3. 对盘龙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工伤保险经办工作进行管理、监督。

4. 负责盘龙区用人单位、个人养老、工伤保险登记、申报、缴费核定。

5. 编制社会保险预决算报表;编制社会保险财务、统计报表。

6. 负责参保人员正常退休养老待遇核定、丧抚费拨付;负责本区工伤保险待遇的审核和拨付工作。

7. 进一步完善盘龙区社会保障制度,对我区企业离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

8. 负责本区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关系的建立、转接、接续、中止等业务经办;负责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管理;

9. 对用人单位参保及缴费情况进行稽核;定期开展企业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

10. 负责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区人社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区居保局:

认真贯彻执行省、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含老农保)、被征地基本养老保险方针、政策、法规;依据2019年单位工作计划,开展城乡、被征地养老保险改革相关 "政策宣传,做到走村入户,实现11万参保人宣传到位;对本级经办人员、街道、社区三级经办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培训、检查;完善与银行业务对接工作,切实加强参保居民参保缴费、续费、待遇领取工作的服务质量,为参保人提供快捷、方便、舒心的服务,同时强化业务档案管理,妥善保管各种资料,建立健全档案规章制度,妥善解决城乡居民的基本生活和长远生计问题,增加居民收入,提高居民生活水平,维护其合法权益,保持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二)部门项目具体计划目标。

区人社局:

1. 就业创业工作,在大众创业、技能扶贫、就业扶贫等重点工作上出亮点。突出抓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开展好技能扶贫和转移就业工作。大力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抓好服务,不断加强就业创业服务基础建设。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深入推进“互联网+就业创业”行动,构建集网站、微信、自助服务终端为一体的信息化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为群众提供更精准、更具特色的服务。

2. 社会保障工作,加强社保与服务供给,扎牢社会保障网底。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落实社保政策,继续做好社会保险扩面工作。稳步推进新老农保制度衔接,筹备开展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轨。积极配合全市开展好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总额控制试点工作。不断健全完善医疗保险标准化体系,进一步提升全民医保质量。强力推进工伤保险“同舟计划”,完善按项目参保的工作机制。强化社保基金监管,不遗余力完成社保欠缴清欠工作任务。发挥好社会保障兜底功能,织密扎牢社会保障安全网。

3. 人事人才工作,聚焦选人育人用人规范创新人事人才服务管理。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开展好职位职责试点和公务员绩效考核管理系统试点工作;抓好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和工资薪酬网上审批,配合做好法检、公安、审计、环境保护等领域改革;完善考录用体系,以教育、卫生系统选人用人需求为重点统筹兼顾,做好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招聘工作,优化人员结构,增强队伍活力;创新教育培训,推行“党校+高校+基地”的培训体系和“模块化+菜单式”的培训模式;不断提升公务员、事业人员能力素质;深入实施招才引智、产业聚才工程,建立市场化引才、规范化用才政策体制机制,打造名匠工作室,搭建“高技能人才工作站”; 制定技能人才激励机制,开展全区政府机关一般干部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继续开展“技能大师进社区”系列活动,做好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和大学生村官选聘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受理点作用,做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试点工作。

4. 劳动关系工作,抓好执法维权构建和谐关系。继续在建设领域用工企业推行使用“昆明市劳动监察信息化管理系统”和银行代发工资制度,建立重点楼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继续加强与公安、信访、应急办、热线办等相关部门的协调,加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与诉讼的相互衔接,建立经常性情况通报制度和快速反应处理机制,加强来访接待工作, 切实贯彻落实执法责任制,加强机构能力和队伍建设,提高办案效率,监护并举,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5. 优化服务工作,提升服务能力增强群众获得感。继续推广完善“盘龙人社”公众号,社保APP、“人才服务直通站”、特殊困难劳动者维权“绿色”通道的使用。助力供给侧改革,实施企业“减负”行动,开展优化人社服务软环境和软实力活动,切实让各项社会保障惠民政策转化为群众“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的实惠。

6. 党建工作,建设干部队伍推动工作创先争优。继续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大兴学习之风,严格履行 “一岗双责”,认真实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践行“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要求。一是突出作用发挥,打造人社党建精品。二是突出党建引领,打造“盘龙工匠”技能品牌。三是突出互联互动,提高党建整体效应。营造风清、气正、务实的人社工作氛围。

区就业局:

1. 突出重点,着力抓好各类群体就业工作。一是进一步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强化就业政策、就业岗位、创业项目、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进校园工作机制,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工作,利用见习政策和专场招聘会等方式,帮助高校毕业生通过多渠道实现就业;二是把水源区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和我区乡村振兴规划实施结合起来,依托休闲农业、家庭农场、乡村旅游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创造更多就业岗位;进一步对贫困家庭、零就业家庭情况、劳动力年龄层次等情况进行统计梳理,着重对尚未就业的贫困劳动力开展调查分析,有针对性的开展技能扶贫、就业扶贫及帮扶。

2. 落实政策,大力营造优企惠企营商环境。用足用好稳岗返还、技能提升等各项政策,切实做到政策宣传覆盖、落实兑现两手抓、两手硬,不断扩大政策覆盖面,确保应享尽享、应兑尽兑,全面减轻企业负担,降低企业用工成本。

3. 深化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现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建立健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协调机制,构建区级统筹、部门参与、企业实施的工作格局,形成工作合力大规模、高质量地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解决就业市场上“有人无事做和有事无人做”并存的矛盾。帮助企业培育培训高技能人才,实现培训就业一体化服务。

4. 抓好服务,不断加强就业服务基础建设。继续在提升公共就业服务质量和水平上下功夫,持续优化办事流程,提升工作效率。做精做实“对口帮扶”“就业稳岗”“百千万工程”等专项特色服务,为需求双方搭建对接平台,促进就业。

区社保局:

1. 继续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继续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以及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确保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达100%。

2. 进一步扩大养老、工伤、生育保险覆盖面。巩固养老、工伤保险扩面成果,以城镇个体工商户、进城务工人员以及餐饮、住宿、汽车修理等服务行业为重点,采取定期与不定期宣传、定向与不定向宣传等多种方法和途径,以全民参保登记为契机,有针对性地做好宣传,积极开展社会保险扩面工作。

3. 强化内控制度,开展专项稽核工作。规范内部管理,积极推行政务公开,通过微博等网络平台更新服务信息,构建密切联系群众新渠道,自觉接受社会公共监督,加强作风建设,营造和谐氛围。

4. 加强工作人员业务技能培训,进一步提高经办能力。根据社保工作要求,立足业务经办流程实际,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将个人学习与岗位业务学习相结合,在提高个人素质的基础上,不断提高业务经办能力和办事效率。做好大厅服务功能提升工作,规范经办服务。

5. 严格执行上级部门政策文件。

区居保局:

1. 按照财政局的要求,我局对部门的职能进行梳理,结合我局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将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均纳入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2. 根据《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昆明市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盘政办通〔2014〕39号)、《昆明市市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结果应用暂行办法》(昆财绩〔2014〕166号)、《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盘政办通〔2016〕98号)、《盘龙区区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结果应用暂行办法》(盘财〔2017〕78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我局对项目的功能进行梳理,依据项目的功能特性,按照项目分类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项目,属于保机构正常运转性质且金额小于5万元的可不填报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按照项目分类为“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的项目,属于重点民生保障性质的专项项目支出不论金额大小全纳入绩效目标”的要求,2020年将符合纳入范围的项目支出纳入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包括:

(1)财政对松华坝水源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补贴7137000元;

(2)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补贴:区财政安排支出资金10720788元(不纳入单位部门决算)。

三、 评价思路和过程

区人社局:

(一)评价思路:确认当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的绩效目标→梳理部门内部管理制度及存量资源→分析确定当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的评价重点→构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二)评价目的。通过收集部门(单位)基本情况、预算制定与明细、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及组织架构等信息,分析部门(单位)资源配置的合理性及中长期规划目标完成与履职情况,总结经验做法,找出预算绩效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提出改进建议,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评价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昆明市本级部门预算绩效自评管理暂行办法》(昆财绩〔2018〕60号)及《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昆明市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盘政办通〔2014〕39号)等有关规定

评价对象及评价时段。

评价对象: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评价时段: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的整体支出。

区就业局:

(一)评价思路

确认当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的绩效目标→梳理部门内部管理制度及存量资源→分析确定当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的评价重点→构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二)评价目的

通过收集部门(单位)基本情况、预算制定与明细、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及组织架构等信息,分析部门(单位)资源配置的合理性及中长期规划目标完成与履职情况,总结经验做法,找出预算绩效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提出改进建议,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评价依据

1. 政府部门文件

《昆明市盘龙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区级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盘财绩〔2021〕2号);

《昆明市本级部门预算绩效自评管理暂行办法》(昆财绩〔2018〕60号);

《盘龙区区级部门预算绩效自评管理暂行办法》。

2. 财务资料

会计账簿、会计凭证、会计报表、决算报表等财务资料。

3. 相关制度和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政府会计准则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

(四)评价对象及评价时段

1、 评价对象

盘龙区就业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的合法合规性、有效性及产出效益。

2、 评价时段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区社保局:

(一)评价思路

确认当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的绩效目标→梳理部门内部管理制度及存量资源→分析确定当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的评价重点→构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二)评价目的

通过收集部门(单位)基本情况、预算制定与明细、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及组织架构等信息,分析部门(单位)资源配置的合理性及中长期规划目标完成与履职情况,总结经验做法,找出预算绩效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提出改进建议,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是财政资金管理的重要方面,实施科学的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建立健全财政支出评价标准、运作程序和评价体系,是提高财政支出绩效的有效方式。

1. 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2. 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可以推进项目实施进度,科学反映项目产出水平。

为进一步提升预算管理水平、提高公共服务质量、优化公共资源配置提供决策参考。

(三)评价依据

1. 政府部门文件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省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云财字〔2016〕98号)、《盘龙区区级部门预算绩效自评管理暂行办法》。

2. 财务资料

财务资料:会计账簿、会计凭证、会计报表、决算报表等财务资料。

3. 相关制度和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准则》、《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              

(四)评价对象及评价时段

1. 评价对象

此次评价侧重于昆明市盘龙区社会保险局2020年资金收支使用的合法合规、合理性、安全性、有效性,同时兼顾评价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2. 评价时段

此次绩效评价的时段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区居保局:

(一)评价思路

确认当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的绩效目标→梳理部门内部管理制度及存量资源→分析确定当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的评价重点→构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二)评价目的

通过收集部门(单位)基本情况、预算制定与明细、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及组织架构等信息,分析部门(单位)资源配置的合理性及中长期规划目标完成与履职情况,总结经验做法,找出预算绩效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提出改进建议,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评价依据

评价依据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四)评价对象及评价时段

对2020年度绩效目标管理项目进行评价。

四、 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区人社局:

(一)评价结论。

1. 评价结果。

经认真对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我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各项指标都较好地达到了相关要求,自评分为97.5分。

2. 主要绩效。

2020年我局纳入项目支出绩效跟踪管理的项目有七个,分别为劳动监察辅助岗位工作人员工作经费、2020年区国投公司退休申报服务经费、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经费、微信平台维护费、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专、兼职仲裁员办案补助费、平台信息建设费、工资决策系统维护费。

(二)具体绩效分析。对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逐项进行分析、评价并打分。自评分为97.5分。

区就业局:

(一)评价结论

1. 评价结果

盘龙区就业局2020年在区委、区政府、区人社局的领导下,牢牢把握“稳就业”的工作思路,积极化解经济下行带来的就业压力,紧紧抓住“民生之本,就业优先”主线,通过扩大就业宣传、完善就业服务措施,千方百计稳岗位、保民生、促就业,全区就业形势保持稳定。

经综合评价,盘龙区就业局预算配置科学,执行有效,管理规范,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年度工作目标,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根据《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表》评分,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达到预定目标,部门履职情况良好,评定盘龙区就业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等级为优,综合评分93分。

2. 主要绩效

通过财政资金保障,各业务部门根据工作实施计划执行,年度绩效目标均已完成。主要绩效包括:

(1)城镇就业:全区共提供有效就业岗位28871个,完成目标任务的110.04%;新增城镇就业24243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1.01%;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其中,安置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6317人,帮助5729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开发公益性岗位402个。

(2)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开展技能培训864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8%,其中含建档立卡贫困人员514人;开展其他培训8052人,创业培训175人,网络培训205人。

(3)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312人(其中建档立卡373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19.78%;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收入6745.07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40.52%;完成引导性培训3000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0%。

(4)失业保险:现有参保单位11547家,参保人数199844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12.27%;发放失业保险待遇18.14万人次、20333万元。

(5)精准帮扶禄劝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向禄劝县提供就业岗位12800个,完成目标任务的213.3%;接收安置禄劝县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781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618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11.57%;圆满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

(二)具体绩效分析

详见《附件3.盘龙区劳动就业服务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

区社保局:

(一)评价结论

1. 评价结果

经综合评价,昆明市盘龙区社会保险局预算配置科学,执行有效,管理规范,完成了各项年度工作目标,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按照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评定2020年度昆明市盘龙区社会保险局整体支出绩效等级为优,分数为96分。

2. 主要绩效

截至2020年12月,盘龙区参保企业共11450家,其中大型企业28家、社会组织237家、个体工商户225家、中小微企业10960家,共为企业减免养老保险8.343亿元、减免工伤保险0.227亿元。将企业(单位)2月份已缴纳的当月应减免养老、工伤保险费,分批次退回企业。为7511家企业退回养老保险费5670万余元,为7470家企业退回工伤保险费108万余元。共计审核新增退休人员2055人,新增发放养老金504余万元,累计发放养老金约59万余人次,金额13.57亿元;退休死亡1056人,审核、支付退休死亡“两费”4247余万元;审核、支付养老保险一次性待遇(在职死亡、缴费不满十五年、多缴重缴)费用976余万元。截止12月,累计支付5300余名机关事业退休人员3.65亿元的养老待遇(含3.24亿元统筹内基金、统筹外资金4078.96万和职业年金73.45万元)。在做好收支台帐的同时,严把待遇计算审核关,无多支、错支养老、工伤保险待遇情况。截至2020年12月,全区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4.71万人,完成目标任务24.57万人的100.57%,企业缴费人数16.50人,完成目标任务16.49万的100.06%。工伤保险参保人数18.47万人,完成目标任务14.87万人的124.21%。参保企业户数比上年末9769户增加16.59%,养老保险参保人数比上年末23.37万增加15.75%,工伤保险参保人数比上年末15.06万增加22.64%。

具体绩效分析

具体详见附表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

区居保局:

(一)评价结论

1. 评价结果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确定的内容,经评价组综合评价,盘龙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2020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打分95分,评为 “优”。

2. 主要绩效

(1)基本支出

2020年基本支出总额2576917.26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437462.93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9454.33元。

(2)项目支出(按项目明细列出)

2020年纳入决算的项目资金支出总额8600660元(由我局年初预算安排的支出项目7184500元、上级下达资金支出项目1416160元)。另外,由财政安排支出项目资金为19594589.48元(不纳入单位部门决算)。具体如下:

松华坝水源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补贴共支出7137000元,主要用于为确保松华坝水库供水稳定、主城饮用水源安全,有效保障松华坝饮用水源区群众生产生活, 切实落实松花坝水源保护区城乡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区级待遇支付及配套资金共支出10720788元(不纳入单位部门决算),主要用于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的开展,按照中央、省市文件精神的规定,对参保缴费人员、待遇领取人员、死亡退保人员进行财政补贴及配套,对建档立卡、特困、低保人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财政代缴;

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区级配套资金共支出8873801.48元(不纳入单位部门决算),主要用于推进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1-3月(改革合并前)业务开展,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公告13号的规定,对参保人员进行财政补贴;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表格制作费共支出47500元,主要用于老农保、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相关表格制作及宣传材料印刷;

昆明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代缴低保特困人员资金90160元(根据昆财社基〔2020〕年42号文)。在市级要求对特困低保人员每人每年代缴100元的基础上,盘龙区每人再40元实行缴费补助;

重点分析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的2个项目:

2020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基本100%完成,基本与预期完成情况一致。

截止2020年12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当年参保缴费、续费、待遇领取总人数达98450人(完成市居保局下达目标任务9.66万人的101.97%),缴费人数 66725人,领取养老金人数25447人,人均月领取养老金150.58元。区级补助金共计支出10720788元(由区财政局代编决算),实际支出中:区级基础养老金、养老补助金及丧葬补助金合计支出949.097万元,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代缴保费支出2202人44.04万元,低保特困区级代缴保费支出2254人36.064万元,区级财政配套资金42.8778万元。

截至2020年12月,盘龙区共有38304人享受了水源区缴费补助,拨付补助资金7137000元,实现了符合补助条件的水源区参保人员100%享受补助。

(二)具体绩效分析

对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逐项进行分析、评价并打分。详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表。

五、 主要经验做法

区人社局:

本次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主要是根据国家和省级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进行。下一步将专门针对整体支出的特点,强化预算绩效申报工作,强化项目实施方案预报。

我局着力以提升部门预算绩效为主线,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导向,以部门支出绩效评价为手段,以评价结果应用为保障,建立完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积极推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2020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整体开展情况,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提升自评质量,预算绩效管理取得新成效。

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昆明市市本级预算绩效跟踪管理暂行办法》、《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昆明市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盘政办通〔2014〕39号)及《盘龙区区级预算绩效跟踪管理暂行办法》,由部门分管领导、财务室和其他业务科室配合对预算资金绩效目标实现程度、项目实施进程、资金支出进度等情况进行阶段性跟踪管理,完成绩效跟踪的相关工作,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项目绩效跟踪工作:

确定监控范围。对七个重点项目以及其余项目支出开展预算执行情况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动态监控跟踪管理。

落实主体责任。定期对绩效监控信息进行收集、汇总、分析,及时报告人社系统各单位的项目跟踪监控情况。

规范监控流程。定期在智合力兴预算系统内报送绩效跟踪情况,以绩效目标执行情况为重点收集绩效监控信息,对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进行分析,对全年完成情况进行统计,对预计不能完成目标的原因进行说明。

明确报送要求。定期向财政局资金管理科室报送绩效跟踪情况,,并填报项目资金绩效运行情况监控汇总表。

重视结果运用。对绩效监控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促进绩效目标的如期实现。

区就业局: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绩效自评领导小组

根据《关于开展盘龙区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文件,成立由部门负责人任组长的绩效评价领导小组,制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方案》,带领部门自评小组开展绩效评价工作,保证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强学习,强化绩效管理理念

认真学习财政部《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财预〔2014〕416号)、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省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办法》(云财预〔2016〕98号)、《昆明市盘龙区区级部门预算绩效自评管理暂行办法》 相关绩效管理文件,吃透文件精神,强化绩效管理的理念,营造预算绩效管理氛围,推动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各项工作齐头并进。

(三)严格预算编审,落实岗位责任

严格按照预算编审体系,及时编制预算,申报年度工作目标,细化绩效指标,制定计划执行方案,规范部门预算支出管理,树立绩效意识、成本意识、责任意识,落实岗位责任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做到事前有预算,事中有“跟踪问效”,事后自评整改,完善预算编制、执行、监督体系。

区社保局:

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由部门负责人任组长的绩效评价领导小组,保证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加强学习,强化绩效管理的理念

认真学习财政部《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财预〔2014〕416号)、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省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办法》(云财预〔2016〕98号)、《盘龙区区级部门预算绩效自评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绩效管理文件,吃透文件精神,强化绩效管理的理念,营造预算绩效管理氛围。

创新方式,落实责任

创新管理方式,落实岗位责任制,夯实基础工作,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制度建设,推动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各项工作齐头并进。

区居保局:

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局按照区财政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了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评价内容主要包括绩效目标的设定情况、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为实现绩效目标制定的制度、采取的措施、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和效果等。

在接到区财政局关于绩效评价结果的反馈函后,我局积极针对绩效评价中支出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完善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措施、增强支出责任、提供管理水平,在规定时间内将整改结果反馈区财政局。

根据绩效自评的结果,我局将需要整改的情况及时反馈给各业务科室,并督促其整改落实。

六、 存在的问题

区人社局:

主要有两个项目存在偏差,分别是平台信息建设费和2020年区国投公司退休申报服务经费,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平台信息建设费完成年初预计数的77%,未将资金完全使用,存在一定偏差。

退休人员申报件数完成预计数的67%,档案保管件数为年初预计数的34%,距离预计数有较大的偏差。

区就业局:

资金拨付进度慢:2020年昆明市企业下岗失业参战退役人员补助资金拨付进度较慢。企业下岗失业参战退役人员灵活就业后,先购买社会保险,再申请发放补贴,导致资金拨付进度较慢。

区社保局:

我局在编制部门编制预算时,虽然根据单位职能和年度工作计划,但在2020年部门预算执行过程中,仍存在以下问题。

因部门整体支出的资金安排和使用上具有不可预见性,在科学设置预算绩效指标上还需进一步加强,年初编制的预算不够精确,编制范围不太全面,预算执行情况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区居保局:

(一)存在问题

1.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水平较低,参保群众满意度不高。

2. 松华坝水源区城乡居民保险缴费补助的实际支付率有所下降。

(二)原因分析。

1.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水平较低,参保群众满意度不高,截止2020年12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均月领取待遇约150.58元,月领取待遇远远低于职工养老保险待遇,距离群众期待还有很大的距离。

2. 财政对松华坝水源区城乡居民保险缴费补助率下降,主要原因有:一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职能划转税局后,原征缴渠道暂停办理,虽然我单位已经加大宣传力度,但部分参保人未能按照税局的征收渠道缴费成功,导致参保续费率由所下降下降;二是符合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养老保险,致使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助率下降;三是水源区的建档立卡、特困低保人员有财政代缴专项资金支出,致使享受水源区缴费补助金额与去年相比有所下降。

七、 改进措施及建议

区人社局:

1、 完善劳动保障网络的建设,确保劳动平台业务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加强社区“一站式”服务窗口,大力推行社区为居民代办代理服务制度,由街道和社区服务站受理、代办、帮办与社区居民息息相关的社会保障业务,保障全区社区平台工作的顺利开展,合理使用经费。

2、 提高对自谋职业退休人员申报数量测算的准确性,及时完成自谋职业退休人员申报的各项工作,提高申报工作的效率,进一步完善申报办理自谋职业人员的退休登记业务,方便办事人员,促进和谐稳定。

区就业局:

加大宣传力度,有效落实各项政策。加大组织实施力度,派专人深入各街道和社区进行政策宣传,提高知晓度,确保每一个符合政策补贴人员及时申报补贴,力争各项指标按进度完成。

区社保局:

为了进一步提高本部门整体绩效水平,在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过程中,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明确由相关部门牵头,各部门参与的绩效评价管理,为绩效评价工作开展创造好的条件。

(二)是加强队伍建设。要抓好绩效评价管理部门的队伍建设和业务指导,加强业务培训。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把绩效评价作为日常工作,建立绩效评价管理工作考核的长效机制。

区居保局:

在对绩效跟踪过程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水平较低,参保群众满意度不高;松华坝水源区城乡居民保险缴费补助率下降。针对以上主要问题制定如下整改措施:

1. 在2021年初召开业务经办培训会议,将社区工作人员纳入培训范围,逐步加大政策的普及和宣传力度。

2. 加大参保缴费及水源区缴费补贴宣传力度,积极与税局、财政对账,保障参保人及时享受缴费补贴、领取养老待遇。

3. 积极向上级反映业务经办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寻求政策和技术上的支持。

4. 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方案,逐步提高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水平,提高参保群众满意度。

 

昆明市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20年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评估工作工作经费自评报告

 大学生村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2020年服务经费 自评报告

 机关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及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工作经费 自评报告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作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20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0年办案工作经费 自评报告

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社保局)

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区财政对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收支缺口补助资金)

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独子费)

昆明市盘龙区劳动就业服务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盘龙区劳动就业服务局2020年度全区就业与再就业专项工作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盘龙区劳动就业服务局2020年中央就业补助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居保局2020年绩效自评报告(整体绩效)

居保局2020年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助)

居保局2020年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水源区居民养老保险补助)